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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实施店铺合伙制,必须要有3大条件,缺一不可!

  为什么你觉得现在的员工越来越难管?因为你一直在使用过去陈旧的管理方式。

  很多企业老板总在抱怨现在的员工“打工心态”严重且普遍:做事马虎不认真、缺乏责任心、只想着自己的收益却不考虑公司的利益、频繁跳槽……

  事实上,当企业仅把员工当作雇员时,员工又何尝不是在“打工”呢?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管理手段、方式、工具几乎可以总结为“胡萝卜加大棒”——干得好,给胡萝卜,请再接再厉。干得不好,打一大棒,请吸取教训,别再犯错。

  然而,在经济发展、教育普及、就业选择多种多样的当下,管理中的“大棒”和“胡萝卜”越来越失去作用。员工忠诚度、敬业度、凝聚力、流失率成为当下许多企业持续面临的问题。

  为改变企业和员工的关系、破除员工“打工心态”,很多企业不把员工当成“雇员”,而视作“合伙人”或“合作伙伴”。于是,“合伙制”成了当下服装零售人正在谈论和思考的话题。

  事实上,合伙人机制是一把双刃剑!盲目实行合伙制,分了钱,也伤了心!目前已经有很多店铺开始尝试推行合伙制,可发现只有极少数起到正面作用,绝大部分都是失败的。

  

  我们许多服装店的老板也说:

  “我也想让员工合伙啊?但怎样的员工才适合合伙?怎样的合伙方式才能达到激发员工的主人公心态,与老板荣辱与共呢?

  首当其冲的条件是员工要爱老板,如果一位老店长,业绩非常好,店铺目标追踪、人员激励、卖场陈列和商品库存能合理把控,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但她就是不爱你,和下面同事说你坏话,你的指令要不提反对意见,要不就忽洐地执行,这样的店长再好,不认同企业文化、不崇拜不爱自己的老板,就不符合合伙的条件。

  第二大条件是店铺业绩三年以上都是超标的。再直白的说店长不是只要执行公司的政策和听说就行了,他必须是一位精明强干的商人,能根据商圈的特点、店铺货品特点、顾客的特点等,制定销售目标,有策略、有胆识、有方法,目标感强的人才有条件成为合伙人。

  第三大条件是店铺团队最好的带动师。能组建优秀的销售团队,并能激励与带教店铺员工共同完成目标。具备多店运营管理能力。

  

  符合这三大条件,初步能成为“店铺合伙候选人“,中小企业老板采用合伙制,助力员工实现”自我开店“的梦想,这也是留下能力强的员工,树立榜样,鞭策更多员工以”主人翁“心态,朝着目标拼命干的激励手段之一。

  作为服装店老板,应该怎样操作店铺合伙人机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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