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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评选将中老年教师拒之门外,着实不妥

“参赛对象为50周岁及以下的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申报学科教改带头人: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研究会在教学研究论文、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竞赛或学科带头人评选等方面,常常会对参赛或评选对象有以上限制。其实,组织者、主办方将45或5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教师视作另类、划入他册,这种做法极为不妥。

首先,这是对中老年教师的不尊重。中老年教师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相当多的中老年教师在人格魅力、工作态度、奉献精神、大局意识、业务素养、教育教学成绩等诸多方面,都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大家都有目共睹,心生敬意。一些参赛、评选却将中老年教师一律拒之门外,无疑有另眼相看之嫌,容易让人误解为中老年教师已经老了,没有意愿、没有能力、没有必要积极参与竞赛或评选活动。

其次,这对中老年教师来说很不公平。不说别的,就说年度绩效考核这一块,最容易拉开差距的往往就是教科研实绩。教科研实绩的量化分数来自于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发表与参赛的档次、数量,执教公开课比武课竞赛课的档次与节数,等等。剥夺了中老年教师参加相关竞赛、评选活动的权利和机会,这样一来,中老年教师的年度教育教学实绩就会大打折扣,量化考核得分高不了。尤其是评选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等,因为年龄限制,很多中老年教师即使再爱岗敬业,教育教学成绩再怎么优秀,也无缘参加评选。

再者,不利于形成积极向上的生态环境。在教育教学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每一位教师都应当自觉地以积极饱满的姿态,争先恐后,奋发进取,迎战各种挑战,拥抱各项任务。因为,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教师参加研究论文的评选、优质课的评比、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正是学习、进步、提升、成长、与时俱进的过程。年轻教师固然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中老年教师也必须你追我赶,破浪前行。绝不能因为年纪大了,职称到顶了,就可以马放南山,刀枪入库,否则,很容易落伍乃至惨遭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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