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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是中国伦理思想史用语。在不同的学派中有不同的含义。道家视其为一种天道自然准则。《 老子·七十三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并引申为人道上的谦下之德,说:“芳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包括“不自见” , “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不与人争先、争上。但强调“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二十二章》)。

词语释义

不争 bù zhēng

《道德经》:“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想尔注》中说:“圣人不与俗人争,有争,避之高逝,俗人如何能与之共争乎?”

云笈七签·七部语要》引《妙真经》轶文:"太上曰: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故与时争之者昌,与人争之者亡。是以有兵甲而无所陈之,以其不争。夫不祥者,人之所不争。垢辱者,人之所不欲。能受人所不欲,则足矣。得人所不争,则宁矣。"

清-揭暄《兵经百言》:"战者争事也,兵争交,将争谋,将将争机。夫人而知之,不争力而争心,不争人而争己。夫人而知之,不争事而争道,不争功而争无功。无功之功,乃为至功;不争之争,乃为善争。"

林语堂《风声鹤唳》:“不争,乃大争.不争,则天下人与之不争。”

不争哲学

不争 在 《老子》 中共出现 8 次, 分布在 7 章之中, 其中第八章出现 2 次。按 《老子》 通行本的章次逐一作简要分析。不争,是老子对君王的告诫。

第三章:不上贤, 使民不争。帛书甲乙本、景龙碑、敦煌本、遂州碑及 《淮南子》 所引如是; 王弼本等古本上 作尚, 为不尚贤, 使民不争。河上公注曰:贤, 谓世俗之贤,离道行权, 去质为文也。不尚者, 不贵之以禄, 不尊之以官也。 《淮南子#齐俗训》 释曰:故老子曰 -不上贤. 者, 言不致鱼于木, 沉鸟于渊。使民不争 的民 字, 遂州碑作人。这或许是 《老子》 的古貌, 因为普通民众是不可能被尊之以官、贵之以禄 的。根据以上的注释,不上贤, 使民不争 的意思是说, 不要把离道行权, 去质为文 的世俗贤人 ( 指那些只懂仁义礼乐, 对道 一窍不通, 违道 而行的人) 推到高位上去, 以免使那些世俗贤人争名逐位。这里体现了老子主张依道治国的思想。即使不强调这一层意思,争 与不争 也只是涉及统治阶级内部是否鼓励争名逐位的问题, 这与被侵略被压迫不反抗相去甚远。

第八章 ( 1)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这里不争 的前提是善利万物。显然, 老子是以水为喻, 要人们特别是侯王等统治者学习水 的高尚品质, 不与人争位、不与民争利。因而这里说的不争 是值得褒扬的行为。( 2) :夫唯不争, 故无尤。 在此句之上, 有居善地, 心善渊, 予善仁, 言善信, 政善治, 事善能, 动善时 一段话。显然, 这段文字是对上善 涵义的具体揭示。上善 之人是绝不会与人争名、与民争利的。因而夫唯不争, 故无尤, 意思是说, 正因为上善 之人具有这种不争 的美德啊, 所以就没有过失, 不积怨咎。这也是老子为侯王等统治者提供仿效的楷模。这种意义上的不争 显然也不应受到责难。

第二十二章:夫唯不争, 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在这句话之前是:是以圣人执 -一. 以为天下式。不自是故明; 不自见故彰; 不自伐故有功; 不自矜故长。 显然, 它是在不自是、不自见、不自伐、不自矜 的基础上讲的。因而这里的不争 是一种高风亮节而值得发扬的行为。正因为有这种不争 的品格和行为, 所以, 天下人没有谁能与其争得高位。这当然只能在社会风气极为理想的情况下方有可能。老子这些话也是用以劝导侯王等统治者的。

第六十六章:以其不争, 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在此句话的前面是:是以圣人之在民上也,必以其言下之; 之在民前也, 必以其身后之。故圣人处上而民不重, 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这里是说, 圣人总是谦虚自守, 而又努力减轻人民的负担, 对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不加干预, 所以天下乐推而不厌。可见, 这里的不争 是说圣人无意于去争君位, 但因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深得民心, 人民群众自然就乐意将其推举上去。显然, 这种不争 也是值得称道的。

第六十八章:是谓不争之德。其上是:古之善为士者, 不武; 善战者, 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古之善为士者, 不武 是说, 古代善于作军队将帅的, 不妄逞勇武;善战者, 不怒是说, 善于指挥作战的, 不被敌人所激怒;善胜敌者, 不与 是说, 善于克敌制胜的, 力避与敌正面交锋 ( 即力求不战而胜) 。这里的不争 是在不逞勇武、不被敌人激怒、力避与敌正面交锋 的意义上讲的。这种情况下的不争是明智的。

第七十三章:天之道, 不争而善胜。天之道 指自然界运行的根本规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自然界的法则啊, 虽然不与他物竞争, 却总能稳操胜券。显然, 这是一种拟人化的写法。在老子看来, 作为自然规律的天道, 它的运行不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 而是自然而然地进行的, 所以不可能发生失误。因此, 这里说的不争, 不是反对人类社会中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思想斗争、社会政治斗争等。

第 八十一章:圣人之道, 为而不争。 这里老子将为 和不争 区别开来了。联系上文,为 是指圣人无积, 既以为人 和既以与人。既以为人 是说一切为了他人,既以与人 是说将自己的一切无私地给予他人。圣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不争 的。应当说,为 就包含着斗争 的意思, 包括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 但圣人的这种斗, 都是为了无私奉献于他人特别是人民。所以他不争 的是个人的名利地位。综上所述, 老子所说的不争 除了第三章讲的防止和反对世俗贤人争名位和第七十三章讲的天之道不争 之外, 皆是指在名利地位面前, 要谦下、发扬高风格、不与人争名、不与民争利, 相反还应当将自己的一切无私奉献于他人特别是人民。

从以上所引证和分析的 《老子》 关于不争 的思想和论述来看,不争 主要反映了作为道 的化身的圣人的情况, 也反映了老子对侯王等统治者的希望和要求, 因而还限于上层或统治阶级内部。那么对于受压迫和剥削的广大劳动人民, 老子是否主张他们不争 呢? 非也。对此, 《老子》 也有某些相关的论述可以佐证。比如第五十三章说:大道甚夷, 而人好径。朝甚除, 田甚芜, 仓甚虚; 服文采, 带利剑, 厌饮食, 财货有余, 是谓盗夸。非道也哉! 这是对无道 的侯王等统治者和剥削者痛快淋漓的揭露和抨击。第七十五章说:民之饥, 以其上食税之多, 是以饥; 民之难治, 以其上之有为, 是以难治; 民之轻死, 以其上求生之厚, 是以轻死。这是对广大劳动人民之所以饥寒交迫原因的深刻揭示, 是对忍无可忍、奋起反抗的劳动人民的深切理解和同情。第七十二章说:民不畏威, 则大威至。 第七十四章说: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惧之? 显然, 这是对统治者提出的严正警告, 亦是对敢于铤而走险的劳动人民的同情和支持。从以上的论述中不可能得出老子要受压迫剥削的广大劳动人民不争 的结论, 相反, 却可以看出他对敢于斗争、奋起反抗的劳动人民的比较正确的立场和态度; 我们从老子对劳动人民啼饥号寒原因的深刻揭示中, 以及对侯王等统治者和剥削者的无情揭露中, 似乎也可以依稀看出他对忍气吞声、缺乏反抗精神的劳动人民带有启发觉悟的意旨。

古籍记载

《道德经》

道教认为天地万物以及人的处世都要按道行事,无论是天道和人道都是柔弱谦下,彼此相容而不害的,因此,学道者应该返本还元,避而不争。

《道德经》述及“不争”思想的地方很多。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曾经高度概括称“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不争”思想,是与“道”的“柔弱”的特性相联系的。由于道是“柔弱”的,因而“道”也是谦下而不争的。当然,“道”的不争,并非是一种消极逃避,百事退让。因为,《道德经》还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六十六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七十三章)。由此可见,《道德经》中所说的“不争”,是一种“善胜”的“争”,是“天下莫能与之争”的符合天道之“争”。另外,《道德经》还说到老子的“三宝”,即“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七章)。这里的三宝,是针对社会存在的“仇恨”、“奢侈”和“争名夺利”的现象而提出的个人道德规范,在治国之策上,他则要求“不尚贤,使民不争”(三章),意思是不尊崇贤才高能,就可以让民众不争夺功名。西汉时的《淮南子·兵略训》称“人有衣食之情,而物弗能足也,故群居杂处,分不均,求不淡,则争。争,则强胁弱而勇侵怯”。《诠言训》还指出“善有章则士争名,利有本则民争功”。意思是世人相争是具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或因物质财富不足,或因分配不平等,等等。不过在《原道训》中仍然认为“达于道者,不以人易天”,就是说得道的人可以应付外界事物的变化,而内心之中却不能失去按道行事的本性。又称“以其无争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则“天下归之,好邪畏之”。

《通玄真经》

即《文子》 认为“好事者,未尝不中;争利者,未尝不穷。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所好,反自为祸”,认为过分的追求和争夺,将适值其反,而遭到灾祸。“得在时,不在争;治在道,不在圣。土处下不争高,故安而不危;水流下不争疾,故去而不迟。是以圣人无执故无失,无为故无败”。就是说地处于低下的位置不争高势,所以平安而无危险。水从高处向下流,不争速度,然而流而不慢。人要有所得,主要是因为有得的时机,而不在人的争利的愿望。治理国家依靠的是道,而不在于是否是圣人。

《老子想尔注》

五斗米道在《老子想尔注》中,继承道家的“不争”思想,称“水善能柔弱,象道。去高就下,避实归虚,常润利万物,终不争,故欲令人法则之也”。人如果仿效水的不争,“终不遇大害”。它认为“人”有二类,一类是圣人,一类是俗人,圣人要处柔弱,“不与俗人争,有争,避之高逝,俗人如何能与之共争乎”?这里的“圣人”与儒家的“圣人”不同,乃指学道之人。《老子想尔注》称:“求长生者,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即为后其身也。”

《清静经》

《清静经》有“上士无争,下士好争”之语。杜光庭在为该经作注时认为“争”是为了求得清静。而上士和下士的“争”又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是否“执见”。上士“不执有见”所以“不著于耳目鼻口身意之病,亦不著于咸苦辛甜之味,亦不著于宫商角徵羽之音”,如果“执见”,就是追求“耳目鼻口身意”的享受,就成为“下士好争之理”。人只要能够“不执”而“无争”,就是“清静”。杜光庭另在《道德真经广圣义》中注解“三宝”时称:“慈以法天,泽无不被也;俭以法地,大信不欺也;让以法人,恭谦不争也。此三者,理国之本,立身之基,宝而贵之,故曰三宝”,意思是慈、俭是天道的特性,而不争是人道的特性,三者都是“道之用”也。金代的侯善渊认为“上士”知道天命,“处于无侣太空,天真妙道,寂然不动,无所争讼”,因此,“静室居闲坐,清空任便行”。而“下士好争强”,“动生人我,竞起是非,发于争讼矣”。如果下士能“闭目凝神室,开睛混太阳。自然知古道,心地得清凉”。元代全真道士李道纯在《清静经》的注解中有明显的三教融一思想,认为“遵儒书不争之言,行释经无争之行,此一法出于无法,洞观冥契,是名上士也。下士则不然。”下士好胜,自满自见,做了一点好事,就“矜伐”而“致争”。李道纯认为上士和下士的最大区别在于各有“照心”和“妄心”,要“常灭妄心,不灭照心”。所谓“妄心”就是“一切不止之心”;“照心”即“一切不动之心”。认为“妄想一萌,邪正分;枢机一发,荣辱判,可不勉哉。妄心不止,生种种差别因缘。至于涉秽途,触祸机,落阴趣,未有不始于妄心也”;而“妄念始萌,不自知觉,神为心役,心为物牵,纵三尸之炽盛,为六欲之扰攘,岂得不著物耶。著物之故,贪求心生。既生贪求,即是烦恼”,“所以妄想之心,轮回之根本也。众生所以不得真道者,为妄想心不灭,所以然也”。唐代道士王玄览在《玄珠录》中称“上善若水,水性谦柔,不与物争”,仍然承袭《道德经》的思想,同时,又对如何实现“不争”,提出了“行者之用,处物无违,于中万施,详之以遇”的要求,即接触事物要审慎,不可逾限。他认为:“智莫过实,行莫过力,则能互相优养,各得其全。若过则费而且伤,大者伤命,小者成灾。”结果“违天背道,法所不容”。因此“不争”就是要“适足”,这才是“用天之德”。金元全真道的一些高道都将“不争”作为全性保真的重要的行为规范。

王重阳的弟子刘处玄在他的《仙乐集》的《五言绝句颂》中,反复颂赞“不争”,称“善觉不争空,忘尘见道功”,“大悟不争空,至明万事容”,“得道不争空,混尘众垢容”,“坚志不争空,真明万慧通”,“世外不争空,身青如万松”,“无争道性强,保命浊情忘。永免轮回苦,真归蓬岛乡”等等。刘处玄还认为:“上士无争,应物常平。不贪外宝,道合真灵。理明正教,敬信来听。方圆随顺,救死哀生。有心忘世,无意生荣。六铢无赐,换却伪形。完全功行,胜殢声名。了真归去,朝现三清。”他对于“不争”的要求就是“应物常平”,同王玄览的“于中万施”一脉相承,但是刘处玄从全真道的“绝欲”出发,进一步提出“有心忘世,无意生荣”,只求“了真归去,朝现三清”。

元以后的全真道士都以不争名利同超脱生死相联系,洞明子《西云集》中有《示众》诗,其中二首意在警戒世人“不争”名利。一曰:“日夜经营名利事,朝昏整顿幻躯身。直饶紫绶金华贵,争及无名闲道人。”一曰:“生死途中人度岁,轮回路上客流年。可怜错把身心用,不学长生久视仙。”认为把身心耗费在“名利”和“幻躯”上,就脱离不了生死轮回的苦难。只有做个“无名闲道人”,才能“长生久视”,羽化登仙。道士姬志真的《警世》诗说得更为透彻明白,诗道:“春去秋来不暂停,两轮催促太无情。蜗牛角上争名利,石火星中寄死生。阎老判句难抵当,酆都决去没期程。有条坦坦分明道,争奈迷人不肯行。”争名争利的人都是走向地狱的“迷人”。只有抛弃名利才能走上长生的“坦坦分明道”。

“不争”在道教规戒中也成为道士的一项行为规范。《老君二十七戒》,分道戒为上中下三行,要求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行知足等。每行各有九戒,明确规定:“戒勿与人争,曲直得失,避之”。并且称“九行”(二十七戒)备者神仙,六行(十八戒)备者寿,三行(九戒)备者增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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