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赎,汉语词汇。
拼音:shōu shú。
释义:1、收购。2、.用银钱将抵押品赎回。3、.旧时法律凡老幼、废疾、笃疾、妇人犯徒流等刑者,准其以银赎罪,谓之收赎。
词目
收赎
拼音
shōu shú
注音
ㄕㄡ ㄕㄨˊ
出处与详解
1、收购。
宋 王明清 《挥麈前录》卷四:“﹝ 郭思 ﹞广以金帛收赎 熙 之遗笔,以藏於家。”
2、.用银钱将抵押品赎回。
①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除已有人承买交业外,并特给还。未足者,许贴纳收赎,仍不限年。”
②《元典章·户部五·典卖》:“如业主虚抬高价不相由问成交者,听亲邻典主百日内收赎。”
③《续资治通鉴·宋孝宗隆兴元年》:“ 中都 、 平州 及饥荒地并经 契丹 剽掠有质妻卖子者,官为收赎。”
3、.旧时法律凡老幼、废疾、笃疾、妇人犯徒流等刑者,准其以银赎罪,谓之收赎。
①《元典章·刑部四·杀卑幼》:“同法司拟合徒四年,决杖九十。缘本人年七十八岁,依旧例合行收赎,合徵钞三十二贯。”
②《天雨花》第二九回:“妇女之罪,收赎者多,决杖者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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