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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虾姑奶奶(2)

  常常麻烦叶风,慢慢的变成了习惯,换而言之,不麻烦反而不习惯了。

  

  写作是需要灵感的。所以我常常旅行。在旅途中寻求新的事物,灵感。我的男人也全都是在旅途中认识的。我清晰的知道,在旅途中认识的人,必将在旅途中结束。大家都是路人,这点谁比谁都清楚。所以热恋的时候,当某个人深情的告诉我他会永远爱我的时候,我会感动会紧紧抱住他。因为我相信在那一刻,他会永远爱我。而这个永远到底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甚至一天呢?我无从所知,也不想知道。人类的老祖宗创造永远时,忘了给他规定时见了。于是,永远便像是被抛弃在时间角落的弃婴,养成了有奶便是娘的脾气,随处可永了。至于分手的理由多的记不清了。总之是不想呆了,待腻了烦了,想透气了。又何必听些慰心的谎言呢?

  

  挽留是最大的感情浪费,放手是80后一种美好的品德。

  

  本人不才,兼而有之,故而人山人海,连绵不断。用叶翔的话说我的男朋友够的上开一个工厂了。我不理他的话,唉,像他这样的优秀社会精英,是不会懂我们这些生存在精神崩溃边缘上的人的。不过叶翔倒是很懂我的胃,每次都被他喂的服服帖帖的。和叶翔认识大该三年前,想到这里,我低头茗了一口咖啡,旧日里的记忆,便一口一口吞到了肚子里。漪虚飘渺的无量山下,古董店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苗族饰物,本来很讨厌看饰物的,看到一阵绿光,霍地,我看到了它。他银色的身地上琢着翡翠,滩开,又好像是合着。游丝般挂在古木。看到它第一眼,我就知道它是我的。可是老板娘很不好意思的摇头说是非买品。

  

  “真是的,非卖品干嘛挂出来嘛,让人家白高兴一场。”

  

  心里虽然是这样想,我依旧舍不得放下,央求着老板娘,让我试试。老板娘呵呵的笑着说:“可以,可以,这对镯子是有灵性的,它在等待遇到有缘之人。”听着这个莫名又奇妙的故事,我真的很怀疑老板娘的商业企图,看来她是想涨价。不过我很乐意,也很喜欢听这些不修边幅的事。我拿过手镯,一只戴在左手,看起来不错哦!我兴奋的拿另一只,奇怪,怎么两个不一样。右边这个怎么这里粗?老板娘乐呵呵的看着我。我…脑子…溪边…我在想什么…溪边…少女…哦不,…有人…我没有想多少,脱下了鞋子,将镯子戴在了右脚上。那一刻,镯子在脚上发光了,我看到冷绿色的光,少女的眼睛,老板娘吐了吐舌头说:“没有一位小姐会这样戴的。离开店时我依依不舍的放下了镯子。心里还老想着那双眼睛。不是又出现幻觉了吧。我的脚跨出店最后一步时,一个高个子男人跳了出来拉住了我,我吓了一跳,慌忙的向后退。

  

  “喂,你不想要镯子啦”

  

  “可是……”

  

  “嘘……”他走进了店里,叽里股路说了一大对听不懂的话,镯子搞定了。

  

  我还真佩服他的能力啊。

  

  嗨,你是怎么把它骗过来的?”

  

  “你喜欢它对吗?”

  

  “嗯嗯,它很喜欢我,我看到它的眼睛了。”我用无比真诚的眼睛看着他。

  

  “你很漂亮,它…你是它的主人”

  

  语无论次了吧,真是的。被我电到了。他的眼神好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你好,我叫叶风”

  

  “我,鱼小雪”

  

  “可以请我吃饭吗?”他掏了掏口袋,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再加上迷人的缅腆,本小姐彻底被拿下,乖乖的被宰了一顿。咖啡见了底,我伸出手腕看着它发愣。对,不知道为什么,叶风的眼睛是那么熟悉。而叶风这个怪物,后来奇迹般的来到了我所生活的城市。总之一切关于叶风的故事是离奇的。最离奇的是整个旅途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哥们贤内助。

  

  叶翔是个密,奇怪的密。有种想要揭开的从动。总之一切关于叶翔的故事是离奇的。最离奇的是整个旅途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哥们内助。叶风是个密,奇怪的密。有种想要揭开的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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