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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相为佛教术语。

实相在道教曰’玄牝‘,道之大象,即佛之法身

实者,非虚妄之义,相者无相也。是指称万有本体之语。曰法性,曰真如,曰实相,其体同一也。就其为万法体性之义言之,则为法性;就其体真实常住之义言之,则为真如;就此真实常住为万法实相之义言之,则为实相。

名词解释

其他所谓一实,一如,一相,无相,法身,法证,法位,涅盘,无为,真谛,真性,真空,实性,实谛,实际,皆是实相之异名。

又依名随德用之三谛言之,则空谛为真如,假谛为实相,中谛为法界。法华说实相,华严说法界,解深密说真如或无为,般若说般若佛母楞伽说如来藏,涅盘说佛性,阿含说涅盘。在华严之始教天台之通教已下者,不变之空真如为实相,在华严之终教已上,天台之别教已上者,不变随缘之二相为实相。华严以随缘之万法为实相,天台真言以性具之诸法为实相,小乘以我空之涅盘,大乘以我法二空之涅盘为实相。维摩经弟子品曰:‘迦旃延无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同观众生品曰:‘佛为实相法人。’涅盘经四十曰:‘无相之相,名为实相。’妙玄二上曰:‘实相之境,非佛天人所作,本自有之,非遍今也。’法华文句记四中曰:‘言实相者,非虚故实。非相为相,故名实相。’顿悟入道要门论上曰:‘法性空者,即一切处无心是。若得一切处无心时,即无有一相可得。何以故?为自性空故无一相可得,无一相可得者,即是实相,实相者,即是如来妙色身相也。’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实相论即以实相为主,阐明一切诸法本体之思考方法。此乃针对以缘起为主之‘缘起论’而言,而与‘缘起论’并为佛教教理两大系统之一。以‘空’、‘有’之观点而言,实相论属于‘空’论,主张‘真空俗有’,谓诸法皆空、不可得,及‘三谛圆融’等极致之说。于诸经论中,法华、般若、维摩等经,及中、百、十二门、成实等论,皆属实相论系之经典。于宗派方面,则成实、三论、天台等教派属之。

(请参阅《 佛学大词典》)

文献记载

《佛学大词典》

附:【实相】《 佛学大词典》梵语dharmata^、bhu^ta-tathata^。原义为本体、实体、真相、本性等;引申指一切万法真实不虚之体相,或真实之理法、不变之理、真如、法性等。此系佛陀觉悟之内容,意即本然之真实,举凡一如、实性、实际、真性、涅盘、无为、无相等,皆为实相之异名。以世俗认识之一切现象均为假相,唯有摆脱世俗认识才能显示诸法常住不变之真实相状,故称实相。据南本大般涅盘经卷三十六、大智度论卷三十二之意,一切诸法之各别相(如地之坚相、水之湿相、火之热相)皆为虚妄,一一皆可破可坏;相对于此,无漏智所证之实相则离虚妄之诸相而平等一如,在妄情之中,实相悉皆不可得。

在鸠摩罗什之翻译中,‘实相’亦包含空之意义,龙树以来强调为佛教真谛之内容。而‘诸法实相’之说,为大乘佛教之标帜(即法印),亦即相对于小乘佛教所立之三法印(无常、无我、涅盘),大乘佛教所立者称为实相印。一切诸法之真实相状,称为诸法实相,其内容虽依各宗而异,然自其各宗之立场判断,凡被视为最后而究竟者,俱以此语表示之。此实相之相状,一般认为不得以言语或心推测之。在此一立场发展之下,至天台宗,则以最完全的自我发现,谓之诸法实相,亦即泯除本质(理)与现实(事)之差别,一切诸法完全调和之世界,于迷妄之凡夫中,亦可体现崇高之佛境界,表现出现象即实在、差别即平等之精神。禅宗以为诸法实相乃佛祖之现成或本来面目;净土宗以阿弥陀佛之名号为实相法;密宗则有声字实相之说。又日本日莲宗将实相解释为本门之题目等,将真如之实相引至现实,论二者之融合相即,此即自理论上阐明大乘佛教肯定现实之态度。[中论卷三、大般涅盘经疏卷三三十、注维摩诘经卷三、大日经疏卷一、往生论注卷下、维摩经义记卷四末、法华经文句记卷四中]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

【实相(梵dharmata^、bhu^ta-tathata^)】《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原义为本体、实体、真相、本性;引申而指一切万法真实不虚之体相,或真实之理法、不变之理、真如、法性等。按‘实相’一词,系译自梵文之 ‘dharmata^’或‘bhu^ta-tatha-ta^’,原指‘佛之所悟’。但从一如、实性、涅盘、无为等语词皆为实相之异名看来,此语之含意甚广。 鸠摩罗什译典中之‘实相’,含有‘空’之意义。这是龙树以来所强调的。而‘诸法实相’之说,乃大乘佛教之标帜,亦即相对于小乘佛教立三法印(无常、无我、涅盘),大乘佛教用‘实相印’来指称一切诸法的真实相状。各宗派所说之‘诸法实相’,其内容虽依各宗而异,然皆以此语诠表诸法之终极理趣。

此实相之相状,一般认为不能以言语或内心推测,但此一思想发展至天台宗成立时,该宗将最完全的自我发现称为‘实相’。亦即指本质(理)与现实(事)不二、无别,一切诸法完全调合的世界;此即所谓‘现象即实在’、‘差别即平等’。

在禅宗中,诸法实相乃佛祖之现成、本来之面目;此外,净土宗以弥陀名号为实相法;日本日莲宗将实相解释为本门之题目。各家的解释虽然不同,然皆以理论方式表明大乘佛教之肯定现实的态度,而将实相拉向现实,并论述二者之相即相融。

◎附一︰纪野一义着·李世杰译〈大乘佛教的无我思想〉(摘录自《佛教思想》第三章第二节) 《法华经》是以说‘诸法实相’而闻名的经典,其〈法师品〉中,有所谓的菩萨三轨(菩萨应守之三种规则),那是︰‘若人说此经,入如来室,着如来衣,而且坐如来座,处众无所畏,应广为分别说。大慈悲为室,柔和忍辱为衣,诸法空为座。处此而为说法!’ 这个‘诸法空’,其实就是‘诸法实相’。

最初提示‘诸法实相’之名词给我们的,是鸠摩罗什(Kuma^raji^va)。他汉译《般若经》、《法华经》、《中论》等经论时,把数种原语,译为‘诸法实相’或‘实相’。 鸠摩罗什所译‘诸法实相’的原语,到底是什么呢?对这个问题作有体系研究的人,是中村元博士。他举出‘诸法实相’的原语有六种,即︰dharmata^、sarva-dharma-tathata^、bhu^ta、dharma-svabha^va、prakr!ti、tatt-vasya laks!an!a。

(1)dharmata的用例最多,鸠摩罗什也把它译为‘法性’、‘法相’。意思是‘是法’,即是指‘法之成立为法之原委’。龙树(Na^ga^rjuna)在其《大智度论》中说︰‘释曰,法性者诸法实相也。’ 由此可知‘法性’与‘诸法实相’意义相同。而‘法’会成立为‘法’,是因为存在的东西以相依相关的关系,在时间上、空间上无限地扩张下去的缘故。这是‘缘起’,所以‘诸法实相’是‘缘起’的别名。

(2)sarva-dharma-tathata^是‘一切法如此地成立着’的意思,故与‘法性’同义。

(3)bhu^ta可把它认为是与bhu^ta-kot!i^(实际)同义,据《大智度论》看︰‘实际,已如先说,法性名实,入处名际。’故此语亦与‘法性’同义。

(4)dharma-svabha^va是‘法的自性’的意思,这亦与‘法性’同义。

(5)关于prakr!ti(自性),‘法的自性’,如据月称(Candraki^rti)的《中论》注释看,亦谓是与‘法性’同义。

(6)其次的tattvasya laks!an!a,意谓‘是其相’,这也表示著「缘起’理法的意思。

以上六个原语均表示与‘缘起’为同义语,但关于第五个原语prakr!ti的用例,除了中村博士所举用例之外,在《法华经》的〈方便品〉中,有如下之有趣事例──‘此法的存在状态是常相续的,法性亦常明。至高的佛,知道这个,会说此一乘。’

这是第一0二偈,鸠摩罗什将之译为︰‘诸佛两足尊,知法常无性,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佛种从缘起’之语稍难了解,但其为‘缘起’之思想,则是无可疑的。

还有,在一0三偈云︰‘法的相续性、法的不变异性,在世间不动摇的这个(法的)常住性,以及“悟”(觉),在大地的高处所,佛陀们会以方便而说。’  这个汉译是︰‘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于道场知已,导师方便说。’ 这与《大般若经》的〈实说品〉中所说如下之文意义相同,即︰‘应知,一切法皆以无性为其自性。(中略)一切法皆以不变异性为自性,(中略)一切法皆以法住为自性,一切法皆以实际为自性……。’

这都是说‘缘起’的。

一般以为,承续原始佛教的‘缘起’、‘无我’的立场,乃有般若(prajn~a^,智慧)的‘空’的立场,然后再出现《法华》的‘诸法实相’立场。其实,《般若》的‘空’与《法华》的‘诸法实相’是同样的东西。尤不可忽的是︰所谓‘诸法实相’,其实也就是‘缘起’。佛教自从原始佛教以来,一贯采取‘缘起’之立场,只是有时候表现为‘空’,有时候表现为‘诸法实相’。

◎附二︰经论中之‘实相’义举例

(1)南本《涅盘经》卷三十六(大正12·851c)︰ ‘云何名为实相?善男子!无相之相名为实相。世尊,云何名为无相之相?善男子!一切法无自相他相及自他相,无无因相,无作相,无受相,无作者相,无受者相,无法非法相,无男女相,无士夫相,无微尘相,无时节相,无为自相,无为他相,无为自他相,无有相,无无相,无生相,无生者相,无因相,无因因相,无果相,无果果相,无昼夜相,无明闇相,无见相,无见者相,无闻相,无闻者相,无觉知相,无觉知者相,无菩提相,无得菩提者相,无业相,无业主相,无烦恼相,无烦恼主相。善男子!如是等相随所灭处名真实相。善男子!一切诸法皆是虚假,随其灭处,是名为实,是名实相,是名法界,名毕竟智,名第一义谛,名第一义空。’

(2)《大智度论》卷三十二(大正25·297b)︰ ‘诸法如有二种,一者各各相,二者实相。各各相者,如地坚相、水湿相、火热相、风动相,如是等分别诸法,各自有相。实相者,于各各相中分别求实,不可得不可破,无诸过失;如自相空中说,地若实是坚相者,何以故胶蜡等与火会时,舍其自性,有神通人入地如水,又分散木石则失坚相,又破地以为微尘,以方破尘终归于空,亦失坚相,如是推求地相则不可得,若不可得其实皆空,空则是地之实相,一切别相皆亦如是,是名为如。’

(3)空海《声字实相义》云(大正77·401c)︰‘声字分明而实相显,所谓声字实相者,即是法佛平等之三密,众生本有之曼荼也故。(中略)声发不虚,必表物名,号曰字也,名必招体,名之实相。’

◎附三︰〈诸法实相〉(摘译自《望月佛教大辞典》)

诸法实相,指诸法的真实相,即一切诸法的真实、不虚谬相。此诸法实相唯佛自证,非名字、语言所能显。盖究明诸法之真实相,虽亦为外道及声闻等之共同目标,但《般若经》等大乘经典以彼等所说并非了义,而以‘不可得空’为第一义真实谛

依《大智度论》卷十八所述,世俗经书中虽说诸法实相,但只是为安国全家、身命寿乐,故非真实;外道经典中虽说诸法实相,但彼等系堕于邪见法中,故亦非真实;声闻佛典中,虽以无常、苦、空、无我观诸法实相,但彼等仅求脱免老、病、死、苦,智慧不具足,故未能究尽实相;唯独菩萨从初发心发大弘誓,起大慈悲,供养一切诸佛,有大利智故舍妄见心力诸观,观诸法非净、非不净,乃至非我、非无我,又舍如是一切观,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是为诸法实相。 吉藏在《大乘玄论》卷四谓实相乃般若实智所照,而智顗摩诃止观》卷一(上)即以实相为圆顿止观所观之境,其文云(大正46·1c)︰ ‘圆顿者,初缘实相,造境即中,无不真实。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己界及佛界,众生界亦然。阴入皆如,无苦可舍。无明尘劳,即是菩提,无集可断。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盘,无灭可证。无苦无集,故无世间,无道无灭,故无出世间;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别法。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观;虽言初后,无二无别,是名圆顿止观。’ 又,《中论》及《大智度论》等书,以毕竟空为诸法实相,但智顗则以中道为实相,《法华经玄义》卷八(下)及卷九(上),揭举妙有、真善妙色、实际、毕竟空、如如、涅盘、虚空佛性、如来藏、中实理心、非有非无中道、第一义谛及微妙寂灭,为实相的异名。同书卷八(上)名此诸法实相为大乘之一法印,以相对于小乘所谓的三法印。 此外,一行在注释《大日经》之‘如实知自心’时云(大正39·589b)︰ ‘世尊前已广说净菩提心如实相,以众生未能得意悬悟,复作方便,说此顿觉成佛入心实相门;亦为决了十方三世一切佛法故。如一切经中,或说诸蕴和合中我不可得,或说诸法从缘生,都无自性;皆是渐次开实相门。彼言诸法实相者,即是此经心之实相。心实相者,即是菩提,更无别理也。但为薄福众生,而不能自信作佛,自信作佛者,甚为难得。故世尊且令净诸垢障,将护其心,要令时义契合,然后为说即心之印,今经则不如是,直约诸法令识其心,所以为秘要之藏也。’ [参考资料]《大宝积经》卷七十八〈具善根品〉;《诸法无行经》;《佛藏经》卷上〈诸法实相品〉;《坐禅三昧经》卷下;《大智度论》卷一、卷四十三、卷五十五、卷六十四、卷六十五、卷七十四、卷八十七;《大乘大义章》卷中;《注维摩诘经》卷二、卷三;《法华义记》卷二;《大乘义章》卷四;《法华经文句》卷四(上);《三论玄义》;《宗镜录》卷四十;宫本正尊编《佛教の根本真理》;宇井伯寿《佛教泛论》。

《中国大百科全书(佛教篇)》

【实相】《中国大百科全书(佛教篇)》shixiang 佛教术语。一切诸法的真实体相,又名诸法实相。实、谓真实不虚,相谓事物的本性或相状,是佛教所说的绝对真理。佛教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因缘(条件)组成、变化无常的,都没有永恒的、固定不变的自体,这就是“空”。这种空就是宇宙万有的“真性”,亦即诸法实相。《思益经》卷一称:“诸法从缘生,自无有定性,若知此因缘,则达法实性。”《大涅盘经》卷四十:“无相之相,名为实相。”《中论·观法品》:“诸法毕竟空,不生不灭,名诸法实相。”诸法实相为万有的本性,所以又叫“法性”,此法性真常不变,所以又名真如。此外还有真谛、中道、涅盘、实际、实性、法身法界、佛性、如来藏、般若等种种异名。《肇论·宗本义》:“本元、实相、法性、性空、缘会,一义耳。”佛教各派对实相的解释各有不同,三论宗以“无依无得”的空理为诸法实相;天台宗以“一念三千”、“三谛圆融”的性具说为诸法实相;华严宗以随缘之真如为诸法实相;法相宗以“圆成实性”为诸法实相。小乘以“我空”之涅盘为实相;大乘则以“我空”、“法空”之涅盘为实相。(刘峰)

《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

【实相】《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又名佛性、法性、真如、法身、真谛等,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惟此独实,不变不坏,故名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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