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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华《活着》有感(三篇)

  读活着有感(一)

  我是在老师的推荐下找到这本书的,不巧的是,刚好那天上影视鉴赏这门选修课的时候老师就播了与小说同名的改编电影。《活着》这部小说是余华所作的,而这部同名电影是由张艺谋导演的,曾获1994年法国夏纳电影节评审团大奖和最佳男演员奖。

  我觉得无论是原著还是同名电影,都值得我们品读和欣赏。它讲述的不仅是主人公的生活故事,更是当时整个社会人们生活的反应,甚至在字里行间也能读到那些触动我们内心的熟悉的场景,还有那些根深蒂固的思想引起我们的思考。

  不管是原著还是电影,都以时间为描述顺序,以描述中国自五十年代以来的社会背景来叙述徐福贵的一生。故事以徐福贵与老全和春生三人为横向讲述了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激励,又互相仇恨,但谁也不开谁。描写了他们面对绝望,面对苦难却以乐观的态度去迎接的精神,即使看到死伤无数,他们仍然说"要活着回去","回去咱得好好活".又以徐福贵一家三代人为纵向讲述了三代人之间发生的变化,也暗含着时代的变化,社会关系的变化。

  一个方面,作者描述了中国女子的美好形象,这些女子就有点像鲁迅笔下的封建保守的女子形象,像小说中所描述"家珍回来后,脱掉旗袍,也和我一样穿上粗布衣服,她整天累得喘不过气来,还总是笑盈盈的。"还有许多细节都刻画出当代农村妇女辛勤劳动,嫁夫随夫,毫无半点怨言,甚至在褔贵嫖赌输尽家产后还不顾父亲阻挠跑回徐家的典型辛勤劳苦的农村妇女形象。像书中也常写到富贵母亲的艰辛"家珍走后,我娘心疼我,也跟着我下地干活,一大把年纪,脚又不方便,身体弯下去才一会儿工夫就立不起来了,常常是一屁股坐在了田里。"还有富贵的女儿凤霞,也是从小就父母劳作养家,她虽然被卖以供弟弟有庆念书,但是她总是那么懂事,虽然因病无法说话,但是却很乖巧很懂事。另一方面,书中也写到家珍离徐家和背着父亲回徐家的两个细节:因为富贵输光家产,他的丈人生气地接走家珍那个情景,"抬着花轿,敲着锣鼓,比娶亲时只多不少。"好有尊严的离去。另一个是家珍回徐家的场景,回来时,家珍穿着水红的旗袍,手挽着一个蓝色百花的包裹,漂漂亮亮地回来。虽然她们在家庭中是处在较低地位,但是,就像高中的一篇文章《孔雀东南飞》"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刘兰芝被逐出门时的装扮以及出门前很有尊严的拜见焦仲卿家人的情景。"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两个情景都描绘出女子那种"外柔内刚"的个性。

  再者,小说中重复出现了这样一个段子,"鸡长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开始时我不明白为什么句话在文章中反复出现,后来跟同学讨论,认为这句话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中国的社会背景是有一定契合的。文化大革命时期,错误的思想正如同这句话的不符合科学,不符合逻辑的夸张想象一般,这样理解也颇有道理。当然我觉得这句话贯穿了徐家发展的始末,是徐家兴衰的放映。如像福贵爹说的"到了我这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又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反应了当时福贵输光家产后,徐家一度衰落的景象。而最后通过福贵一家的艰苦奋斗最终福贵与老牛一同进入垂暮的生命的过程。福贵对孙子哭根说:"钱积够了我们就去买牛,你就能骑到牛背上去玩了。"苦根眼前一亮,"鸡就变成牛啦。"等等,都暗示着徐家随着租佃制,人民公社,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社会变化的变化发展。

  福贵对于自己的一生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的讲述自己,可以看到自己过去的摸样,准确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看到自己如何衰老,也许困苦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常显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为活着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东西而活着

  这部著作让我看到了徐家的眼泪,看到人民用乐观承受苦难,看到了中国几十年的发展过程,动荡与宁静,也许在不同时期对一定事物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就把自己读完的浅解记录下来,进而通过交流接受各方的观点与对作品的见解。

  读活着有感(二)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

  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读活着有感(三)

  在一个阳光温热的午后,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活着》。

  他笔下的故事令人深思。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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