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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精选

  《押沙龙,押沙龙!》是一本由(美)威廉・福克纳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7.00,页数:37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押沙龙,押沙龙!》精选点评:

  ●读书的时候读过的,太精彩了

  ●又见昆丁·康普生,真是既亲切又难受。

  ●thank Godness finally read it!

  ●花了半年时间把它读完,不得不这样做,也远比7年前一整天读完《喧嚣与骚动》更觉痛苦。让时间切的支离破碎的画面被焦白文字呈现在面前时,意识始终在亲临实境般的闪回里无从遁形。形式绝对大于内容,但从中穿过去,越觉痛苦又越是欲罢不能,最痛苦的应该是留下这些文字的人。

  ●这本书也太复杂了,把我看得晕头转向的。不过看完后,有很多不同的感受。而不仅仅是文本上,结构的创新上。而是一种艺术的震撼。大师啊。因为他让这本书承载了很多很多东西,虽然有些句子看起来长的要命,有些段落也很长的要死。但这是造成艺术效果的一种手段,我现在才明白,如果要成为经典作品,首先要是自己心悦诚服,并且要使作品统一,多层次,多话语层次。让后人不断的进行诠释,不断的有可以发现的宝藏,有时候连作家本人也没有意识到的。

  ●老家伙的圆熟之作

  ●费脑力。适合研读。

  ●两株橡树挂住了他浓密的长发,血汩汩地从胸口涌出。栗色马也中了致命的一箭,坐在黄叶堆上大口大口地喘息,挣扎着抬起头,最后一眼眷恋留在主人身上。他的身体被自己的头发吊在半空,随风飘摇。 随风飘摇,像极了他的命运:被良心和复仇驱使奴役的在世上的光阴。爱与恨交织的心,寻觅那纯净的爱,不想再有对黑暗的纵容,竟寻不到。没有安息,没有安息,没有安息……终于,一个贪心的人投来了这一枪……

  ●被他玩弄了,团团转

  ●俺等级不够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一):书是给人读的

  读这书太费劲,福克纳走火入魔了吧,意识流流得让人晕头转向不知所云了。网上甚至有专门的flash演示各个章节里错综复杂的年代和事件,小说写到这个程度有点过分了。

  如果《喧哗与骚动》比作《九阴真经》话,《押沙龙,押沙龙!》就是《葵花宝典》,不是正常人能练的哇。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二):冤死的押沙龙 梳理剧情用

  看过得福克纳的第一本书。

  当年看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都没觉得这么拗口难懂= =。

  押沙龙是《圣经 旧约》里一闪而过的人物,出现在撒母耳记下篇。

  哥哥押沙龙与妹妹他玛是一个妈生的。哥哥暗嫩是另一个妈生的。三个娃的父亲都是大卫。

  暗嫩暗恋他玛,最终使计玷污了他玛。

  押沙龙听后深吸了一口气,想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于是一直腹黑的等待着,等待着,终于为自己的同母妹妹报仇雪恨,手刃暗嫩。继而妄想推翻父亲大卫的政权,自己称王。不过最后失败被杀。

  :押沙龙一生有三儿一女,女儿的名字也叫他玛。【笑

  再PS:看到兄弟相争以及杀父情节,就好想@卡拉马佐夫兄弟= =

  回到福克纳

  拥有部分黑人血统的大哥查尔斯邦

  白人二哥亨利萨德本

  白人小妹朱迪思萨德本

  大哥和二哥相识于密西西比大学(大哥当时与一女黑人育有子

  二哥默默的爱着大哥【大雾

  大哥要与小妹订婚

  二哥妒火中烧,从中作梗,不惜放弃继承权,带着大哥走天涯,上战场【雾 其实是知道大哥血统不纯

  二哥忍无可忍,把大哥搞死了

  借鉴了圣经中押沙龙故事的兄妹梗,两男一女梗。两男死一个梗。

  不过大卫很爱押沙龙,但是托马斯萨德本不爱大儿子查尔斯邦。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三):读《押沙龙沙龙

  之前精读课上,学习过短篇《献给艾米莉的一朵玫瑰花》,非常喜欢。前后的情节对比出乎意料,对人物行为、语言的夸张极具反讽效果,既会有Gothic的诡异,又会有种一言难尽的感伤。

  后来是阅读课,翻过《在我弥留之际》,其实情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是记得首先喜欢英文题目:As I Lay Dying,好像正描摹出当时自己的生活状态(说的好像现在不是一样,笑)。其次读过后,会在某些滑稽可笑的情节背后发现一丝丝感伤,当然还没来得及具体体味这种感伤是怎么回事,就又被下一个意想不到的情节淹没。

  也是应后来精读课老师的要求,翻过《喧哗与骚动》,所以万万没想到康普生、昆丁在《押沙龙》里是最正常的一个家族。文本互文性很强,它与《喧哗与骚动》都有后代白痴的诞生(不免想到《百年孤独》);与《献给艾米莉的一朵玫瑰花》都是在恐怖的大宅子中藏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东西”(称为“东西”应该是比较确切的)。

  作为意识流的作品,个人觉得难免最初会有一些絮叨,但是之后便让读者沉沦在无尽的叙述话语中,时刻警惕着:现在轮到谁在叙述?ta与这个故事的关系是什么?ta的价值判断是站在哪一面的?“那个恶魔”真的是一个崇尚白人血统的恶魔嘛?还是他只不过为了给十四岁自己的一个交代?而在将所有的人物关系梳理清楚之后,就会生出一种复杂的感情,既有一种绝望的怅惘,又有一种同情的怜惜。前者可能更多一些。托马斯·萨德本成年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若干年前十四岁的自己一个回答,可视之为对彼时少年的尝试性的救赎(?存疑)然而在这一救赎行为中,他使得他真正的头生子查尔斯·邦陷入了与他(托马斯)小时候类似的困境(?)。而这一困境就仿佛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无法闭合,牵扯到了他其他的孩子,让他们都深陷其中,造成家族的覆灭。他对自己的救赎演变成了自戕。

  可能是“一”的概念太深入脑髓,导致我在阅读过程中随时有这种警醒。兄妹俩性情的截然相反、兄弟俩被表面叙述与实际行为的背离,明确地展示出独一无二、彼此相克的个体性,然而,他们却同出一族,血脉的相似性(同父异母)让他们相互排斥的同时,却拥有致命的一致性(?)。(在读这本书的三天里,甚至引导我做了一个诡异的梦。日后再提,最近多梦,有意思。)

  最后想说一下翻译。只读过李文俊的译本,所以不敢说是最好的。然后很喜欢那种加括号做补语的翻译方法,尽管这并不是地道的中文说法,却更贴近原著,能够最大化地保留原文的信息。现在许多译文为了更贴近中文,过分调换语序、简略翻译,丧失了原著风貌。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四):我的<<押沙龙,押沙龙!>>幸与不幸

  喜欢纯文学 而如果错过福克纳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而如果喜爱福克纳而没有读<<押沙龙,押沙龙!>>就象到了中国却没有登长城怎一个憾字了得

  初识福克纳是在初中时买的一套<<少儿百科全书>>的世界文学简史美国部分 那时只知海明威 马克吐温 对于福克纳全然陌生 而阅读福克纳则是大学时 我读了图书馆里所能找到的福克纳小说

  在用了三天的时间啃完<<喧哗与骚动>>之后深陷约克那帕塔法世界中无法自拔也不想自拔 于是尘埃未定始建于上个世纪的破旧的图书馆里有了一个上下求索福克纳每一粒文字沙砾的朝圣者 众里寻他 千回百转 猛然回首<<押沙龙,押沙龙!>> 默然于外国文学专柜不起眼的角落里 尘埃落定 脉脉含情

  福克纳研究大家李文俊教授将<<押沙龙,押沙龙!>> 封为最能代表福克纳文学风格 福克纳小说中最艰涩最难以卒读的一部 阅读<<押沙龙,押沙龙!>> 绝对是对以往阅读经验的挑战和颠覆 是对一个人阅读极限的挑战和拓展 甚至是对一个人神经及情感的承受门阀的考验和提升 记得当我读完<<押沙龙,押沙龙!>>全文 掩卷而思 抬头仰望星空 微风徐徐拂面而过 有关此岸世界的感知触觉一点一点回归到躯体里 这也许就是魔鬼上身抑或灵魂出壳的颠峰体验(高峰体验) 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第一次阅读<<变形记>><<城堡>>第一次阅读<<雪国>>第一次阅读<<活着>>第一次阅读<<妻妾成群>>...都有类似这样的感觉 而那一次最强烈 希望所有有愿的赤子有幸阅读福克纳体味<<押沙龙,押沙龙!>>

  于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 歌德的<<浮士德>> 紫氏部的<<源氏物语>>...一直想读而不敢读的大部头 我一路呼啸而过 就象高尔基所言:像爬在面包上的饥饿者 而我越吃越饿 我心中一直有着这样的困惑:还有比<<押沙龙,押沙龙!>>更难逾越的阅读高峰吗 有着这样的困惑我得一辈子读下去 这也许是此生的幸与不幸

  《押沙龙,押沙龙!》读后感(五):他明明给了暗示,我却仍义无反顾!

  暮色渐渐围困住我。此时的空气中飘拂着雨水带来的特殊味道:一点土香,些许腥气。可总的说来,那是令人愉悦的气息,仿佛是憋了一天的沉闷到底释放了那般。

  我总归是欢喜这种天的,雨淅淅沥沥的落着,叫人有了躲在居室,躲在暗处的理由。呼吸着潮湿的空气,屏气凝神的将自己拖入某种心思飘渺的境地。

  这几日,我总是在想念着一本书,一个人,和一段欲说还休的故事。那是久远的让我永远都无法触摸的岁月;那是隐秘的只能用晦涩的方式叙写的心曲;那是如押沙龙般注定的宿命;那是一个家族,一片土地,一个年代的兴衰成败、悲欢离合。

  大学时,最崇敬的美国作家是以简明利落的叙事风格称霸一时的海明威,做着华丽的美国梦,憧憬着坚毅的美式硬汉——生活一派横冲直撞、无所畏惧的好风光!而今, “初生牛犊” 年华老去,渐渐害怕着越来越多的东西,向往起“纷繁奢华,曲径通幽”的文字组合。于是,海老当年的“对头”福克纳,越发入我眼帘。福老的作品追求语言的“堆砌”与“精致”,意识在字句间穿梭流动,一不小心便会让人流连了美言佳句而错过隐含在内的心理“冲撞“。他在自己建造的约克那帕塔法小镇里论讨人性、嗟叹命运、编制历史。盘根错节,错综复杂。

  押沙龙,押沙龙!另一出约镇的“好戏”。这个名字颇让人思量:Absalom,这个等同于“业障”的人物,圣经里的著名的逆子,成为了这部被称为福克纳最伟大作品的书名。押沙龙,因其妹受辱,而处心积虑的杀死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兄长,继而越发嚣张的欲置其父大卫王于死地,但最终未能逃过宿命的安排,发受固橡树时,被人乱刀捅死。这是一个争议性的悲剧人物,作者似乎明确的喻示了他所讲的这个故事的百转千回和其难逃一悲的结果。而文中典型的复调结构里三层,外三层,令整个作品读来格外费力。我只读了个粗浅便直叫:福老的创作才能实在了得,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之巅峰!

  人的心理是个奇特的玩意。爱恨情仇充斥其间,说不清道不明。

  那幽闭了多年的百叶窗,那爬满了院墙的紫藤花,那到处弥漫着的阴森感,那长篇累牍难以啃噬的语句,那随处引领人心的微妙气场。

  我仿佛置身在曲折恐怖的希区柯克影片中,屏气凝神的等待揭秘时刻。

  那么多的铺陈,那么多的抽丝剥茧,那么浓重的哥特气氛,只为了让最终的结局到来时,读书的人不至于太过惊吓,太多惘然。每一个人在读福克纳作品时,都成为了好奇的侦探,为了将真相大白天下而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的去反复咀嚼,再三思量每一句,每一行。似乎是简单的语句中也蕴藏了无限的秘密那般。

  读着,思着,唏嘘着。长篇的文字优美动人,充斥着的情感随处灵动,只是,这犹如披荆斩棘般拨开重重阻碍所窥探到的人之心理,或明或暗,或美或丑,实在叫人煞费思虑。但我想,我依旧嗅到了属于他们的味道,那是从百多年前的密西西比河飘来的湿气,叫人纠葛,令人怀想。于是,我决定,不管前路有多漫长,此山有多高深,这书有多“扑朔迷离”,还是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爬上去,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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