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偏概全的诡辩例子以偏概全的诡辩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完全的论据冒充全面、充足的论据去论证某一件事,以个别情况片面地概括为一般。在论证中常见的表现形式为,将个别情况当作一般情况,将少数扩展到全部,将局部当作整体,将可能当成必然等。先秦名辩学家惠施曾提出过一个“犬可以为羊”的诡辩命题。惠施论证的依据是:犬是四条腿有毛的胎生动物,羊也是四条腿有毛的胎生动物,所以犬就是羊。我们知道犬和羊是属于不同科目的,如此混为一谈地说“犬可以为羊”是极为不合理的。
学堂归纳 科学归纳法的局限性科学归纳法的局限性人们的认识总是从认识个别事物开始,从个别中概括出一般,并进一步从庞杂的经验事实中间,探求了自然界的普遍性原则。自然科学中的很多定律和公式的发现...(展开)
学堂哲学 阿克顿-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是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的名言。社会学认为,权力是一种能力,表现为支配力和影响力;心理学认为,权力是人们在行动和互相作用中的一个重...(展开)
学堂逻辑学 什么是谬误:谬误与诡辩的关系什么是谬误:谬误与诡辩的关系“谬误”一词译自英语的fallacy,其含义在当前学术界和日常使用时大致有广义、狭义和最狭义之分。广义地说,谬误泛指人们在思维和语言...(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