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大家知道承诺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城乡建设局: 本人以南京汇源道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1、配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投标。
2、我公司目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且没有因欺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存在。
3、我公司拟派驻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我公司提供的一切与之有关的材料,包括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社保证明、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资质相符)、投标业绩等,均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公司在参加上述工程的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保证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不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贿以牟取中标;保证不从事向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贿等非法活动;保证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资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我公司一旦中标,不进行违法分包、转包,维护浦口区建筑市场的稳定。
7、我公司不在开标前和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招标人拒绝我公司投标;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浦口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承诺人: (加盖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在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企业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本单位承诺系统账号不得出借、转让。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不与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单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与人员业绩信息、获奖情况等,应依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的依据。
四、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标、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交易的关键,本单位将认真、及时地录入、维护和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录入、维护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谈判、磋商)和企业诚信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XXXXX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x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致:
兹有 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的招投标活动,并有幸成为中标候选人,为保证按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顺利实施,我方郑重作以下承诺:
1.我方声明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无出借(租)企业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承诺不违法转包和分包,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承诺按期签订施工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
4.承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5.承诺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
6.承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的法规和纪律,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7.承诺我公司将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并根据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
8.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调查工作。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会员信息通过XXX市投标人诚信信息数据库系统予以登记发布,上述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凡我单位经XXX市网上招标系统参与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等信息,我单位均事先在信息系统中对外披露,未批露的信息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2、我单位将对本次申报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的业绩、获奖信息均为我单位拥有。若违反本条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自愿退出所有在南通市有形建设交易市场竞标的项目,并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给我单位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 (加盖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姜堰区娄庄中心小学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错、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须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其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开标日期)
(注:承诺书若直接复印后填写、签字或盖章,印章必须清晰完整)
我单位在参加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造成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且三年不参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三年不参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3、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是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式职工,到场项目经理与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书相符,若经查证不符,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三年不参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同时承诺若中标,则同意项目经理证书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交由招标人保管至项目工程封顶;
4、我方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若出现投诉,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编制投标文件的工程造价人员将积极配合调查,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三年不参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XX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XX(签字)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企业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活动,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申报的所有入库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或与事实不符,我方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投标活动,若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单位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单位没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在有效期内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5、我单位承诺在10日内对发生变更的登记信息及时更新,如未能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本公司郑重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竹溪县境内的各项工程建设的投标活动。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
五、资格预审合格后不放弃投标,中标后不放弃中标资格,并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违法转包、分包。
六、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贿赂,以牟取中标。
七、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 诺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招标人:XXXX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XXXX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的情形。项目负责人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名称:XX(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XX年XX月XX日
致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 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承诺人: (加盖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人以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良记录。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XX年XX月XX日
吉州区长塘卫生院(招标单位):
我单位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9(M-Z)+Z值(或响应报价承诺法的要求),如果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约定,在本投标报价范围内保质、保量、按期、安全的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承担相应的工程风险费用,并作出以下控制质量、工期、安全的诚信承诺:
1、工程质量:合格。如工程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
2、施工工期: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合同工期为220日历天。
3、工程安全: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年2月17日
2、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的,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大于等于0.9(M-Z)+Z值的投标人,可不填写本承诺书.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若被公布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注销入湘施工等级证书,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5、若在湖南省发生安全事故,注销入湘施工登记证书,发生一般事故,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较大事故,三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重、特大事故,退出湖南市场,不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6、加强项目管控,确保在建项目达标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创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否则有效期到期后不再申请延期。
甘肃省陇南公路管理局:
投标人盖章本人以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承诺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0731—88xxxx
传真:0731—8xxxxxx
承诺日期:20xx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