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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瀑布(长篇小说 连载13)

  第十三章 决裂

  弦牧蒹彻底放弃了时木棉,当然,也包括她的时装品牌。我想这绝对不是他一时冲动,相反,很可能是反复琢磨后的决定。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爱不爱时木棉,他欣赏她的资质。她是一块璞玉,在他的切磋琢磨下变得温润,可他在她身上只能付出一块玉应得到的感情。

  厉雨枫说:时木棉,你为什么要骗弦牧蒹?

  时木棉说:我感觉不到他的爱。

  厉雨枫说:离开他你会得不偿失。

  时木棉说:我只想离开他,我累了,等累了。

  厉雨枫说:我只喜欢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而绝不听从情绪。

  时木棉说:我去处理服装厂的事情了,我想找长期代理商,利用好现有资源,这些就够了。

  厉雨枫说:你为什么要离开他?

  时木棉说:你是做生意的,你会让你的钱像填无底洞一样流失?感情也一样,没有回应,谁会傻到无所畏惧地付出。

  弦牧蒹解除与雅阑的合作,时木棉并没有慌乱,她想让服装进入传统销售渠道,时尚圈的风向瞬息万变,就算她是风,也很难控制方向。

  解约合同签订之后,弦牧蒹死死地看着她,突然扬起手扇了她一耳光,时木棉呆住了,却感觉不到疼,有点麻木。

  “长不长记性?你不仅在毁自己,也在毁我。记住,不能带着情绪做决定,无论我身边有谁,你也要坚持我们最初的决定。”

  她扬起头说:“其实,我只是利用你,利用你成名,既然我们谁也学不会敝帚自珍,那么分开比较好。”转身走出来,心好像被板砖拍了一下,隐隐作痛。对于他,终究是感激多一点。

  弦牧蒹一直拨打訾池瑶的电话,无人接听。

  天一直阴沉沉的,厚厚的云层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冰冷的雨水打在电台大楼的广场上,他撑着伞,站在雨里等訾池瑶下班,雨水打湿了裤脚,全身冰凉,握伞的手泛出白色的瘀块,血管像一条蓝色的绒线在皮肤里舒展。

  天色渐渐暗了,訾池瑶背着包从他身边走过,看了他一眼,径自往前走,她并不打算搭理他。

  他大踏步地跟了上去说:“下这么大的雨,不用挤地铁了,我送你回去。”

  “猫哭耗子假慈悲,你这老奸巨猾的狐狸。”新闻上都是他抛弃时木棉的报道,看了就烦。

  弦牧蒹现在雨中,看着訾池瑶消失在雨里,那把白色的印有碎花的雨伞一直在雨中移动。他低下头自言自语地说:“感情其实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有点心灰意冷。

  訾池瑶突然转过头大声喊:“你为什么对木棉姐那样,她很难过。”

  他走了过去,站在她身边说:“如果你没有出现,我也不会选择她。”

  “为什么?”

  “我对她没感觉。”

  “滚!”说完转身要走,“你要跟着我,我报警。”

  “没有可能吗?”

  “没门!”说完踩着水走了。

  弦牧蒹回家后就开始发高烧,折腾了一晚上,早上醒了过来,时木棉坐在医院的床头打盹。他伸出手,摸摸她的头发,笑了。

  护士长说:“你们俩多像两口子啊!”

  他们面面相觑后,都笑了。能够在自己身边留到最后的,永远是最好的。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我们是朋友。”说完两个人都沉默了,两个人之间朋友是最安全的距离。

  时木棉默默地说:“有时候,不是我不够聪明,是我们真的不在一个调调上。也许,当陌生人比较适合。”

  起身走出了病房,给訾池瑶打电话。她跟訾池瑶说了很多话,手机在耳朵边发烫,不久訾池瑶过来了。

  时木棉说:“这个世界有很多人与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与弦牧蒹合适,但并不代表我们相爱。很多时候我们在你爱我的时候我爱别人,我爱你的时候你在爱别人。很多人分分合合却只能擦肩而过,我希望你不要辜负缘分,辜负爱。他在医院,我要离开了。谢谢你,一直喜欢我,一直懂我对他的感情。”

  打过电话后,她站在病房门口,看了弦牧蒹一眼,他闭着眼睛在休息,转过身走了。

  雨水将街道冲得干干净净,落光了树叶的枝桠在天空中蔓延,仿佛浅浅的伤口,一道道心伤。

  訾池瑶站在病房的窗口,高兴不起来。她不喜欢赶鸭子上架,所以她站了一会儿,便向门口走去。

  “池瑶!”弦牧蒹在她身后喊了一声。

  “我只是过来看看,你没事就好。木棉姐让我过来的,我先走了。”

  “可能是我年纪大了。”

  “对!你的世界我根本不懂,也不想懂。”

  “你……在想什么?”

  “怎么摆脱你。”

  他笑了笑说:“其实我并不会成为你的负担。”

  “我不需要,你再难过,也不要去打扰木棉姐。没事早点出院,医院又不是桑拿室。”她对他真的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打开手机盖,蓝色的跑马灯在闪,不同颜色的光让我突然想起了年少时住过的有阁楼的木屋。时常躲在阁楼里看连环画,一个人一呆就是一下午。阳光透过屋顶的透明玻瓦照射在盖着帆布的家具上,窗外是远处的青山和近处的屋顶。夜幕降临时,爬下木楼梯下来,脚踩着镂空的木地板,发出“咚咚咚”的声音,像一面战鼓。

  在我年少时,我不愿意上学,喜欢去郊外看风景。架一个楼梯,爬上失修的吊桥,晃晃悠悠地走过河面,脚下流水汤汤,铁锁在河风里轻轻晃动,莫名地恐慌。桥的尽头是一座青砖小矮屋,一弹一跳就上了屋顶,站在上面看远处的高楼,看天空中的飞鸟穿过薄薄的云层。下大雨的午后,趟过堤坝,去对面看少年骑马,公园里葱葱郁郁的树林,穿过矮灌木是河岸线,坐在青灰色的水泥堤坝上看河面上挖沙的船只穿梭,轰鸣的马达声由远而近。

  初中毕业两年后,突然得到了一个噩耗,笛米在河里游泳沉下去了。我愕然地想:一个深谙水性的男孩子,怎么会死在水里,前几天一伙人在包厢里K歌,怎么会?于是我开始翻通讯录,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是他父亲。在去他家的大巴上,坐在靠窗的位置,抬头望车窗外的高高的蓝天和白白的云,我想起了一句话:“天空中飞鸟,是你的寂寞比我多,还是我的孤单比你多,从此以后,你陪我好不好,这样,你不会寂寞,我也不会孤单。”那年的夏天天空蓝得像美丽的伤口。车厢里有一个竹篓,里面有几只小鸭子,淡黄色的羽毛,很明媚的样子。

  笛米是那种会做出一些让人暖心窝举动的人,想想,我就会感动到哭。一直到现在,我都有收藏橡皮擦的习惯,各种图案,各种形状,甚至是各种水果香味。因为,橡皮擦让我学会了成长。

  暑假的时候,笛米与我会去水库里游泳。衣服脱在岸上,光溜溜地像一条泥鳅。山上长满了山竹,青绿色的竹叶在热浪般的风里飘落,细细碎碎的声音,仿佛母亲在婴孩耳边的呢喃。黑色木船停在岸边,随着水波轻轻的漾动。

  小学毕业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了一次山里,去野炊。一行十多个人,搭锅垒灶,找泉水洗米,找干柴生火。忙活了半天,我们灰头土脸地看着对方笑,端起荷叶,往里面舀半生不熟的米饭,还有香喷喷的水煮芋头,烤红薯。年少的我们向往大人的世界,总盼望能够快快长大。用竹子在野地里搭建屋子,学大人咿咿呀呀唱戏。在收割完稻子的田里练习跳高,用竹子做成跳高的杆子。在山上练习跑步,山风在一直耳边吹,我们跑得很快。后来我们上了初中,体育课从来难不倒我们。他参加了校运动会,5000米长跑,我站在跑道边为他加油,他是我兄弟,一直都是。

  他说:訾千川,我去当兵了。

  后来他说:訾千川,我转业了。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喜欢身边有一个无话不谈的兄弟,一起在晨光里走路去学校,在学校里一起打篮球,晚上一起夜宵各自回家。买同一个颜色和款式的球衣,一对护腕两个人戴,染同样颜色的头发。只是后来,我只能看他冰冷的遗像,他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却一直活在我的记忆力。这比他娶妻生子,渐渐被生活磨合而淡忘彼此要刻骨铭心得多。跟着笛米,不用为未来担忧,有他带着,我不会走错路,一直都是他在我身边,像兄弟一样。所有的一切,我儿时学会的本领,多半与他有关。年少时的性格与品质的形成,不是来自于父母,而是来自笛米,换句话说,他教的东西,可能会伴随我一生。至今,我相信的东西不多,但我信他是我的良师益友。

  小时候,我数学学得很差,不是不会,是看不懂题目,尽管我语文学得很好,离满分不远,当然也拿过满分,但是我没有那么强的理解力。我喜欢学《自然》,喜欢做植物标本。我的第一个标本是小溪边的一株野草,当它变成干枯的标本时,我很开心,后来我收藏花叶标本,夹在笔记本里,夹在字典里,翻开来都有淡淡的白玉兰的味道。在我分不清蔷薇花与海棠花的年纪,笛米已经远离了我的世界。

  他回来后的会面,中间隔了一屋子的人,彼此热热闹闹地喝茶唱歌。晚上吃饭,中间隔着十多个人,我都忘记了他喜欢吃什么菜,而他把做好一个肉夹馍转了过来说:“訾千川,这个膜松软,肉肥而不腻,很好吃的。”这些他都记得。

  一起躺在宾馆的床上,双手交叉置于脑后,满嘴的酒后胡话。

  他说:我希望有一个家,生两个孩子,每天早上去田里看看,砍柴,喂几头牛。晚上回家能够抱抱小孩,一家人一起看新闻联播,之后看天气预报。穿裁缝做的粗布衣裤,吃榨油坊里的菜籽油。正月初一,全家去庙里吃斋饭。我希望我喜欢的姑娘有一颗质朴的心,有一张温柔的脸,不需要浪漫,只要长久的生活。

  我说:我喜欢一个人穿越大片的原野,去看山里紫色的花藤,尽管我叫不出它的名字。我喜欢漂亮,独特的姑娘,她要不平凡,要像路途中的荼蘼花,在我的世界里一闪而过,而我却需要用一辈子去铭记。

  他开着一辆小卡车带我去了一个小城,车内放的是刀郎的歌,音质不太好,我听着听着就睡过去了。车子经过一片田野时,我睁开了眼,我又看到了荼蘼花,大朵大朵的白色花朵铺在草地上。如今想想,多少世事,多少结局,都是流水落花两无情。

  牵卉笠梦的手,那年刀郎唱了一首新歌,深情款款的《手心里的温柔》,听着听着我就哭了。很多人明明可以牵手走到白发苍苍,可最终有人会离开,有人会消失,有人会孤单。

  辞掉了平面摄影的工作,时木棉静静地看着我,眼睛里有一丝隐忍的难过,之后是微笑,她说:“千川,真的要离开了,我还有点舍不得。”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克制自己不去想她,毕竟失恋是需要时间去平复的。我回了路漆,一帮初中同学聚会,喝酒吃饭,唱歌打麻将。女人们围成圈,孩子,学习,家庭,事业,聊得不可开交,男人们默默地开瓶,抽烟喝酒,似乎大家脸上都是幸福的笑容。其实,我是喜欢热闹的,当我们喝得分不清彼此的脸之后,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音响里轰鸣的歌声像洪水一样咆哮,我实在撑不住,摇摇晃晃地走出包厢,站在走廊里的窗口吹风。跟着我走出来的是一个矮小的女生,我们是同学,但并不认识。

  她递给我一杯加了冰的柠檬汁,说:“少喝点酒,外面风大,小心感冒。”说完跺了跺脚,“好冷呀!”

  瘦小的个子包裹在白色的风衣里,很单薄,我笑了笑:“要风度不要温度。”摘下脖子上的围巾,围到她脖子上。

  她拿出一条卡通手帕擤鼻涕,“好冷啊!我得进去了,真受不了。哦,千川,我叫索雁若。你不要太难过,毕竟……毕竟笛米离开这么久了。”说完她又跺了跺脚推开包厢门进去了。

  在黑暗里站了很久,没有想笛米,一直在想时木棉。想自己为什么会丢掉卉笠梦,死心塌地当她司机,当她保镖,当她管家,突然觉得自己很傻。

  想不明白,稀里糊涂地进去了,在索雁若身边坐了下去。她递给我一杯热茶,端了一碟坚果给我。如斯长夜,慢慢煎熬。吐着瓜子壳,看屋里人一首接一首地唱歌。

  索雁若突然说:“还记得那首歌吗?《被风吹过的夏天》,笛米回来后第一次聚会,我跟你唱的歌,再唱一次,我去切歌。”

  我说:“那次可能醉晕了,我都忘了是跟谁唱的。”

  她起身去选歌机里选歌,不久她回来了说:“我换了一首,不知道你会不会唱,《广岛之恋》。”

  摆摆手窝在皮质沙发里睡觉,耳边是足够绕梁三日的歌声,这帮飞禽走兽,聚会都成精了,每个人都是个中高手。

  凌晨时,散场了,又是一天之中最安静的时刻,黎明前的黑暗,死一般的沉寂。索雁若一直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

  我回过头说:“你不回家吗?”

  她说:“我想陪陪你,作为朋友。听说你刚刚失恋?”

  我不禁为这帮杀千刀的狐朋狗友消息传播能力感到心服口服,我还蒙在鼓里装牛叉。

  我说:“一起去看日出吧!”

  “好呀!看看有没有出租车,这个点恐怕很难打车。”

  “走过去,也不远,半个小时,我擅长步行。”

  那次登山回来,我是背着她回来的,她说穿高跟鞋真的不能去登山,不过光着脚踩在细腻的粉状泥土里,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仿佛人融于泥土的感觉。

  她说:“訾千川,我一直在等一个人。我可以给他一个家,一个完整的家。”

  没有理会她的话,我说:“能遇见你,真的很幸运,至少我不用一个人看日出。”

  她固执地看着我:“听我说,你必须要有一个家。这个家我可以给你,你可以尝试接受我。”

  调回视线,我定定地看着她:“回去吧!”

  她眼睛里有薄雾,淡淡的水汽,一声不吭地跟在身后。她一瘸一拐地走着,我停下来看她倔强地咬着嘴唇,突然觉得,她很有勇气。至少她敢告白,而我在时木棉面前,永远只是唯唯诺诺。

  蹲下来,她趴在我背上,一只手搂着我的脖子,一只手拎着高跟鞋,我喜欢这样的女孩,没有过人的外貌,但是足够聪明。

  这个世界太纷杂,我只能把对时木棉的感情埋起来,种上一棵树,让它在野地里枝繁叶茂,开花结果,无论欢喜,无论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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