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子是一个词语,拼音是sì zǐ,释义为有继承权的嫡子的自称。
在中国封建宗法家族制度下,男子无子者可以选定同宗辈分相当的男性为嗣子,以传宗接代、承继祖业,此即为立嗣或“过继”。承继人称为嗣子或“过继子”,立嗣人称为嗣父母或“过继父母”。嗣子与嗣父母之间发生拟制血亲关系。嗣子取得嫡子的法律地位,有继承宗祧、继承遗产的权利。
解释
1.有继承权的嫡子的自称。
2.作为继承人的嫡长子的称谓。后来, 泛指嫡长子。
3.称呼过继者。
4.过继者的自称。
5.日本各棋家对预定继承人的称呼。也称迹目。
记载
《史记·五帝本纪》:“尧曰:‘谁可顺此事?’放齐曰:‘嗣子丹朱开明。’”
《汉书.高后纪》:“今欲差次列侯以定朝位,臧于高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
[清]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一:“《汉书佞幸而传》‘红阳侯立嗣子融,从淳于长请车骑’。颜师古注:‘嗣子谓嫡长子当为嗣者也。’昌黎《刘统军墓志》云:‘子四人,嗣子纵,长子元一,次子景阳、景长。’
《节度使李公墓志》:‘公有四子,长曰元子,次曰元质,曰元立,曰元本。元立、元本皆崔氏出。葬得日,嗣子元立与其昆弟四人,请铭于韩氏昌黎。’
所谓嗣子,与《汉书》正同,皆所谓嫡长子。盖庶出之子虽年长,因系庶出,而不得为嗣子。故《刘志》于嗣子之下,又云长子元一,而《李志》于长曰元孙,次曰元质之下,又以元为嗣子也。古人严于嫡庶之分,即此可见。”
《诸葛亮治蜀》:“君才十倍于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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