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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赛】“见义智为”更值得提倡

两个小伙伴被冲到河心,9岁小学生去救人而失去生命,你赞同这种做法吗?近日,广州天河区一所小学布置了这样一堂德育测试作业,引发关注。对此,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青少年教育专家张庆鹏表示,救援是专业活动,不提倡未成年人在危险环境下去施救,要让孩子知道保护自己最重要。

“世界上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烂和燃烧。胆小如鼠、贪得无厌之徒选择前者;见义勇为、慷慨无私之士选择后者。”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如是说。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这种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让人感动并由衷敬佩。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见义勇为的内涵也应有所变化。

孔子有言:“见义不为,无勇也。”这里的“勇”,可指勇气与担当,但绝不等于莽撞冲动。例如有人落水时,如果自己本就不会游泳,那么强行下水救人就是一项危险举动,可能既救不了他人,也将自己置于险境。对于中小学生而言,更不能随意“勇为”。他们年纪尚轻,还缺乏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若贸然行事,常常不能真正帮助到他人,还会牵连自己,酿成悲剧。

见义勇为的精神需要弘扬,但见义勇为的方式更需要商榷。在遇到危险情况时,首先还是要审时度势,做出正确的判断,采取合适的措施,量力而行。单纯莽撞之举,无济于事,只能白白牺牲;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行动,不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这样的见义智为,更值得提倡。

2016年1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新版《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条例中倡导“见义智为”,呼唤有勇,更赞赏有谋。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也删除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的条文。人们已经意识到,过往对见义勇为的解释,已不适合当今社会。对中小学生来说,既应让他们领会见义勇为的高尚精神,又要教导他们“见义智为”,在各种突发状况下采取正确理性的处理方式,培养应急应变的能力。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用智慧伸张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我们每一个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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