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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哲学课:现实生活有两个世界,一个...

我曾经在演讲中描述过一种真理观,这种真理观的本质是一种典型的种族假象。在我描述它的过程中,每一位听众似乎都会感到不自在,因为这种真理观会让人产生一种冷酷的感觉。然而,这种真理观却能被每一个人接受,人们会认为它是唯一的真理概念。

那么,什么是“唯一的真理概念”呢?

现实中其实有两个世界,一个是人们怀疑的世界,另一个是人们相信的世界。

在人们相信的那个世界中,如果存在唯一固定的谜,那么唯一的真理概念就是对这个谜的唯一决定性的、完满的解答。 人们常常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倘若按照传统的、世俗的眼光来看待这一解答,那么这一解答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玄妙莫测。

正是由于它的玄妙莫测,所以人们往往会惊讶地发现,我们试图用真理概念解答相信世界中唯一固定的谜时,会陷入另一个谜的怪圈中,这种玄妙莫测的解答就是一个第二级的谜。

本来我们是想用它解答第一级谜团的,然而它却没有揭示世界所包含的奥秘,它看起来似乎是真理,但又掩盖了真相,隐藏了世界真正的奥秘。而这样的解答,也就是在解答谜的过程又产生谜的解答,往往是传统观念中较好的解答,起码相比于错误的解答,它更能激起人们的求知欲。

在人类以往对宇宙之谜的解答中,越是玄妙莫测、难以理解的解答,越能让人觉得高明,因此也更容易受到人们的一致赞赏。比如“一”“极”等单个玄妙的字,“理性”“理念”“自我”等个体词汇,“规律”“自然”等现象词汇,“精神”“物质”等对立词汇等,都是人们为了解答宇宙之谜而给出的真理概念。

暂且不论这些概念正确与否,我们根据以往的经验,联系实际的传统,就会拥有一种强烈的感受:因为它们听起来玄妙莫测,所以人们才对它们赞赏有加。

的确,对于如何描绘宇宙这一问题,无论是哲学专家、学者,还是一般的哲学爱好者,他们给出的答案都惊人地一致。宇宙被他们描绘成一种斯芬克斯,即一种奇怪的令人不可捉摸的埃及神话中的生物。人们之所以会对斯芬克斯感兴趣,不仅是因为它神秘,还因为它那神奇的预言能力,人们对宇宙的这种描述感兴趣也是出于类似的原因。

对理性主义者来说,唯一的真理其实就是他们心中的一个完美的偶像。我曾在一位朋友的信中读到这样的话:“科学、艺术、道德等任一领域中一定存在一个正确的系统,而剩下的都是错误的系统。”我的这个朋友虽然才华出众,但英年早逝。一个21岁的青年在离开之前,还能表现得如此热情奔放,还敢发起寻找这正确系统的、执着于真理的挑战,这是多么难能可贵。

然而,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即使在漫长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会去思考“唯一的真理是什么”的问题。 实际上,这个问题与一切条件都没有关系,因此它并不是真正的问题。

唯一真理的概念只是一种概括性的说法,它是从众多真理这一事实中抽象出来的。一位法官在办案时会谈到唯一的法律,一位教师在教授语言时会谈到唯一的拉丁语,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想让人们相信此前就已经存在这种法律和拉丁语的实体。

也就是说,这样说可以使他们的判决或教学更有力量,更能让人们相信他们,并服从他们的言论。 但是,只要稍加思考,我们就能明白,法律和拉丁语都只是一种结果,而并非一种本原。行为上是否合法、教学是否正确都只是人类的经验判断,或者说,它们的结果都是受人类的经验影响而发展起来的,而人信念的真假与否也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新的习惯用语总是连接在旧的习惯用语上,新的法律条例总是会连接在旧的法律条例上,新的真理也总是连接在旧的真理上。连接的过程其实也是改变的过程,新的事物必将改变旧的事物,甚至取代旧的事物。

旧的法律融合新的案例就形成了新的法律,旧的习惯用语融合新的俚语、比喻、奇言妙语就形成了新的习惯用语,旧的真理融合新的事实就形成了新的真理

然而,对于这样的事实,我们却视而不见,还一直妄称永恒的事物一直存在,旧的正义、语法和真理不是逐渐形成的,而是突然就闪现出来的。

但是,如果法官用他唯一的法律来办案,语言学家用他唯一的母语高谈阔论,那么他们是很难有任何进展的。特别是接触到新的事实之后,这些所谓的唯一的法律、语言都将消失不见。实际上,这些东西都是随着我们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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