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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秋》原文及赏析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像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且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蕃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似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遍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前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①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兰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复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1929年秋作。

  丰子恺《秋》赏析

  编者注: ① 夏目漱石(1867—1916),日本作家。

  《秋》是丰子恺32岁时写的。按现在公认的说法,35岁以下尚属青年。但那时,他已有了迈进“人生之秋”的感觉。人生阶段的划分,事实上与一个时代的健康、医疗水平及人的预期寿命相关。

  这篇散文贯串着一个巨大的比喻,即季节与人生。也就是说,拿大自然的春夏秋冬,对比于人生的少、青、中、老,将它们看作同样的一个自然演化过程。这样的观念,其实是源远流长的。据英国文化人类学家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说,人们死而复生的想像,如《圣经》中耶稣的复活,中国关于轮回转世的传说,皆出于原始人类对季节变迁与植物枯荣转换等周而复始现象直观的体认与拟人化。因此,以花草喻人,以春秋比兴人生的阶段,是属于比喻与象征的“原型”。所谓“原型”,就是指原始时代就有的,并且在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过的那种比喻或象征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秋》的核心立意,并非作者的首创,而是人类心理的绵延与重现。也正由于此,这篇散文才会在读者心里激起广泛的呼应与回响。

  当然,这只是就本篇与人类集体意识相沟通的一面而言的。从表达个人性灵来说,这是一篇相当私人化的作品,有真性情,决不与他人相混同。以秋天喻中年,用者颇多,但在作者笔下,却置换变化出新的形貌与色彩:三十一过,“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作者将“立秋”比作人生的三十岁之关,又将初秋之景加以具体化,从而把自己生理状况未变而心理年龄已大变的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一个用熟的比喻,可以经过再创造变化出不同的花样,表现极其个人化的感觉与情致。

  再举一个例子。以花草喻人屡见不鲜,从屈原的“香草美人”到林黛玉的《葬花词》都是。但是当丰子恺面对柳条上的绿珠、桃枝上的红斑时,却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这一番话,是他对人生的一个宣言,对青春的一番告诫,对过去的自我的一种反思。他把花想像成人,把比喻当作现实,其真性情与痴迷情状跃然纸上。

  作者过去爱慕春天,对秋毫无感觉;30岁之后,则厌恶春天,心与秋融合。在描述自己情感变化的语言中,作者将季节充分人格化了。季节不仅与人契合而代表着一种心情,一种境界,而且还意味着一种存在状态,一种道德水准。这是对原型比喻的创造性转化,将原有的关于季节的集体意象发展成独特的个人意象。春天,意味着狂喜与焦虑,又象征着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秋天,则代表着调和与忘我,暗示着谦虚、悟达与伟大。这样的爱憎分明,这样的不无随意性与偏颇性的主观解释,只能说是真性情使然,就如王国维说的:“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人间词话》)

  作者在慕秋厌春、以季节喻人生的思绪中,隐藏着纲领性的“真义”。这是他把自己对社会与人生的感悟,上升到哲理的高度加以阐发。其一是社会,年轻时只知有光明,而人生之秋则知“明多之处暗亦多”,这是作者看到了当时社会阴暗浓重之后的感叹。其二是人生,青年人只知生,只知有“死”这一回事,而人生之秋则有了对死亡的“体感”,有了切近的反思。作者将前者视为“疏浅”,而把后者当作“老练”,其实是身处中年的他的又一次自我肯定而已,对今天的青年读者并不具有模仿的意义。作者曾自诩佛门弟子,我们也能从“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见到佛理的淡淡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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