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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学是一个汉语词语,义学也称“义塾”,是指中国旧时靠官款、地方公款或地租设立的蒙学。义学的招生对象多为贫寒子弟,免费上学。

义学由范仲淹于北宋创立,经由几代发展,义学的教学内容大多只是识文断字,不会有太高深的内容。

释义

词目:义学

拼音:yì xúe

基本解释

[free private school] 旧时一种免费学校,资金来源为地方公益金或私人筹资

详细解释

1. 讲求经义之学。《后汉书·儒林传下·杨仁》:“宽惠为政,劝课掾史弟子,悉令就学。其有通明经术者,显之右署,或贡之朝,由是义学大兴。”

2. 指佛教教义的学说,如般若学、法相学等。《陈书·徐陵传》:“ 后主 在东宫,令陵讲《大品经》,义学名僧,自远云集。”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七章:“佛教在南朝重义学(讲义理),在北朝重禅学(坐禅)。”

3. 旧时各地用公款或私资举办的免费学校。《新唐书·王潮传》:“乃作四门义学,还流亡,定赋歛,遣吏劝农,人皆安之。” 清王韬《征设乡义学序》:“义学者,即以补官学之所不及。”

基本简介

清代台湾的学校教育,有府县儒学、义学、社学、书院及书房等。 义学,俗称义塾,清朝义学之设,系根据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定义学小学之制”,及康熙五十一年(1713年),“令各省府州县多立义学,聚集孤寒,延师教读”之规定而办理。

义学产生于北宋时期,始于名相范仲淹,是一种专为民间孤寒子弟所设立的学校。这类学校,有的是一些官员、地主出资在家乡所开办,也有以祠堂地租或私人捐款而设。长沙地区自宋代开始,已有了义学的记载。宋真宗天禧(1017-1021)年间,湘阴人邓咸“创义学于县南,以训族子弟及四方游学。”

义学之创立,由所在地官民义捐创立,或由官司创建,或单殊属个人私设;学生年龄为六岁至十一岁,学习读书写字,为地方的基础教育。

元代发展

概况

元代中后期,中书左丞许有壬之父许熙载,号东冈,曾仕宦长沙,在长沙县东梨镇“设义学,训诸生”。他死后,诸生思之,为立东冈书院,元朝廷并为设立教官,颁赐愿额,以为育才之地。元顺帝元统(1333-1334)年间,长沙县西北乔口镇有三贤堂,把屈原、贾谊、杜甫,邑人黄澹乃设义学于祠,顺帝亦为之诏赐“乔江书院”匾额。

浏阳南台书院,位于浏阳县城内南台岭,旧为义学,即邑人梁子真所建。义学一般都免收学费,有的还提供学习用品,因而为家境贫寒的学子提供了就学的机会,对于普及民间教育和从社会下层培养人才是具有一定作用的。

教学内容

义学、教馆和家塾,一般来说,主要是从事小学教育,又称蒙学教育,故这类学校的老师又称蒙师。从学者都是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而教育内容主要是识字写字、读书、作文、学算等,并兼有伦理教化的功能, 常用的课本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昔时贤文》等。这类学校除了少数由官僚、地主、商人等富贵人家所开设的以外,大多都十分简陋,没有专门的教舍,教师束脩微薄,仅能糊口,就学子弟也多出自贫苦人家,大多只求粗识文字面已。

中国古代曾有不少吟咏这类学校的小诗,反映了其中的一些情况。如宋代诗人刘克庄有诗云:“短衣穿结半瓠空,所住茅檐仅蔽风。久诵经书皆默记,横挑史传亦能通。青窗灯下研孤学,白首山中聚小童。却羡安昌师弟子,只谈《论语》至三公。”清代著名诗人袁枚也有诗吟道:“漆黑茅庐屋半间,猪窝牛圈浴锅连。牧童八九纵横坐,天地玄黄喊一年”。

清代学址

关于邵原镇郝坡村“义学碑”特与文物局专家商榷

尊敬的领导:

2009年十月份,《济源日报王屋晨风》刊发记者卫建波(通讯员秦胜利)的文章《我市发现一所清代“义学”校址 校址尚存一通民国“义学碑”》。 该文指出:“据考古人员考证,碑文的大意是:在清初康熙年间,邵原镇郝坡村秦宗程因乏子无后,将其家产奉献于秦家祠堂并兴办“义学”教育。民国四年,又有秦伯珣乐善好施,将自家全部积蓄补贴到学校,与宗程家产一并用于兴办“义学”。秦家人特撰文立碑,名曰“义学碑”。碑文记述了自清代郝坡创办“义学”以来,300余年的“义学”在秦氏历代族人的捐助下延续的历史,从中可以看出秦氏一族兴学重教的优良传统。据碑文记载,在300余年间,从这所“义学”中走出了数以千计的优秀学子”。

据我多次前往郝坡村考察所得,发现该文存在八大“硬伤”。

1、该文指出:“碑文楷书,6行,共190字”。此处叙述不恰当。碑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碑文,仅指为制作碑刻而写的文字,广义的碑文指的是所有刻在碑上的文字。该义学碑,从广义上说,碑文不止六行,从狭义上来讲,碑文共一百六十五个字。该文所述:“碑文楷书,6行,共190字”。并不恰当。

2、该文指出:“据考古人员考证,碑文的大意是:在清初康熙年间,邵原镇郝坡村秦宗程因乏子无后”。 此处叙述不恰当。该碑碑文并没有明确指出清初康熙年间的秦宗程乏子无后。只是提到,我秦宗程堂尽有遗产若干。如果结合秦氏家谱以及秦万里墓碑,可以大致推测出秦宗程生活的年代在清初。【秦氏家谱记载,郝坡秦氏辈分依次为富、廷、汝、宗……,秦氏家谱又载,秦宗程配王、郭氏,(无人)。秦万里墓碑载:“……至富公移居下河西,茔卜于村南。厥后明季清初派分郝坡富公之元孙伦公即葬于兹”。富公是郝坡秦氏一世祖。富公之元孙伦公为三世,秦宗程为四世。秦宗程生活的年代应为清初,断定“清初康熙年间,……”,尚缺乏相关文献资料印证】

3、该文指出:“邵原镇郝坡村秦宗程因乏子无后,将其家产奉献于秦家祠堂并兴办‘义学’教育”。 此处叙述极不恰当。义学碑文中并没有指出秦宗程将其家产奉献于秦家祠堂并兴办‘义学’教育。只是说:“我秦宗程堂尽有遗产若干,前年欲将此产每年余资兴立义学,未曾成立。后有族人伯珩、伯珣、伯诚、伯纲、学宽等共起悟念将宗程堂余资兴立学校”。据秦氏家谱载,伯字辈为十二世,学字辈为十三世。秦伯珩、秦伯珣生活于清末民初,秦伯珩、秦伯珣等“共起悟念将宗程堂余资兴立学校”。 “宗程堂”与秦宗程定有着密切关系。但秦宗程并没有兴办‘义学’教育,郝坡义学始于民国初年,发起人是秦伯珩、秦伯珣、秦伯诚、秦伯纲、秦学宽等。而不是清初的秦宗程。

4、该文指出:“民国四年,又有秦伯珣乐善好施,将自家全部积蓄补贴到学校”。 此处叙述极不恰当。义学碑文中写道:恐其余资不足,秦公伯珣显善乐施。将万元号借贴一纸,计钱一百千施入宗程堂名下,以助学费之不绘。碑文并没有讲到“将自家全部积蓄补贴到学校”。

5、该文指出:“秦家人特撰文立碑,名曰‘义学碑’”。 此处叙述极不恰当。该义学碑落款处为:“程秀章撰文,石工姜承先 中华民国四年十二月上旬 毂旦”。由此可见该碑是由程秀章撰文的。并非该文指出的“秦家人特撰文立碑”。

6、该文指出:“碑文记述了自清代郝坡创办‘义学’以来,300余年的‘义学’在秦氏历代族人的捐助下延续的历史”。 此处叙述不恰当。其实碑文说的非常明白,郝坡创办‘义学’是在民国初年,而非清代。更没有300余年的‘义学’历史。

7、该文指出:“据碑文记载,在300余年间,从这所‘义学’中走出了数以千计的优秀学子”。此处叙述极不恰当。碑文中根本就没有关于“在300余年间,从这所‘义学’中走出了数以千计的优秀学子”的记载。此句话纯属该文作者捏造!

8、该文指出:“这所清代‘义学’校址及民国‘义学碑’的发现……”。此处叙述极不恰当。根据文献等考证,这句话应改为“这所清代秦家祠堂及民国‘义学碑’的发现……”。

尊敬的领导,我的以上观点,极不成熟,还望市文物局专家予以批评指正。

谢谢!

2013.10.5

附报道全文:

我市发现一所清代“义学”校址

校址尚存一通民国“义学碑”

作者:文/图记者卫建波通讯员秦胜利 来源:王屋晨风 字数:613

2013年10月10日,我市考古工作者在邵原镇郝坡村发现一所清代“义学”校址和一通民国四年的“义学碑”。据考证,这是我市截至2014年发现的唯一一所清代义学及唯一一通民国“义学碑”。

该清代“义学”校址位于东阳河西岸的邵原镇郝坡村正中。该校舍坐北面南,占地约2000平方米,现存主房和东西厢房3座。据村民介绍和文献记载,郝坡村的秦家祠堂就是清代的“义学”校舍。该校舍从清代一直沿用到20世纪70年代,至今校舍仍保存完整。

民国“义学碑”现存放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秦家大院东侧,碑高85厘米、宽41厘米、厚12厘米,为青石质,圆首。从石碑的正面可以清楚地看到“义学”楷体的碑额,碑文楷书,6行,共190字。碑体文字清晰,保存完好。

这所清代“义学”校址及民国“义学碑”的发现,对研究古邵州乃至济源地方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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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社会 组织机构 教育机构 公款 右署 劝农 义塾 元顺帝 乔口镇 浏阳 家塾 蒙学 刘克庄 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