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漫谈“双重预防机制”之3:推进实务探讨

“双重预防机制”在实际推进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远非概念和方法本身,还会有一些实施执行的理解和实施问题。

第二部分:“双重预防机制”专业要求解读

一、关于风险管控级别:管控责任上溯,落实仍在基层

企业在进行风险管控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落实风险管控的责任单位。至于这个单位是哪个层级的,一般把握的原则是,风险等级越高,负责的单位或部门的级别也就越高。但在实际推进和管理过程中,有些风险在经采取措施管控风险级别降低后,原本负责的部门便表示,既然风险已经降低,那么其管控责任应该由下降后的级别的部门来接管。这种问题的出现,实属对风险管控机制的误解和误读。风险的分级管控,既是不同级别风险的客观的管控要求,又是出于实际管控效果的考虑。高级别的风险,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自然需要相对更高级别的单位或部门来决定和负责;而相对低级别的风险,现场的资源也就足以应对了。

从整个风险管控工作来说,无论是高级别的风险还是低级别风险,虽然名义上由不同级别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但最终都要逐级落实到基层的班组和岗位。所以说,所谓的管控级别,其实只是在资源调动、汇报对象、责任落实角度的分级和确认而已;不同级别的风险,要求管控责任的相应级别的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要随时关注其状态,如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要及时过问,以确保风险级别不会增加,或者措施失控导致隐患出现甚至引发事故发生。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种认识和态度的出现,也正说明了之前提及的“裸风险”的必要性!即我们所说的风险级别,并非指现有措施后的风险,而是假定现行措施均失效后的“裸风险”,而“裸风险”的级别原则上是保持相对稳定的,变化的是实际措施执行及实施后的风险程度!

所以,企业的相关风险管控单位或部门不仅不应该将风险管控责任下移,而是应该保持对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情况的随时关注,确保自己所负责级别的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始终处于可接受的级别之内,而不能失控导致风险级别升高!

二、风险级别的量化关系:符合二八原理

在进行风险评估后,所得到的的不同级别的风险清单里,有些企业发现各个级别的风险数量比例明显不合理,比如红色和橙色风险数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尽管各个企业的情况不一样,风险级别的分布也有所不同,但如果出现明显的比例不合理,那就应该对风险评估的方法或过程进行反思和调整了。

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二八原理”众所周知。比如,我们常说,一个社会80%的财富掌握在20%的人手中,一个企业80%的销售业绩是20%的业务员创造的,等等现象不胜枚举。其实按照系统安全理论的基本观点,既然安全生产管理是整个经济社会领域这个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那么这个在经济社会领域被普遍认可的“二八原理”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也应该是适用的。所以,风险的级别数量是否可以用“二八原理”来解释呢?如在识别和评估出的所有级别的风险里,重大和较大风险(即红色和橙色风险)占所有风险的20%,而另外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的数量要更多,大致占比为80%,也基本符合“二八原理”呢?我认为大致可以这么来处理,并且一直坚持这种比例应该是合理的。

后来在查阅一个资料时,发现住建部的网站上推荐了河北省住建厅将于2018年11月正式实施的一个文件,即《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该文件是河北省住建厅对建筑施工行业,进行了系统的辨识和分级,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列出了494项常见的风险指南,其中A级(红色)风险9项,B级(橙色)风险89项;这两项之和占所有风险的19.8%,约等于20%,刚好符合“二八原理”(我相信不应该是巧合吧)。

所以,我们在对风险评估完后,可以参照“二八原理”来对评估出来的不同级别的风险数量做个大概的评估,看是否合理,也算是个验证吧。

三、“双重预防机制”的推进务实之举:编制行业规范,企业在其基础上调整完善,省时高效规范

“双重预防机制”的推进和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是基础,而风险管控的前提,是风险识别和评估。所以在所有文件中,都对风险识别和评估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而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强调要“全员参与”,即风险识别和评估要从基层班组和岗位做起。毋庸置疑的是,“全员参与”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机制的重要要求。但在大量的实践过程中,这一做法却遇到了很大的障碍和困难。究其根源,在于员工普遍的安全知识的缺乏和不足,甚至一些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样在风险类别和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和分值选取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不足,而这导致的后果便是,基础班组或部门提交到安全管理部门的风险清单五花八门,根本没法使用。所以,在这种实际的现状和政府要求推进的压力面前,有些企业被迫求助于安全管理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便难免走上了形式化和应付的路子。

鉴于以上提及的现状和问题,又参考河北省住建厅出台的《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我觉得各地区在推进“双重预防机制”过程中,不能仅限于发布政策和文件,最好分行业出台类似于河北省住建厅的这种“风险辨识分级表”,将各行业共性的一些风险以政府的专业力量予以辨识和评估,并以行业的名义予以发布,然后各企业再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完善,最终形成各企业自己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表》。这样既确保了“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质量,又规避了各企业专业力量不足的现实问题,从而能更好的推进“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和实施。

四、关于隐患排查表

在“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中,“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重要环节和工作。大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在工作的检查和监管中,都要求企业编制专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这个要求自然没有问题,也是原安监总局16号令的常规要求,企业自然应该执行和编制。但在“双重预防机制”提出后,如果再要求单独编制这个隐患排查清单就有点“画蛇添足”和多此一举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如前所述,隐患的本质就是风险管控措施的失效或未落实而导致的,故此隐患排查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的确认过程,所以隐患排查的清单自然就是风险管控措施的清单。既然之前在风险管控阶段就已经编制出了《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表》,那只要将其分级、分类,或分部门予以分解,自然就“摇身一变”,完全可以作为我们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了。如此一来,两个阶段的工作也就更好的进行衔接了。

只是,如果能让这两个清单更好的协调和使用,对《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表》的格式和内容在编制时就需要更全面更合理的设计,以更好的满足后续《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和使用。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漫谈  漫谈词条  双重  双重词条  实务  实务词条  探讨  探讨词条  预防  预防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