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2018个税稽查重点之一,自然人股东从公司的大额借款面临巨大税务风险!

快自查一下账面上是否有股东个人大量借款

经常看到好多公司的账目上有类似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刘总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而且挂账时间不止一年以上,甚至四五年之久,而且这些借款没有用于任何公司的生产经营,殊不知,税务风险已经来到了你的身边!

将面临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巨大风险,特别是今年国地税马上合并,地税部门将会针对这些涉税问题展开清理!

重大提醒:

(1)赶快自查一下吧,你公司的账面上是否存在股东个人的大量借款

(2)或者你公司的账面上是否存在股东直系亲属的大量借款

(3)股东个人的借款是否超过了一个纳税年度仍未归还?

(4)股东个人的借款是否有证据证明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股东借款还会涉及增值税风险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刘总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这笔借款虽然是无偿借款,会被视同企业向个人提供贷款服务,没有利息收入也要视同销售,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然后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借款期间的增值税。

政策参考:

政策1:

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2:

国税发[2005]120号《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四)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政策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64号)第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有关规定,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4:

财税2016 36号: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自然人  自然人词条  大额  大额词条  稽查  稽查词条  个税  个税词条  借款  借款词条  
财务

 企业往来账款财务管理“三步法”

 往来账款是企业因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与客户或者供应商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主要包括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等。加强企业往来账款的财...(展开)

财务

 18种银行承兑汇票不可收取

在此,我们对不可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些特征做一个归纳,以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进一步规范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工作,从而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一般,有如下某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