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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价机制推动“双减”落实

为切实落实“双减”工作,广东省将强化督导检查,将“双减”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平安广东建设社会矛盾治理考核、扫黑除恶专项、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评比项目,多管齐下推进。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7月30日 封面新闻)

把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降下来,把肆意发展的校外培训整治好、规范好,是“双减”的核心任务。为落实“双减”工作,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要让这些举措收到成效,相应的评价机制得跟上。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制度的难点在于落实,制度的关键也在于落实,有效的评价机制则是“双减”工作落地的保障器。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要明确以下问题:

要明确责任主体。由于涉及多个领域、部门,校外培训的责任主体并不唯一。为避免陷入“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的怪圈,必须建立完善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具体到人,把责任压实,确保“事事有人管,出了问题有人问”。

要明确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既是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导航仪,也是地方督导部门履职的抓手和依据。评价标准决定了治理的重点和走向,直接影响治理的效果和质量,因此,评价标准必须严谨、科学。同时,鉴于校外培训机构类型、形式多种多样的实际,要分门别类出台评价方案、实施细则,真正做到评得好、评得准、评得科学。

要用好评价结果,让制度发威。评价的目的是引导、规范和提升,因此,评价不能一评了之,而是要用好评价结果,据此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以评促改的作用。否则,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

当然,不管评什么、如何评,都必须真评、真管,不能“放空炮”。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一直在路上,但收效并不明显,原因在于压而不实、严而不厉、打而不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要取得实效,还要不断探索新举措,要走深、走实、走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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