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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的最后一把“火”一审获刑三年

 

 

  这应该是秦火火的最后一把“火”了。  

 

  上周五清晨6时01分,@北京朝阳法院即推出“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话题,宣布“打击网络谣言第一案”即将公开开庭审理。8时许,现场图片显示:被告人秦火火剃了一头毛寸,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在法警的看押下面带笑容地步入法庭。  

 

  新华社早有准备。上周二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悉秦火火案开庭时间后,就开始发稿预热。庭审当天更是引导读者温故知新,回顾秦火火那些“谣翻中国”的“作品”:“谣言一:铁道部天价赔偿外籍旅客”、“谣言二:罗援‘当逃兵’“家人供职国际大公司”、“谣言三:张海迪、杨澜拥有外国国籍”...

 

  根据这家中央喉舌记录,辩护律师与公诉机关当庭交锋:“辩护律师称,秦志晖在公安机关供述,其看到张海迪国籍的言论,就跟风凑热闹,称张海迪是外国籍。因此可证明他没有主动捏造该言论...而公诉人认为,秦志晖已经承认以上言论是他发布的,其口供及其他证据可以证明他发布了不实言论。辩护人认为证据不足,是其个人的主观看法。”

 

  秦火火则“当庭认罪”:“法庭上,辩论激烈。而秦志晖在庭审过程中,很少发言...秦志晖在最后陈述时说,‘经过8个月的思考,我对这个行为有以下认识,我知道这在事实上误导了大家对公众人物和政府机构的看法...我忽视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因为思想上的误区,在这里,对罗援、张海迪等人表示歉意。’”

 

  既然定义为“打击网络谣言第一案”,当然有必要重提去年九月两高公布实施的司法解释:“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记者了解到,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公布实施,明确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认定及处罚问题,为司法机关准确而有力地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较为明确的司法解释依据。”

 

  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次日所刊《背离法治求“火”是条死路》,亦是同声响应遵法守纪之论:“法律是互联网的防线,更是互联网的底线,离开了法治,互联网将不再是‘自由的王国’...为公民权利设置屏障,为网络自由设置边界,全面推进依法治网,是不可逆转的时代大趋势。”

 

  的确,此等敲打大V的机会,央媒绝不会错过。人民网登高一呼:“没有一些网络大V的转发,谣言不会迅速流传,不会成为网络热点话题;没有网络大V的推波助澜,谣言也不会造成那么大的危害。‘秦火火’曾交代,他和某些网络大V达成了协议,互相帮转微博,还有人提示他近期要关注什么...对炮制谣言的小V大V就应该依法打击,对乌烟瘴气的乱象就应该及时清理,对低俗、色情、粗野、暴力内容就应该‘人人喊打’”。

 

  何况,秦火火最后陈述时的“九个感谢”更是主动将他与微博大V捆为一体,并在客观上堵住了一些仍想为其个人权利声张的自由派知识分子悠悠之口。

 

  在由@北京朝阳法院发布的那份被讥为“像获奖感言”的总结中,秦火火如是说:“说了道歉之后必须说我的感激,我感激这个时代,有电脑有网络才有我的发挥空间;我感谢北京这个地方,它的包容让我有了很好的工作机会,使我被人认可、被人欣赏;感谢我曾经工作的公司,给我工作机会,让我不断成长,走上工作管理岗位;感谢北京的公检法机关,他们文明执法,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感谢微博世界,让我和名人沟通交流,他们并不歧视我;我感谢我的两个辩护律师,感谢你们为我辩护;感谢在场的记者,我是一个小人物,感谢她们,感谢两位律师,她们的辩护已经尽到力了;感谢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那里的管教对我很好,使我感受到了人性关怀的温暖;还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对我的成长尽到了最大的努力,让我有学习的机会,有安身立命的本钱。在这里请允许我向他们鞠三个躬。”

 

  此处,央视直播视频与庭审文字直播稍有差异。镜头中,摇头晃脑颇显猥琐的秦火火,直接说出了老榕、赵晓、李承鹏等几位他需要感谢的名人。此言一出,老对手如获至宝,四处粘贴发布,或指名道姓,或含沙射影,暗示着对手与秦火火的不堪关系。

 

  @大众网朱德泉即有发难:“秦火火为什么这么火?问得好!其实他今天己经给出部分答案:为出名无底线的疯狂炒作,封一个再开一个号的剪羊毛式管理,一些大V名人的帮助欣赏,被诽谤者的无所适刑尴尬。还有耐人深思的一点:出了名就会有人找他出书、赚更多钱。一句话:造谣者名利双收的局面不根除,X火火还要火!”

 

  @司马南亦是冲锋其间:“众人出奇地认识一致:秦火火火不是核心骨干,火火玩得再high跳得再高也不过是‘行动队’之走卒。审判秦火火,打击网上有组织的谣言犯罪仅仅是开始, 阶段性的成果并不巩固,该拿的还没拿下呢。”

 

  大V也不是吃素的。@老榕先是主动贴出视频调侃“不用谢”,随即辅之以详细说明:“其实很惭愧,俺一共也没跟他沟通过几次。问过1-2次消息出处,提醒过几次有事说事,不要使用侮辱、攻击性语言而已。早如果知道这对一个年轻人很重要,我应该会多投入一些注意。也顺便提醒一些五毛,汲取秦某教训,捏造刚刚直播过的事实也是不妥滴...秦火火端出郭美美的时候我注意他的。当时干得还不错。后来我在仅有的几次‘交流’中提醒过他注意消息来源的可靠性,同时,介绍事情的时候不要掺杂个人情绪,尤其不要有侮辱、攻击性语言。如果他谢我的是这个,我笑纳。”

 

  两天之后,@赵晓也来自辩:“我出身贫寒,稣基督更让我知道我是一个罪人,要爱每一个人,没有资格歧视任何人,包括秦火火。我曾经与秦火火平等交流、分享主的爱,还提醒他要信实,我感恩他竟因此而感谢我。我欣慰地看到,他只有感谢包括感谢中国政府,没有苦毒更没有恨。我愿基督的爱早日临到他!他永远都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

 

  此情此景,让秦火火的湖南老乡@床运专家唏嘘不已:“看了两遍,挺感慨。秦火火这类人物,在我故乡应该不罕见。我能读懂他庭上这些夸张的表态,以及表演背后的细微密码。我也能想象一个以及一群未能循耕读传统出人头地的湖南农村孩子,在强烈人生目标驱使下的未来路径。”

 

  只是,新京报有言在先,“在法庭上才幡然悔悟、歉意连连,有一个‘秦火火’也就够了”:“和现实一样,所有的治理和打击,都要依法而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此话不仅是对违法者而言,对执法者也是如此。现在“秦火火”案的公审,通过对个案的透明审判,也有助于公众辨识网络言行的法律边界,同时可为以后的执法等提供借鉴...‘火’之将息,其言也善。秦火火在法庭上说‘网络无需第2个秦火火’,这是他网络推手生涯黯淡结局最好的画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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