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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中于连的结局为什么要选择死亡

  《红与黑》于连的结局是什么

  作为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的话,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生活。他正是在这种盲目中走上了歧途,迷失了自我。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对于连来说,有一个信念成为他活着的全部意义,那么其他的一切都值得去牺牲,甚至于爱情。总之,于连是要“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这是他对自己生命的全部价值取向。

  司汤达曾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慧者眼中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事物的表象。”或许为了使作品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于连的入狱直到死亡便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定局。狱中的于连终于从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因此,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个人理想而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更准确。或许于连的悲剧乃是一切出类拔萃之辈的永恒悲剧,无论在专制社会,还是在共和社会和民主社会。这种悲剧或许称之为成长,或许称之为堕落,这个我们暂且不去理会,但它确实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体现着,进而升华为一种社会规则。

  这也就不能不引起了我们对现实更多的思索。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间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表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着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为肉体而存在,而代价却常常是诚实、无私与开朗。当我们一边成长,一边想方设法用种种面具遮蔽起我们纯真的本质时,我们便在重重复复地上演着于连的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红与黑》于连为什么选择死亡

  于连是法国复辟时期小资阶级知识分子典型代表,他的理想、抱负就是挤身上流。但他又是一个自恋者,把个人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其具有极大的人格魅力。他应聘担任德·雷纳尔市长的家教时,首先关心的是同谁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而不是每月有多少薪金。他要求与主人平起平坐,决不做听命于人的奴仆(这是小资产心理)。

  在他的一生当中,先是担任市长家的家庭教师,这是抱负的开始,在那里,他认识了市长夫人,这是无意识的;不久,他与市长夫人发生了畸形的爱情,市长夫人有意让他进了神学院,在神学院里,让他发现了人的勾心斗角,虚伪自私,认识到了社会的丑恶,他忍辱负重,用两面派的手法对抗这一社会现实,这是有意识的、理性的;而后,他进入巴黎,作侯爵的秘书,为了往上爬,他花了大力气博得了侯爵千金的芳心,开始了他内心矛盾斗争更为激烈的历程,这是有意识的、理性的;再次,为了讨“主人”的欢心,他昧着良心把自己贱价出卖,凭着自已惊人的记忆力参加黑会,这是意识的、理性的;枪杀市长夫人是全书的精彩部分,最终他看清了社会的本质面貌,不甘作侯爵的走狗,侯爵小姐的性伴侣,宁死也要维护自己的尊严,这是无意识的,心灵的。

  在于连的短暂的一生中出现的人物有:父亲索雷尔、老军医、皮拉尔德神父.德·雷纳尔夫人、德· 拉穆尔侯爵、侯爵小姐。

  这些人在他生命中是举足轻重的,他的父亲因为于连读书而经常打骂他,对待他和他的两个兄弟的态度截然不同的,从小缺少父爱、母爱的他,形成了强烈向上的自尊心和反抗意识,让他与贵族达官贵人不能容为一体,但又十分向往他们的生活和地位。父亲对他的影响是无意识的、理性的;老军医则是激励他读书,给他讲拿破仑的故事,偶尔还付钱给老索雷尔让于连有时间读书,造就了于连的渊博知识和对拿破仑的崇拜。老军医对他的影响是无意识的,理性的;皮拉尔德神父因为是受到了西朗神父的重托,在神学院里为于连提供方便,是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并提醒过于连要谨小慎微,神父对他的影响是有意识的、心灵的;市长夫人不仅给予于连尊重,也给予了于连第一次在贵族面前有了“人”的感觉。不仅如此,她还给了于连自己的真爱,让于连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她对于连的影响是有意识的、心灵的;侯爵小姐与于连同样具有自恋倾向的贵族千金,与于连恋爱过,她也具有一定的叛逆的性格,但那并不是真正爱,而是性的需要趋向。这使得于连不得不时时提防明枪暗箭,并使之不断地反省、痛苦。她对于连的影响是有意识的、心灵的。

  在这部小说中于连最后为什么放弃了生而选择了死?在于我认为,在司汤达以细腻合理的心理描写著称的小说《红与黑》里, 于连的这一选择取决于他的自恋性格,他有着一种比死还重要的东西——尊严。他近乎变态的自尊导致了最后的结局。在于连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个魔鬼和天使在撞击:地位低微而唯恐被歧视的自卑心理与渴望平等、决心报复世界的一切的心理。这使得于连对上层人物的一言一行都非常敏感,他觉得上层人物所对他的一切都是带有对穷人的藐视,他那高傲的自尊心极其感到不平衡。

  当得知将要担任市长家的家教时,于连马上想到自己将会被变为奴隶,高傲的自尊心被深深刺痛,“假如我父亲要强迫我去,让我和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这句话就是他的反抗心声。倔强与软弱矛盾的结合在一起。当他认为一切人都负他时,在自尊心的强烈促使下,他决定报复一切。枪杀市长夫人未遂,他也从中真正认清了当时社会的本质,他只是上层阶层的玩物和小丑能摆在于连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放弃尊严的生,要么维护自尊而光荣的死去。对于他这样自尊心极强的人来说,想得到上层的承认和挤身上流的愿望无法实现时选择死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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