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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行政化和行政权力的转移是两码事儿

去行政化”一直是高等教育界的热点话题。尽管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但不少教师还是感到高校去行政化“雷声大、雨点小”,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事实上,教师普遍关注的不只是什么时候退出事业编制、学校领导的行政级别什么时候取消,更关注的是身边的“去行政化”——高校内部二级学术单位——学院(系、部、所、中心等)何时去行政化?为什么二级单位去行政化不能先行一步?(9月12日中国青年报)

在这里笔者不敢苟同这种“自下而上”的去行政化方式。因为无论是从教育主管部门下放权力给高校,还是高校内部校级和院级单位权力分割,都算不上去行政化,顶多是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院系之间转移行政权力。

比如,当前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教学评估采用精细化教案模式,要求教师的教案分课时、按照统一模板书写。教师如何写教案更加有利于教学是因教师、因学科、因学生而异,精细化教案除了有利于行政权力检查之外,并不会对教学质量有任何的促进。显而易见,这本身就是教育行政权力对教师教学权力的侵犯。因此,精细化教案检查的权力无论是从教育主管部门转移到学校教务处、还是转移到院系教研室,都在加剧高校行政化程度。

当前高校去行政化之所以感觉不明显,就是因为在去行政化过程中,不同的话语主体把去行政化当作行政权力的转移。比如,高校领导谈去行政化,更多的是希望教育主管部门下放行政权力给高校,让高校拥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显而易见,这么做不一定能缓解高校行政化程度,在缺乏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的情况下甚至会加剧高校行政化。

部分教授呼吁“教授治校”,教授如何治校没有看到成效,但高校一部分行政权力转移到二级学院,使得一些二级学院的“学官”在评职称、教学评价等方面大行其道,院系生态更加恶化倒是事实。长期以来,不少人热衷于通过各种方式使得高校行政权力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院系之间腾闪挪移,而忽视了高校去行政化的实质。

当高校行政权力通过职称、奖励、惩罚、评价等方式肆意干扰教师的教学细节和研究工作,教师的成就更多取决于行政权力的喜好的时候。我们要做的是把干扰教学、科研的行政权力剔除,寄希望于改变教师职称评价体系、科研评价体系以及教师主体意识的觉醒,而非转移权力。只有真正改变过去行政权力的不当使用,才能真正推动高校去行政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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