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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经典读后感有感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是一本由[法] 吉尔·德勒兹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0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精选点评:

  ●绘画是对形象化的抵抗。保留多少形象,剩下多少让感觉自己发挥,拿捏这个分寸是绘画的关键。

  ●只要会挪用理科和工科术语,再加上一点稍微装腔作势的话语风格,就可以搞出一套自己的“现代”哲学。这可比给他人作注有前途啊。

  ●终于看完了。#小抄儿# 非意愿记忆:现时的感觉与过去的感觉,它们的交合、纠缠根本不需要记忆:比如欲望,但还有更深刻的,比如艺术。培根说他不喜欢照着真人画,而是更喜欢借助照片和记忆,绘画这个动作于是变成了”回想“。所有的东西都在打斗、搏斗。构成了搏斗或纠缠的,是在两个身体中的不同感觉的交合,而非相反。睡眠、欲望、艺术:这些都是纠缠与共振的场所,是搏斗的场地。

  ●很精彩,但也非常晦涩难懂。以培根的画作讨论了绘画的三个范畴,平面,色彩和身体,探讨色彩和触觉般的视觉这两种复杂的“感觉的逻辑”,以及培根如何在作品中以纯粹的形式取代了具象绘画。

  ●像一本絮絮叨叨的小说

  ●天啊,快疯了

  ●哲学是概念的平面,是词语的精准操作。这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艺术评论,即使在德勒兹引用的文本里小说比哲学还要多,这仍然是一本非常严谨的哲学书。董老师是非常优秀的文学翻译,却不是合格的哲学翻译。

  ●德勒兹老儿叨逼叨的功夫我真尼玛服了

  ●前面很难啃,读进去就好了

  ●假如说,绘画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叙述,没有故事可以讲述,那么,毕竟还是发生了什么,这发生了什么决定了绘画的运转。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读后感(一):德勒兹写的不是培根写的

  这本书一直想看的这版本书居然是德勒兹写的,哇~~~~~~~~好佩服,虽然很想看下去,但是看完好肥脑力啊~~~~呼呼呼呼呼呼

  怎么看书才能看的懂又有高效率呢,嘻嘻嘻嘻嘻嘻

  感觉逻辑也是分很多种类的,有感觉的,有理性的,还有什么额的请大家告诉我吧,谢谢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读后感(二):建筑师的执念

  这本书基本通篇都在解析感觉的层次和描述感觉的动态转化过程,,,培根本人表示并不完全同意书中的观点,这个很容易理解因为以哲学视角对艺术作品进行分析根本无法避免误读,但是对整体画面层次、感觉的产生和转化的分析本身就充满了对于不可描述事物进行描述的努力,而且对“画面-感觉”的分析基本上也是对更共性的“客体-主体”的分析,所以对于绘画领域以外的读者来说,相比对画自身如此详尽条理清晰的分析而言,“画”这个媒介可能已经不重要了。。。。

  草图是13年强行翻译出的建筑框架,当然充满误读和学生气的异想天开,,,,以此怀念那个蓬勃鸡血的学生时代。。。。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读后感(三):看了反倒感觉没有逻辑了

  都说德勒兹是解构主义的大师,看了几章之后吓得不轻,他竟然真能把培根的每一幅画的每个细节都解构之后扩大化,不仅是构图、形象,甚至连颜色,笔刷的用法都用一种夸张的语言不厌其烦地描述出来。之后还要挖掘出所谓的内涵和隐喻,再把其共性总结出来归于一种心理学,神经刺激,或者是所谓感觉上的某个概念(没很理解他常用的语句,大部分都是生僻词,我没能看懂)。

  总之,他试图将培根作画这事件当成是一种哲学行为。

  crazy!

  好多地方我都难以忍受

  关于照片影像的使用问题,虽然说在绘画这件事上面,画照片远不如真实写生来得困难和考验画家的技术,但实际上,爱画照片就画去吧,这纯粹是个人自由,他居然花了一章内容来讨论画家是不是应该画照片,这简直就是没事找事做。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培根本人,书中很多详细的注释里提到培根的谈话录,他本人就说过:(原句不记得了)我的画里是有隐喻的,我画的这个东西其实是隐喻了其他的东西balabala……

  作为一个创作者,他竟然能告诉别人他的作品里面是有隐喻的,甚至他的作画方式也是有隐喻的,不止是按他自己的思维画出来的东西有隐喻,就连偶然出现的效果也是有隐喻的,这件事情让我感到十分的诧异!

  要是我坚持把后面讲色彩和黑白运用的几章看完,那歇斯底里的不是培根的画,而是我了。

  不过,认真说起来,还是有学到东西的,比如形象的变形、画面的运动感等等,还是有些道理的,不过真心想搞哲学的不用看这本书,想学画画理论的看这书不如看达芬奇去。

  以上,我不喜欢这本书。

  【以及本人才疏学浅,这只是一点个人感叹,推崇这本书的朋友的请绕行】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读后感(四):“我们永不满足的,总在发情的眼睛”

  对绘画懂得很少。Francis Bacon(1909-1992)的画是因为买了这本书,书中有厚厚的图集才第一次看到。本能的想要回避,画面上一个个变形的图形,像是要溢出画布。

  这是德勒兹唯一一部评论绘画的作品。1981年出版。据说画家francis bacon本尊读过后,并不赞成deleuze对他的画作的解读。

  因为不懂绘画,所以并不知道德勒兹是否忠实了培根。书中可以看到德勒兹的主要思想的痕迹,虽然没有使用“游牧”,“逃逸”这个概念反复出现。“无器官的身体”更是有大段论述。然而,和《电影I》、《电影II》不同的是,哲学意味轻一些。

  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是否能够深化我们对德勒兹的了解其实关系不大。主因是喜欢文本的语言,大部分对培根绘画的描述,完全可以转化成诗歌。

  记得读顾城的《英儿》时,非常羡慕的是他写散文体,居然比写诗歌的意象使用还要自如,还要有想象力。当时徘徊在脑海里的巨大疑问是不知道他是否学过绘画,为什么可以以这样的眼睛触摸这个世界。

  读德勒兹的时候,也有同感。研究哲学的,写艺术,用语言这一不同的媒介还原出了富有冲击力的视觉,而且,仿佛能够能够听得见线条的流动以及触碰得到线条下的力量。这正体现了他所赞赏的培根式的越界:听觉带上了触觉的质感。

  (德勒兹培根的画是“歇斯底里的”,并认为歇斯底里是一种理解上的滞后,是无法被驱逐的幽灵在神经元上执拗的跳荡。“微笑在脸部之外、在脸部之下还那么执拗地存在。叫喊在嘴巴之后还执拗地存在;身体在有机组织之后还执拗地存在;过渡性质的器官在真正行使功能的器官之后还执拗地存在。还有就是在一种过分的在场感中,一种“已经在那里”与“永远慢一拍”的相等性。……绘画在我们身上到处都安上了眼睛:在耳朵中,在肚子里,在肺部(绘画作品是有呼吸的……)。”)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读后感(五):德勒兹的好品味

  来自法国的解构主义大师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可爱的哲学家:不仅将高深莫测的哲学写得如文学般奇崛诗意,更拥有洗尽学院气的好品味。不论先锋文学,还是先锋影像、音乐、绘画,只要是经典结构主义的断裂、偏差之处,都是他触角深及之处。正因如此,他的影响遍及人文科学的各个角落,几乎每本著作都备受追捧,成为经久不衰的时尚经典。

  对德勒兹的中译本读者来说,《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1981)是一本相对好读的书。其中核心概念,在他与迦塔利合作的《何谓哲学》(1991)中,已经做出了令人心醉神迷的解释。什么是“感觉”?德勒兹说,为避免陷入混沌,人们求助于秩序(定见);出于生存需要,人们发明了宗教等保护伞,并在保护伞上画出天穹。而哲学家、科学家与艺术家却是人类的“醒游者”,他们要求我们撕破这天穹,为战胜混沌而钻到混沌里去。艺术与混沌相抗争,目的在于借混沌之石攻定见之玉;艺术撕开定见的保护伞,为的是让一丝自由的、能够照亮视觉的混沌之风吹入人世,并让这显露出的一种视觉,在一瞬间照亮混沌。这种足以照亮混沌的视觉,就是“感觉”。伟大的艺术家、科学家、哲学家们都在对抗混沌,其中使绘画艺术进入现代主义的抽象画家们所做的,就是在爬满陈词滥调的画布上撕开裂口,让一股起自混沌、带来视觉的风吹入,以便创造出能够战胜一切定见与陈词滥调的武器。这百毒不侵的武器,就是德勒兹所说的“感觉”。在文学领域中,掌握了这种武器的,是创造了执拗的、“不可制服的”形象的卡夫卡与贝克特;影像世界中,是雷奈、戈达尔;先锋音乐中,有约翰·凯奇、帕蒂·史密斯;绘画艺术中,是塞尚,在当代,他的名字是弗兰西斯·培根

  对已经接触过《何谓哲学》的中译本的读者们来说,这本先于《何谓哲学》十年诞生的书无疑是似曾相识的。然而对于弗兰西斯·培根(1927-1997),读者们往往稍感陌生。其实,对于这位与十六世纪著名作家同名同姓的大画家,了解他的最便捷方式莫过于欣赏他的画作。此外,为了更直观地感受到他的精神气质,不妨看看一个叫做《画家培根的肉欲与恐惧》(“Love is The Devil”)的电影。不过,应当注意的是,作为一位将哲学定义为“形成、发明、创造概念的艺术”的“概念大师”,德勒兹笔下的文学、电影、绘画“英雄”往往都是出于他的哲学概念肉身化需要而找到的“附身之体”。这种极端个人化的视角通常并不具有普适性;德勒兹培根的某些阐释,已经进入了艺术家的禁区。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对其中某些观点,培根本人是不认可的。对此,阿兰•巴迪乌以一串疑问作出了回答:“吉尔•德勒兹有关弗兰西斯•培根的书远非一个哲学家对一位画家的研究。那么,这本书是否是‘论’培根的?谁是哲学家,谁是画家?我们的意思是:谁在那里思考,谁又在看着思考者思考?一定可以对绘画进行思考,也一定可以将思想画出来,包括绘画这一激情、热烈的思想形式。”正如巴赫金所发现的那样,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小说中,思想成为作品描绘的对象而存在;同样,德勒兹发现,在培根的画作中,感觉成为绘画的对象。在现代艺术中,绘画可以是一种哲学思考,哲学也可以是一种艺术形式。德勒兹动人的思维与写作方式本身不就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么?可以说,在这本书中,培根的充满狂暴形式的绘画是一种“哲学绘画”,而德勒兹的“绘画哲学”则是他在千座高原之上的一场游牧,是他所钟爱的条条“逃逸的线”中的一支。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看到了二十世纪最为独特的哲学家和最为独特的画家的相遇,看到了“在哲学思考和艺术创造之间的一场生动对话”,或者更准确地,“在概念和感觉之间的一种纠缠交合”。这无疑是一道眩目的风景。

  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法国思想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知识分子不约而同地对政治活动与日常生活显示出有意的疏离,从而转向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思考,并致力于从艺术领域汲取营养。《弗兰西斯·培根》作为德勒兹最重要的艺术哲学著作之一,同利奥塔的《话语,形体》和德里达的《绘画中的真理》一样,其重要性在于“显示了西方哲学与视觉艺术之间的对话传统,特别是显示了一位解构主义思想家与现代艺术的相遇。”《弗兰西斯·培根》、《卡夫卡》等冠以艺术家名字的哲学著作,就是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产生的。

  在德勒兹看来,感觉是绘画及一切艺术形式的真正基础和对象,所有艺术形式无不遵循着“感觉的逻辑”。这就是《培根》一书的逻辑出发点。正如他在《何谓哲学》中所说,“无论绘画、雕塑还是写作都离不开感觉。人们描绘、雕塑和书写出感觉”。艺术家作为感受的报告者、发明家和创造者,将感觉和视觉交给我们,让我们跟感受一起渐变,将我们牢牢抓住。艺术是感觉的语言,艺术没有定见,它所建造的,是一座以感受和感觉的聚块构成的感知物的纪念碑。作家创造出让词语进入感觉的句法,他们拧绞和劈裂日常语言,让它口吃、喊叫、发抖、歌唱、歇斯底里;在绘画中,歇斯底里成为艺术。现代绘画解构了传统绘画中形象的“具象性”,它不再具有图解功能,不再向观者叙述什么;绘画是歇斯底里,它画出与影子的搏斗,它创造力量并获得力量,从而将“智性的悲观主义”转变为一种“神经的乐观主义”。

  培根的绘画大部分是由人物构成的,这是他与蒙德里安、康定斯基等抽象派画家的不同之处。看来,培根并不追求“纯粹形式”,于是我们看到,在他的画作中,形体仍然可能是一个形象。但是,他通过种种实验性技法,将形体从具像中抽取出来,成为感觉的对象——“绘画必须要从具象中抽取出形体”。德勒兹发现,在培根的绘画中,持伞的人试图从伞尖逃脱,叫喊的人试图从自己的嘴巴里逃脱,洗手池前的男子企图从池中的小孔里逃脱。身体本身在试图逃脱,它在努力地产生痉挛,它做爱、呕吐、排泄,企图通过自己的一个器官逃脱,逃到它周遭平涂的色彩、材质的结构中去,逃到一个异质空间,异质层级中去,与之会合。这样的姿态,正是以“精神分裂”超越“领土”的歇斯底里式努力,是德勒兹所醉心的姿态。

  在德勒兹看来,培根的人物画强调的是“肉”而不是肉体。所谓“肉”是指没有骨骼或生气支持的肉体,如同喝醉的人、吸毒的人那样,肉体在重力吸引下“向下坠落”。“肉”是动物与人的共同的、不可区分的区域:痛苦的人是动物,痛苦的动物是人。所有痛苦的人都是肉。此时,人“变成动物(becoming animal)”。在此基础上,对于培根对割裂的人体器官与肢解的身体近乎残酷的展示,他做出了动人的注释,将对精神性的否定升格为向更高层次的精神的跳跃:“对肉的怜悯!……画家是屠夫,但他在这一屠宰场中,就像身处教堂之中……唯有在屠宰场中,培根才是一位宗教画家。”

  德勒兹称,培根的绘画中存在着两种暴力——场景的暴力与感觉的暴力;存在着一种叫喊与惊恐,一种“可憎可怕的微笑”。其可憎可怕,正在于它是一种“执拗的存在”。正因如此,培根得以与贝克特、卡夫卡、戈达尔等艺术家一道,成为德勒兹(也是尼采)所热情称颂的那种“拥抱世界的强有力的和非有机体的生命”——他们为悲惨的生活带来了直截的、崭新的笑的力量。而艺术家们正是通过建造座座如此执拗的纪念碑,把这持久的感觉交付给未来的耳朵,未来的民众。

  人们常常称赞德勒兹 “平易近人”,大多是以深奥晦涩的法国当代哲学家为参照系来说的。事实上,对大多数单纯的哲学爱好者来说,德勒兹属于真正难懂的那一类。这“难懂”多半起自对德勒兹所涉猎的先锋艺术领域的陌生。我们知道,不论罗兰·巴特,还是福柯、德里达,都曾深陷结构主义,而与这些最终成为解构主义大师的哲学家不同的是,德勒兹从一开始就继承了尼采的解构衣钵,自始至终都在看似天衣无缝的结构之中寻找反叛的裂缝。这些裂缝,正是世界因过于干燥而开裂的罅隙,是一条条逃跑的线。人们借此穿透整体,践踏领地,解构编码,冲毁囚禁,方得解脱与自由。这些逃跑的线,通俗地说,是要被拥有“好品味”的人发现的。好品味将“感觉”赋予艺术家;好品味不仅发现逃跑的线,也创造它。在论及培根的“好品味”时,德勒兹曾提及评论家弗赖德的一个疑问:“品味是否是一种潜在的创造力量,而非一种面对时尚时简单的裁判能力?”对德勒兹来说,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对与德勒兹相惺惜的自诩“好品味”的普通读者来说,这答案实在鼓舞人心。

  (约稿勿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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