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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崇拜是最普遍的鬼魂崇拜,福建至今仍极为重视对祖先的祭祀。旧时重视祠祭、墓祭、家祭、杂祭,其目的是希望得到祖先亡魂的福佑。鬼魂崇拜在丧礼中表现得最为突出,其繁琐的仪式,无不与鬼魂信仰有关。

概述

自古以来,福建就有“好巫尚鬼”的陋习,志称“闽俗好巫尚鬼,祠庙寄闾阎山野,在在有之。”(《八闽通志》卷58《祠庙》)古代福建各州县都建有厉坛,乡村里社所建厉坛更多。据《八闽通志·坛?》载,全省有郡厉坛9座,邑厉坛43座,里社厉坛905座,乡厉坛1126座,实际数量要比文献记载多得多。每年清明节、中元节及十月初一,官府都要举行祭厉坛仪式,祈求一境平安。

长期以来,人们还形成对冤鬼和暴死鬼及其他恶鬼的迷信。俗信冤鬼和暴死鬼之魂既不能升入天堂,也不能下地狱,当然也就不能象正常鬼魂那样转世超生;它们的魂魄在阴间游荡,只有找到替死鬼后才能到阎王那里报到,所以民间十分惧怕恶鬼。

种类

落水鬼

溺水而死(包括跳河自尽和失足落水、游泳事故等)的人俗信是被落水鬼拖去当替身。民间盛传落水鬼只有在阳间拖一活人下水才能脱离苦海,所以人们不敢轻易到曾经有溺死人的水域,怕被落水鬼拖下水。还采取各种方法进行禳解,通常是备办祭品到落水处献祭落水鬼,莆田等地在祭祀落水鬼后,要将所有祭品倒入水中。有的人家还请来木偶戏表演,并设醮超度亡魂,让落水死者的鬼魂早日脱离苦海,俗称“出苦”。在福州,丧属须在落水处投一块石头,以免日后鬼祟加害于人。在闽南一带,溺水者被救起,须赠送救命恩人以线面和鸡蛋,以讨吉利。一些幸免于难的人从此以后还要念经拜佛。出于对于落水鬼的惧怕,形成了陋习。俗信落水而死乃命中注定,只有待落水者三浮三沉后才可去救,否则,落水鬼会找救人者算帐,致使落水者有因得不到及时救护而死的。

吊死鬼

上吊而死者称为吊死鬼。俗信吊死鬼十分凶恶,只有找到替身会才能投胎转生,故必加害于人。在民间,若村子里有人上吊而死,全村人都惶惶不安,惟恐吊死鬼找到自己做替身,为此出现各种禳解方法。在福州,丧属须请巫师或道士作醮,醮毕,道士用竹竿高桃草人作为吊死鬼替身,在前面猛跑,村里人手持铁耙等农具、敲锣打鼓、鸣炮呐喊在后面紧追,一直追到村外,表示把吊死鬼赶出村外。埋葬上吊而死者时,死者鞋跟不能别上,俗说这样吊死鬼就跑得不快,追不上阳间活人。莆仙等地也有类似风俗。死后第三天夜晚,家人请道士作醮,全村家家门上插野刺枝,不敢点灯,紧闭门户,妇孺躲在家中,不敢出门。全村男子则手持各种农具,敲锣打鼓鸣炮,齐声呐喊:“去啊,去啊!”追赶象征吊死鬼的草人,一直追赶到村口,再把草人焚掉。沿途既不能过桥,也不许经过宫庙门前,俗信桥上有桥头将军把守,宫庙有神灵驻扎,吊死鬼不敢过去,又会折回村子作祟。邻近村子也唯恐吊死鬼跑进自己村子害人,往往组织人马,手持农具,把守村口,并烧起火堆,防止吊死鬼闯进本村作祟。有时,村子之间会因此引起争斗。在武平等地,除驱逐吊死鬼外,丧属还须在夜深人静之际,备香烛、狗肉等到三岔路口祭拜,祭毕不能从原路返回家中,也不能回头张望。在晋江,若村子里有人吊死,左邻右舍三天不敢生火,俗谓“无人烟”,以免吊死鬼寻上门作祟。福建民间普遍认为,吊死过人的房子是凶宅,一般人不敢在里面居住,或要请道士禳解后才敢居住。

产亡鬼

另外,难产死亡的妇女被称为产亡鬼,认为血污太重而不得超生,会一直在血湖地狱中受罪,家中要为她举行超度仪式。少女死亡者人称女鬼,俗传会抓一男人与她作伴,许多人信以为真,不敢在其坟墓前逗留。若有人因精神错乱而失踪或正常人上山迷失方向而不归,百姓就认为是被迷魂鬼(又称“石鬼”)迷去,家人赶紧烧香礼拜,发动全村人敲锣打鼓,满山遍野寻找。

砍竹鬼

在山区,盛传有一种砍竹鬼。人们到山上砍竹,有时会听到不远处也有砍竹声,但环视四周又不见人影,俗信那是砍竹鬼在砍竹(实际上是砍竹回声或毛竹在温湿气候下迅速拔节而发出的声音)。遇到这种情况,农民会迅速逃避,绝不敢继续砍下去。俗传砍竹鬼是多年老竹成精,若遇上砍竹鬼而不躲避,它会一直砍到你面前,把人砍死。

反对者

由于受万物有灵论的影响,人们对一些奇异现象常常用鬼怪作祟来解释。当然不信鬼的在古代也大有人在,明代莆田林兆恩曾指出:“夫人之心,既不正而阴矣,则是失其人道之常,而入于幽昏之境,自妖自诞便生于心。既生于心,便眩于目,而恍惚之际,若有魑魅魍魉之属,见其形而舞其灵者,盖心中自邪,即是心中自鬼也。”(《林子三教正宗统论》第30册《续稿》)他公开宣称:“尚鬼之俗,真为可笑!”(《林子三教正宗统论》第4册《崇礼堂》)1949年以来,随着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教育的深入,鬼魂信仰大大淡化,尤其在干部和知识分子中,鬼魂信仰已经没有太多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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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其他 福建 阳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