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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al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2015年1月1日起,高考逐步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等6项加分项目。2019年5月6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指出,严禁宣传“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加强对中学高考标语的管理,坚决杜绝任何关于高考的炒作。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7日至8日。

历史沿革

高考是高等学校选拔新生的制度,中国有1300多年科举考试的历史,这一制度曾 显示出选拔人才的优越性,深深地影响了东亚各国。1905年,清廷出于发展新教育、培养实用人才的需要,废除了科举制度,转而引进西方的学校考试制度。中国现代高考制度的建立,就有这样两个重要来源:一是科举考试制度所形成的传统考试思维和价值,二是西方现代考试制度的模式和手段。

1904年,清政府在张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

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我国现代高考制度登上了历史舞台。

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大学。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

1952年,中国建立起来全国统一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统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显示出公平,也适应了当时国家快速选拔人才的需要。

1977年,邓小平出任国家副总理,分管文教,主持恢复高考。恢复高考改变了千百万人的命运,挽救了中国教育,也挽救了整个中国。

1981年,理科中增加了生物学科。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

1983年,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高考填报时可以自由选择。)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1985年,教育部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同年,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并于当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5年,上海在全国最先获得自主命题权,实行3+1方案(除语数外,再任选一门)。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

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

1994年,高考生物和地理科目被取消,除语数外,文科加考政治和历史,理科加考物理和化学,初衷是为学生减负,但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同年,政治被排除在统考科目之外,理科考试中不再考政治。

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

1999年,教育部出台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文件提出,跨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与任务,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做出了全面部署 同年广东率先试行“3+X”改革方案,生物、地理又重新开始出现在高考科目中。从这年起,高校大规模扩招开始。

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

2000年之前我国高考一直实行全国一张卷,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开始实施“统一高考,分省命题”的组织方式,越来越多的省份加入自主命题的行列。

2001年,教育部对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条件进一步放宽。取消了普通高考报名年龄不超过25岁、未婚的限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不再限报高等职业学校,也可报考普通高校。报名并参加普通高考将不受年龄及婚否的限制与影响,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至此全国各地每年都有25岁以上的大龄考生步入高考考场。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起将高考时间提前一个月,高考时间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2003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作为一种新的选才方式,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已有90所;类型逐渐增多,有“自主组织测试”、“校长实名推荐制”、“自主招生联考”等形式。

2008年,中国开始启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201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15%。在短短的五六年中,大学招生扩大了将近3倍,“大众化教育”逐渐取代“精英教育”。高校毕业生缺乏技能、就业困难等问题,引起了人们对扩招的反思。

2010年2月,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稿,7月发布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全文。文件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多元录取、综合评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高考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2014年12月16、17日,教育部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效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等四大高考改革配套方案。

2014年全国有16省市实行分省命题,统一命题的有15个;2015年,又新增江西、辽宁、山东3省实行高考统一命题,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增至18个。

2016年全国有26个省份选择统一命题,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5省份仍为分省命题。

2017年10月19日,十九大代表、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的高校招生做出部署。《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2018年3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山东夏季高考将自2020年起取消文理分科,高中生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

报名和志愿填报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各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包括教育考试院、招考办、考试中心、考试局等,以下统称为省级招办)应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并要求本省(区、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4.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现行高考方案

通行方案

“3+X”

应用地区:大部分省市区

“3”指“语文、数学、外语”,“X”指由指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从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2个综合科中选择一个考试科目。此方案是目前全国应用最广,最成熟的高考方案。总分75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

具体考试时间:

6月7日(上午)09:00-11:30语文(下午)15:00-17:00数学(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

6月8日(上午)0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15:00-17:00外语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应用地区:江苏省

经过教育部批准,从2008年起,江苏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方案。

“3”指“语文、数学、外语”,语文160分(文科加考40分加试题)、数学160分(理科加考40分加试题)、外语120分,满分480分。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含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7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分,考生需参加未选为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的5门必修科目,其中信息技术只能作为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按原始得分实行合格与不合格评价,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须全部达到“合格”,方可参加高考和选修科目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含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各科原始满分120分,文科考生必考历史,理科考生必考物理,再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任选一门,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按原始得分排名实行等级计分,分为6个:A+[0%-5% ]、A(5%-20%]、B+(20-30%]、B(30%-50%]、C(50%-90%]、D(90%-100%]。

由于此方案总分偏低,造成分数段扁平密集,且操作复杂,另外物理、化学等科目不计入总分,造成理科人才选拔困难,所以该方案实行至今争议较大。

具体考试时间:

6月7日(上午)09:00-11:30语文(文科加30分钟)(下午)15:00-17:00数学(理科加30分钟)

6月8日(上午)休考(下午)15:00-17:00外语

6月9日(上午)09:00-10:40物理/历史(下午)15:00-16:40化学/政治/生物/地理

“3+3”(海南)

应用地区:海南省

海南省高考考试共6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为公共科目,文科生单独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生单独考物理、化学、生物。

具体考试时间:

6月7日(上午)09:00-11:30语文(下午)15:00-17:00数学

6月8日(上午)09:00-10:30政治/物理(下午)15:00-17:00外语(含听力)

6月9日(上午)09:00-10:30历史/化学(下午)15:00-16:30地理/生物

国家出台方案后,而且试点省份的试点办法出来之后,新入学的高中生开始实施。

改革方案

应用地区:上海市、浙江省(3+3)

上海方案: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其中英语一年两考,取最高分。

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选3门,每科70分,按照AA+……比例给分,总分660分。

浙江方案: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

选考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学生要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每门总共安排3次统一考试,考生可自行决定参加时间,每门科目最多参加2次,选考科目成绩实行等级赋分,如成绩在前1%者赋分100分加入高考总成绩。总分750分。

曾用高考方案

“3+2”(1994-1999年)

应用地区:全国(除上海市)

“3”指语文,数学,外语,“2”指文科生加考政治、历史,理科生加考物理、化学。各科满分150分,总分750分。

“3+1”(1985-2016年)

应用地区:上海市

“3”即语文,数学,外语,“1”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150分,总分600分(期间增加过综合能力测试科目,30分,后又取消)。

具体考试时间:

6月7日(上午)09:00-11:30语文(下午)15:00-17:00数学

6月8日(上午)09:00-11:00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下午)15:00-17:00外语

“3+1+1”(2003-2007年)

应用地区:江苏省

“3”即语文,数学,外语,“1+1”即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任选两科组成“1+1”;各科满分150分,总分750分。

”4+2/3"(1978-1993)

应用地区:全国(1985年后除上海市)

“4”指必考政治,语文,数学,外语(1983年起外语成绩按照得分的100%计入总分)四门科目,“2”指文科生加考历史,地理,“3”指的是理科生加考物理,化学,生物。

异地高考方案

省份异地高考方案
北京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上海2014年起,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务。
广东2014年起,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招生考试,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重庆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河北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黑龙江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
湖南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安徽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山东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 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吉林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吉林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浙江外省籍学生只要有浙江学籍,并在浙江连续读完三年高中,就可在浙高考。
江西在江西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方案。
辽宁随迁子女在当地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籍外,要求家庭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福建2014年将率先放开"异地高考",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参加普通高考
江苏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广西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
河南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
云南考生及父(母)户籍在云南,考生高中连续就学满3年,具3年学籍;或考生户籍在滇,具初高中6年学籍,父(母)亲户籍不在滇但在滇具有六年的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社保缴费记录。符合以上条件考生可无障碍参加正常高考和录取。
陕西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湖北在省内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习经历并取得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甘肃自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我省户籍,且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贵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取得贵州省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贵州省参加高考。
四川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新疆根据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本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适时出台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
山西从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山西省内就读地参加中考;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山西省内就读地参加高考。
青海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青落户且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青海,并且其原籍省(区、市)高考科目与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参加高考。
内蒙古截止2014年4月1日,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可在流入地参加2014年高考,仅限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宁夏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含6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
海南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考试指南

考试时间

2001年11月16日,教育部正式签发《教育部关于从2003年起调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的通知》:

从1979年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时间固定在每年7月7、8、9日。20多年来,高考时间的稳定,对稳定中学教学秩序和规范招生考试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这一时段气温有所升高,自然灾害频发,社会各界希望将高考时间适当提前。

为缓解高温天气和自然灾害对高考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考生身心健康、提高考试质量,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经调研论证,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03年开始调整高考时间,高考时间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高考时间调整涉及高中教学安排、考试组织和阅卷录取等诸多环节,与公安、卫生、交通、通讯、机要保密等部门的工作密切相关;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很大。各级教育行政、招生考试部门、中学、高校和各有关方面要从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和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切实把好事办好。要充分注意由于高考时间提前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采取周密细致的配套措施,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做到人人皆知,确保高考时间调整平稳顺利地进行,把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做得更好。

高考阅卷

2014年江苏省继续坚持在本省实施多年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四评制”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强评卷复核和抽查工作,确保评卷质量。

全部科目非选择题部分均实行四评制,各评卷小组对切割后的题块分别进行评卷,每个题块由两名不同的评卷教师分别评阅。若两人评出的分数在学科评卷专家组设定的评分误差范围之内的,取两人所评分数的平均值;超出评分误差范围的,进行三评;仍超出评分误差范围的,再进行四评。疑难问题由评卷专家组集体讨论解决。

录取方式

高考的录取方式多数采用网上录取,对考生的录取是根据考生的分数及所填报的志愿来进行的。如今所采用的志愿填报方式,将全国的大学分为若干批次,此外,还有许多高校进行自主招生,但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截止2015年,山东、山西、天津、浙江、福建、四川、广西等省份取消“三本”批次招生,湖北则宣布将于2016年高考取消“三本”批次招生。

2014年11月29日,北京教育学会第27次学术年会在京开幕。

为了实现“教育均衡”的目标,教育部研究建立现任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计划2014年开始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范围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优质学校每年需有不低于10%的教师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也要交流轮岗。目前各省市都在制定相应的轮岗规定。

2019年起,北京市将实施本科普通批次合并改革,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将合并为本科普通批,设置16所平行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从2019年起,宁夏调整高考录取批次,将第二批本科录取与第三批本科录取合并,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数由原来4个调整为8个。

高考保送

①教育部批准的16所外国语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016年起逐步减少外国语中学保送生名额 );

②获奥赛一等奖、并被选为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③省级优秀学生(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一,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的,不再具有保送资格条件);

④符合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

⑤公安英烈子女。

高考加分

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考试改革

改革背景

从分科到招生变革

从1977年到2014年,国家高考历经多次改革。

1972年到1976年,大学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招收工农兵学员。

1977年:9月,教育部决定恢复已经停止了10年的高考,以统考、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人才上大学,决定学生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1977年冬和1978年夏的中国,迎来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考试,报考总人数达到1160万人。来自河南延津县的刘震云,就是在1978年以河南高考状元的身份进入了北京大学。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油田、矿区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1983年,英语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后来理科又增加了生物科。

1985年:高考实行了“3+2”的方案,考生必须考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加考物理、化学;文科加考政治、历史。同时在招生方面实行了国家计划招生、用人单位委托招生、招少数自费生三种招生办法。

自主招生浮现

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

1994年:高考中生物和地理被取消,出发点是为学生减负,结果非但减不了负,还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

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

1999年:高校开始了扩招,在1998年全国招收160万学生的基础上,激增52万人。同年2月教育部颁发《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这一轮的高考改革从广东开始。1977年高考的录取率仅为4.6%左右,而此时录取率达到了40%,比1998年高10个百分点。

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

2001年:国家允许25周岁以上公民参加考试,放开了对高考报名的年龄限制和婚否限制。这一年,江苏的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率先实行了“自主招生”。

2003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清华、北大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自主招生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已有90所;类型也逐渐增多,有校长实名推荐制”、“自主组织测试”、““自主招生联考”等形式。

2004年:教育部允许香港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

“素质教育”比重愈增

2005年: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了师范生免费教育。

2006年:开始实行了平行志愿录取。

2010年2月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稿,7月发布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这一文件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为高考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2010年:高校录取人数达到657万人,比1999年多了252万人,录取率更是达到了68%。上大学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变得容易多了。同时,国家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1年及以后,河南省也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2014年:我国正式执行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不再有保送资格,奥赛、体育加分将不超过20分。河南省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将国家级奥赛奖及体育特长生的加分都下调到不超过10分,并不再有保送资格。

2014年,拟出台2017年高考改革方案。权威发布:英语退出高考统考系误读。英语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多次考试是改革方向,但这并不等于英语退出高考。其中浙江、上海已经出台政策均采用3+3,成为第一批试点。

改革过程

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对于高考所做的改革一直从未停止。从全国统一试卷到全国多份试卷,从单一选拔到多元录取,回溯37年间高考制度演变,一直在争议中变革和前行。2014年,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新世纪高考改革的各项思路已逐渐清晰,一项更为全方位、系统的高考改革正在渐次展开。

70年代重新恢复高考众人争过独木桥

1952年,我国的高考制度创立,“文革”期间曾一度中断。

1977年,在邓小平的直接主持下得到恢复。全国570万考生一起,走进了阔别11年之久的高考考场。当年共录取了27.297万人,高考录取率仅有4.8%。恢复高考伊始,基本沿用“文革”前的考试办法,文理分科。在恢复高考的最初几年,外语在很多省市并未列入总分,而是作为录取重要参考。高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文理两类都只考政治、语文、数学,文科加考史地,理科加考理化。

1978年,又有610万人参加高考,录取率仅为7%。两次总计1180余万人的招考创下了中国乃至世界考试史上的纪录。

1979、1980两年,高考录取率依然低于10%。直到1981年,高考录取率才达到11%。

1984年,我国开始保送生的试点,即由中学推荐,高等学校考核同意,免予参加高考,直接进入高校学习。

1984年9月,英语正式被列入高考主考科目。此后的几十年里,英语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考试科目。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高考基本上是沿用传统的考试方法。针对高考传统的命题方法和考试方式的缺陷,我国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

1985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8年,这项改革试验扩大到语文、数学、英语等5个学科,英语科则扩大到全国17个省(市、区),涉及100万考生,经过由点到面的改革实践,上海、浙江先行试点普通高中毕业会考。

1989年7月,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全国试行高中会考制度,并在会考的基础上改革高考招生制度。当时,教育部门已经注意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突出,一些学生偏科严重,高考客观上承担了对高中教育教学有偏颇导向的责任。

1989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在全国推行。

90年代保送计划实施考试科目多元化

20世纪90年代初,保送生计划人数曾一度扩大。但保送过程中出现了中学为了提高名牌大学的升学率,“推良不推优”的倾向,出现了申报作假、干部和教师子女保送比例过高等现象。

1991年,湖南、云南、海南三省于1991年进行了在高中会考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的改革。

199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实行了会考后的高考“3+2”科目组设置方案,即语、数、英三科为必考科目,文史类加考政、史;理工类加考理、化,每科满分原始分150分。

1999年教育部规定,全国所有保送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1999年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后,广东省率先探索“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科目,“X”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1-2科。此后,各省陆续实施的“3+X”科目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少部分省市实施的是“3+大综合(或)+1”方案。

“3+X”科目改革的实施,在客观上改变了以往全国一张试卷、一种高考模式的状态,多样化的高考模式初露端倪。这一改革对考试内容改革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

21世纪各地自主命题自主招生开始推广

2000年,教育部决定实施分省命题,上海、北京率先单独组织高考命题工作。同年,北京、安徽等省区市试行春季高考改革,一年举行两次高考,试图改变“一考定终身”的格局。但改革带来的新问题也接踵而至。实行春季高考后,由于参与招生的学校和专业都不理想,以致考生积极性不高。

2003年教育部在北大、清华等22所著名高校扩大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在自主考试与面试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入选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可以由学校决定录取,招生比例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

2004年内蒙古率先取消春季高考后,安徽、北京也相继选择退出。与此同时,参与自主命题的省份也在逐年扩大,已有16个省市区全部或部分实现了自主命题。统一考试的格局被打破,统一招生方式也在试图破冰。在连续两年多所学校试点的基础上。

2005年夏天,在中央领导的亲自批示下,由教育部、中宣部等多个部委牵头组织启动了素质教育大调研。其中,由时任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谈松华牵头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是一个重要的调研内容,最终完成了《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报告》。

这份报告提出:高考改革“应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分离高考承担的高中毕业水平考试功能;将社会化的水平考试纳入高考体系;建立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社会服务记录,逐步实行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元录取制度。”并将这一目标最终实现的时间定位在2020年。

2006年,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扩大到53所大学。这项改革使高校有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扩大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操作空间,同时对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至此,“统一考试、分省命题,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考试格局已初步形成。

2010年方案搁置

2010年,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发布,“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成为高考改革的三大关键点,高考改革正式进入“窗口期”。

从2010年底开始,考试招生改革组的专家团队,先后到上海、浙江、福建等16个省市进行调研,召开了近百场座谈会,内容涵盖16个议题,包括考试科目、备考选考、异地高考、分省还是统一命题等,并形成了16个专题、共计80万字的专题报告。专家组在此基础上又起草了一个高考改革方案,但由于种种原因,方案在教育部党组会议讨论后被搁置,原因在于“分歧太大”。

2013年箭在弦上

2013年,在教育部的牵头下,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制订工作再次开展,在“文理分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考成绩”等重大改革措施上,各方争论很多,迟迟难以通过。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出台,高考改革被纳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等多项具体化的高考改革措施明确被提出。

2014年正式发布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长袁贵仁表示,高考改革方案已有初步意见,将力争在2014年7月底之前出台。

2014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4份重要文件。这次会议也将高考改革方案的出台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这在中国当代高考史上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件。而在过去,考试改革方案基本由教育部牵头出台,采取单项推进,这次改革注定是一个全方位、系统的改革。

2014年9月3日,《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录取或不分批次按专业

北京教育学会第27次学术年会2014年11月30日在京开幕,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谈松华介绍,实行高考改革后,未来高考录取方向可能会淡化批次,为学生提供双向多次选择的机会。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则透露,未来5年国家将拿出2000亿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校的改造。

提供盲文试卷

从2015年高考开始,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需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人考生提供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包括:提供现行盲文试卷;提供大字号试卷;优先进入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或设备;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对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和使用大字号试卷、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等书写特别困难的考生延长考试时间。

此外,针对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忘带证件可“刷脸”入场

2015年5月21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召开高考考务工作会。2015年高考,考生依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如果考生忘记或者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监考员可以先验证考生相貌,如果与准考证存根上照片相符,可以先安排考生进场考试,要求考生下一科考试时带来。

改革试点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新闻纵横》对改革方案中的自主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

可能对于多数高中生来说,高考改革还停留在“方案”中,离自己还很远。但对于上海市和浙江省的高一学生,变革就在转角。

按照设计,上海市、浙江省将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对于改革方案,学生、老师评价不一、各有顾虑。

尽管上海、浙江两地的改革方案还没有出台,在不少学校,高一学生已经通过老师的介绍或多或少了解了改革信息。在上海,刚进区重点高中的顾同学感到压力很大。

所谓3+1和3+3,指的是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的重大变化:过去“一考定终身”,而今后,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此外,考生在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

2014年11月7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根据该方案,每名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每校可填报3个志愿。上海市教委新闻办表示,2015年春季高考将探索一名考生同时被两所高校录取的招生模式,“考生可以被自己填报的两所院校同时预录取,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其中一所高校进行录取确认。这与传统意义上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有所区别”。

2014年,上海被确定为全国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春考改革打响了上海高考改革的第一枪。2015年的上海春季高考将有包括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22所上海市属高校参加春季招生,计划招生1640人,但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并不在春招名单之列。春季高考的招生方式与夏季高考有较大不同,春考成绩主要靠“统一文化考试+院校自主测试”,其中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为400分,高校自主测试分值为200分。一定程度上来说,上海的春考是目前与国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最为接近的一种高考模式,它赋予了高校极大的自主招生权力,也给了学生更多选择的机会。

2014年11月21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别发布了2015年上海高考报名条件和实施办法。虽然2015起上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进行,但是2015年第一次高考志愿填报的时间仍在5月份,系考前填报。同时,高考志愿仍分两次填报、外语口试不单独进行、非沪籍考生须持证校验、艺体类考生有专门要求是报名细则中提到的。

2014年12月16、17日,高考改革新方案出炉。

2016年2月,山东省、江苏省 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二批考生招生制度试点省份之一,2017年进入高考改革试点。

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山东高考采用“3+3模式”: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2017年起,山东高校录取不再分一本二本;2020年起,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

海南省高考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采取“3+3”模式,合并录取一本二本。从2020年起,海南省的录取批次将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天津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时间依然安排在6月份。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3门自选科目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构成。总成绩为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学业水平等级科目每门100分。

2021年起,福建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录取依据。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

福建省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

高考新规

2016年高考国家出台的那些规定规则需要考生注意呢?

一、报考:已考不让考,不可两地考,残疾公平考

1.教育部规定“有大学学历的在校生不可报考高考”

以上规定中,填补新规则“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随迁考生不能在“流入”“流出”地同时考试

随迁考生在当地参加高考,流入”“流出”任选其一,不得在两地同时高考。具体按当地省市高考办法执行。

3.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明文规定,考试公平

按照《高考统一考试规定》要求,全国各省市高考点,都要为残疾考生提供平等,公平的考试环境和合理的便利措施。

二、命题:全国卷统一成大趋势

4.全国卷增至26个省市区,京、津、沪、浙、苏单独。

除北京、天津、江苏、上海、浙江等5个省份单独命题外,全国26个省份均采用全国卷。全国考试一张卷教育公平日趋完善。

三、监考:作弊入刑法,科技防替考

5.考试莫作弊,作弊蹲大狱

2015年11月起。正式实施刑法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含高考)组织作弊的,将按照刑法定罪,最高可处有期徒刑7年。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广大考生,切莫投机取巧,耍小聪明,以免招惹牢狱之灾。

6.指纹或静脉验证新科技防替考

2016年教育部发布《做好2016高考招生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市结合实际,要求必须采用二代身份证做好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考试照片与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严格防守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

四、录取:取消加分为公平,合并录取为便利

7.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只留5项、剩余加分全部取消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8.多个省份录取批次合并

2016年,包括河北、江西、辽宁等在内的多个省份明确,将本科第二批与第三批合并为本科第二批。上海则将合并录取本科第一、第二批。据悉,2017-2018年多省也将陆续采取类似的录取批次合并规则。

9.填报志愿结束前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绩

教育部明文规定,2016年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下面是山东高考的新规。

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2017年山东省合并本科批次录取。本科合并批次后,对2017年的录取批次作了安排,2017年高考将不再有二本线,本科录取将仅设最低控制线。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加分项目,2017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2017年高考语文、数学由我省自行命题,外语、文综、理综由教育部命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如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后,录取分5批进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高校专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与2016年相比,2017年本科录取批次合并为一批,而专科(高职)分为提前批和普通批两个批次。

其他地区

台湾省

在台湾省“高考”是指公务人员高等考试的简称,而类似于大陆高考是“指考”与已经废除的“联考”,全称“大学入学指定科目考试

国文,英文,数学三科目必考,再根据选科倾向,指定各组必考科目,考生不限定于选择一组科目,可选择多组科目扩大专业选择范围。

第一类组-文科(社会组;文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乙、历史、地理。

第一类组-法科(社会组;法律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乙、历史、地理、公民与社会。

第一类组-商科(社会组;商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乙、历史、地理。

第二类组-理科(自然组;理工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甲、物理、化学。

第三类组-医科(自然组;医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甲、物理、化学、生物。

第四类组-农科(自然组;农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甲、化学、生物。

海外国家

事实上,全球都有“高考”。比如,美国有SAT(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美国高中生进入美国大学需要参加的考试)或者ACT考试,英国有A-Levels(中学高级水平考试),这些都是学生进入高等教育的必需,是选拔人才的手段。不同的是,社会教育资源的丰富,职业教育的发达和成熟,人们对成才道路的宽泛认知等,从某种意义上冲淡了人们对能不能进入高等学府这个问题近乎“刻薄”的强烈情绪;东西方父母与孩子之间关系疏密的不同,也从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了两者对于孩子“成才”和“成人”的不同期许。澳大利亚则为ATAR(高等教育排名,平时成绩+周州会考,但部分州无需会考,参照平时成绩计算ATAR。

法国高等教育结构较为复杂,学位种类独特,高考制度也有别于中国等许多国家。法国高中生进入大学深造的必要条件是首先得到由学校统一颁发的高中毕业证书,然后再参加高中会考(BAC)。原则上说,所有通过高中会考的高中生,即获得BAC的人,均可申请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但是医学系、牙医系、药学系及技术学院等除外。由于名额有限,这些院校和专业一般采取淘汰制招收大学新生。

英国中学生初中毕业后,就要参加一个重要的GCSE考试(类似于中国的会考),即普通中学教育证书考试,通常要考8至10门课程,在规定的时间全国统考。希望继续进大学深造的学生,则还要继续在高中学习两年,专门为进入大学的高考做准备。这种教育在英国也叫做延续教育。

国外承认

2019年3月,据英国剑桥大学官网信息,剑桥大学在“入学要求”里明确指出,中国高考是剑桥大学认可的考试。剑桥大学接受中国高考成绩,但要求考生成绩达到所在省名次排名前0.1%,同时要达到申请专业的语言要求,通常情况下雅思是要求7分。

高考延期

2020年3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2020年3月31日下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低风险地区教育开学复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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