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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万两银子卖文章从此名臭青史

  文人卖文,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因为报刊杂志这类“买方”市场有限,而文人雅士太多,投稿不问价地“卖”文章,已经成为惯例。民国时代,有些文人靠卖文章就能舒舒服服地过上一辈子,但大多数文人“销路”不好,靠“笔耕”未必能安享丰年。

  

  晚清以前的文人,其实是不卖文章的。即是想卖,也放不下摆地摊卖文章的架子。但虽然没有报刊之类的现代媒体,但民间“买文章”的市场同样存在。家里死了人,要刻墓碑,平头只须写几个某某先考先妣大人之墓,官宦富家要摆显身份,就得弄个碑文。于是不能不找有些文名的士绅起稿,照例得给钱。这些文人如果愿意下笔,还是给买文者面子;买文者付了钱也不敢说是“按字付酬”,公平交易,美其名曰“润笔”:“啊呀,这毛笔写了那么多字,毛是要脱落的,我就付点脱毛费,请君笑纳。”这大概就是“润笔”费的意思。几根毛才值多少钱,需要那么多白花花的银子吗?那也是给作文者的面子:“你可不是卖文章的。”买卖做成了,还不讲做买卖,你看中国人的酸劲!读古代文集的一些墓志铭,如非亲朋故友,大抵都是有“润笔”的。买家照例得先写个死者的“行状”,差劲的文写工将这“行状”约略成文,然后加些呜呼哀哉尚享之类的词,签上自己的大名,就算了事。如何写好亡者的传记,讲授技艺,其实在讲生意经。

  

  活人要买文章的,打官司的诉状是最大的需要,此外还有家书、契约之类的格式文书,科场上当“枪手”,都得事先讲好价钱。如果沦落到这个地步,卖文章的事实一旦成立,也就失去了作为文人的“士绅”资格。所以,真到今天,大多数文人还是投稿不问价的。

  

  其实卖不卖文章,与文人的身份没多大关系,关键是你卖什么文章。买文章也是这样。文章好坏不在于出价多少,而在于用心何在。#p#分页标题#e#

  

  这历史上的买文章的事,我了解不多。但近代史是有两件买文章的大案,可以略道一二。一个是买成功的,买家如愿以偿,而卖家把人格也卖掉了。一个是没有买成功,买家成了笑柄,而不卖家却声誉俱隆。前者说的是恽毓鼎,后者说的是梁启超。

  

  恽毓鼎是个御史,《澄斋日记》、《崇陵传信录》的作者,也是光绪帝身边的史官,皇帝每天上床下床上干些什么事情都得记下来。1907年,袁世凯为庆亲王奕劻买妓女杨翠喜当“小三”的事被人揭露,牵动官场错综复杂的政治和权力斗争,军机大臣瞿鸿禨、新任邮传部尚书岑春煊联手、御史和媒体配合向庆袁一党发动了猛烈攻势,庆袁难以招架,慈禧太后也帮不上忙。袁世凯就花了两万两银子向恽毓鼎买文,恽毓鼎根据袁世凯买文的政治目的,写了一份奏折,指责瞿鸿禨“暗通报馆,授意言官,阴结外援,分布党羽”,将瞿的门生汪康年的《京报》抨击、御史弹劾、岑春煊入京三事联在一起,指证瞿结党营私。奏折一上,慈禧太后借机“起兴”,罢了瞿的官职。这个“斩首行动”,使庆袁一下子摆脱了困境。拿了二万两银子的恽毓鼎从此也名臭青史。

  

  1915年,袁世凯复辟帝制,梁启超撰写了《异哉所谓国体论者》,袁世凯得知消息后,知道这位舆论巨子的文章一旦发表会酿成什么后果,花了数以十万计的重金“买文”,就是要让梁启超不发此文。但梁启超毅然拒绝,公开发表,成了护国战争的讨袁檄文。这件事,被载入了中国历史教科书。现在有人说袁世凯“伟大”,还想到花钱买文章不发的“文明”手段,没有“一刀捅了他”,只能当作冷笑话看了。

  

  一篇文章,如果出几万、几十万的大价钱来买,得看看自己的身价值不值。恽毓鼎名列清班,二万两银子便把自己给卖了,要知道妓女杨翠喜的身价都值十万两,岂不卖得太亏?梁启超是几十万两都不卖,所以载入史册,教育后人:人格是不能买也不能卖的。#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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