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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时间在世

  时间是挂在树枝上的秋千,荡着着荡着便掉落了,你无从听得它的声响,也找不到它掉落下的姿态,或许如樱花似的,散落满地,又或者是海底深红的珊瑚,脱踏的盛开巨大。树的血脉里泼辣的墨水,安静的喧恼,时间于其中游走不再。

  

  彼时,我常常在心底里默念,感觉每一道血管里有无数扇小窗,思念就这样一道一道的冲破每一个关节,流转全身。昨天被丢在今天的拐角,一小时之后,统统不见,像扔在垃圾桶里的废纸,找不到任何的琐屑。

  

  -----题记

  

  (模仿不像)

  

  我以为我可以像三毛一样,背着行李,行走天下,然后居住在她的撒哈拉沙漠里,一辈子。

  

  我老是记得三毛曾经说:“我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于是我便在这尘世间,长久的思念。

  

  我记得很多人说过"爱"这个词,我记得我刚刚学发音的时候,老师曾经十分认真的教我读它的爆破音,可是终究我还是忘记了。

  

  我喜欢模仿,所以我可以学着他们的样子去练习。

  

  可是,我依旧模仿不像。

  

  这是一种执着和偏执的孤独,其实我并不想。

  

  (陌生女人)

  

  我的确来源于某个世界,某个角落里。

  

  我喜欢看到阳光,可是我确实很害怕阳光,它的温暖会晒得我很疼,很疼。我母亲并不喜欢这样的我,可是这并不妨碍我,我依旧爱她。

  

  她有着乌黑的长发,和娇俏的面容。

  

  她喜欢躲在一个角落里,然后大口大口的抽烟,烟的味道,很浓重,很混沌,这样的感觉,就像她的生命。她曾经告诉我,这就是她的生命。

  

  我只能这样硬生生的看着她,掉落的烟头,发呆。

  

  我并不知道怎样去安慰这样一个陌生的女人,她的世界离岁月太远,离灭亡太近了。

  

  背着行李,下了火车站。开始了一次可以维持很久的停留。我喜欢穿梭,只有不断的穿梭才可以给我固定的安全感,安拉说我是一个极其缺乏安全感的动物。

  

  安拉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心里学家。

  

  我的母亲,在一次与一个陌生男人邂逅的同时,也邂逅了我。可惜那个男人并不能如我一般爱她,我执念爱她,这是她所给我的全部生命的欲望。爱情来之迅速,亦决定了它的卑微和短暂。与其它女人一样被抛弃,然后独自孑然的生活。这其中唯一的区别就是,她的绝色美丽的执着。

  

  我很小,就看到她一件一件的剥落她的衣服,我可以这样一直看下去,我看到她的眼睛,执着的疼痛,她爱上了这种感觉,她不该爱的。可是这个世界上,会有什么该或则不该的事情吗?

  

  我见到了不同的男人,不同的生活。原来生活是随着男人的改变而改变的。这种彻底的绝望,就像焚烧的艳丽,总有一天会化为灰烬。而那一天就在我离开那座城市的昨天。

  

  我一直以为,城市是装在每个人口袋里的香烟,其实不是,而恰恰相反的是,我装在了这样一所城市,千般流转,却总也找不到解开扣子的地方,无法剥落的思念。

  

  于这个世界,我们,都是陌生的女人。

  

  (零度幽默)

  

  李清照在某一天醒来,说这天气,咋暖还寒。形容的大概就是如今的风景了。我躲在温暖的卧室,依旧能感受到凉气,无来由似的。坐在窗台上,喝着当地知名的老酒,品味这一天奔波的劳碌。

  

  可惜,公元前的几百年,李清照酒醒的地方不是吧台,亦非卧室。而是公元好几百年年前的,一个冷冽的傍晚。

  

  夜景很美,我喜欢被安静吞噬的妥帖。

  

  翌日清晨,阳光爬满了侧脸。

  

  我开始匍匐行走在大街上,像一条鱼,全身装满了寂寞的鳞片。其实每个人都是一条鱼,有着本能的虚伪和掩饰,只有在掩饰之后,创伤才会显得格外的楚楚动人。安拉说,每一个人都是一头游走在寂寞边缘的野兽,他们不懂得幸福早就不知所踪,依旧还要拼命的寻找,这种基因是源自于夸父的。因为他总是相信坚持就是对的。

  

  可是人终究是好色并且贪婪的,这个定理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尤其是女人,她们所精心制作的一段妩媚,不过是为了换取一段风流的往事,只是更多的女人,就是在这样的往事里消沉了。

  

  所以过分执着是错。

  

  我看到安拉的时候,她鼻子翘着,她不喜欢化妆,她有着严重的认知障碍,她没有人性和动物本性的区别,可是她比人更懂得人,至少她知道她自己是怎么活的。

  

  她说,人想要做爱,所以人决定恋爱。这是最大的虚伪,用以掩藏动物卑微的本能。

  

  (偶邂清寒)

  

  “你这样走过来,我这样走过去,

  

  指缝间,听到的碎片

  

  在遥远处

  

  梧桐偶邂清寒

  

  我们彼此没有错过,

  

  只是无缘相守

  

  ”(昨天在今天之后)

  

  安定下来,继续工作。人是必须要工作,这就像人必须要恋爱一样的重要。

  

  和朋友出去,认识了蓝。聚会的时候,很特别的注意了这个男人。留着胡子,却有一张婴儿脸。

  

  老天是知道的,我喜欢婴儿脸。

  

  这是一种特殊的癖好,这就像女人喜欢化妆一样自然。他的眼睛流露出来的喜悦,带着荷尔蒙的味道。女人不能够陷入一场感情,可这个很矛盾,女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好材料。

  

  和蓝同居的生活,很安然。我只知道,他是一个知道浪漫,并且温暖的男人。靠着他的胸口我可以得到片刻的安全感。

  

  男人和女人之间,总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我并不确定这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感觉。我喜欢他的身体靠近我的身体。只有这样,人才会感受到安全。

  

  可惜,这在正常人眼里是多么不道德的事情,甚至不可以说。

  

  道德仰站在寂寞之外,衍生出非道德。人们因为本能的孤独感,去寻找。却并不承认自己的懦弱,佯装出一幅知识分子的道貌岸然。我并不喜欢这样。

  

  我喜欢蓝,他很温暖,我就这样单纯的喜欢他。所以我可以给他做饭,陪他看电视,给他买衣服。

  

  蓝也告诉我,他喜欢我。

  

  他说他一辈子都喜欢我。

  

  可是我不信,承诺一旦登上了高峰,便自然而然的,面对着失重的危险。

  

  蓝说,路言,你是个令人心疼的孩子。你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可是你却拥有着决定我爱你一辈子的能力。我执念爱你,尽管你并不爱我。

  

  没有一个人比你更绝望,也没有人比你更充满希望。

  

  可是蓝,你知道昨天是多少个今天之后吗?

  

  我无言的哭泣,因为我所深爱的人告诉我,总有一天,你会因为美丽而接受命运凄厉的诅咒的,她的瞳孔绝望的睁大,然后倾吞了我的双眼。

  

  梦醒来的时候,我可以抱着蓝,他的身体真的很温暖,接近虚幻。

  

  虚幻的东西,接近灭亡。

  

  (倘若记忆不记得)

  

  站在火车站,我要走了,蓝,你知道吗?

  

  我一直执念爱我的母亲,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次哭泣,每一个微小的动作都牵连着我的生命。她的感情在多年之前,随着一个陌生男人的离开,走了。而我的感情,因为多少年前,一个陌生女人的感情,也走了。我是真的喜欢你,可是人要忠诚,所以我不能爱你。

  

  蓝,如果人曾经可以忘记,那会多么美好。

  

  如果生命里曾经流淌过某个人的血液,是不是也会带着他的卑微和不负责任。

  

  蓝,如果记忆不记得,就不要再记得我,时间会让我们把一切忘记。

  

  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承诺,所以我不需要你承诺要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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