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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编〗六卷,明黄绾(1477-一1551)撰。黄氏曾撰《久庵日录》八卷、《习业录》四卷,嘉靖二十六年(1547)其子黄承德将二书合并,刻成《明道编》十二卷,今所存六卷,为黄绾晚年所手定《日录》六卷,其他已佚。此书为黄氏学术思想的代表著作。

基本内容

黄氏一生学术思想的观点在此书中均有反映。黄氏初受学于谢铎,信宋儒之学,后追随王守仁,晚年又背叛王学。黄氏曾对王守仁“致良知”说推崇备至,谓为“圣学”,后乃怀疑、以至批判王学,谓“予始末之信,既而信之,又久而验之,方知空虚之弊,误人非细”,以为王学流于禅。黄氏从批判王守仁《大学问》的“三纲领八条目”人手,谓王守仁及其弟子的“去欲”、“复其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的理论和“天性人情之真是不相容的。指出人之有喜、怒、哀、乐之“情”是自然的,因此人不能去“情”,只应使“情”的发挥“得其正”,摆脱禅化之王学。又认为“利”与“义”二者应该并重。黄氏认为为学一是“圣人之学”,探讨“义”和“利”的统一,研究人之“情”如何“得其正”;一是“禅定之学”,而后者的结果是“良知既足,而学与思皆可废”了,因此,黄氏认为王学“实失圣人之旨,必将为害,不可不辨”。黄氏强调学问和实践二者关系的重要。把农业技术知识看成是民生大计,以至学者也不可不学。认为“学”与“思应互相结合,批判陆九渊等的“不思”、“不起意”的唯心观点,沿用《孟子》的“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的观点,强调认识的思维作用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性。黄氏认为“困知勉行’’的标准就是“知止”,“有思”、“有为”与“无思”、“无为”是区别“圣人之学”与“禅学”的标准。黄氏否定宋儒的“心传”的道统,而宣布“经世致用”,视禅学为“异端”,谓“宋儒之学,其入门皆由于禅:濂溪、明道、横渠、象山则由于上乘;伊川、晦庵则由于下乘。虽曰圣学至宋倡,然语焉而不详,择焉而不精者多矣”。黄氏在本书中对禅化的王学的批判以及他借孔子之言对认识论的贡献,是此书的精华所在,然也有很大的局限性。

此书除明刻本外,又有1959年中华书局标点本,由刘厚□、张岂之据北京图书馆藏明刻本胶片进行整理,前有侯外庐《序》,对于了解此书有参考价值。

原文选载

卷第一

伏羲尧舜以艮止、执中之学相传。伏羲之学具于《易》,尧舜之学具于《书》。《易》之微言,莫要于艮止;《书》之要旨,莫大于执中。自是圣圣相承,率由是道。至仲尼出,而大明厥韫,以知止之止指心体,以致知示工夫,以格物示功效,以克几为致知之实,以复礼为格物之实,皆艮止、执中之正脉。当时惟颜曾二子独得其传,再传而得子思,又传而得孟子,轲之没而无传矣。是以艮止之旨不明而失存心之要,执中之止不明而失体道之要,故异端足以惑之,而伏羲尧舜之相传者渐以湮沦。由是功利之说兴,由是而禅定之学起,后之学者,出此则入彼,非一日之故矣。然功利之害人也浅,而禅学之害人也深,予恐圣人之道日晦,故恒思有以辩之。

尧舜执中之学,即伏羲艮止之学也。其具于《书》者,曰“危微”,以阐艮止之端;曰“精一”,以为用功之要。曰“安思”者,以见危之安而微之著也;曰“钦明”者,以见精之极而一之常也,无非所以求止其止而已。自危微之故不明,而人不知所致力之地;自精一之学不明,而人不知所用力之方,由是而不能安思矣,由是而不能钦明矣。呜呼!伏羲尧舜之道,与孔子之传,历千古而人莫能会,岂非以异端之故耶?异端莫甚于禅学,自禅学兴,而圣人之道日为所乱惑,近理而失真,有道者切深忧之,尚何望其直穷艮止之本以为言耶!

东汉明帝时,摩腾、竺法兰以其经入中国,而其说淆于中国,至南北朝梁武帝时,达磨入中国,而其法行于中国,历唐迄宋而盛,故当时学士大夫无不事禅学者,虽圣学之兴,亦自禅学而来,所以皆以虚无为根,而失圣人艮止、执中之本,可胜言哉!

《大学》所言文王缉熙敬止者,此指止之体而言也。其体既立,由是施于君臣、父子、国人之间,无不各得所止,此指止之用而言也。有敬止之止,而后有各得所止之止。敬止之止者,所谓“艮其止,止其所也”;各得所止之止,所谓“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也。文王之学,实原于伏羲;而孔子之学,又原于文王,皆在止其止而已矣。吾人于此而能存之,于此而能思之,道在是矣。

吾学之要,在于知止。“止”字之义,本于《易》之《艮》。《艮》之义,原于伏羲、文王,而发于孔子。孔子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止知其所,则气理兼备,体用俱全,圣学之本在此矣。知其本则知所存心,故《大学》曰:“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知其本而能安,则体立而气顺,气顺而心之用行。故《大学》曰:“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孟子云:“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故孔子又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时止则止”者,当无事之时而不思也;“时行则行”者,遇有事之时而思也;“动静不失其时”者,当思当不思皆得其时也;“其道光明”者,语默、辞受、取与、出处、死生皆得光明者也。其止当止,其行当行,行止皆当,故曰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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