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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颖:从中国与前苏联政治体制改革比较看中国的成功经验

  

  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中国与前苏联两国都对本国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进行了改革。吸取苏联亡党亡国的历史教训,总结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对于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并取得更大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与前苏联政治体制改革比较

  

  (一)政治体制改革的起点

  两国原政治体制都具有高度集权的特点,这是两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原因。为认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两国都对原政治体制进行了反思与批判。在反思与批判的过程中,苏共犯了致命的错误:他们把开放政治制度作为社会改革的先导, 一开始就表现出对其政治体制的怀疑,把对政治体制模式的反思批判,变成对苏共近百年革命活动的清算,变成对十月革命后苏共历史和苏联国家历史的否定;他们对斯大林的评价采取了全面批判的态度,在“不留有空白点”的口号下,对舆论不加引导,把对斯大林和历任领导的错误以及体制弊病的批判,变成了对共产党的领导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这些都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在青年思想上造成了严重的混乱,使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的错误思潮泛滥成灾,并导致了人民群众对十月革命道路、对苏联共产党和对社会主义信仰的动摇。美国政论家米克尔·达维针对这一现象指出:“由于片面地、完全否定地把党和国家的百年历史说成集权政治,从而为反共提供了和继续提供肥沃的土壤。”[1]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就是苏共的垮台和苏联的解体。

  中国于1978年开始国内的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那时的中国正处在对历史进行反思的关键时刻,反思的焦点在于如何正确评价毛泽东与毛泽东思想, 如何评价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的历史与成就。中共清醒地认识到,能否正确评价毛泽东与中国革命及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直接关系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在充分肯定毛泽东对中国革命和中国历史做出伟大贡献的同时,也指出他晚年所犯的错误,将毛泽东思想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论点区别开来, 从而正确地评价了毛泽东与毛泽东思想,避免了简单化与全盘否定的错误做法。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为正确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在《决议》起草的过程中,邓小平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他多次对负责起草《决议》的同志说:“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毛泽东同志说了许多好话,但因为过去一些制度不好,把他推向了反面。”[2]“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在于违反了他自己正确的东西。”[3]邓小平的指点,使党把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这两个概念区别开来,把批评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和坚持毛泽东思想统一了起来,从而为即将开始进行的国内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先领导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但没有把重点放在长期发展较弱的农业上,而是为追求经济发展速度,把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放到了重工业。其结果不仅没能解决连续多年经济发展速度下滑的问题, 而且还使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严重挫伤了群众的改革积极性,也增加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困难。戈尔巴乔夫和苏共简单化地把经济体制改革的失败归咎于苏联的政治体制存在着所谓的“障碍机制”,认为必须彻底改革政治体制。为此,苏共在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提出了“一切权利归苏维埃”、“党政分开”等旨在“根本改造整个社会大厦”的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案,宣布把政治体制改革放在首位,以图摆脱经济体制改革遭遇的困境。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提出的改革方案成为苏联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苏联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后,国内“政治热”不断升温,在“公开性”、“民主化”的口号下,民主派人士利用苏共和戈尔巴乔夫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错误,在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中向苏共夺权,而苏共却无力控制国内的政治局势。与此同时,苏联各地经常发生工人的罢工集会和群众的示威游行,且规模愈益扩大,更是直接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苏共根本无法领导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因为“各种政治运动、代表大会、会议和集会挤掉了对最费功夫的经济结构的改造。”[4]其结果是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使经济体制改革摆脱困境,反而使经济体制改革因陷入各派政治力量斗争的泥潭而无法继续,并最终导致了苏联整个改革的失败。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此次中央全会上,党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5]全会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了党的集体领导,建立了对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 破除了新的个人崇拜,这些对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打破思想僵化,端正思想路线,进一步对党的领导体制、组织体制、干部体制及行政体制进行改革,奠定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基础。随后,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重要讲话中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6]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以改革邓小平所提政治体制中“主要的弊端”为切入点,中国开始了政治体制改革有序、缓慢、坚定的发展进程。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七大,政治体制改革都是历届党代会报告的重要内容。三十多年来,尽管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道路是曲折的,改革的步伐时快时慢, 改革的重点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有所调整,但改革的精神却始终如一,改革的大部分内容是连续的一贯的,从而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国内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三)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上,戈尔巴乔夫选择的是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戈尔巴乔夫先是在《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中,以“公开性”、“民主化”、“多元化”和“全人类的价值高于一切”等所谓“新观点”取代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随后在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与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不同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7]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主张政治多元化、意识形态多元化、武装力量非政治化和国际关系人道主义化,他的目的是要用“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来改造苏共和苏共的指导思想,用西方社会民主党的理论来替代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如他自己所言,不仅要“使我们的思想库内包括国外社会主义和民主思想的一切财富”,还要“将政权从垄断地掌握它的共产党的手里,转交到依据宪法应该拥有它的人们的手里。”[8]他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制度是集权的专横的制度,因此,他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消除权力垄断,克服异化,依照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多党制、议会制模式,来改造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最终取消苏共的执政地位,使苏共变成像西方社会民主党那样的议会党,全面抛弃社会主义制度,达到全面恢复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的目的。可以说,戈尔巴乔夫提出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直接导致了苏共的垮台和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在中共领导下,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9]“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10]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共在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上始终是明确而清醒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首先必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其次必须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邓小平就曾经多次指出,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有前提的,即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能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民主,不能搞多党竞选、三权分立和两院制。在中共中央领导下,中国目标明确、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其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保障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二是加强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拓宽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渠道;三是发展与完善基层民主, 不断扩大基层群众的自治范围,使人民群众可以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等等。

  (四)政治体制改革的模式

  苏联政治体制改革模式的选择,是企图通过照搬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一步到位地彻底改变自十月革命以来在苏联实行了七十多年的政治制度。这一政治体制改革模式选择的错误,成为苏联共产党从执政到下台的转折点。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通过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公布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美国驻苏大使马特洛克就曾说自己“从未在一份共产党官方文件中看到对诸如……权力分散、司法独立……等原则给予如此广泛的重视”,认为文件“从某种程度而言,议题所谈论的更接近于欧洲的社会民主。”并预言:如果这次代表会议的改革构想付诸实施,苏共一党制将很快垮台。[11]马特洛克的感觉是准确的,苏共确是要用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来改革苏联原有的政治体制。然而,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在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构想时,绝没有预料到会产生后来如此严重的政治后果,因为绝大多数苏共中央领导和党员并不了解,西方民主原则有其自身的完整逻辑,启动一些原则以后,其逻辑的内在力量将为自己开辟道路,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12]因而,在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党的政治路线的理论层面开始转向,及随后进行的苏联人民代表选举和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苏联政治体制的政权结构、决策机制、社会意识和社会组织层面都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苏共赖以实施政治领导的体制基础遭到严重破坏,政治命运开始发生难以逆转的悲剧性转折,即从执政到下台的转折。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模式的选择,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并以此作为选择基础的。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13]邓小平说的“文明成果”当然包括政治文明的成果。在中共领导下,中国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却学习和借鉴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政治文明;公共权力机关不搞三权分立,却学习和借鉴了权力制衡的制度文明精神; 政党政治不搞西方的多党制或两党轮流执政,却完善和健全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不搞西方的议会民主、两院制,却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搞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却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通过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质性民主来确认和保证。[14]从党的十四大到十七大,中共提出并有效推行依法治国方略,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高效能的服务型政府,日臻完善社会主义基本民主制度,有步骤地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导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强大的政治支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党能否提供强大的政治支持,在中国,能提供这种支持的只有也只能是中国共产党, 党的领导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因此,中国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绝不能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削弱和放弃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否则,必将导致亡党亡国。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为实现中国政治现代化进行了艰辛的探索, 期间虽也出现过挫折与失误,但取得的成就却是举世瞩目的。中国不仅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制度,而且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初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的道路。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 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15]

  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中共始终坚持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坚持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领导,坚持对军队和其他无产阶级国家机器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政策,坚持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坚持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从而保证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在领导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党也加强自身的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一是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并通过党内民主扩展到党外民主,逐渐完善法律体系,使一切政治行为都有制度保障,真正克服“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16]二是着力“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17]正确处理党政关系,致力于改善党的领导,合理划分党与政府的职能,实现党政分开及党政的合理结合。三是在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中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克服了苏联式多党制局面的出现,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坚持政治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政治体制改革绝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而是对它的完善。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要改革那些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相适应的、违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体制上的东西,以完善、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邓小平在为我国规划改革的宏伟蓝图时,就确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第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18]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 曾经历过激烈的思想争论。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刚结束的那两年,“两个凡是”思维的盛行,导致中国在发展的道路上步履蹒跚。在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之后,中国真正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从一开始,中国的改革开放就牢牢地限定在社会主义的范围之内,中共中央和邓小平对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丝毫也不含糊。邓小平在中国改革发展的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9]这样,就把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以往其他形式的社会主义区别开来,对于中国来说,在“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 这一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问题上,就容易把握前进的方向了。正因为有了正确的理论指导,有了中共的正确领导,中国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始终能做到坚持坚定的社会主义方向,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保证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

  (三)坚持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压倒一切”

  政治与社会稳定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也是政治体制改革得以顺利实行的前提条件。正确处理政治体制改革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关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是因为,延续多年的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不仅表现在党和国家机构中, 且极为广泛地渗透到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又是在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长期以来缺乏民主政治的熏陶,这些都决定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因此,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政治民主,绝不可能是一朝一夕之功。若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则不仅难以建立有利于民主发展的新秩序,而且会由于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不成熟而造成暂时的政治不协调甚至政治动乱。这就要求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以保持政治与社会稳定为前提,并以促进政治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现实目标, 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正如邓小平反复强调:“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 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20]

  保持政治与社会的稳定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序进行。所谓有序进行是指必须有目标、分步骤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消极等待,既要大胆地进行改革,又要谨慎地逐步推进,进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中共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复杂性与艰巨性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与理论准备,在领导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决策慎重,方法细密,步骤稳妥,一切以国家政治与社会的稳定为重。三十年多来,党从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等六个方面, 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全面的改革,既保持了国家政治与社会的稳定,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又促进了经济全面快速稳定的发展。实践证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始终坚持渐进与稳妥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四)坚持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一切从国情出发

  在中国,要顺利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就必须充分了解并紧密结合中国国情, 一切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任何先进的民主政治模式,任何正确的民主政治理论,只有在符合本国国情的情况下才能发挥积极效应。中国首先是一个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 新中国成立时建立的是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其中包括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其次中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东方大国,既有传统政治中存在的强调高度集权忽视个性自由、强调道德至上忽视法制的缺陷, 又有强调人格平等、政治平等的政治精神等传统文化。这样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是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模式的,而必然在政权结构、社会组织和交往方式上显示中国的特色。

  如何坚持从国情出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有两个问题是必须面对的:一是怎样看待中国的现实政治与传统政治,二是怎样看待西方的民主政治。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21]苏共从执政到下台的转折也告诉我们,照搬西方民主制度搞政治体制改革只会葬送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因此,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模式的选择上, 中共坚持从国情出发,正确处理西方文明成果、本国政治传统与政治现代化的关系,一方面,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不搞西方式的民主政治,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完善和健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的文明成果,如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政治文明,国家权力制衡的制度文明精神,及普选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舆论监督制度、民意测验活动等等,从而进一步推进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进行,完善了社会主义基本民主制度,促进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注释:

    [1]江流等著《苏联演变的历史思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版,第160页。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7页。

    [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8页。

    [4]《国际共产主义运动》,1992年第一期,第70页。

    [5]《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 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页。

    [6]《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7页。

    [7]〔苏〕戈尔巴乔夫:《关于苏共二十七大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深化改革的任务———在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的报告》,莫斯科1988年版,第115页。

    [8]〔俄〕戈尔巴乔夫:《戈尔巴乔夫回忆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506页。

    [9]《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

    [10]《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页。

    [11]转引自黄立“苏共从执政到下台的转折点”,《党建研究内参》1999年第10期。

    [12]参见黄立“苏共从执政到下台的转折点”,《党建研究内参》1999年第10期。

    [1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14]参见李安增“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历程及基本经验”,《当代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三期。

    [15]《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7-268页。

    [16]《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7页。

    [1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7页。

    [18]《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页。

    [1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20]《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4页。

   [2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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