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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选择的悖论》:选择即放弃

作为一名大学老师,经常会和即将毕业的学生讨论一下未来的就业问题,尤其是时下这个阶段。大致上我发现有两种人会很苦恼。第一种很正常,到了4月份还没有任何可以确定的着落,第二种则很有趣,手拿着颇多的offers(有公司offer,也有研究生申请通过的offer),一样很是苦恼。

可供选择的东西太多,就会陷入一种“患得患失”的状态,说到底,还是生怕错过了机会,因为一旦选择了A,就意味着和B无缘,存在这种可能在未来回过头来看,B才是更好的选择,但时过境迁世上从无后悔药。

施瓦茨,一位来自社会心理学的教授,写下了这本《选择的悖论》。在大量的案例描写基础上,本书是从这几个模块分头阐述的:

很多迷惑性的商业伎俩让我们无法有明智的选择;

看似拥有的自主权其实同时也增加了负担;

承接第二点,这种负担让我们只能拥有一个选择却有N个放弃;

承接第三点,N个放弃有可能会催生N个后悔;

同样承接第三点,即便这个选择事实上是明智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我们适应了这种选择的后果时,新鲜感一过,依然会去后悔那N个放弃;

继续承接第三点,选择之后的比较有这个可能让我们还是要后悔N个放弃;

多次后悔于N次放弃后,我们连那一个选择都懒得选择了,彻底的放弃,归咎于自己。

这是一个心理分析的套路,最终作者给出了十一个其实很难做到的所谓“明智选择”——在我看来,人真能做到那一步,要不就是圣人,要不就压根不是人。比如说,作者建议“控制过高的期望”,这不符合得陇望蜀的人性;再比如说,“学会避免社会比较”,这太难了,社交中的很大一个部分就是不断进行比较。

至于“把精力放在最重要的选择上”,看似有理,但实则:太多人在太多事情上要过很久才能意识到究竟是不是“最重要的”。

人们今天选择如此之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拜商业社会所赐。从工业社会走向商业社会,产生了供给这个部分的爆炸式丰裕——这是凡伯伦的看法。工业社会基本秉持的是福特主义,流水线式生产的一个结果是:消费物品都是一样的,福特主义最标志性的产物就是T型车。商业社会秉持的则是后福特主义,讲究所谓个性化,即便要生产T型车,都是要提供多种颜色可选不是。

我总觉得,这一点和人类这个物种最潜在的意识有关。丰裕社会其实不过几百年,但人类社会存在了有数百万年。在漫长的历史中,人类一直身处的是“短缺”的时代。过年吃饺子的一个传统就彰显了这一点:平日里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好吃,过年就放开一把。悠长的短缺历史恐怕在人类心底深处打上了一个坚实的烙印:多才是好的,多就是好的。

商业社会发展到后来,大量的选择就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要了,更多意义上的,是商家企图提供“一揽子”、“一站式”服务从而把消费者牢牢地圈在自己的领地中。也许他们的本意是为了减少消费者的东奔西走,但客观上,的确造成了大众们的困扰。

多即是好,几乎体现在所有领域里。我所从事的互联网行业,也充斥着这种思维:网站的首页越做越长,内容堆砌得越来越多,产品功能越来越庞杂,以至于你今天如果做一种互联网服务或产品只有一个功能,都不好意思说这是一个“产品”。

之所以我觉着作者给出的十一条建议很难说是靠谱的原因在于:大量供给是不可能消除的。马克思认为很多供给是重复建设,白白浪费各种资源,故而他想出了“计划经济”这一解决方案。计划经济在消灭选择上做得相当不错,这个不错的结果但凡今天经历过改革开放之前年代的人都深有体会。选择意味着竞争,只有没有竞争的社会,才不会有选择。

于是,我们依然将生活在选择大于实际需求的商业驱动的消费社会中,有些人可能会免于困扰,但实际上大部分人,依然将淹没其中。这本书可能会让你明白一些选择背后的奥妙,但恕我直言,知道是一回事,犹豫不犹豫和做不做是另外一回事,选择的悖论,依然将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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