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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不能成为空话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通知》,对包括大、中、小学生的体育活动做出了规定。其中,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严谨削减、挤占体育课。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生增加体育课时。同时,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5月17日羊城晚报)

广东省有关中小学体育活动的新规体现了狠抓素质教育的决心,如果文件规定的工作目标真能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实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力举措。但这毕竟是一个计划性的目标要求,计划不是实践,设计也不等于成功,每天一小时的工作目标要求该如何去保证落实?我认为,这应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回顾以往,在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年度计划安排或有关表态发言中,类似这样的言辞并不少见,“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保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却难以真正施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应试教育依然严重,文化课因故被挤占了,日后会被补上,可是体育课被占用后,补上的并不多见。

提出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目标,这只能说是做好工作的第一步。为让“保证”二字不再是空话,必须出重拳,让教师、学生、家长真正理解素质教育的内涵。

首先,教育思想必须端正。端正教育思想是实施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依据和指南。只有以先进的教育思想去审视和衡量,才能让教师、学生以及家长充分认识或把握体育活动对中小学生健康发展的深层底蕴,也才能找到它的正确位置,从而实施正确的教育教学活动。

其次,制度化管理必须严格。保证措施只限于教育引导、匡正认知是不够的,相比之下,制度约束更不可少。比如,专任教师缺了课、体育课被挤占了、“大课间”如何安排等问题,都应根据顶层设计,结合本地区或本校实际情况立出规矩,让保证措施具体化,不再成为挂在嘴上、写在纸上的语言符号,而是师生必须遵守的常规。

再次,督导检查必须履职。根据既定目标要求,要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活动,在督促中促进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有效落实,或使其成为考核评估的参照依据,让体育达标等成为学生基本素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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