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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能“越俎代庖”

最近看到一个说法:“学校教育不是万能的。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学校教育的作用最多占三分之一。老师们不能做超出能力和责任范围的事,只能尽可能地把本职工作做好。”

如果“学校教育的作用最多占三分之一”,言外之意是家庭背景、家庭教育等起了决定的作用。这里说到了“老师们不能做超出能力和责任范围的事”,但我所看到的今日之教育,不能说是全部,也有许多学校、教师,还有家长都在做越俎代庖的蠢事。

一切还是源于“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话的争议,如果仅仅从评价标准或者说以选拔结果作为标准,那么这句话一定会引起老师们的反感,引起争论也是必然的。因为教育并不是简单的学会了,考好了,而是在生长与发展中成为一个能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人,因此教育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而是培养有能力和理想的学生。

这方面确实有许多误区,其中不乏把教与养对立,认为教是学校的责任,养是家庭的责任。其实教与养一定不能分开,学校与家庭尤其不能脱节,所以如何使教与养合一,家庭与学校携手,乃是今后教育事业上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家庭决定论在今天是有市场的,那么家庭决定了孩子的什么?其实这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社会上流传的“拼爹”大概就是家庭决定论的真实写照。一个富有的家庭,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与机会,选择“最好的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但这种教育是最适合孩子的吗?孩子的个性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吗?“最好的学校”“最好的教育”最好在什么地方?如果仅仅是升学率最高,那么这种教育根本没有考虑过孩子的兴趣、爱好,采取的是统一格式的标准化。这并不是最好的教育。

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表示,中国之所以把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就是要使教育成为面向平民的教育,从而使人人能得到教育。

为什么政府要把平民教育提到这种高度?这是因为一个国家的教育高度是由那块最短的板决定的,义务教育是一个国家的法定的强制性的教育,这个教育的高度决定了一个国家教育的最基本的水平,就连教育最发达的美国也是这样做的。美国的教育公平也不是十全十美,各州议会时总是有争议,焦点并不是办好一流的学校,而是如何让每个人都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

如果是接受教育的机会均等的立场,那就不应当区分出一部分学生是“差生”,不能把他们归为另类,更不能放弃对他们的教育。

教育确实不是万能的,但教师必须尽量是万能的,你的学生心理生理的特征,兴趣爱好,家庭背景,特别是家庭给孩子留下了什么不好的嗜好,都需要教师了解,并与家长通力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教育。

不久前我引用我父亲刘百川的一段话:“教师不能把责任完全诿之于家庭或其他方面,因为教师有责任把不好的学生教好,把好的学生教得更好。”这段话同样惹来争议,与“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话的争议一样,两者并无区别,都是说了教师的责任。

如果总是千方百计地去避开这种责任,越俎代庖,操刀于统一格式教育要求,完全不顾学生心理生理的特征,不顾学生的兴趣爱好,那么学生还有什么生长发展?

各个国家为什么都采取教师资格认证制度?选拔优秀的人才去从事教师这个职业,原因就是教师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如此的责任之下,教师的工作是辛苦的,繁重的,既然向教师提出这么高的要求,那么绝不能让教师的职业成为清苦的职业,仅有菲薄的待遇。否则就会导致许多教师看重城市的学校,流向城市,流向收入更高的民办学校。这也就不断拉大了乡村、偏远落后地区与城市教育资源的差距。

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是均衡整个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逐渐走出教育越俎代庖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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