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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是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订的标准。它是根据不同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针对具有普遍性和重复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的最佳解决方案。它的对象既可以是物质的 (如产品、材料、工具),也可以是非物质的 (如概念、程序、方法、符号)。技术标准一般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标准等。技术标准是从事科研、设计、工艺、检验等技术工作以及商品流通中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是目前大量存在的、具有重要意义和广泛影响的标准。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技术特点

一、各个企业通过向标准组织提供各自的技术和专利,形成一个个产品的技术标准;

二、企业产品的生产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进行。所有的产品通过统一的标准,设备之间可以互联互通,这样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销售产品;

三、标准组织内的企业可以以一定的方式共享彼此的专利技术。

补充

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称为技术标准。它是从事生产、建设及商品流通的一种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技术标准的分类方法很多,按其标准化对象特征和作用,可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标准等;按其标准化对象在生产流程中的作用,可分为零部件标准、原材料与毛坯标准、工装标准、设备维修保养标准及检查标准等;按标准的强制程度,可分为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按标准在企业中的适用范围,又可分为公司标准、工用标准和科室标准等。

制订技术标准的程序,涉及的核心问题主要是两个:谁应当是制订标准的主体,是政府还是企业,还是第三方;标准应当“开放”还是“封闭”。还有一些不是问题的“问题”,如政府是否可以制订强制标准。(法规解释中明言涉及安全的四种情况,政府可以制订强制标准;美国政府亦有强制标准,如emc认证标准。所以我们不重点讨论。)

在技术标准的程序正当问题上,各方是否存在一个普遍的思维误区,就是“非此即彼”:如主体只能是这个,不能是那个;形式只能是这样,不能那样。结论是:根据标准的制订主体和形式的不同,规则不同,规则不串。意思是,政府、第三方和企业,都可以做制订规则的主体;既可以制订开放标准,也允许制订封闭标准。但是,不同情况,所适用的游戏规则不同,不能把适用一种主体、一种形式的规则,偷换到另一种主体和形式上。

授权标准与非授权标准

标准形式

这一概念不严谨,建议代之以“非特许授权标准”和“特许授权标准”(简称“授权标准”、“非授权标准”)。授权标准是指这样一种情况:标准与指定企业相关专利、技术存在唯一性联系,而该专利、技术由政府特许企业授权方可获得。非授权标准是指,标准所涉及专利、技术,不指定特许企业提供,消费者可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相关产品。

理由是,开放标准与封闭标准中所谓“开放”与“封闭”,在例外情况中,实质与形式可能相反,易引起混淆。比如,开放形成的标准,可能实质是封闭的;封闭形成的标准,可能实质是开放的。

前一种情况,往往出现在事实标准的形成过程中,比如,doc文件格式,其作为事实标准是经过市场开放形成的,但内容是封闭的、垄断的。在一些标准组织的标准中,也存在这种情况。例如,在第二代移动通信中,爱立信诺基亚摩托罗拉控制gsm系统基站间控制器接口标准就不开放。后一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政府标准中,一些“关门”制订的标准,内容却是反垄断因而对市场各方是开放的,或是对市场上的公共利益是公平开放的。

封闭标准

用特许授权,一下就可以清楚判定二者区别所在:

凡是开放形成的封闭标准,最后一定露出一个尾巴,就是标准与产品中间的过渡地带,存在与标准绑定的专利、技术的授权许可问题。特征是在标准中藏专利,俗称标准专利化。针对这种越来越普遍的国际趋势,欧盟在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判例中,就把授权许可的开放列为条件。例如爱尔兰《麦格尔电视指南》诉讼案。在这个案例中,电视节目预告是开放的,但转载的许可是封闭的,根据“拒发许可证”这一事实,依据《欧共体条约》第86条(禁止任何企业在共同市场内滥用其垄断地位来限制竞争)做出了开放转载许可的判决。

开放标准

除了实质与形式一致的情况外,在矛盾情况下的判据,是看它是否最终夹带专利、许可等知识产权要求。标准组织驳回sun公司关于java的专利和商标请求,就是依据开放标准的彻底性。只有不夹带专利的标准,才是开放标准(不等于说夹带专利的标准就不好,就行不通。有的标准组织,如oasis组织就开有这方面的口子)。前一段的讨论中,许多人实际把市场形成的夹带专利的标准也称为开放标准,是不准确的。市场垄断形成的事实标准,不能称为开放标准,因为厂商垄断本身就是一种对公共选择权利的封闭。

标准制订主体与形式的各种组合都是可以存在的

在涉及标准制订主体与形式的诸多争论中,经常可以看到这种似是而非的判断,如:

—基于公共利益,政府不应当制订强制标准,不应当干预信息技术标准的形成。

可美国fcc执行的强制标准控制电子产品无线泄漏能级的emc认证标准,不是强制标准,不是典型的政府干预行为吗?这一条就证伪了上述观点。

—由标准组织或企业联盟制订的标准是开放的标准。

但蓝牙标准不是典型的封闭标准吗?这一条又把它证伪了。

—单独企业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制订标准。

但java标准不就是标准组织委托sun公司掌握的吗?这一条也直接证伪了上述论据

制定修订

凡成批正常生产的服装产品,均应遵循有关标准规定或客户要求,否则企业可自行制定企业相关标准。 通常任何个人或企业都可提出标准草案建议稿,属于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必须由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审理;

标准建立后应进修修订,并用于实践试行,待修改补充后经有关部门审批即可成为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应贯彻多快好省的精神,体现国家经济及技术政策,要适应市场需求,立足现状、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一定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协商基础上进行,对国际上通用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用,以便能与国际贸易及生产体系接轨。

发展趋势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世界范围内的技术标准竞争越来越激烈,谁制定的标准为世界所认同,谁就会从中获得巨大的市场和经济利益。因此,一个时期以来,发达国家政府都争先恐后的加大力度进行标准化战略研究,试图在技术标准竞争中牢牢掌握主动。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l0万多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日本则有8200多个工业标准和400多个农产品标准。

(1)技术标准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特定活动,已经从过去主要解决产品零部件的通用和互换问题,正在更多地变成一个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壁垒,即所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据统计,发展中国家受贸易技术壁垒限制的案例,大约是发达国家的3.5倍。

(2)技术标准与专利技术越来越密不可分。在传统产业里,技术更迭缓慢,经济效益主要取决于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主要是为了保证产品的互换和通用性,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分离。而今天,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来说,经济效益更多取决于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技术标准逐渐成为专利技术追求的最高体现形式。在国外出现一种新的理念: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

(3)技术标准越来越成为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技术标准已经成为产业特别是高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在传统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是先有产品后有标准。在知识经济时代,往往是标准先行,这在高技术产业领域表现犹为明显。例如,在互联网应用前就先有了IP协议。在高清晰度彩色电视和第三代移动通信尚未商业化前,有关标准之战已如火如荼。关于高新技术标准的竞争,说到底是对未来产品、未来市场和国家经济利益的竞争。正因为如此,技术标准不仅在产品领域受到青睐,而且已经成为抢占服务产业制高点的有力手段之一。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国际标准之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所谓事实标准。例如,美国微软公司的Windows操作系统和英特尔公司的微处理器,虽然没有成为国际标准,但事实上得到世界公认,并且“赢者通吃”。事实标准的出现是新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新特点。

意义

技术标准研究和管理专家普遍认为,技术标准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密不可分。技术标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研发的成果通过一定的途径转化为技术标准,通过技术标准的实施和运用,也即标准化来促进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而在技术标准实施以及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市场的信息和反馈又可以反作用于技术标准的修订改进和科技研发活动,从而促进技术标准和科技发展。

技术标准发展水平的提高是一国研发活动和科技进步的有机组成部分,前者既是后者的成果,又是后者发展的有效推动力:

首先,技术标准的出现和发展以科技进步为前提。无论何种产业,只有当技术进步令规模化成为可能时,技术标准才有可能作为实施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必要工具出现;相应地,技术标准的制定也必须以科技研发及其相关科技成果为基础,其制定、修改不能脱离对应的科技水平,否则,其适用性、有效性会大打折扣甚至完全消失。

其次,技术标准及标准化的发展与科技进步互相促进。技术标准的出现是应科技发展到规模化大生产后的经济社会需求而产生的,它一旦出现反过来又可提高微观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效率,使它们能够将更多的资源投入研发活动,继而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推广使更高水平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得到支持;微观经济主体的竞争、合作交互作用令技术标准和科技研发活动在整个社会范围内互相促进,从而在宏观层面上显示出标准发展水平与科技进步水平的互动发展。

再次,技术标准发展水平与科技进步成果转化水平,即经济活动的技术密集程度保持一致,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经济体中技术标准和科技研发关系更加密切以致两者成为有机的整体。从产业乃至从整体国民经济来看,无论是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还是技 术密集型产业或经济体,只要它处于工业化起步后的经济体中,技术标准都会在制造业中率先被制定、推广、修订,并由此波及各种产业;当产业结构升级到第二产业居社会经济主导位置之后,技术标准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位置和科技研发一同上升,成为社会生产力的主要推动因素。此后,随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技术标准及标准化与科技研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上升,两者之间的关联也日益密切,在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或经济体中,技术标准是科技研发的出发点之一,其制修订也是科技研发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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