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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财神:随便结婚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笔者的一个亲戚,在三十几岁的时候被父母催婚,父亲对他说:你这么大了,再不结婚,我和你妈死了都闭不上眼睛。

于是,相亲,和一个自己不爱但条件适宜的相亲对象结婚,生子。

他自以为他很孝顺。

结果,婚后各种不幸福,两个原本没什么爱情基础的人性格不合,彼此不能包容对方,各种鸡飞狗跳。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因为涮羊肉的时候先放羊肉还是先放冬瓜这样的事都能引发互殴。

之后分居,离婚大战,一地鸡毛,终于千辛万苦地离了婚。

期间父母跟着各种担惊受怕,失眠,操碎了心。

他又回到单身。

当他和我谈到他的婚姻,他的原话是“我当初不应该随便结婚,但是我是孝顺的,我为了让我父母放心。”

我毫不客气地对他说:你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对对方不负责任。

如果对方没有和你随便结婚,那么当年她可能嫁给了一个相爱的人,这几年过得很幸福,而由于你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方失去了机会。

即便现在离婚了,她又有了机会,但是她现在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面临的情况比当年要复杂得多,这都是由于你的所谓的孝顺的行为。

况且,这几年的分分合合打打闹闹,父母也没少操心吧?你这是孝顺父母了吗?

亲戚竟无言以对。

现实中,随便结婚的人不在少数。

这里所说的随便结婚,是指出于各种目的,和自己不爱或者不够爱的人结婚

有的人是因为孤单,有的人想通过婚姻少奋斗20年,有的人仅仅是觉得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

总之,不是因为爱情

有的人,选择了一个爱自己,但自己不爱的人,以为结婚是给了对方莫大的恩惠。对此,笔者只想说,这不是恩惠,是在害人害己。

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利选择一个相爱的人作为人生伴侣,理论上任何人也都有机会,然而这种随便结婚的行为,却剥夺了对方的该项权利。

任何人,可以对自己不负责任,但无权对别人不负责任。

到任何时候,结婚都应该是两个相爱的人自然而然的行为。

在西式婚礼上,都有这样的对话:

牧师:“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不论贫穷、疾病、困苦,都不离不弃,都一生相随,直至死亡。Doyou(你愿意吗)?”

新郎:“Ido(我愿意)!”

牧师:“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不论贫穷、疾病、困苦,都不离不弃,都一生相随,直至死亡。Doyou(你愿意吗)?”

新娘:“Ido(我愿意)!”

这才是婚姻应该有的模样。只有对自己爱的人,才有可能做到无论遭遇何种人生变故,都心甘情愿地不离不弃。

没有爱情的婚姻无非是一种利益交换,当事人在婚姻中都会随时计算着利益得失。

如果你不是和自己爱的人结婚,在对方遭遇人生变故的时候,即便行为上可以做到不离不弃,但那也仅仅是出于责任,或是权衡利弊之下的不得已,而非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

双方都会痛苦,而这种状况也并不稳定。

有人说爱情也有保鲜期,在一起的时间久了,爱情也转化为亲情了,所以有没有爱情没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吗?当然有。基于爱情的婚姻,两个人的感情是从“爱情+友情”的模式向“爱情+友情+亲情”的模式转变的,一旦形成后一种模式,可谓相当稳固,很难被婚后的其他外来因素所破坏。

而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往往是根本还没有来得及培养起亲情,就已经互相厌弃了。

最可怕之处在于:这类婚姻中的当事人,在婚后一旦遇到真爱,就会面临是继续凑合,还是离婚选择真爱的两难境地。

到那个时候,原本是两个人的悲剧,就变成了三个人的悲剧。

没有应该结婚的年龄,只有可以结婚爱情。婚姻从来都只是可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成年人,千万莫要随便结婚,害人害己。

作者:王财神,一个具有男人思维的女人。代表作:原创纪实小说《天青色》;杂文《疫情之下,有的人闲得发疯,有的人在默默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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