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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新教)权威性的基本信仰纲要。信经一词源于拉丁文credo,原意为“我信”,一些古老信经的经文常以此词开头,后衍化为对这类经文的称谓。最初信经格式并不统一。1~2世纪各地教会信徒在受洗入教前,必须学习和诵读简短的“洗礼认信式”,后形成信规,或称真理规范。

信经Credo

简介

在起初,宗徒时代的教会,就采用一些简短而标准的条文表达并传授自己的信仰。其后教会也很快地把自己信仰的主要内容,编成条目分明且有系统的纲要,特别给洗礼的候选者使用。

这些信仰的撮要称为「信仰的宣认」,因为它们总结了基督徒所宣认的信仰。它们也称为「我信」"Credo",因为「我信」是这些撮要的第一个字。它们也称为「信经」"Symbolum fidei"。

信经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天主圣父及其奇妙化工;第二部分论述耶稣基督及救赎奥迹;第三部分论述我们圣化的本原——圣神。这些就是我们(洗礼)印记的三章」。

在不同的世纪中,曾出现许多形式的信仰宣认或信经,以回应不同时代的需求,有宗徒时代和古老教会的信经、〈任何人〉信经也称圣亚大纳修信经、某些公会议(托利多,拉特朗,里昂,特伦多)或某些教宗的信仰宣认:〈达玛苏信经〉或保禄六世的〈天主子民信经〉(1968)。

3~4世纪逐渐成为有专一格式的信经。在各派间流行最广的有《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大纳西信经》,三者称普世信经。此外,天主教、东正教和其他一些教派还另有本派的信经。

各派观点  天主教认为圣经、圣传和信经在信仰上具最高权威,三者皆被视为绝对的和无误的。天主教还认为历次公会议,特别是特兰托公会议梵蒂冈公会议有关教义的决议和教皇的宣谕,都具有信经的性质和权威。东正教则承认从第一次到第二次尼西亚公会议间 (325~787)的前七次公会议的教义决议都绝对无误,具有信经性质。新教一些较大宗派除接受三个普世信经外,也各有较详细的权威性信仰纲领,称信纲或认信文。但新教一般认为信仰的最高权威是圣经,信经仅为信仰的纲领性表述。近代有人把信经视为一信仰纲要,他们强调credo是单数第一人称现在时态的动词,因而反对把信经作为强制性的信条(拉丁文 credendum)。还有些宗派不赞成有固定的信经。

《使徒信经》

最早流行于西部教会,4世纪时传说出于耶稣的12个使徒。后经考证,认为起源于2世纪末罗马教会所用的《古罗马信经》,内容较简单。如今通用的文本基本定型于6~7世纪。经文共12句,分3部分:相信全能的父上帝(天主);相信圣子耶稣基督由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而降生、受难、复活、升天、将来再临;相信圣灵(天主教汉译圣神)、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复活、永生。中世纪拉丁教会普遍用于洗礼礼文,并收在《日课经》和崇拜礼文中。宗教改革后被新教主流派教会接受作为信表(信仰声明),常在举行崇拜仪式时诵读或咏唱。

《尼西亚信经》

现存有两种文本。其一为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所订,考证家以N为代号称之。经文中使用同质(希腊文homoousios)一词表示圣子基督与上帝圣父的关系,以捍卫三位一体教义,驳斥阿里乌派否认基督有完全神性、贬低基督地位的主张。会上因同质一词不见于圣经,引起争论。后经君士坦丁一世裁决定稿通过。有人曾认为其底本出自犹西比乌之手。近代多数观点认为,此文本是以流传于巴勒斯坦、叙利亚一带教会的“洗礼信式”为基础扩充而成。第二种文本即如今各派教会所使用的《尼西亚信经》,考证家以《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或《君士坦丁信经》并以 C为代号称之。过去多数人认为C是于君士坦丁堡公会议(381)上以N为基础补充制定的。现今不少人认为C的真正来源还不能确定,并指出C和N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不少明显差异,如C关于基督一句比N稍长;在圣灵一句,有“是主,是赐生命的,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崇”;末句关于相信教会、洗礼、死人复活、永生等,又均为 N所无。此外,N在圣灵句后有咒诅文,谴责反灵派的谬误而C却无此。C从5世纪起始被东派教会用于圣餐礼文中,传至西方,被普遍采用。如今天主教仍常在弥撒礼文中使用。东派教会一般亦用作洗礼信经。新教圣公会、北区信义会等的圣餐礼文也常采用之。5~6世纪后曾因西派教会单方面将圣灵“从父出来”改为“从父和子出来”而引起东西方教会间的“和子句纠纷”。其他文句双方仍完全相同。

《亚大纳西信经》

17世纪前一般都根据教会传说,认为是 4世纪希腊教父亚大纳西同阿里乌派争辩而作。但其原文为拉丁文,内容和文体都和亚大纳西其他作品极不相似。近代考证发现,该信经于4世纪末或5世纪初已流传于高卢南部,后来才译为希腊文,故亚大纳西为该信经作者之说得以否定。全文共40句,分两部分。前半肯定三位一体,父、子同体同性;后半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并以其降生、受难、复活、升天来证实道成肉身,与《使徒信经》相似。末附咒诅文。在西派教会流传甚广,天主教《日课经》规定每主日早祷时必读。宗教改革后受到马丁·路德及路德宗重视。英国圣公会将其收入《公祷书》内,英国以外的安立甘宗教会(如美国圣公会等)则多不收入。东正教会多不把它作为信仰标准。17世纪后才将其收入东正教礼文集作为附录,但删去“和子”一词。

《威斯敏斯特信经》

归正宗最重要的认信文是威斯敏斯特认信文。17世纪上半叶英国国内战争期间,国王查理一世与国会就英国教会和加尔文派之间的争论问题进行谈判,谋求妥协。倾向加尔文主义的国会,1643年于威斯敏斯特召开大会,制定该认信文作为英国和苏格兰所有长老宗教会的信仰纲领,共33章。它用法律形式规定加尔文派的信仰和教政体制,其中第3章严格地阐述加尔文式预定论的观点。后为各国多数归正宗教会接受。17世纪末苏格兰国教会曾规定所有大学教授及神职人员必须遵奉。19~20世纪以来,其中若干条文曾引起争论。美国长老会因对该认信文的不同解释而发生分裂。1958年联合后对该认信文作了简化修订。

安立甘宗的信仰纲要

见《三十九条信纲》。

公理宗的认信文为萨沃伊信仰宣言(1658),由200多位牧师和信徒代表于伦敦萨沃伊宫举行会议制定。其中教义部分32条与威斯敏斯特认信文的相应部分几乎完全相同,反映了加尔文的观点。反附30条关于教政体制的条文,采纳公理制。18世纪美国公理会曾再加修订。

此外,还有门诺宗的多尔德雷赫特认信文(1632),共18条。它反映了门诺宗的信仰特点,如主张只有成人才能领受洗礼,并须用全身浸入水中的方式进行。主张于领受圣餐前须行彼此互为洗脚之礼,主张不抵抗主义和反对起誓等。卫斯理宗则将J.卫斯理所订二十五条宗教论纲(1784)和他的《新约圣经注释》(1754)以及《标准讲章》并列为教义标准。浸礼宗在其发展初期有正统信经(1678)、伦敦认信文(1644及1677)、费城认信文(1707)等,后均被新罕布什尔认信文(1832)取代。20世纪以来浸礼宗的教会多不主张采用认信文。

东正教接受三个普世信经和前七次公会议有关规定外,从9~20世纪,还先后公布过13种信仰宣言。其中重要的有君士坦丁堡牧首更那丢公布的认信文(1455~1456)、耶柔米二世对路德派的《答辩函》(1573~1581)、基里托保罗的认信文(1625)、莫基拉的彼得的正教认信文(1642年修正版)和多西丢斯认信文(1672年耶路撒冷宗教会议批准)。

《天主子民信经》

1965年,当时的教宗保禄六世因教会信德道理越发混乱而发布了天主教会的最新版本,这个版本中,首次提及了教会与社会的关系。是历史上的一次巨大革命。

信经,尤其是各重要信经,大都产生于教会内各派在教义问题上发生重大争论之后,作为结论,以肯定占优势派别的观点为正统,排除异己,有些信经还特别对异已加以咒诅。由于信经集中表达了历代基督教正统派教会信仰的基本要求,一些神学家常根据信经(特别是《使徒信经》阐发各自的观点。现代普世教会运动中有人提出,以较被普遍接受的《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为各派共同信仰基础,谋求互相了解合作,以促进教会的重新合一,但迄今尚无现实效果。

信经 creeds

基督教权威性的基本信仰纲要。天主教认为其与圣经和圣传同具最高权威,新教认为其仅为信仰的纲领性表述,东正教认为前 7 次公会议决议具有信经性质,也有些教派认为不应有固定的信经。信经最初无固定格式,措词各异,随着各地教会洗礼仪式日趋一致,信经也在3~4世纪形成了齐一的格式。基督教内正式的信经有 150 部 ,其中最主要的有《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大纳西信经》 , 这3部信经又称普世信经。

《使徒信经》传说出自耶稣的十二使徒,故名。其原型被认为是2世纪时的《古罗马信条》 , 今本约始于6~7世纪。经文分 3 部分 : 相信全能的创造万物的圣父上帝(天主);相信圣子由童贞女玛丽亚因灵感受孕所生、受难、复活、升天、将来再临;相信圣灵(又译圣神)、教会、圣徒相通 、罪得赦免、复活、永生。全文只有12节,文字简洁。《使徒信经》强调上帝创造天地,重申童贞女和因灵受孕,因而成为教会判别异端的标准。

《尼西亚信经》由325年召开的尼西亚公会议确定 ,故名。主要内容与《使徒信经》大致相同,但更详尽、更明确地强调了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规定了三个位格之间的关系。以驳斥当时的异端教派否认基督神性从而贬低其地位的论点。经文中有一句“圣灵从父出来”,在5~6世纪间由西派教会单方改为“圣灵从父和子出来”,因而引起东西两派教会为“和子”句的长期纷争,东正教与天主教文本之区别正在于这一词之差。

亚大纳西信经》相传为 4 世纪时同异端阿里乌派辩论的希腊教父亚大纳西所写,故名。后经考证,否定了此传说,但内容与亚大纳西思想接近。除主要强调三位一体,强调圣父圣子同性同体外,也与《使徒信经》相似,只是篇幅更长,全经共40句。天主教尊其为重要信经之一,规定为主日晨课中的必读经,新教多数宗派不采用,东正教只是在17世纪后将删去“和子”一词的经文收入其礼文集作为附录。

信经的重要性

向上帝民启示旨意

圣经是上帝的成文之道。圣经来自上帝的启示,是上帝向他的约民启示他的旨意;《威斯敏斯德信条》首先告诉我们:“自然之光和创造护理之工,原彰显上帝的仁爱、智慧和权能,使人无可推诿;但它们并不足以将那为得救所必须的,对上帝及其旨意的知识给与人;所以主乐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出来,向教会晓喻他的旨意;以后主为了更好地保存并传扬真理,且为了更加坚立教会,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以及撒但和世界的毒害,遂使全部启示笔之于书。如是,圣经乃为至要,因为上帝从前向他的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这些方法,如今已经止息了。”“圣经是上帝默示的,是信仰和生活的准则。”

对上帝旨意的回应

信经则是信徒的信仰宣认,是对上帝旨意的领悟和回应。“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5-19)彼得所说的话就是使徒彼得的信仰告白。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

(1)基督教的最基本的信仰就是耶稣是基督,是救主,是永生上帝的儿子;

(2)这种信仰宣认也得到了耶稣的认可,并且耶稣认为这不是出于人意,不是从人学习的,而是上帝指示,人领受的。

(2)因信仰告白是由使徒的代表人彼得亲口说的,所以它是使徒的信仰告白;

(3)它是基督教会建立的根基,作战的武器,胜利的保证;

(4)它是个人得拯救进入天国的钥匙;

(5)它是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真信徒与异端分子,得救者与灭亡者的分水岭。

重要性仅次于圣经

所以,信经就是基督徒信仰的宣言,是基督徒本于圣经对上帝之本性、人类之救赎、社会之建设全方位的宣言。信经信条的重要性仅仅次于圣经。而且, 任何宗教都有其信仰宣告。国家的独立有宣言,党派的成立也有宣言。基督徒失去了正确的信经信条就失去了立场,就无法富有果效地从事属灵的争战。基督教从一开始所面临的就是外有异教的迫害,内有异端的侵扰,心思意念的属灵争战是不可避免的。基督徒应当怎么办?著名的改革宗神学家巴文克提醒我们:“当错谬与异端越来越狡猾的时候,教会就要更加紧迫地留心所承认的真理,并且确切地陈明它的信经。”以下简介信经的历史渊源及其重要性,并重点解释对基督教最古老、最有影响的《使徒信经》。希望大家通过研读,知道我们所信的是谁,并满有信心地见证、传扬纯正的福音。

社会文化的根基

教会史学家斯卡福(Schaff),谈及尼西亚会议中正统教会胜利的影响时,说:“尼西亚会议是四世纪最重要的历史事件,它胜过了危害教会的谬误。这种不流血的思想的得胜对真正文明的进步所产生的影响,远远超过君士坦丁和他的后继人所有流血换来的胜利。” 今日中国教会普遍忽视教义的重要性,因此也忽视教义的经典性表达,也就是教会的信经信条。其实,稍稍熟悉教会历史的人都晓得,教义的争辩涉及到基督教纯正真道的生死存亡。若不是当初上帝兴起像亚他那修这样的刚勇之士,为真道竭力争辩,基督教传播到今天,就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

在当今社会中,因为系统纯正的圣经神学的缺乏,基督教信仰与现实越来越脱节。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基督教的存在,但基督教的真正影响却并没有与日俱增。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有中文译本)一书中证明了基督救赎的教义对西方社会和法律的影响,并说明现今由于这一教义的衰落使西方文明走向死亡。当今教会所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把教义和神学从生活中抽象出来,局限在神学院里,局限在私人领域。这样的偏离是圣经中的先知所无法想象到的。世界中反知识、反律法的倾向直接渗透到教会之中,稀释上帝的话语,否定上帝的律法,把基督教变成一种注重个人得救、个人经验、个人感受的人类中心的神秘宗教。

信经是社会的根基,文化是宗教的外化。西方文明的大厦背离基督教的信条根基,今天就在人本主义蛀虫的侵蚀下摇摇欲坠。中国基督教因为缺乏牢固的圣经神学和信条根基,只能作为一种边缘文化(非主流文化)发挥作用。

基督教信仰方式

论述基督徒信仰真理、说明上帝的特殊启示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信经信条式讲解,一种是要理问答式。信经与信条名称虽异,实质相同,都是基督教信仰的宣认。信经通常是指宗教改革以前所产生的信仰宣认,而信条则是指宗教改革以后,由希腊教会、罗马教会与新教教会所产生的信仰宣认。所以,以下信经的概念也是完全适合信条的。

信经是基督徒对信仰内容的宣告承认。信经一向被称为“信仰标准”、“真理标准”,是基督教与异教和异端之间的试金石和真理的标准。在西方最通用的名称是“信仰标记”(symbolum),因为信经表达的是基督徒内心共同的信仰,所以信经成为基督徒灵里互相认识、彼此联系的标记,也是基督徒与异端分别的标记。

英文中的“信经”(creed)一词出于拉丁文中的credo,意即基督徒对教会所认可的最基本的福音摘要,宣称承认相信。信经就是大公教会全体或其代表,将圣经中为个人得救所必须,为教会所不可缺少的信仰加以摘要,而规定为大家宣认并信守的条文。

信经信条就是我们把自己放在基督徒的地位上,根据圣经来为我们自己或他人说明我们信仰的内容,这是用正面的积极的方式阐明我们所信的内容,系统地阐明我们所信的真理在客观上的次序、真理间的关系,以及支配各项真理的原则。在信经和信条中,发言者是基督徒,不等他人问问题,就事先解说了他所信仰的内容是什么。

要理问答式是从那已经接受圣经启示内容的基督徒那里,问他用什么方法得到这真理的知识,这些知识包括些什么内容,对人生产生的结果又是什么。这就是问答式的信仰阐述。

信经的具体应用

归正教会来说,能拥有信经信条和要理问答,乃是一个无上的特权。信经信条和要理问答提供了我们客观的与主观的、神学上的与人学上的特权。将我们头脑中的知识与心灵中的感受配合起来,使之协调一致。这样,神的真理才能成为我们心灵与生活中的祝福。在信经信条和要理问答中,基督徒并非是孤立的,乃是与所有的弟兄姊妹有交通。在二者之中,是教会(所有的圣徒)在表达她自己。我们都心里相信,口里承认。

信经作用

1.信经是教会对圣经真理的摘要,能使人对圣经的精义一目了然;

2.信经适合教导儿童和会众,并可记诵歌唱;

3.信经是教会神学的里程碑,是历代信仰的结晶,直接影响教会的神学思想、教训和生活;

4.信经是基督教与异教和异端分别的标记;

5.信经使非基督徒,或其他宗派信徒的注意力集中,进而使他们赞同归依

6.信经是基督徒共同的协约,使基督徒确知基督教的基本要道,并坚定信仰;

7.信经是教会正统信仰的试金石和施行教会法规的准则。信徒和传道人若在信仰和生活上有可质疑的地方,便可用信经作为审问的准则。信经是正统信仰及生活,对抗异端邪说和恶劣行为的干城。

归正教会只承认圣经有无上的权威,因为只有圣经才是上帝的话。信经乃是人的话,所以不能与圣经享有同样的权威,只能次于圣经,并且其权威的大小,与其符合圣经的程度成正比。归正教会所公认的信经有《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敦信经》、《亚他那修信经》;所公认的重要信条有《比利时信条》、《第二纥里微提信条》、《多特热赫特信条》、《威斯敏斯德信条》;比较有影响的教理问答有《日内瓦教理问答》、《海德堡教理问答》、《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等。

四大信经

宗徒信经

《宗徒信经》是最简短且在今日教会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篇,全篇共十二条。

此信经乃是根据教会的需要而制定的。在早期教会中,信徒受洗加入教会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导,即以此信经为准则。一般教会的教导也以此为根基,而教会信仰之纯正与否也以是否符合此信经的教导为考核。

此信经可分为三段:

第一段宣认父神为创造之主;

第二段宣认基督为神也为人,并承认其救赎之工;

第三段宣认圣灵、大公教会及信徒成圣之生活。《使徒信经》不是抽象偏重逻辑的陈述,而是真实的信仰告白,历代教父皆尊崇此经,且至今仍为各宗派所接纳,成为众教会彼此相通的基础。

我信全能的天主父,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我信父的唯一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因圣神降孕,由童贞玛利亚诞生;他在比拉多执政时蒙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而安葬;他下降阴府,第三日自死者中复活;他升了天,坐在全能天主父的右边;他要从天降来,审判生者死者。我信圣神。我信圣而公教会、诸圣的相通,罪过的赦免,肉身的复活,永恒的生命。阿们。

尼西亚信经

《尼西亚信经》是在西元325年第一次召开的教会议会中制定的。当时亚流主张圣子为圣父所造,因此与圣父不同本质的理论在教会中造成分裂,于是在325 年尼西亚这个地方召开会议,与会主教318位。会上亚流学说被定为异端,所有主教签名接纳《尼西亚信经》。此信经被送到帝国各处,是第一个具有权威又普遍的信仰告白。

《尼西亚信经》强调:子是“从真神而来的真神”,虽是生出的,却是“从父而来”,而“非受造”;而且子是“从父的本体而来”,并且“与父本体相同”。

我信唯一的天主,全能的圣父,天地万物,无论有形无形,都是他所创造的。我信唯一的主、耶稣基督、天主的独生子。他在万世之前,由圣父所生。他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他是圣父所生,而非圣父所造,与圣父同性同体,万物是藉著他而造成的。他为了我们人类,并为了我们的得救,从天降下。他因圣神由童贞玛利亚取得肉躯,而成为人。他在般雀比拉多执政时,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而被埋葬。他正如圣经所载,第三日复活了。他升了天,坐在圣父的右边。他还要光荣地降来,审判生者死者,他的神国,万世无疆。我信圣神,他是主及赋予生命者,由圣父圣子所共发。他和圣父圣子,同受钦崇,同享光荣,他曾藉先知们发言。我信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我承认赦罪的圣洗,只有一个。我期待死人的复活,及来世的生命。阿们。

迦克墩信经

《迦克墩信经》是于西元451年召开的第四次教会议会中制定的。当时有不同的基督论产生,造成了东方教会的混乱,其中涅斯多留宣称基督具有神人二性并双重位格。犹提乾宣称基督只有一个位格,但也只有一个神性,因为他的人性已被神性盖过,就如同一滴醋落入在大海里而消逝一般。

此会议的召集人是罗马皇帝马仙(Marcian,396-457),参加的有来自东方教会的主教500人及教宗代表数位。起初大家一致通过接纳《尼西亚信经》,大利欧的《大卷》及区利罗写给涅氏的信件,以这些作为基督论的正统,并无意重新制定信经。但是马仙及政府的代表认为若不重新清楚的诠释基督论,则不足以解决教会的纷争,极力要求重定信仰告白,于是议会决定制定《迦克墩信经》。

此信经的重点有二:一则它极力维护基督单一位格的完整,强调他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格。二则它全然强调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别。基督从神性而言与父神同质,但就他的人性而言,他与人类同质,而此二性是“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的,并且此二性是存在与一位格之内。 《迦克墩信经》并未解释基督神人二性的奇特性,但是它制定了一正统的模范,并显出救恩之所以可能,正是因为基督是神也是人;因此,此信经成为基督论正统的准则。

1、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导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

2.他真是天主,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有身体;

3、按神性说,他与父本体相同,按人性说,他与我们本体相同,凡事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4、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先,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这末后的日子,为了拯救我们,由天主之母,童女马利亚所生;

5、这位基督,既是子,又是主,也是神的独生子,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

6、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而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之内,不是分离成为两个位格,而是同一位子,是神的独生子,是道,是天主,是主耶稣基督;

7、正如众先知一开始论到他时所宣讲的,也正如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又如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亚他那修信经

《亚他那修信经》是第一个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也是最好的一个。它的文词简洁、清晰,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一,且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但如今只流传于天主教及英国国教圣公会之中。

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共有四十句教条,可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以三位一体为主题,是依据奥古斯丁的神学写成;

第二部分则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赎。

亚他那修信经》在当时教会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

1.在公共崇拜中使用。

2.作为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

3.其清楚的教义可用于抵制撒伯流、阿波林、亚利乌及犹提乾等异端。

4.任何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 其位不乱,其体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 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 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 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 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 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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