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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青春

我是一个喜欢告别的人,告别身边熟悉的人,告别初三的香樟,告别所有曾经出现在我身边的人。我想,告别的人应该是孤独的,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倚靠,只能习惯于告别的痛楚还有难过的眼泪。

很早就和父母分开。在我幼童的时候,他们去外地打工,把我留在爷爷奶奶家,那个时候他们拉着行李箱离开,我就站在一旁,眼睛里没有泪水可是心里却认真的难过,我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泪流满面,因为我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他们都是对我那么好的人,我不可以让他们也为我难过。孤独的人可能会过早的成熟。

我不喜欢成熟这个词,我喜欢做一个安静的有着乖姿势的孩子,空闲时间看看书,忙的时候也会抬起头看看窗外寂寞的飞鸟在天空自由翱翔。然而事实上的我,大多时候都是看书发呆,很少有时间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望向窗外,我想我应该是被束缚住的,就像关在笼子里只能任由其他人摆布的小宠物。

告别青春。这是个比较艰难的决定,因为我喜欢青春里安静的单车和好看的女生。

告别青春,这会令我有些难过,因为我要长大了。

时间总是流的很快,哗哗地朝前走,而我在后面拼命追赶,可还是留不住时间。

城市不断地被岁月所变迁,曾经低矮的平房现在高楼耸立,曾经葱绿的香樟如今颓败苍老,岁月似乎在这座小小的城市留下它鲜红的印记,然后告诉一个又一个人,你们不得不长大了。

前几天高三学生高考,我们高二学生放三天假,在家里尽情的玩乐,上网的上网,ktv的ktv,睡觉的睡觉,放假对我们这些小孩子来说是最开心的事,然而我在家里无聊的睡了两天觉后,我发现还是上学好,上学就可以有很多事做,人就会觉得充实,上学就可以和同桌聊天,同桌是个漂亮的女生,所以,我还是觉得上学好。上学心里踏实。

假如时间在倒退两年,我想我会很早就认真的开始看书然后写很长很长的散文,写到精疲力竭。我是个喜欢假如的人,假如让我的想象力飞快的成长,同时也让我的生活充满乐趣。

吴忠全是我今年最喜欢的作家,因为他带有黑色特质的文字总是很轻易的打动我,看他的书让我的心情变得沉重,并且让我学有所得。《有声默片》是他写过的最跌宕起伏的一本书,他似乎在写这书的开始就早已把所有人的命运都安排妥当,等到小说快要收尾,就把所有人的生命在那个虚构的世界里抹杀。他像是个常年行走在夜色中的人,总是看到与我们不一样的世界。总而言之,看他的书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青春太短,岁月太长,长路漫漫,无人可依。

我们迟早要告别青春告别过去的所有东西。有人说:停留在过去是永远都长不大的。我觉得那个人说的很有道理,所以我带着我的心理准备,等着十八岁一到,就挥挥手和这个青春说拜拜了。

文字总是让我着迷。于是我想成为一个作家,写很多很多的书。可是小督告诉我,很多文学大师都住的是小房子。然后我就对未来有点迷茫了,我想,即使以后不能成为知名文学大师,把写作当成一种业余爱好也不为过。小督似乎早就对未来有了充足的打算,他告诉我他想进军金融业看经济市场然后搞投资,我觉得他真的是一个有远大抱负的人,这种风险性高的东西我可不敢冒险,我是个安于平淡的人。

我还是在这样喧闹这样放肆的青春里活着,依然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我想去上海这座奢靡的城市,在那里安家生活。

一直以来我都很向往这座奢靡的城市,很多作家都说上海奢靡,于是我也认为上海奢靡,不过相对于上海颓靡的物质生活而言,我更喜欢那里的东方明珠,经贸大厦,环球中心,这些高耸的精致的建筑物,总会带给我很多的灵感。

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偶尔能听见窗外静谧的蝉鸣声,窗帘紧闭着,我拉开窗帘,透过巨大的玻璃窗,窗外是一片冷黑的天幕,让我想起了很多曾经喧闹曾经欢乐的岁月。青春就像是散落在床前的静谧地月光碎片,无法企及,却又让人无法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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