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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鸩止渴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yǐn zhèn zhǐ kě,比喻用错误的办法来解决眼前的困难而不顾严重后果。出自《后汉书·霍谞传》。

出处

《后汉书·霍谞传》:“譬犹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未入肠胃,已绝咽喉。”

英文翻译

stop thirst by drinking poison senseless measure

解释

鸩:传说中的毒鸟,用它的羽毛浸的酒喝了能毒死人。喝毒酒解渴。比喻用错误的办法来解决眼前的困难而不顾严重后果。

词语辨析

成语举例:杨嗣昌的加征练饷办法是使朝廷饮鸩止渴。(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三十二章)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贬义词

成语结构:偏正式

产生年代:古代

成语正音:鸩,不能读作“hè”。

成语辨形:鸩,不能写作“鸠”。

成语辨析:饮鸩止渴和“杀鸡取卵”;都指只顾眼前需要。但“杀鸡取卵”偏重损害了长远利益。而饮鸩止渴偏重指办法有害;后果严重。

近义词:饥不择食、急功近利、揠苗助长、不择手段

反义词:从长计议

用法

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成语故事

“饮鸩止渴”典出《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四十八·霍谞传第三十八》:“光衣冠子孙,径路平易,位极州郡,日望征辟,亦无瑕秽纤介之累,无故刊定诏书,欲以何名?就有所疑,当求其便安,岂有触冒死祸,以解细微?譬犹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未入肠胃,已绝咽喉,岂可为哉!”

东汉时,有人于大将军梁商之前,诬告霍谞之舅父宋光,私自删改朝廷诏书,光为此而入狱。时年仅十五岁之霍谞上书予商,为光辩白。书曰:“光位极州长,素来奉公守法,无纤介之罪,纵于诏书有所存疑,亦不敢冒死而擅改。犹如人在饥时,以毒草来充饥;而于渴时,饮鸩酒以解渴,甫一沾唇,未入腹中,已告命丧,焉可为哉?”商阅书后,甚觉有理,呈于皇上。未几,光免罪获释。

霍谞是东汉人,他自幼发奋读书,从小就显露出与众不同的才华,年纪轻轻便精通四书五经,并通过了明经科的考试。他在当地是有名的“小才子”,长大以后,曾为河南尹,后做过廷尉。

霍谞有个在郡里当官的舅舅,叫宋光。由于他为人正直、秉公执法,所以成了一些权贵的眼中钉。后来,权贵们联合起来诬告宋光篡改诏书,皇帝信以为真,就把宋光逮捕,押到京都洛阳,关进了监狱。这时,霍谞才十五岁。

霍谞不相信舅舅会篡改诏书。宋光入狱以后,霍谞十分着急,日夜思考解救舅舅的方法。最后,他决定给当时掌管朝廷大权的大将军梁商写一封信,为舅舅申冤。

他在信中说:宋光出身官宦之家,仕途平稳顺利,现已位居地方首长的高位。他为人正直、秉公守法,从而得到了朝廷的重用。这样的一个人,即使对于皇上的诏书有所疑虑,也会采用一种稳当的方式来解决,怎么可能冒着死罪私下更改诏书?这样的行为好比是一个人为了充饥而去吃附子,为了解渴而去饮鸩 (“鸩”的羽毛泡过的毒酒)。这样的话,食物还没进到肠胃里,刚到咽喉人就已经断气了,怎么可能会有人这样做呢?

梁商读了这封信,觉得霍谞说得很有道理,又听说他只有十五岁,对他的胆识颇为赞赏。后来,梁商不仅重审此案,还亲自到皇帝那里替宋光辩白。案件终于真相大白,宋光也被无罪释放。从此以后,霍谞的名声传遍了整个洛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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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文化 语言文字 词语 急功近利 从长计议 谓语 宾语 四书五经 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