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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生长居住在台湾岛及附属岛屿(包括台湾、澎湖、兰屿、绿岛、小琉球)的人民或出身台湾而旅居国外者及其后裔,狭义上并不包括金门以及马祖。

名词涵义

所谓“台湾人”一词在使用中具有多个涵义,其范围指:

一、居住或出生在台湾本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群岛的各民族或族群,参见“台湾四大族群”。

二、系持有中国国籍者,并不一定专指台湾本岛 、澎湖群岛人,亦包含金马地区的居民。

三、祖先在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台湾日据时期)以前,便迁至台湾本岛 、澎湖群岛的汉人以及原住民 。

四、除台湾本岛外的台湾地区行政当局(所谓“中华民国”)有效管治区域( 金门 、马祖)对于台湾本岛人的称呼。

五、1949年前后,滞留或进入及其他海外地区的台湾人民及其后裔,不一定持有中国国籍 ,仅祖籍为台湾地区,但本人不一定出生或居住在台湾。在海外一般通称华人。

界定一个人是否是台湾人需要考虑的因素,除了以上因素以外,亦有人认为还有其本人和其他人(主要是与之关系密切的人)的认同也非常重要。

根据族群人口分布的相关统计,当前台湾族群组成分部状况——闽南人超过四分之三(77%),客家人与大陆各省市人各占一成左右,原住民不及2%,另外也有不到1%的受访者不确定其族群认同。

政治

一、五权分立,不同于美国(参见“五权宪法”,“五院”)

1 台湾地区领导人(所谓“总统”)掌行政权,统帅三军,任免“行政院长”(类似于总理)。领导人选举实行多党制,现任领导人是蔡英文。

2 “立法院”,即台湾的“议会”,掌握立法权。原来设225个席位,立法院改选后席位减半,民进党掌握了2/3以上的席位,取得压倒性优势。现任立法院长是民进党人苏嘉全

3 “行政院”,即台湾的“阁揆”,掌握行政权,下设若干“部会”,“行政院长”由台湾当局领导人直接任命。

4 “司法院”,为台湾当局的“最高司法机关”。

5 “监察院”,为台湾当局的“最高监察机关”。

6 “考试院”,为台湾当局的“最高考试选拔机关”。

二、“总统”

根据台湾当局“宪法”规定,“总统”拥有统帅海、陆、空三军、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文武官吏、授予荣典、颁布紧急命令、召集“国民大会”等大权。1996年以前,“总统”的任期为六年,连选得连任一次,由“国民大会”选举产生。1990年李登辉就任“总统”后,进行了多次“修宪”,“总统”的产生方式、任期、职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规定自1996年起,“总统”的任期改为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总统”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全体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而非以“委任选举”方式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拥有“行政院长”任命权,不再经“立法院”同意;“总统依宪法经国民大会或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员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无须行政院院长之副署”。1996年李登辉当选第一任“民选总统”。

三、“行政院”

台现行“宪法”规定“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故所有行政机关皆直接或间接隶属于“行政院”,受其指挥监督。如“行政院”各“部、会”的重要决策皆须经“行政院会议”讨论议决;行政机关向“立法院”提出的各种法案,皆须经由“行政院”提出;“行政院”及所属“部、会”皆以“行政院”名义,向“立法院”提出预算案,向“监察院”提出决算案等等。此外,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凡非属“总统”以及“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考试院”等四“院”的职权,都可归由“行政院”负责。

四、“立法院”

“立法院”为台湾当局的“最高立法机构”。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之权”。90年代“政治革新”后,“立法院”失去了“行政院院长”的人事任命同意权,但同时增加了“倒阁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此外,“立法委员”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的规定的适用范围缩减为会期之内。在2000年4月24日通过的第六次“修宪案”中,“国民大会”确定无形化,其原有的人事同意权等职权大多转移到“立法院”,“立法院”的权力大幅扩张。

“立法院”设正、副“院长”各一人,由“立法委员”分别选出。由于“立法院”对于“总统”的人事权、命令权拥有广泛的同意权、决议权,并且对“行政院”拥有广泛的决议权,因此,“立法院”的地位与作用十分重要,对于“总统”与“行政院长”的权力关系也有着重大的影响力。

自2000年4月“国民大会”走向虚级化后,“立法院”不仅成为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成为唯一的最高民意代表机关。

五、“司法院”

“司法院”为“最高司法机关”,掌握“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之审判,及公务员之惩戒”,有“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司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国民大会”同意任命之。“院长”、“副院长”外,另置“秘书长”一人,特任;“副秘书长”一人,简任;“秘书长”承“院长”之命处理“本院”事务。“司法院”为解释“宪法”并统一解释法令,设“大法官会议”,以“大法官”十七人组织之。“司法院”的直属机关有:“各级法院”、“行政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六、“考试院”

  为台湾地区最高考试机关,置院长、副院长各1人,考试委员若干人,均为特任,任期为6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考试委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考试院”之职掌,依“宪法”增修条文第6条规定为:1.考试。2.公务人员之铨叙、保障、抚恤、退休。3.公务人员任免、考绩、级俸、升迁、褒奖之“法制”事项。“考试院”下设“考选部、铨叙部、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及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

七、“监察院”

  为台湾地区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弹劾、纠举及审计权。置监察委员29人,并以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任期6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监察委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职权。监察院设审计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审计长应于“行政院”提出决算后3个月内,“依法”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报告于“立法院”。“监察院”为行使审计权,设“审计部”。

语言

台湾地区使用的语言主要以汉语普通话、闽南方言、客家话为来源,先住民族(当局称“原住民”)部分使用南岛语系语言,流行语残留日语词汇。

台湾语言的特点及其与内地的差异

大陆与台湾语言差异的研究是一个热点,已经有不少成果问世,由此使人们对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这方面的研究有一个比较明显而又普遍的不足,这就是主要局限在词汇方面,其他方面涉及得不多,而能见到的成果当然也就很少了。有鉴于此,本文拟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内,对当今台湾语言进行比较全面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它的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进而比较其与大陆汉语(普通话)的异同。

当今台湾语言中比较明显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 古旧色彩浓厚

台湾社会仍然沿袭1949年以前的社会制度,在文化等方面也与过去一脉相承,所有这些,都对台湾的语言产生了巨大而又多方面的影响,并使之在许多方面都明显地表现出来。

台湾语言的古旧色彩大致是由对以前的语言形式的继承和沿用而表现出来的,这大致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古代汉语(也包括近代汉语)中沿袭的形式,二是现代汉语初期(“五四”前后到四十年代)某些形式的沿用,以下我们分别举例来谈。

1)继承古代用法

这一点,在词汇方面最为突出,随手翻开台湾的报刊杂志,就会发现有许多古代的词语仍在使用,而这些词语在大陆的现实语言中,差不多是绝迹了的,例如:

(1)(许载)且比赛不认真被判三个月“球监”,甫获释。(《中央日报》1996.11.26)

(2)其中或褒或贬率皆有之,……而舆论的责难,国军官兵委是戒慎恐惧,有则改之,无则惕厉。(《青年日报》1996.12.2)

(3)国剧新书,几个手指头就可以算光了,更遑论其他剧种。(《中国时报》1996.11.28)

(4)还有被逼到拿公卖局房产去抵押,以迎付国库需钱孔急的情形。(《光华》1996.11)

例(1)的“甫”义同“刚刚”,成语有“惊魂甫定”义同;例(2)的“率(shuài)”与“皆”同义,“惕厉”义为“警惕戒惧”;例(3)的“遑论 ”就是“别(不用)说”,“遑”本为“闲暇、空闲”义;例(4)中“孔”义同“很、非常”。

如上引的古词比比皆是,而以下的古语也为数不少:

(5)他鉴于学校这几年来包括升学的各方面都有出色表现,以及社会接连发生宋七力等怪力乱神事件,认为有必要在教育方面多用点心力。(《中国时报》1996.11.28)

(6)(通缉犯)并跳下涵洞抢夺另辆机车逃逸,警方扼腕不已。(同上)

按,《论语》中即有“子不语怪力乱神”一句,而“扼腕”义为“惋惜”,也是由古而来的。

古代汉语中以单音节词为主,其中许多后来变成了双音节词,而在台湾,却仍时常取其单音节形式,这也反映了古旧的特色,例如:

(7)林老师只好采折衷办法来帮助他。(《中央日报》1996.11.26)

(8)兴建一座具国际水准的观光温泉俱乐部。(同上)

同样的句子中,在大陆就只能用“采取”和“具有”。

以上是词汇,下边我们再来看句子形式。

使动用法是古代汉语中十分常见的一种词语活用形式,而这样的用法,在当今的台湾语言中也比较多见,例如:

(9)但常吃萋蒿,肯定能涤浊气,荡襟怀,爽精神,轻身体……一个女子若常吃萋蒿,必会吐气如兰,美颜瘦身,改变风韵。(《中央日报》1996.11.26)

(10)况且如果草屋的存在,只满足了可以付出高昂代价的少数人,那也窄化了草屋的运用,薄浅了草屋的精神内含。(《光华》1996.11)

近代汉语中,某些补语经常放在宾语的后边,类似的用例在台湾语言中也时能看到,例如:

(11)……决定提高悬赏缉凶的破案奖金到新台币二千万元。(《中央日报》1996.11.26)

(12)长庚医院……首先应用逆行性脑灌注术于剥离性主动脉手术。(《青年日报》1996.12.2)

2)沿用现代汉语初期用法

1945年台湾光复后,开始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大力推广“国语”。所谓“国语”,就是当时的全国通用语,我们称之为初期现代汉语。“国语”运动的成功,使得初期现代汉语中的许多形式、用法得以存留、沿用下来,并成为今天台湾语言中的常用形式。比如,初期的用法中,数量定语与中心语之间,经常要加一个结构助词“的”,而这样的形式今天在台湾仍十分普遍,在大陆则只限于某些习惯用法,例如:

(13)日本也向美国采购了二十二套的爱国者防空飞弹。(《青年日报》1996.12.2)

(14)回台湾后,我第一件的工作是……赚钱还债。(《中国时报》1996.11.28)

“五四”后,人称代词前边加修饰语的用法日益多见,今日台湾这样的形式也十分常见,而大陆头几年很少,近几年才多了起来,例如:

(15)(《奥赛美术馆典藏集》)是喜爱艺术欣赏的你不容错过的典藏集。(《中央日报》1996.11.26)

(16)内心充满寂寞和喜悦交加的我,常有深沉的感动在心中沸腾。(《联合报》1996.11.28)

2. 语言形式缺乏统一性

这个问题,在当今的台湾语言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用字不统一

这里有繁简字的并存,如“台湾”的“台”,各种书报上就繁简不一;也有同音替代,如“启程”和“起程”;而更多见的,是某些常用虚词的混用。比如,结构助词“的、得、地”,三者的使用在台湾也有大致的区分,且与大陆基本相同,但在使用中却相当混乱,例如;

(17)快,好好的享受一番。(《立报》1996.12.2)

(18)自民国廿四年以来中山堂的古朴典雅,简单流畅,蕴蓄着柔和之美,更是活生生地无言教材。(《中国时报》1996.11.28)

(19)(姚高桥)语带玄机的表示,专案小组已掌握重要线索,相信离破案不远。(《中央日报》1996.11.26)

2)表数不统一

台湾的表数方式比大陆复杂得多,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同形式的汉语数字与阿拉伯数字等并用,而它们之间又有混杂,且有不同的混杂方式。

分数的表达最为混乱,比如以百分之二十二为例,我们见到的就有以下八种书写(排印)方式:a)百分之二十二;b)百分之廿二; c)22%; d)二十二%; e)廿二%; f)22%; g) ; h) 。其中f)~h)用于竖写(排)。

基数表达的不统一主要是同一篇文章中经常出现不同的表达方式,比如《中国时报》1996年11月28日第18版有一篇文章,前边有“七千五百万”,后边又有“一0五六位中国人”;《民众日报》1996年12月2日26版有一文,是竖排的,前边出现了横式的“114(毫克)”,隔几行又有“一百四十毫克”,类似的例子可以说俯拾皆是。

3)译名不统一

外来词语的音译,1949年以前出现的,海峡两岸大都共同沿用,如“卢梭”、“沙龙”等,1949年以后出现的,则两岸多有不同,如奔驰-宾士、索尼-新力等。大陆的音译通常以新华社的译法为准,大家有所因依,因此比较统一,而台湾的情况相对要复杂一些,因而译名不统一的情况时有所见。比如,《中央日报》1996年11日第1版中有“泰国总理班韩”,而到了第2版,则成了“泰国总理挽限”相差太远,至于“乔丹”(美国篮球明星)又作“乔登”之类的就更多了。

4)标点符号不统一

这方面,主要有引号与书名号的混用,句号与逗号的混用,以及某些标点符号用与不用的随意性等,以下仅举两个有关逗号的用例:

(20)为侦办方便检察长指示,专案小组将不定时、不定点随需要随时召开。(《青年日报》1996.12.2)

(21)县警局保安队是于前天,在嘉义县漉草乡查获,名为黄喜美的印尼三十二岁女子。(《中国时报》1996.11.28)

按,按一般的用法,前一例中的“方便”后应加一逗号,后一例中的两个逗号则不用。

5)书写(排印)不统一

这方面也是相当混乱的,如横排的,有的从右往左,有的则从左往右;竖排的,虽然大都是从右往左,但也有从左往右的。此外,在竖排时,对于阿拉伯数字、外文形式等,有时竖排,有时又横排,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也会前后不一,随意性很强。

3. 日语形式的存留

1945年光复前,台湾有长达50年的时间是在日本的统治之下,日据时期,在台湾强制推行日语,影响所及,至于今日,使得台湾语言中保存了为数众多的日语词以及结构形式等,而这些在大陆是没有的。在词汇方面,主要是直接取自日语或译自日语的词语的使用,从电视台的“星星物语”(故事、传奇)节目,到报纸上的“浮世绘”(描绘世俗风情的)短文,从手上的“便当”(盒饭)到邻居的“欧巴桑”(大妈),类似的词语虽非触目即是,但确实为数不少。

以下是“日化”的句子:

(22)警方对张某的说词极重视,已经请他全力协助警方指证歹徒中。(《中央日报》1996.11.26)

(23)各种案件包办,欢迎洽询。(同上)

(24)象征“北师情,教育爱”的钟楼(《青年日报》1996.12.2)

按,例(22)的“……中”在台湾用得十分普遍,这是典型的日语翻版,表示正在进行(详后);后两例中都有述宾倒序,而述后宾前正是日语的一般语序。

4. 方言成分的吸收

台湾主要属于闽南方言区,因此台湾语言受闽南话的影响很大,在词汇和语法等方面都吸收了不少闽南话的成分。词汇方面的例子如:牵手(配偶)、头路(职业)、三八(女人疯疯颠颠,不太正常)、呷酷(吃醋)等。

语法方面,最典型的是“有”的使用。闽南话中,肯定式的动词前边常带一个“有”字,台湾人的口语中,这样的用法十分普遍,如“这三门课程都有成立学会”(某大学教授语),而在书面语中,这样的形式也不乏其例:

(25)警方怀疑对方有涉及桃园县长刘邦友官邸血案。(《中央日报》1996.11.26)

(26)不播有拍到明星住家地址的节目带。(《中国时报》1996.11.28)

闽南话中“无”可以做否定副词,义同普通话中的“没有”,而我们在台湾的报纸上也看到了这样的用例:

(27)只是广泛的汇证,并无锁定谁。(《青年日报》1996.12.2)

受闽南话的影响,台湾语言中表领属的结构助词“的”可以不用,例如:

(28)已经代民伸张正义的邵子都,和台湾知府()女儿远走高飞。(《联合报》1996.11.28)

此外,在台湾人的口语中,句尾经常带一个“而已”,如“参观他们的办公室一下而已”(一位出版商语)。“……的样子”、“这样子的”也常说,如“尽管我本人对这个问题有点兴趣这样子的”(一位中学教师语),这都是闽南话影响的产物。

5. 其他差异

除前述几个方面外,台湾与大陆语言的差异还有很多,但大都属于某些具体的形式、表达方式以及表达习惯等的不同,由此,也造成大量的在我们看来比较陌生的语句,以下略举几例:

(29)属于天蝎座的李其芳,在外形上完全不符合天蝎座的长相,反而像极了处女座的美女。(《青年日报》1996.12.2)

(30)用“联想法”或“数字编”等各种绝招,硬是将考试重点塞进去学生的脑袋中。(《光华》1996.11)

(31)这样为了自已的小自然,而破坏了大自然,以现代的眼光看来,是相当不环保的。(同上)

(32)热能消耗相等走路6-10公里。(《中国时报》1996.11.28)

(33)整个“时光球”封箱仪式,在上午十时举行,以极为复古的方式展开。(《中央日报》1996.11.26)

(34)对于有人批评这几年的秋斗,以一种嘉年华会的氛围作呈现,似乎可能因为……(《立报》1996.12.2)

(35)他曾经是一位新闻工作者,所以阅读、收听、收看是生活中的最爱。(《青年日报》1996.12.2)

(36)美国上周末的票房一开出,立刻跌破不少人的眼镜。(《中国时报》1996.11.28)

生活习俗

按台湾“文化资产保护法”定义,民俗是指与居民生活有关的衣、食、住、行、敬祖、信仰、年节、娱乐及其他风俗习惯。台湾生活习俗与祖国大陆特别是南方地区基本一致,而且保留着更多的闽粤古风。台湾民间的传统节庆和大陆大同小异。最重要的节日依次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送灶、除夕等。过节形式也和大陆相仿,如春节有走亲访友的拜年习俗,元宵节吃元宵、赛花灯、猜灯谜;端午节吃粽子、赛龙舟;中秋节赏月、吃月饼;重阳节登高远足;除夕阖家团圆等。其中,台湾民俗中最知名的景观为台南盐水镇的“蜂炮”、平溪十分村的“放天炮”和澎湖的“乞龟”等。

台南盐水镇在元宵节最知名的是燃放“蜂炮”,即由数万只冲天炮制作而成的鞭炮,每一个冲天炮的炮芯连结在一起,一炮点燃,万炮连响,火花四射,声光齐作,震耳欲聋,蔚为壮观。“蜂炮”已经成为台湾一个旅游景点节目。

放天灯是在纸糊的灯状球体下部点火,利用热空气上升的原理将其送上夜空。因其形状像一顶孔明帽,而又称“孔明灯”。相传在台湾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其早期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互报平安的讯号,已成为一种娱乐与祈福的活动。

澎湖元霄节的“乞龟”习俗有趣神秘。每年元宵节一到,澎湖大小庙宇的供桌上,摆放各种各样的“龟”,有糖和糯米粉捏塑的“祈求平安”的“芳片龟”;有用线面制成的含有“长寿”之意的“面线龟”;有以面粉与鸡蛋等原料制成的“鸡蛋糕龟”;有用黄金打制而成的“金龟”等。民众纷纷前来祭拜,“乞龟”,即通过祈寿获得神灵的默许后,“乞龟”人向庙方执事报账,插香,索得所乞之“龟”,以求得神灵的保佑与恩赐。

台湾的婚丧习俗,与大陆也有类似之处,在今天台湾特别是农村仍保持着许多传统的习俗。同姓不结婚在台湾依旧流行,而且“周、苏、莲”、“陈、胡、姚”、“徐、佘、涂”等各三姓,以及“萧、叶”、“许、柯”等各两姓,被认为属同一祖先,也互不通婚。婚礼仪式虽有改变,方式逐渐多样化,但仍较重视中国传统的婚礼。民间丧葬习俗较为繁琐,充满迷信,从临终、发丧、入殓、居丧到送葬、下葬等有一套传统的做法。至今,台湾民间仍流行土葬,选择墓地重风水。台湾民间还有“捡骨”之俗,即俗称“捡风水”,也称“二次葬”,即在第一次丧葬时比较简单,不正式立墓碑,待五至七年后再择吉日开墓,捡拾遗骨,重新正式安葬。在台湾西南沿海,“捡骨”属于一种专门行业。因此在台湾有所谓“九葬九迁,十葬万年”的俗语,即改葬次数愈多愈好。不过如今,台湾的喜庆婚丧较流行现代的“花车艳舞”。

台湾还有不少本地特有的节庆活动。较隆重者如正月初六祭“清水祖师”(主庙在台北万华清水岩,这一天台湾有盛大隆重的庆典仪式,以前会连续上演20天的大戏),3月23日前后是规模盛大的“妈祖祭”,7月整月的“盂兰会期”(各地轮流做普渡)。

还有一些:台湾文化盛会。初到台湾的你,一定会为这眼前的一切感到惊艳不已,因为丰富多元的历史背景,造就了多彩多姿的台湾文化。台湾发展的过程中包括了原住民、早期中国大陆闽南、客家移民、荷兰人、西班牙人、日本人和中国大陆移民,而此地人民甚为注重传统文化的保存,也逐渐发展出新的文化,同时,在台湾你可以看到原住民、台湾本地以及中国文化,也可以欣赏到荷兰、日本所留下的历史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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