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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事,指接受职事或职务;句子里受动作支配的人或事物。如:"我看报"的"报","猫捉老鼠"的"老鼠"。表示受事的名词不一定做句子的宾语,如"衣服送来了"的"衣服"是受事,但是做句子的主语。

基本解释

1. [the object of the action in a sentence;object]∶语法上指动作的对象,即动作所及于的人或事物。

2. [take over a job]∶接受职事或职务。

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

引证解释

1. 接受职事或职务。

《国语·鲁语上》:“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三国志·魏志·任城威王彰传》:“ 太祖 戒 彰 曰:‘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动以王法行事,尔其戒之。’” 宋 程大昌 《演繁露·六更》:“翌日,当直宫女须以未晓前先来受事。” 梁启超 《中国改革财政私案》:“受事一两年,即满篝满车以归。”

2. 受所教之事。

汉 刘向 《说苑·正谏》:“先生就衣,今愿受事。”

3. 句子里受动作支配的人或事物。如:“我看报”的“报”,“猫捉老鼠”的“老鼠”。表示受事的名词不一定做句子的宾语,如“衣服送来了”的“衣服”是受事,但是做句子的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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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文化 语言文字 词语 程大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