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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一角

     我喜欢三毛,但却说不上为何喜欢,只是凭这些直觉的喜欢,不过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做得如何细致。为了这份喜欢,也看了三毛的不少作品,不过的多数都已经遗忘了,能记得的大多是一种感觉。比如说撒哈拉的炎热,加纳利的舒逸。记得的片段屈指可数,却记忆犹新,那是写台北的居住地周围的生活,我深深地被它打动了。风花雪月似乎成了散文的主旋律,未写过骄傲的梅,高洁的荷,挺直的竹似乎就当不起“家”这个称号的啦。

    其实生活就是值得一个人捉摸一辈子的课题。

    不能说感悟,但终于开始睁开眼睛看看周围了,这城市一角,蕴含了多少景致啊!但这十几年来,自己都错过了,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啊!生活就是艺术,从任何角度都能窥见它的艺术。街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象征,毫无遗漏的透露着生活的艺术。就拿我家这条街来说吧,街边就经常有许多贩卖零食的小贩。臭豆腐啊,冰糖葫芦啊,造型夸张的糖人啊,如蓬蓬的白云的棉花糖啊,从中我体味到一种温暖的感觉,人情的味道。街头便是一家专做包子的店家。早晨,晨光初露,还伴些阴冷,此时只觉得腹中空空,从头到脚都大气哆嗦来。这时一股浓郁的香味蹿进你的鼻子里,肺里,从里到外让你复苏过来。包子也不贵,无非五毛,一块,只一口咬下,浓浓的肉汁就在口中漫溢 ,此时的感觉便是从头到脚的温暖,即使肚子不饿的人也会被这香味所吸引,这便是伴着阳光的一早的祝福。包子含在嘴里,见到了店家对面的水果店,又是垂涎三尺,两只脚急匆匆的趟街过去,口中有食物,说话自然不方便,只能打着手势向老板指认水果,然后便又是一轮在城市中司空见惯的杀价,最后刀剑入鞘,谈好了双方满意的价格,继而分别赠以快慰的一笑。这边正有当场杀活鸡活鸭,有些人惧地捂住了眼睛,甚至叫出声来,如果你不怕血,便可就这样拎着满是血污的鸡鸭回家烹饪了。刚走到街中央,忽然听到好像有人在叫你,你四下转了转头,以为幻听,又要走,叫喊声大了些,你才发现原来是昨天答应了理发店来洗个头,连忙答道“马上…马上……”忙不迭的要往里闯,发现自己正拎着一个血袋子,又退下三步向隔壁水产店老板借了借水,打点干净。突然发现店里的玻璃缸里竟有许多好看的金鱼,鼓了个眼泡,显得憨态可掬。“老板,金鱼能不能卖我几条。”老板连连挥手,表明自己对金鱼的喜爱,并不打算出售,可禁不住三时五刻的软磨硬泡,就允了两条,允不是卖,按老板的说法“都多少的街里街坊啦,哪里好意思啊。”老板抓了抓后脑勺笑笑,你想起来,昨天还答应过给老板的百日孙挑一挑长命金锁的样式呢,只能去了打金铺一趟,取了样式图,想,不能亏待了自己,顺带打了两个金戒指作为犒劳。匆匆忙忙往回跑,路过了花店,也觉得自己家里太朴素了,丝毫没有跳跃的感觉。“老板,给我挑几束花吧。”-----“玫瑰象征爱情,每种花都有不同的寓意……”之后老板作了一大串关于花的专业报告,你推脱了一下,随便买了几把鲜艳的话就往回走。看看表,惊觉街上的糖炒栗子开门营业了,又拿出百倍的精力赶去买,路上遇到街坊,一打听,已经售罄,失望之际,有人塞了一袋在你手里,并且说下次你得请客。赶回水产店,交了图纸,拿了鸡鸭准备上楼,顺便把家里布置一番。这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喊自己:“你头还没洗呢!”

    这些在我以前看来都是琐碎,都是支离破碎的布景,都是人生无奈的写照。现在才觉得这琐碎已经从贬义转到了褒义,它透着一种安静,平和,它每天充满了你的内心,让你不觉得头重脚轻,这琐碎的生活,正在悄悄滋生着幸福。幸福是什么,没人能回答。幸福能感受到吗?没人能说清幸福的质感,幸福就跟爱一样围绕在我们身边。世间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发现幸福的眼睛。任何拒绝城市一角的人都是不能感到幸福的,他们将自己与人拆分,承受着心灵的孤独,他们表情扭曲,强撑着内心的苦楚,这幅表情是我见过最为可怖的。

    那么,可爱温暖的表情在哪里呢?

    早晨,伴着有些冰冰的阳光,老人们三五结伴的出来晨练,他们有着花白的头发,多褶的皮肤。他们在跑步,在压腿,眼睛里迸着光,充满着希望,从肢体里就可以看出活下去的动力,他们放弃不了城市一角,这多年的牵绊根植在他们心里。带了点胡茬的上班族或西装革履,或衬衫牛仔,每一个人的五官,家世都不相同,但同样的是都在创造着财富,都在以自己微薄的力量生活着,规律的生活,规律的作息,他们就是城市头顶的烈阳。晨风真的有些凉,学生们的皮肤冰冰的,他们和了和校服,提了提书包。只盼着公交车快些,快些,再快些。他们就是朝阳,有着无穷的可能性,城市一角让他们逐渐成长,不过些时间,就会是一颗颗不灭的骄阳。再过一代,两代,老了,他们把城市一角摸透了。还有,还有,不惧凉风着短裙的姑娘,可爱的孩子,怀着一个时代的孕妇,拥有高度责任的医生,惩恶扬善的警察,诲人不倦的老师,安全第一的司机。晨风中,午风中,晚风中,都会有他们满足微笑的表情。这些表情让我也不自觉的快乐起来,幸福,悄悄降临。

    城市一角有太多太多值得铭记于心的东西。看过余华的《活着》,记得媒体评点小说的评语:《活着》当你看到一半时,你就会知道这将是一部不朽的作品。余华对于活着这个概念做出了独到的见解,活着不为了什么,即为了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去忍受命运,不被厄运所击倒。可这个理论在城市一角显然是行不通的。活着意味好好的生活,生活就存在于城市一角中,我们不在为活着而活着,而是为了幸福而活着。在这里我们感受平凡,接受平凡,体味平凡,传播平凡。我们的口边,手边,心里都装满了过去的琐碎,现在的琐碎,将来的琐碎,然而在这城市一角,有谁能批评我们小市井的幸福呢?!

    真的想不到,只要稍稍注意,幸福的感觉就像要溢出我的胸口。


    真的想不到,幸福竟是如此容易就可得到的。

    真的想不到,原来生活竟可这样充满魅力。

    真的想不到,有什么比这样的生活更动人。

    真的,真的,城市一角------------

    充  溢  着  幸  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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