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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楚庄绝缨》原文及鉴赏

  〔西汉〕刘向

  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告王曰:“今者烛灭,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火来上,视绝缨者。”王曰:“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与寡人饮,不绝冠缨者不欢!”群臣百有余人,皆绝去其冠缨而上火。卒尽欢而罢。

  居三年,晋与楚战。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奋首却敌,卒得胜之。庄王怪而问曰:“寡人德薄,又未尝异子。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对曰:“臣当死,往者醉失礼,王隐忍不加诛也。臣终不敢以荫蔽之德,而不显报王也!常愿肝脑涂地,用颈血湔敌久矣。臣乃夜绝缨者也。”遂败晋军,楚得以强。此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也。

  ——《说苑》

  〔注释〕 趣:催促。 湔(jiàn):溅洒。

  〔赏析〕本文中的楚庄王,是位颇富人情味的可爱雄主。

  他早年“沉湎酒色”,但听了伍举“大鸟集于楚国之庭,不飞亦不鸣”的隐语进谏,便翻然改过,激发了“此鸟不飞,飞则冲天”的豪迈雄心。他体恤下情,在伐萧之战中听说“师人多寒”,便“巡三军,拊而勉之”,顿使“三军之士皆如挟纩(丝绵)”。他虽曾莽撞地“问鼎”中原,欲取周天子而代之,但在伐陈战役中却能信守诺言,封陈回师,被孔子叹为“贤哉楚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他能跻身于春秋“五霸”之列,实非徒具虚名。

  本文则以动人的描述,展示了楚庄王尊重人才的又一磊落风貌。

  一个君臣宴饮的欢畅之夜,堂上的灯火突然熄灭。有人竟趁此机会不规不矩,拉扯楚王美人的衣衫。美人当即一把扯断对方的帽带,转身就向楚王告状。读者从她气咻咻的话音“趣火来上,视绝缨者”,便可感受到她已怎样怒不可遏。此刻,只要庄王一句话,那可恶的“引衣”者,便将显形于众目睽睽之下,很可能还要掉脑袋。楚庄王的反应,却大大出人意料:他竟毫不动气,反而大声传令左右:“今天和我饮酒,不断帽带不能尽欢——大家都给我把帽带断了。”——这真是绝妙的主意。待到灯火复明,美人就再也分不清是谁扯过她的衣衫,只有鼓起腮帮干生气。

  故事到这里原可结束了。作者却又以“居三年”宕开一笔,添了一段“晋与楚战”的袅袅“尾声”:在庄王进击的关键时刻,发现总“有一臣常在前”,五次接战都奋不顾身打头阵——他究竟是谁?原来就是当年喝醉了酒,在黑灯瞎火中扯美人衣衫的“绝缨”者!

  刘向记载这则故事,原是要说明“有阴德者必有阳报”的道理。所以,结论该就是:为人处世要多积“阴德”,为自己留条“退路”——这样迂腐的说教,岂不大大辜负了楚庄王那磊落豪爽之心?庄王之“庇护”绝缨者,难道就是为的求其图报?非也!他的本心,乃出于对人才的爱惜。在决定“绝缨”者命运的一刹那,庄王首先检讨的,是自己“赐酒使醉”的“失礼”之过,而不是臣下的“越轨”之行。人孰无过?何况又是在醉酒失态之际!怎能因其偶尔失态,便羞辱了国之壮士?这便是庄王当时的真实心境,也正是他体谅人才、尊重“士”之人格的敦厚之处。

  汉高帝《求贤诏》说:“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一语道破了贤材之难得和对成就宏伟事业的重要。但是他后来却杀韩信、忌萧何,还逼反了淮南王黥布。可见要真正爱惜和尊重人才很不容易。需要指出的是,“贤材”也与普通人一样,有其七情六欲,甚至还有明显的缺点。倘要以“足赤”、“完人”要求,则管仲穷困时“分财”亦曾“多自与”,陈平居家时还曾“盗嫂”,早就该斥退不用了,又何能辅助齐桓、刘邦,成就前所未有之巨勋?曹操总算懂得这个道理,甚至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公然宣布,愿用“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的贤者。但刘桢只因不敬曹丕的甄夫人,便被曹操恼怒收押,罚作苦役,看来也还是言行不一。

  楚庄王之所以可爱,正在于他能设身处地,真心体谅人才的偶尔过失,而尊重臣下的人格。即使在损害到自己颜面的时刻,也能宽贷人们一时的“越轨”之行。他以自己的磊落襟怀,表达了对人才的真诚爱护之情。这样的雄主,能够得到四方贤才的归心,并在事业上与之同心同德、舍身奋斗,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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