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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大焕:“封口费”背后的社会进步

  

  山西省霍州市霍宝干河煤矿死了一人,大量真假记者蜂涌而来领取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的“封口费”,被《中国青年报》曝光,引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注,该署已派出一名副司长带队赴山西调查。

  很多媒体把焦点集中在记者拿封口费或者假记者上面,视之为无冕之王堕落的象征,我却认为,以历史的眼光看,“封口费”的出现恰恰是社会进步的某种表征。一样米养百样人,各行各业都有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人,高尚与卑鄙、伟大与渺小,从来都不能以职业做划分。对于记者、对于新闻行业,亦当作如是观。

  中国的“新闻红包”,迄今至少走过了两个大的历史过程,先是“有偿新闻”阶段,就是花钱买版面阶段。这个阶段,对于新闻记者编辑一方来说,资源其实相当有限,因为版面毕竟有限,而且还要层层分赃,主管部门监管起来也比较简单和容易,白纸黑字在那边,证据确凿呢!对于企业尤其是对营销节奏掌握要求较严格、品牌公关能力比较强的企业来说,同样花钱,遮遮掩掩的有偿新闻效果也未必一定比光明正大的营销广告来得好。

  慢慢地,有偿新闻日渐式微,“有偿不新闻”粉墨登场并且渐成气候。2002年6月22日,山西繁峙县一煤矿发生特大爆炸事故,30多位矿工遇难,县委书记亲自上宾馆向记者送“封口费”。包括4位新华社记者在内的11位记者被《中国青年报》曝光,震动天下。今天,领“封口费”费的真假记者挤满了一屋子,《中国青年报》记者偷拍回的不完全签字名单就有四页纸,其中许多“媒体”的名字闻所未闻。

  是社会、记者和媒体更堕落了还是更进步了?我说是更进步了。一来从有偿新闻到有偿不新闻,意味着内地媒体的生态和新闻观整体上发生了变化,实现了从“宣传”为主到“舆论监督”为主的实质性跨越;二是我敢肯定领封口费的大部分不是真记者而是假记者,意味着现时代舆论监督已不再是记者的特权。除了记者,普通民众还可以通过向媒体报送新闻 报料,除了新闻报料还有网络还有个人博客呢!这是个“人人都是作家,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信息的披露权利真实地掌握在我们每个人手上。真正能够封锁消息的,已绝非一家报纸、一个记者所能为。第三,就像贿选比买官难得多一样,对于试图掩盖负面新闻的机构来说,“有偿不新闻”也比“有偿新闻”难得多。有偿新闻只要选定目标攻下几个人就能够攻下一张报纸或几个版面,以攻为守;有偿不新闻则是被动应付不知来路的各方神圣,稍有一个小小漏洞就有可能导致信息管涌前功尽弃,所以哪怕对假记者也不敢核实其真伪一律来者不拒。不就是给钱不办事吗,这样的活计谁不能干?所以假记者一定会有很多的。有关机构要想掩盖负面新闻,物质成本和风险成本都比有偿新闻大得多。四是不论对于真记者、假记者还是想掩盖负面新闻的机构,随时都有可能面临巨大的败露风险,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情况屡屡出现。真记者被曝光,饭碗被砸是铁定的;假记者被曝光或者被相应机构举报,则有可能面临敲诈勒索的刑事指控;欲花钱消灾的机构被曝光,则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即使从自生自灭的角度看,只要媒体充分竞争,只要有权机构不封锁信息,不删除个人博客对负面新闻的报道,一切按法律规矩办,有偿不新闻都会自生自灭,越来越失去生存空间。

  从“封口费”事件中我们再一次看到,在现代社会,信息即权力。这个权力不仅仅属于记者,也属于我们每个人。《中国青年报》此次曝光封口费事件,也是缘于读者举报。这也是读者在善用他的信息权力。“信息即权力”,不仅今天如此,过去也是如此。当年,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在任时的贵州“地下组织部长”陈林和浙江瑞安市“地下组织部长”陈仕松,都是深谙“信息即权力”之人,不过他们利用的是政治流氓手段,跟踪、盯梢干部,深挖他人隐私或拉人下水,达到控制他人、为自己捞取私利的目的,最终免不了身败名裂的下场。而那些及时向媒体披露、举报或者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及时披露社会负面信息的人,则是在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社会进步和改良,进而间接有利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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