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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好制度,给家委会戴上“紧箍咒”

近日,一篇题为《哈佛毕业,不配进上海小学家长群?》的文章在网上流传,引发了舆论关注。“毕业于美国中密歇根大学,从事私募基金,丈夫哲学博士后”“知名外企人力总监,虽有资源,但比不了其他各位父母”“无业,但家里被分了25套房,平时清闲能出力”……这是上海某小学家长群内如秀场一般的家委会选举现场。

家委会本是维护家长教育权益、有限参与学校管理、推进家校沟通交流的公益性岗位,这个没票子、没位子的“职位”受到家长热捧,说到底是少数家长“近水楼台”的意识在作怪,打的是换取对自家孩子“照顾”的如意算盘。家委会成员都带着这样的“小九九,很难正确履行家委会的职责,还大概率会成为学校不当利益的代言人,最终会损害大部分学生及家长的利益。

有鉴于此,规范家委会管理,要在净化家委会竞选、运作、监督等若干环节扎紧、用好制度的笼子,给家委会戴上“紧箍咒”。

首先,优化竞选聘任标准,确保家委会选得精。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学校主导作用,落实学校组织责任,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家委会在现代学校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发挥主导作用,落实组织责任,按照选聘标准、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把爱学生、懂教育、讲奉献又办事公道、家长信赖的教育“热心人”“明白人”选聘进家委会。要坚决摒弃“摆设”“傀儡”“买办”等错误取向,最大程度照顾家长的阶层认同,坚持“只选对的慎选‘贵’的”,谨防家委会成为少数有钱人及政府官员家长的“秀场”。

其次,优化决策运行机制,确保家委会用好权。家委会可借鉴社会组织有关工作机制,围绕家委会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制定家委会基本工作制度,扎好制度的笼子,确保家委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要根据家委会工作实务,列出清单目录,逐项销号制定完善工作制度。涉及向家长收费的事项,要建立“一事一议”家委会成员集体会商决策、一票否决及方案报备制度;特别重大的事项,要建立家长全会表决“一致通过”制度及决议留存备查制度。

最后,强化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家委会管得住。政府有关组织及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家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家委会职责定位和权利边界,把家委会工作纳入检查监督范围,对不作为、弱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说“不”。“家”(家委会)“校”要互设咨询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群众对学校及家委会工作的监督。要通过组织报备及家长群、教师群、学校工作群公开发布等方式,充分晾晒家委会工作及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预防家委会“越界开采”“跑偏走邪”。还可把家委会选聘及运转置于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的经常性督导之下,确保家委会监督无缝隙、常态化。对于以家委会之“权”谋取私利的,有关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

总之,扎紧、用好制度的笼子,还家委会本来面目,使其成为有教育情怀、有奉献精神、有服务能力的教育热心人的舞台,家委会才能成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中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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