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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如青丝暮如雪(21-24)

  第21章 出师不利

  冬去春来,又是一年。

  院落里的白梅开始凋谢,整片整片地脱落,飞散,风一吹,满天花瓣,满室幽香。洛阳春季的气候很不好,风大,干燥。

  而此时的江南,想必已经是烟雨迷蒙,新绿怡人,会有微风轻拂锦簇花团,雁子低旋高楼章台。容夜与小七已经动身去了江西——风光缱绻的桃花村还是那么迷人眼球么?

  我让玉色请丫丫过来。

  丫丫拉着她的弟弟高文希,规规矩矩地给我磕了个头。10岁的高希文不再是当日的病猫,虎头虎脑,红唇齿白。听丫丫说现在一家私塾读书。

  “再次拜谢小姐的救命之恩,丫丫和弟弟永生不敢忘记。”丫丫又行了个礼。

  “行了。”又是磕头又是行礼,把我搞得手忙脚乱。

  “丫丫,今天我找你是受人之托问你一件事情。”我托着下巴装作很为难的样子:“小七走之前找我提亲,他说从江南回来之后,想娶你为妻,不知你心里作何感想?”

  “这……”丫丫的小脸立马通红,半天都不吭声。

  我憋着笑:“你不回答,我就以为你不愿意了?”

  丫丫抬起脸,迅速地看了我一眼,娇嗔:“小姐。”

  “丫丫,你小姐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是有房有田,要是你真不愿意嫁,我会养你一辈子。”我摸了摸垂在胸前的2条小辫子。

  “小姐,你好讨厌。谁说我不愿意了?”丫丫低着头,小声说。

  咦——这么快就承认了,没戏唱了。我上前拉起她的双手,真诚地说:“婚姻不是儿戏,小七是好男人,必定能给你带来幸福,我祝福你们。”

  “谢谢小姐,丫丫开始摸眼泪了:没有小姐的恩德,就没有丫丫的今天。”

  我捏了捏她的脸:“好事呢,哭啥啊?等小七回来,就定了好日子把喜事办了。”

  丫丫的弟弟在一旁拍着手大声说:“以后我有姐夫了,谁欺负我,我就让姐夫揍他去。”

  这没出息的娃。

  ……

  用过午膳,去了梅园。

  洪叔隔3天针灸一次,他体内还残留着毒素,还有一颗解药要在3月后服用。所以,这调理内力并不能急于求进,我的灵菇菌丸已不多,看着这么一颗一颗地吃在他的肚子里,心里真不是滋味。我下了这个大的血本,指不定人家领不领情呢?

  看着那张锅底脸,我甩了下帕子,扭头就走,砰地一声跟人撞在一起。

  雷蒙一把扶正我,低声埋怨:“走路又不看前面。”

  我一瞪眼:“最近你应该很忙吧?怎么有空来这里。”

  “我放心不下洪叔,瞧瞧他的病情。”雷蒙一边说一边跟洪姨打招呼。

  看到雷蒙,锅底脸奇迹般地变了颜色,眼角都开了大朵大朵的菊花:“雷兄弟有心了。”

  “洪叔气色好多了。”雷蒙招手示意我过去。我头一扭,装作没看见。

  雷蒙打了个哈哈:“我说了蝶儿的医术极好,这下大家都可放心了。”可惜没人理他,场面冷清。

  我心眼一转:“雷蒙,明天开始,你每隔3天来给洪叔过度内力。”

  “为啥?”3张嘴一起张口问,这下场面热闹了。

  我撇撇嘴皮子:“你反正每日闲着,我的药丸珍贵着呢,能省点就省点,反正也没人领情。”

  ……

  上了马车,雷蒙呵斥:“洪叔洪姨再怎么也是长辈,你何以如此态度?”

  “他们是你的长辈,可不是我的。”我皮笑肉不笑地说。

  “此话怎讲?”雷蒙不解。

  “你无事献殷勤,不是眼巴巴地指望着做他们的女婿吗?”我凉凉地说。

  “你这脑袋瓜每天都在想些什么?”雷蒙给了我一记爆栗:“我可不想攀龙附凤。”

  我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他这才惊觉过来。一把掩住了嘴巴。

  瞧瞧,谁说传闲话是女人的专长。

  “嘿嘿”雷蒙干笑了一声:“蝶儿,你没明白啥意思吧?”

  “你说没明白就没明白。”

  ……

  码头的轮廓已经出具规模,现场热火朝天。雷蒙指了指不远处的水面:“看到吗?那是我们的货船。有它们,现在工地运输材料方便多了。”

  初春的洛河两岸,风声猎猎。大风卷起浪花朵朵,惊涛拍岸,水花四溅。我看着在水中穿梭忙碌的货船,不由感慨:“雷蒙,还记得那些在海上的日子吗?”

  “怎么会不记得,雷蒙皱了皱好看的眉毛:还有那场海战,到现在我一站在水边,还能隐约嗅到血腥味。”

  我轻轻地环住他的腰。

  “雷蒙,一切都过去了。”

  “过去了?他低头喃喃:我也希望这一切都过去了,可是看到洪叔一家被清狗一路追杀,亡命天涯,我就难以平息内心的愤恨。”

  我吓了一跳,一把捂住他的嘴:“这话你不要乱说,我们现在踏着的是大清的国土,吃的是大清的米粮。至于他们一家只是每个朝代更替必定的悲剧而已。”

  “你也知道?”雷蒙讶异。

  “我用洪叔的病要挟洪姨招供的。”

  “……”

  半夜睡的正香,忽然被玉色一把推醒:“小姐不好了,姑爷跟容大公子打起来了。”

  我迷迷糊糊地被她拖下阁楼,看到院子里黑压压的一群人,唬了一跳:“你们这唱的是哪出戏?”

  丫丫一边哭一边喊:“小姐还不过来劝架?”

  我擦擦眼睛,雷蒙跟容华居然像一对地痞无赖抱在一起滚在地上扭来扭去,一个挨了一脚,一个受了一拳。

  我蹲下去仔细一看:乖乖,容华的两只眼睛成了皮蛋。

  一把拉开雷蒙:“知道你力气大,也不至于招呼自己的兄弟吧?”

  雷蒙唧唧哼哼爬起来:“你偏袒他是不是?”

  我翻个白眼:“我这是同情弱者。说,你们为什么打架?为钱?为权?还是为女人?”

  容华被小厮扶到一边的椅子坐下,我挥挥手,示意围观的仆人丫鬟散去。

  “蝶儿,食盐贩卖这事泡汤了。”容华痛的嘴里只斯哈:“雷蒙这厮今天吃屎了,嘴巴如此的臭。”

  我转头看着雷蒙

  “容华,你给我嘴巴干净点。”雷蒙一拍桌子。

  我大怒,一把扯起他的衣襟:“你给我说清楚,食盐这事你怎么搞砸的?”

  “我,我就是发了几句牢骚。”雷蒙醉眼迷离,支支吾吾。

  “雷蒙这厮,今天在酒桌上当着知府的面骂朝廷,后来连大人都骂上了,说是朝廷的走狗。”容华气的发抖:“我这几天为了此事绞尽脑汁,千方百计走门路,搭关系,被他这么一搅合,功亏一篑。”

  “我骂的是实话。”雷蒙嘀咕了一句。

  我明白了,感情这丫的被洪叔一家子的事情刺激到了。

  顿时泄了气:“雷蒙,你说过,凡事都有你,让我不要抛头露面,不要太辛苦,你就是这样做给我看的。”

  “我们又并非一定要做食盐此等生意,是不是?”雷蒙抓着我的胳膊,讨好的笑。

  我无语。

  我甩掉他的手,走到容华的跟前,长叹一声:“我先帮你敷药。”

  上完药,容华的脸色彩斑斓,活脱脱一个油画调色板。可惜我心情恶劣,也懒得调笑。

  “有没有弥补的法子?”我把脑袋搁在椅背上,敲的砰砰响。

  容华一把按住我的头:“先别急,容我明天再去说说好话,再怎么孙大人还是卖我几分面子的。”

  我讨好地依偎过去:“容华。”

  “恩。”

  “你对我真好。”

  ……

  回屋一看,雷蒙大刺刺地躺在我的床上。鼾声震天,我招来金熙金旺,把他们的主人当猪一样抬走,省的碍眼。

  等容华脸上的伤痕全部退去后,已经4天过去了。我备上厚礼跟着容华去了衙门。可惜只在门口张望一下,就被赶出来了。

  过了两天,我们又去衙门转悠,这次待遇好了一点。在大厅喝了盏茶。留下礼物又灰溜溜的回家了。

  3天后再去,总算见着知府孙居湜。

  孙居湜一脸的无奈:“欧阳小姐,不是本府不给你面子,你也应该知晓,贩盐这是大事,我区区一个知府是做不了主的。”

  狗屁。我腹诽

  容华陪着笑说:“草民也知道大人为难,只是希望大人看在我们一片诚心的份上,跟盐运使大人说几句好话。”

  孙居湜干笑几下:“那是当然的,但是欧阳小姐的准夫婿那日的言语太放肆,不止本府一人听见。要是再帮你们说话,怕惹人非议,本府乌纱帽不保。”

  “大人您放心,以后贩盐这事跟他一点也没关系,希望大人能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低头捧上一个锦盒。

  孙居湜打开盒盖,顿时惊得嘴巴合不拢:盒内躺着7颗夜明珠,个头不大,但是奇就奇7颗尺寸统一,再以北斗七星排列。当下捧着盒子的手都哆嗦起来。

  我满怀信心地看着他。

  不料,孙居湜拍地合上锦盒。脸一板:“无功不受禄,这礼欧阳姑娘还是带回去吧。贩盐这事到此为止。来呀——送客。”

  于是我们莫名其妙地又被赶了出来。

  第22章 牡丹花会

  我连续几天都留宿在梅园,不想回倾城山庄面对雷蒙那张一点不谦虚的脸。

  听说有好几个商家都在争取贩盐权,我是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婉婉说:“姐姐,你跟雷蒙哥哥吵架了。”

  唉,哪壶不开提哪壶。

  这边青青说:“要是雷蒙哥哥做了对不起姐姐的事,我帮你去揍他。”

  “你打的过他?”我忍不住逗她。

  “呃……打不过,我可以叫干爹去打。”

  婉婉说:“可是干爹不会帮你的,你没看到干爹跟雷蒙哥哥特别要好。”

  我嗤了一声:“那是江湖义气,当不了饭吃。”

  “姐姐,那你不要给干爹治病。”青青的眼里闪烁着奸诈的光芒。

  咳咳,童言无忌。

  这时,雷蒙扶着洪叔走了出来,看到我们三人躺在梅树下叽叽喳喳,端起笑脸。我拍拍屁股,准备走人。

  “丫头,等一等。”洪叔开口留人。

  我不由奇了:今朝太阳打西边出来不成?

  雷蒙腆着脸凑了过来,被我一把推开。

  “哎,你们年轻人,有事不能好好说吗?”洪姨端了把椅子让洪叔坐了下来。

  说就说,你们3人,我这里也3人,谁怕谁?

  “咳咳,这个,贩卖食盐的事情我听雷兄弟讲了。”洪叔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衣袖:“每个人都有弱点的,特别是当官的,找其弱点下手。”

  一言惊醒梦中人。

  我朝洪叔竖了竖大拇指——姜还是老的辣。

  雷蒙拉起我的手说:“那咱们回家找容华商量商量吧。”

  我慢吞吞地缩回胳膊,凉凉地睨了他一眼:“您雷公子就不要操心了吧。”

  雷蒙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红,精彩无比。

  我带上朱氏两姐妹,扬长而去。

  婉婉青青进了倾城山庄,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指指点点,呼呼咋咋,相当聒噪。我吩咐丫丫整理出2间朝南的房间,让她们住下来。

  容华侧着脑袋瞄了我一眼:“怎么?现在不怕惹火上身了?”

  我没接话,只是把洪叔的话给他重复了一遍。容华连连点头:“不错不错。我知道那个孙大人不贪财,是个比较正直的好官,但是他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他的独养儿子。”

  我睁大了眼睛:“孙问天?”

  “嗯哼。”

  孙问天——眼前浮现出一张帅气的脸来,我跟雷蒙订婚的那个晚上,一曲高山流水之后,他就再也没出现过。

  是伤心了吗?还是我自作多情了?反正想起来,心里就不是个滋味。现在还有落下身段去求他,我就更郁闷了。

  容华打起精神,出门找路子去了。

  我爬上一颗梅树,心里盘算着该如何跟孙问天见上一面。忽然感觉身后的树杆一沉,回头一看,雷蒙那张帅的没天理的脸落入我的眼里。

  “野丫头。他喊我:还生气哪?”说着就把我搂在怀里。

  我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怕树杆支撑不住,也就放任他靠上来。雷蒙俯身吻上我的唇:“蝶儿,你这几天没回家,我整夜都睡不安稳。”

  我看着他眼圈发黑,心下一软:“你怎么这么蠢啊,得罪了知府,以后难道叫我去跟那帮人打交道?”

  雷蒙没接话,专心解我的盘扣……

  唉,这会儿也不指望他能听进去什么。

  从树上转战床上,雷蒙体力甚好。他性感的双唇柔软美好,令我欲罢不能。他低哑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说:“蝶儿别离开我,别离开我……”

  十指相扣,心跳如雷。

  我陶醉在他甜蜜的攻势里,一次又一次攀上了欲望的高峰。

  ……

  天慢慢地暗了下来,玉画轻轻抠门:“小姐,容大公子回来了,他在前厅等您。”

  我缩了缩脖子,一阵羞愧:容华在外累死累活,我在床上累死累活。真正不厚道。遂推了推雷蒙:“你先出去跟容华道个歉,我梳洗一下就过来。”

  雷蒙翻了个身:“道哪门子歉?”

  “那个晚上你把容华打的两皮蛋似的,你好意思说?”我不悦。

  雷蒙呼地一下坐起,指着腮帮子说:“我也挨揍了,你都没理我。”

  我双手抱胸,冷冷地盯着他:这小子不会是吃干抹净翻脸就不认人了吧?

  “我迟早揍死他,挖出他那双眼睛,看他每天贼兮兮地盯着你,我就不舒服。”雷蒙一边穿衣服一边气哼哼地说。

  玉画进来帮我梳头,闻言笑着说:“姑爷,容大公子跟您怎么比?小姐喜欢的人是您,当大公子哥哥一般看待呢。”

  旁观者果然比当局者清。

  我高兴地赏了玉画一支金钗。

  还没走到前厅,远远地听到雷蒙跟容华豪爽融洽的笑声,不经暗自惊叹世事无常。看我进来,雷蒙讨好地扶着我坐下:“雨过天晴。”

  闻言我笑眯眯地看了看容华。

  后者只是微微一笑,低头喝茶。

  “容华,事情可有眉目?”我耐不住性子。

  “恩。”容华略略点下头。仰头喝干茶水:“4月中旬有一场花会,很多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都会去,我们要找的人必定也会在那里。”

  4月?我兴奋地说:“牡丹花会?”哎呀,搓手搓手。

  “是的。这次花会由知府大人亲自主会,题名——万花会。听说是最近几年来最隆重的一次。”

  我点点头说:“也是,内战结束,百废待兴,是要好好热闹一番才是。”

  雷蒙插嘴说:“我也要去。”

  我嗤之以鼻:“你去你的,我去我的,你别再来破坏我们的正事。”

  “不行。雷蒙果断拒绝:不跟着你们我不放心。”

  你跟着我才不放心呢,你丫的十足一愤青。

  4月15号,牡丹花会伊始。

  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疑是洛川神女作,千娇万态破朝霞——历代诗人争先诗咏,可见牡丹不愧是花中之王。

  可惜开花时间很短,大约一个月左右。所以这次万花会也就举行20天。每隔5天出一个品花节目——琴棋书画。

  我跟容华分头打听孙文天的去向:作为洛城四少之一他,笛子一绝,那么第一个节目必定会去参加。得先见上一面,至于其他的节目以后再说。

  15号那天起了个大早,我第一次正规地打扮了一下:左右边各梳了条小麻花辫,然后分别从额头绕过,固定在耳边,再别上两枚精致的珍珠簪子,其他的长发随意飘在身后。又特意挑了件嫩黄的裙袍穿上。镜子中顿时出现一个美目盼兮的女子。

  额……28年华。不上铅华也如此艳光四射。想来也不需要其他的计策,美人计就能搞定孙大少。我自信满满地随容华出门去。

  城西,万花会。

  作为曾经是皇家园林的城西花苑,并非是随随便便就能进去。在这之前必须每一个人缴纳2两银子的入门会(倒是很像现代的门票),而且还需要一定的社会地位的人才有资格,作为倾城山庄的女主人当然不在话下。人数也有限制,比如我一张帖子规定只能附带2个人。

  当雷蒙知道我要去跟孙文天约会时,死活要跟着一道去,我死活不让跟。最后容华出了个比较中折的法子:让雷蒙远远路跟着,10米之内不许靠近。

  雷蒙抱着古琴,酷酷地甩了一下辫子,自顾自地爬上了马车。

  城西街道,车如流水马如龙。

  由于道路堵塞,我们下了马车步行好长一段路才到达花苑。5天的声乐比赛,第一天则是报名和几场预赛。游人在报名和比赛的同时可以尽情赏花,享受美食,当然也可以谈成一笔生意——名花买卖。

  我在人群中钻了半天,都没见到孙大公子的倩影,不由撅嘴不乐。雷蒙在排队报名,不时向我展示得意洋洋的笑脸,我干脆背过身去,无视之。

  “比赛的人很多,像孙公子这样的身份,已经不需要报名就直接可进决赛,所以我们见不到他。”游人太多,容华牢牢牵着我的手,以防走散。

  “那怎么办?今天白来了不成?”我发闷。

  “我们赏花吧。好好见识见识。”容华朝我笑笑,露出一口白牙。

  过了一道墙,前方流水淙淙,翠竹青青,耳听琴声悠悠。几个雅致的亭格被大团大团的牡丹所围绕,花香阵阵,蜂蝶起舞。亭中放满各色的乐器,有不少才子佳人正信手拨弦。

  “这里就是下午预赛的地方,雷哥也要来这此地比试一番才能晋级。”容华指着亭格解释。

  哦,原来那些人是在热身呢。

  第23章 百花之王

  下午,预赛开始。

  孙居湜着一款酱紫的官袍,神采飞扬地站在亭格内为万花会致辞演讲,然后宣布参赛选手名单,评委。我定情一看,孙问天居然坐在评委的席位上,一脸严肃。

  我放心地吁了口气:终于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声乐比赛的才子佳人还真不少,雷蒙居然被排到了第三天。比赛到最后一天选出8名选手,逐一再经过作品参选,选出第一名。

  而作为评委的孙问天直接跳到最后一天的比赛——我那个鄙视啊,不就是仗着老子是知府么?而容华摇头说不尽然,孙问天的声乐造诣可不是靠嘴皮子说出来的。

  但是我还是看好我家雷蒙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亭中有佳人抚琴婉转而唱。入耳,令人恍惚。我对音乐方面毫无造诣,任何曲子听来基本都一个调调。可是就是这个古色古香的腔调一下子揪住了我的心,硬生生地将我从2000年之后拉到此地,灵魂的交错,时空的转移,只是在老天的一个转念间。

  也许,不知道会在哪一天,老天又会不费吹灰之力将我送回原本的年代,而后,我在这里生活的每一个片段,留下的每一个脚印,神不知鬼不觉地消散……

  如此,该会是多残忍!

  雷蒙看着我凄然欲滴的眼神,哑然失笑:“不是吧,如此一首破曲子,居然引得你黯然伤神?那日听我的《凤求凰》,也不见得你有多大的起伏?”

  我呼吸顿时一滞,收了思绪,回了灵魂。

  就那首人尽可夫的《凤求凰》,我不听也罢!

  第二天换了婉婉赴万花会,我好说歹说,让雷蒙留在家里练琴,为明日的比赛做准备。

  洛阳春日最繁华,红绿荫中十万家;谁道群花如锦绣,人将锦绣学群花。牡丹素有“国色天香”、花中之王的美称,自古以来被人们当做富贵吉祥、繁荣兴旺的象征。

  而洛阳牡丹最为出名。

  进了花苑,我悄悄甩掉容华跟婉婉。

  我知晓容华的情意,可惜我不能予以回报,只能将另一种幸福带到他的身边。婉婉玲珑剔透,若给时间让他们多接触,必定能成一段佳话。

  沿着石子路慢悠悠地走,沿途尽是迷人花海,花香袭人,惬意万分。会时不时碰到哪个才子诗兴大发,我就驻足倾听。也会时不时遇到纤纤佳人,抚琴弄箫,我启掌叫好。看着佳人含羞而去,乐在其中!

  走着走着,前面突现一个高强深院,有数众家丁守护,不由上前询问:原来院落里面尽是稀有品种的牡丹。

  一般人还进不去,花展主人出了3个题目,若能通过其中一道,才能放行。

  我不由泄气,诗词歌赋我没有一样可行,文韬武略也是羞于见人。只好在门口伸着脖子徘回。也许看我脸色凄楚,神情可怜。一炷香的时间后,院落出来一个年轻男子,对我长长一揖:“姑娘我为何不进去?”

  我呆了一呆:指了指贴在墙上的入园规章,红了脸摇摇头。

  男子一愣,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姑娘如此诚实,那么我就破例一次。”我大喜,忙欠身表示感谢,信步就往里走去。

  院落里并没有我想象中的人声鼎沸,悠然宁静,花香怡人。偶闻鸟语虫鸣,令人心生怡然。看来拥有货真价值本领的人确实不多,这么想着,心里舒坦多了。笑着问身旁器宇轩昂的男子:“公子贵姓?”

  “免贵姓薛。”男子摇了摇手中的折扇:“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欧阳蝶兮。”我凝眉打量他:“莫非你就是洛阳四少之一薛威彬?”

  男子停了折扇,脸带讶异:“欧阳姑娘聪明。”

  我讪讪而笑:真是好运气,出门老遇贵人。

  “姑娘这边请,让我带你见识下花中之王的风采。”薛威彬人如其名,彬彬有礼。

  若说梅是冰清玉洁,冰凌严寒中无所畏惧绽放幽香,那么兰则是冰心玉骨,居于空谷而不愿为世俗所污;竹清雅高洁,扎根之处没有任何的杂草能与之同生,残花落叶遍地的深秋里,唯有傲霜的菊,独独姹紫嫣红。

  我偏爱梅,在万物萧索的三九天,那抹幽幽暗香扑人满怀,沁人心扉。但是我更怜惜她,为独独突现这番与众不同,扎根冰冷的土地,努力吸取一点一滴水分与温暖,千折百回,呕心沥血,在寒雪妖娆的严冬倾情绽放。

  然而,面对眼前的牡丹,我搜肠刮肚却找不到合适的言语来表达,来赞美。我从来不知道一支植物能长得如此哗众取宠,却又那么高雅婉约。我从来没有看见一株花卉能开的如此妖娆放肆,却又那么雍容华贵。我也从来没有闻过有哪一种花香能如此浓郁热烈,却又那么自得恣意。她在一片深绿中,迎着春风向我含笑点头,花团锦簇,层层叠叠,坦坦荡荡,深情怒放。

  原来美到极致就能这般从容不迫!

  我由衷地赞叹。

  “这是牡丹四王之一的魏紫。”薛威彬指着一朵紫红色的花:“蝶兮姑娘请看:此花花形呈皇冠,花朵丰满,如碗口。花期长,花量大,乃花中之后。”

  “葛巾紫?传说中的牡丹仙子就是这个?”

  “非也,魏紫与葛巾虽然同为紫色牡丹,但是并非同一类花族,且葛巾的花源地是在曹州。”

  曹州?我摸摸鼻子,选择了藏拙。

  在蜜蜂的嗡嗡中,我们踱步到一大片黄色的牡丹前。

  “这是姚黄。也是我最喜欢的品种。”薛威彬伸手轻轻拂过花瓣,眼神专注。

  “此花香气宜人,不如适才魏紫那般浓烈。”我深深呼吸了下。

  “不错。薛威彬直起身子:姚黄的特别之处在于花初开为鹅黄色,盛开时金黄色。”

  我来来回回走了一圈,奇道:“确实,而且每棵高低一致,花形整齐,于碧叶中脱颖而出,尤为光彩照人。”

  “蝶兮姑娘好眼光。”薛威彬含笑望着我。

  我叹曰:“不愧为花王。”

  “赵粉在后院,过去看看,小心脚下。”薛威彬带头往前去。

  “赵粉——因出自本朝赵家花园,且花色为粉红而得名。”薛威彬娓娓道来,看得出是牡丹忠实的粉丝。

  “旧时称童子面。”

  我对他莞尔一笑:“确实很形象,花色粉嫩,娇艳欲滴,犹见我怜哪!”

  “蝶兮姑娘……风采出众,人比花娇,令百花含羞。”薛威彬忽然结巴起来。

  我摇头叹息:“此话过誉了。”

  牡丹传承千年,力证历史的兴衰峥嵘,沧海桑田后,如此从容淡定,却依旧美得惊人心魄,我自愧不如。

  前方左转,院落豁然开朗。

  “咦,是蝶兮姑娘么?”有人突兀地打断了我的沉思。

  我抬头,见是孙问天一袭黑袍立于百花丛中,姹紫嫣红里蓦然多了一种庄重的黑色,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和谐。

  我满怀喜悦。

  薛威彬与孙问天象征性的拱了拱手,看的出两人是旧识。

  “来,蝶兮,我们去看豆绿。”薛威彬连姑娘2字都省却了。我脸一热,侧目去看孙问天:“孙公子与我们一起吗?”

  “恭敬不如从命。”孙问天一晒,撩袍跟来。

  “这就叫豆绿?”我惊讶地指着眼前的花问道。洛城二少含笑不语。

  “世上居然还有绿色的花,真是不可思议。”豆绿花蕾圆形,最外面的花瓣看上去非常厚实,包裹着里面嫩绿的内瓣。像现代我常吃的包心菜。

  内心花瓣密密集集,折折皱皱,热闹的仿佛要挤出来。真难为了细长的花梗,硬生生地被压低了腰肢。我爱不释手地摸了摸,又闻上一闻。

  “今日真是不虚此行,让我大开眼界。“我真心实意地向薛威彬道谢。

  “言重了。其实姑娘蕙质兰心,跟威彬一般也是惜花之人,今日能认识蝶兮,是我之大幸。”薛威彬眼光灼灼。

  “可惜,罗敷有夫,恐怕薛兄一腔痴情要错付。”没等我接话,一旁的孙问天自顾自的开口了。

  要不是还有求于他,我真想揍的他满地爬。

  “孙兄此话怎讲?”薛威彬声音略略焦灼。

  “城南的倾城山庄你听说过吧?她就是山庄的主人——欧阳蝶兮。”孙问天笑的无辜。

  我抿了抿嘴,狠狠地送了他一记白眼。

  “啊?这……”薛威彬顿时石化,脸色发白。

  我嫣然一笑:“薛公子在意这些?莫非从此以后不肯与蝶兮结交?”

  “我绝非这个意思,蝶兮……天意弄人啊!”薛威彬拱手告辞,仓皇而去。

  唉,我美目眨巴眨巴:这古代的人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欧阳姑娘又用这副脸孔来诱惑男子,实是可恶。”孙问天显然还不肯放过我。

  我压下恼怒,脸上却笑得更加明媚,朝他勾了勾手指:“你过来。”

  “哼……”

  不上当,我眼珠子一转:“牡丹除了四大名花珍贵,还有其他的稀有品种值得一观么?”

  果然,孙问天转过身来:“我带你去看二乔。”

  我抬头看看天,耸了耸肩:“可惜今日天色已晚,明日可好。”

  孙问天脸色不豫,我暗暗偷笑——欲擒故众。不懂了吧?

  第24章 花有二乔

  出了花苑,发现自家的马车就停在门口,我愉悦地朝孙问天挥挥手。

  进了马车发现里面坐着个黑面神,仔细一瞧:不是雷蒙还有谁?看他脸色,仿佛我通奸被抓包一般,我刚跟两位美男赏完花,心情舒畅,不跟他一般见识。

  一路无语。

  下了马车,雷蒙连扯带拉把我拖进了家门。大厅人可很多,十几双眼睛嗖嗖地飘过来。婉婉一头扎进我的怀里,眼泪稀里哗啦:“姐姐,怎么才回来啊,你不知我们多担心你?”

  额……这大白天的担心个毛啊。

  “蝶儿,你是不是存心的?”容华脸色青白,估计也气得不轻。

  “我……”我怎么成了众矢之的了呢?

  “晚上不许吃饭。”雷蒙落井下石。

  我凉凉地看着他说:“饿着我,你舍得?”

  “最好饿的你出不了大门。”雷蒙大力踢飞跟前的椅子,扭头就走。

  唉,眼下也管不了许多了,先安慰泪眼婆娑的小美女要紧,我贴在她耳边小声说:“我是故意走开的,想让你跟容华单独赏花,怎么?你不高兴吗?”

  婉婉猛地睁大美目,一脸不可置信,然后忽然满脸通红地跑开了。

  然后我无奈地看着容华:“你也生气吗?我看花迷了眼,忘了时间,后来碰到孙问天,顺便就约好明天相商。”

  “我只是担心,容华过来拽了拽我的辫子:“你没跟我们一道回来,雷哥急坏了,你快去给他赔个不是。”

  我笑嘻嘻地凑过去问:“赏花愉快吗?”

  容华扭头就走,颇有点气急败坏。

  吃了晚饭,我累极,埋头就睡。

  赔不是?没门,我又没有做亏心事。

  次日我带上青青去赴孙问天的约,青青乐的像只小鸟,笑的眼睛都成一条缝。我忽然有点心酸:贵为皇孙,常年流离失所,也许从没有过享受过一天的快乐生活吧?

  “青青,姐姐带你去吃流水席好不好?”我捏捏她的小脸。

  “姐姐,何为流水席?”青青嘻嘻笑着。

  我哈哈一笑:“吃了就晓得了。”

  雷蒙抱着琴已经在马车上等候多时,我才想起今天是他的比赛。不由有些内疚。于是讨好地抱着他的胳膊说:“我和青青等下看你表演,给你加油哦!”

  “哼,你还是去赏花去吧。”雷蒙气哼哼地说。啧啧,这语气酸的。

  我抓着他的胳膊左右晃荡,晃的他说话直哆嗦:“你。你。到……底想……干嘛!”

  “那我真的去赏花了?”我继续晃。

  “你……敢……!”雷蒙黑眸一暗。

  “不敢,不敢,小的听雷大人吩咐。”我流着哈喇子。

  雷蒙一把扯回胳膊转过身去:“懒得理你。”可是我明显看到他的嘴角翘起,这口是心非的男人。

  带青青在花苑逛了一圈,挑了几盆长相好的买下。然后就吃流水席去了。整个过程雷蒙亦步亦趋,贴身护航,我连偷瞄美男的机会都没有。想起与孙问天的约会,不由急出一身热汗。

  申时,雷蒙抱着琴开始去试音。 我和青青找了个树荫坐下,等着他出场。这时有个小厮打扮的人走到我面前行了一礼:“请问是欧阳姑娘吗?”看我点了点头,他继续说:“这是我家公子给您的,请姑娘过目。”说完递上一张纸条。

  “蝶兮:我在老地方等你。孙问天”

  神了,这孙问天不当侦探太浪费了。

  我抬头看雷蒙还没出来。低声跟青青交代了一番。猫着腰穿过花丛,惹的青青在身后咯咯直笑。

  孙大少还是昨日一身黑袍,我左右看了一圈,没发现他人:“怎么?薛公子没来?”

  他一甩衣袖:“那我去唤薛兄出来,告辞。”

  “唉唉,我急忙拦着他:我只是随便一问,你别小气。”

  “那走吧。”孙问天自顾自地走了。我一头雾水,低头跟上:“去哪啊?”

  孙问天抬起折扇轻轻敲了一下我的额头:“赏花。”

  一路行来,一路有人不断跟孙问天打招呼:“孙公子真巧。”“孙公子久仰。”“孙公子赏花?”“孙公子辛苦……”如此等等,害的我几步一停。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每个人寒暄一番后总要盯着跟在他后面的我问上一句:“这位姑娘是?”

  可恶的是孙问天不答反笑。

  于是,连锁反应:“奥,孙公子好福气。”“才子佳人”“郎才女貌”“恭喜恭喜”……还有一个居然说:“佳偶天成。”

  佳你个头,我气得鼻子都歪了。

  好不容易进了一个院子。我呼了口气——终于清静了,一抹额头,居然满手是汗。我鼓着腮帮子:这样可不行,事情没办成,我快搭上半条命了。

  正搜肠刮肚找机会单刀直入贩盐话题。忽然,手一热。孙问天居然很自然地牵上我的手:“走,带你去看二乔。”

  于是我傻乎乎地又跟了上去。

  “蝶兮你看,这边的牡丹:同枝花梗,开了2朵不同颜色的花。”我顺着孙问天的手指看去:果然,一枝2花蕾,一红一白。

  “二乔?哪一个是大乔?哪一个又是小乔呢?”我不由疑惑了。

  孙问天哈哈大笑。

  “喏,再看那边,一株开一个花朵,花瓣却有两种颜色。”

  “一边红似火,一边白如玉。我看呆了: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果然名不虚传。”

  “名花?倾国?我岂非就是那唐玄宗了?”孙问天不经意地靠拢,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男人味。

  饶是我身经百战,此时也不由自主地脸红了。

  他握着我的手更紧了。

  “孙公子,其实我找你……”此时不开口更待何时。

  “嘘——别说话,你听,花在歌……”孙问天一根手指点上我的朱唇。

  话说了一半被打断,我暗暗气恼。一用力甩开了他的手:“我找你真有事。”

  我盯着孙问天慢慢收拢的笑脸,心下忐忑。

  “恩,我知道。”他懒洋洋地应了句:“真难为你,憋了这么久才说出口。”

  我的脸更红了。

  “好吧,后日下午有我的赛事,你到时来捧场,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孙问天的手指由点改捏,搭上我的下巴。

  我被迫抬起头来:“你知道我找你什么事情?”

  他凑上脸,气息在我的耳边:“你被我父亲大人赶出知府大门3次,这个我还是知晓一点的。”

  我狠狠地拍掉他的手,一把推开他:这只狡猾的狐狸,一直知道我接近他的目的,却从头到尾让我一个人演独角戏,而他自得其乐。

  “如此就生气了?”他挡住去路:“我送你二乔赔罪。”

  我真想挖出他的眼珠子当围棋子。

  回去的时候,亭中的比赛早已经结束,雷蒙和青青也不知去向。我暗暗叫苦。一路绞尽脑汁盘算该如何向雷蒙解释——唉,有家小的人多不容易!

  回到家,雷蒙没见着,倒是孙问天相赠的牡丹刚好送到。二乔亭亭玉立,欲语还羞,我忍不住再惊艳一把。若是将它置于卧室,必定花香绕梁,怡心宜性。

  “姐姐,你回来了。”青青从角落溜出来,惊喜地看着我手中的牡丹。

  “雷蒙哥哥呢?”我低声问。

  “在阁楼,他自己的寝室里。姐姐,你当心。”青青的脸上写满同情。

  我硬着头皮上了阁楼,雷蒙的卧室房门紧闭,我徘回了半天,鼓足勇气推门进去。

  “滚!”雷蒙的声音充满火药味。

  “是我。”我捏着嗓门,嗲声嗲气地走过去。只见雷蒙抱着琴站在窗前,一动不动。我心虚不已:“雷蒙,下去吃饭了。”

  雷蒙大力地转过身来,他的脸色铁青,两眼怒火熊熊:“去哪里了?你不是说过要听我抚琴的吗?”

  我一惊,我从未看到过他有这般生气,不由心慌不已。

  “说不上来了是吗?你不说我也明白的很,你陪另外一个野男人赏花去了是吧?”雷蒙咬牙切齿。

  我心慌意乱只知道老老实实点头。

  雷蒙怒发冲冠,两手一扬,手中的古琴狠狠地砸向地面:“既然如此,我留着它又有何用?”

  “卡擦”琴落地,无数木屑飞溅,古琴瞬间四分五裂。我惊恐地倒退。

  我惊恐在地看着地上的碎片,尖声叫了出来:“不要这样——”

  “欧阳蝶兮,你真让我心痛,你让我失望!”雷蒙一脚踏上碎琴:“从今之后,我断然再不会抚琴。” 我一把拉住他的衣袖:“雷蒙,你听我解释,我只是跟孙公子聊贩盐之事,你相信我。”雷蒙冷冷地低头看着被抓的衣袖,一声不吭。

  “我不知道他会挑那个时间来找我,是真的,比赛今天错过了,后日还有一场我还有机会的不是?雷蒙,别生气。”我几乎是低声下气地哀求。

  雷蒙慢慢扳开我的手指:“你让我怎么相信?”

  他的脸色明显好多了,我抚了抚惊跳不已的心口:“先去吃饭,我们一边吃一边聊。”

  他大力撞开我,一甩手,径自下楼去了。

  我转头看着满地的木屑,心头突突乱跳。

  糟了——我猛然想起大厅的那株二乔,拔腿就追了上去。可是已经迟了,只见雷蒙脚尖一挑:整盆牡丹倒飞着撞到了门柱“哗啦”一声巨响,花盆一分为四,泥沫一地,红白2个花朵霎时分了家。他犹是不解气,大步走上去,狠狠地将它踩到脚底下,使劲一碾。

  顿时原本价值千金的二乔成了一堆烂泥。

  我无法呼吸,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我愕然地望着依旧怒气冲天的雷蒙,这般的他竟然是如此的陌生,陌生的让我遍体生寒……

  我哆嗦着找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久久回不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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