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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峰:再谈设立国家哀悼日的意义

  

  2008年5月19日14时28分,神州大地汽笛长鸣,江河呜咽!这一刻,13亿中国人在半降的国旗下集体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遇难同胞肃立默哀——中国的历史时钟永远记下了这3分钟,记下了随后的3天,中华文明史永远记下了上下五千年来首个全国哀悼日

  地震发生后,全社会倾力投入救灾,很多不能直接投身救灾的人们也纷纷各尽所能,为抗震救灾、为灾区重建、为人文关怀和制度建设献计出力。一些学者、官员和网友提出了关于设“哀悼日”并停止娱乐活动的倡议。目前可查最早提出设立哀悼日建议的是赵国鸿先生。大地震发生后,这位在京城工作的四川人寝食不安,思考着在捐款捐物外能为家乡父老做点别的什么。5月13日他写就了《建议国务院降半旗,宣布5月16日为国家哀悼日》一文,建言国家为大地震设立全国哀悼日,哀悼遇难同胞。文章写道:“中华民族是文明之邦、礼仪之邦,今天中央又在大力建设和谐社会,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5.12遇难同胞进行哀悼,宣布5月16日或者其他合适日子为全国哀悼日,降半旗,是题中应有之义。在重大自然灾难和灾害后,各国都有降半旗,宣布全国哀悼日的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由国务院决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5.12地震已经符合这条法律的规定,建议中央政府尽快决策。”5月14日上午,著名的思想网站天益网上首先刊出了此文,相同建议也在当天通过内部渠道上报决策层。5月15日,《中国妇女报》在全国报纸中率先发表了赵国鸿先生的《建议为5•12遇难同胞哀悼》一文。

  之后的5月16日,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于《南方都市报》撰文,建议将5月19日定为全国哀悼日,并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宣布。同一天,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题为《建议为地震遇难者设立哀悼日》的文章。

  据消息人士透露,5月18日前国务院已决定采纳大家的倡议设立“全国哀悼日”,只是到5月18日才予以宣布。5月16日,秘鲁政府颁布了最高政令,确定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以悼念在四川大地震中死难的中国人。这是秘鲁第一次为外国遇难者设立“全国哀悼日”。秘鲁的追悼是从5月19日开始,我国自然不可在此之后,也定在同一天,并且哀悼三天,即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我国对外宣布设立哀悼日时间稍晚于秘鲁不能不说是个遗憾。而实际上,国务院作出这一决定的时间要比秘鲁政府早。这也启示了我们,重大公共决策既要考虑周全,也要考虑时效性,果断决策,及时传播。

  在设立全国哀悼日一周年之际,又有所思,因而再谈其所具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第一、这是关注民生、尊重民意的民主政治的体现。赵国鸿、葛剑雄等有识之士发出的关于设立“全国哀悼日”的倡议,得到决策层采纳,这是顺应民意的标志性举措,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一个政治大事件,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又一体现,标志着我国正向着民本社会的时代迈进。

  近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党和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越来越多地广泛听取民意的情形。如《物权法》在起草过程中,数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八易其稿后才予颁布;在起草《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时,国务院也多次向民众公开征求意见等。这次设全国哀悼日也是听取民意、尊重民意的民主政治的体现,标志着一个执政党和政府的日趋成熟与自信。

   第二、设立“全国哀悼日”,是中国国家制度建设上的一个里程碑。作为文明礼仪之邦,中国一直有为去世的重要人物哀悼的传统。家有“三年之丧”,国有已故领导人祭奠。据《尚书•舜典》记载,尧帝死后,“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但这次我们所哀悼的不是位高权重的领导人,而是在地震中死去的普通百姓。这是五千年来我们国家首次为普通百姓设立的国家哀悼日,此举改写了我国没有国家层面集体祭奠活动的历史,传承并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明传统,也是对我国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观念的一个极大冲击。从此,尊重生命,尊重人的价值在我国得到划时代的标志体现。

  第三、设立“全国哀悼日”,必将凝聚全民族的力量。三天举国哀悼,是对逝者的最高礼仪。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表达哀思的方式问题,而是对生命必不可少的尊重。尊重生命,其意义不仅局限于救助那些幸存者,我们同样需要尊重那些不幸的遇难者,给他们以生命最后的尊严和最为沉痛的哀思,同时也是对所有死难者的家属和灾区广大人民的深切安慰,让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的生命内含,变得更加富有意义。民重如山,国旗为国民而降,国民得到的是无上的尊荣,而国家收获的则是民心的凝聚。正如社会学者所指出的:中国文化传统,强调国民对国家的责任与义务,全国哀悼日体现了国家对国民的责任与义务,使国家意愿与个人意愿达成高度一致,对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价值观将产生重要的积极意义。

  第四、三天举国哀悼,是全民族精神上的一次升华。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原动力,是民众的品德。就是“以关心公共利益为主体”的民众品德。汶川大地震,同胞遇难,举国同悲!“全国哀悼日”的设立,有助于进一步唤醒全国民众对遇难同胞的悲悯之心;这样的灾难有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降临到任何人身上——人溺己溺,人痛己痛。人们彼此的安危祸福这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你我他的生命和情感便自觉地休戚与共,从而促进了民众进一步对公共利益的关心与爱护,有利于公民意识的培养,从而使民众的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提升到一个空前的高度。实践证明,只有将人生命的尊严看得高于一切,只有人民感到被尊重、被信任、被重视的时候,人民才会产生强烈的身份认同感,从而凝聚起对国家的热爱,并且自然而由衷地散发出人性的美好,闪耀出人性的光辉。比如救灾中百万志愿者的热血奉献;比如人们排长队志愿献血,使血库由通常的缺血告急变为难能可贵的饱和告急等等,彰显了公民社会的觉醒与美好。正如外电所评论的:“这是任何政治口号、任何政治宣传和任何思想教育工作都难以达到的。”“如果说,我国经济的发展、物质的极大丰富是实现强国梦的第一步,那么,这种公民意识的觉醒和民众品德的出现与提高,正是中国实现强国梦的重要的第二步。”同时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方式。

  第五、设立“全国哀悼日”,是生命教育的最高形式。设立“全国哀悼日”,启动国家伦理的最高形式,面向普通苍生,面向黎民百姓,面向社会底层,是生命教育的最高形式。温家宝总理在救灾现场指示要不惜一切代价救人,这正是国家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体现,彰显了人性的光辉。这首先让我们成年人从中受到教育,然后自然惠及我们的孩子,把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的最高命题化为简单而深刻的理念,融溶在我们琐屑的日常生活中,融溶在我们轻松的茶余饭后里,也融溶在刀山火海、天塌地陷的灾难时刻。

  第六、设立“全国哀悼日”,展示了中国更加开放的姿态。为遇难同胞设立全国哀悼日,这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在高度全球化的时代,作为一个已经越来越深刻地融入国际社会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不应与世界文明发展的大趋势脱节。民族主义如果不能伴随全球化的发展而发展,那么民族主义就会成为国家崛起的阻力。在这场灾难中,国际社会都在关注着崛起的中国如何应对灾难,如何爱护自己的人民,关爱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中国政府给出了很好的答案。早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民权、民生就作为人类的核心价值观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对生命的关怀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识,也是人类文明的意义之所在。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中国设立全国哀悼日,是中国政府在人权、人性问题认知上的重大进步,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表明中国政府在朝着国际社会认同的大方向进步,让世界看到中国更加开放的姿态,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中国变得越来越正常,更容易被世界接受。” “中国政府很少有今天这样得到人民自觉和自发的支持。原因很简单,‘人’的价值成了政府所作的一切的核心。当人民在政府的行为中发现了自身价值的时候,其对政府的支持就是发自内心深处的。”

  全国哀悼日的设立,将永载史册!

  

  作者为北京媒体资深人士

  邮箱:lifzhan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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