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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观、共同富裕与公共政策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已经踏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就是解决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习近平,2021)

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1年5月20日)指出:“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重大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可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共同富裕之路。

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发展中大国,实现共同富裕是前所未有的事业,需要从理论上做好准备,需要从实践上不断优化。实现共同富裕,不是仅仅依靠市场力量就能做到的。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市场、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因应市场和社会的演变趋势,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设计相应的公共政策,这就需要对各种相关问题作更加深入研究。

二、关于共同富裕的共识

(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有共识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最大优越性的表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社会主义代表了最大多数人的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其中就包括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富裕,而且还包括精神财富的富裕

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更加重视物质财富。当物质财富得到基本满足或较大满足时,仅仅增加物质财富,并不会增加人们的幸福感。这时,精神财富的满足就显得至关重要。因此,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上共同用力,让人们有机会享受到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二)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共同富裕可以有一定的收入差距

共同富裕的社会是一个橄榄型社会,有低收入群体,有高收入群体,更有中等收入群体,而且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在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三大差别”的旗号下,平均主义流行,但“三大差别”的真正消除,需要时间。平均主义所带来的危害,让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经历了艰辛的探索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之所以焕发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消除平均主义的结果。实行平均主义,干多干少一个样,即使有差别,也差别不大。

在新发展阶段,实现共同富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多重视公平因素,但收入差距仍然会存在。没有一定的收入差距,发展的动力可能会受到影响。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在更高收入水平上的差距存在,是在保证最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基础上的收入差距,体现了实现共同富裕不允许一个人掉队的要求。

(三)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更不是杀富济贫,实现共同富裕也不是仇富

政府已经明确排除了劫富济贫式的共同富裕实现路径,这已经成为共识,但劫富济贫式的操作简单,有饮鸩止渴之效,在经济增长遇到困难时,对于一般的决策者来说很有诱惑力。现在关键的是,如何形成相应的保障机制,让这种共识能够维持下去。法治国家建设至关重要,只要对合法收入和财产有健全的保护机制,那么劫富济贫式的分配机制就不可能实施。一个社会越来越多的个人,拥有更多的财富之后,这种分配机制也无法实施。一个充满收入流动性的社会,人人都有希望成为高收入群体中的一员,这种分配机制的实施条件也很难具备。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让劫富济贫式的分配机制没有生存空间,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共同富裕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经济增长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

发展中国家没有经济增长,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经济增长不能大起大落,必须是可持续的。宏观经济稳定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经济增长大起大落,影响的不只是经济,而且影响就业以及其他社会目标,破坏经济系统的均衡协调,进而消耗经济未来增长的潜力。富裕是经济增长的结果。经济增长表现为财富的增加,表现为国家财富的增加。国家财富增加,才有通过分配机制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能。

当今世界,不同发达国家的不平等程度不一,这就反映了国家财富增加之后各国的不同选择,从实践上说明即使国家财富增加,共同富裕目标也不一定能实现。欠发达国家本来就不富裕,无论如何,都谈不上共同富裕。虽然从收入分配上看,欠发达国家也可以在收入分配平等上下功夫,并取得成效,但是这样的国家再平等,也只是平均主义,而谈不上共同富裕。计划经济实践中,一度实现了较快的经济增长,但这样的增长并不具有可持续性,最后即使计划经济实现了较为平等的社会目标,但是经济总水平决定了计划经济国家从总体上并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同样地,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好的国家,即使平等工作做得再好,也谈不上共同富裕

(五)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需要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新中国发展的经验表明,“大跃进”式的发展,中国经济的实际情况不能支持,结果是“欲速则不达”。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与中国改革采取渐进式战略不无关系,稳打稳扎,先易后难,中国经济奇迹因此出现。既要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又要在实现共同富裕上取得显著成效,需要处理好多方面的平衡关系,并不容易做到。但是,实现共同富裕,是新生事物,需要实践探索,其中的困难已广为人知。

三、关于共同富裕的争议

(一)共同富裕的具体目标设定

橄榄型社会中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以及收入水平如何界定?共同富裕具体目标的设定,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可以理解为具体的社会福利函数的选择问题。不同的社会福利函数,对应不同的社会福利目标。共同富裕决定了只是以简单地加总个人福利的总福利大小为目标的社会福利函数,不应该作为设定的目标。共同富裕,要实现的是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收入与幸福是密切相关的。居民收入增长的过程,起初一般伴随着幸福的提升,只有在收入达到较高水平之后,收入给个人带来的幸福程度才可能不会同步提升。因此,共同富裕具体目标的设定,需要充分考虑个人收入因素,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福利函数的设定可以多参考给低收入群体最大权重的罗尔斯社会福利函数,但仅此是不够的,需要在此基础上,考虑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因素。

关于社会福利函数的设定,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认识。中等收入群体的认定是个难题。中等收入群体,顾名思义,是一个社会中收入居于中等水平的群体。橄榄型社会需要中等收入群体的占比高,但这个比例具体是多少,可能存在争议。是70%,80%,90%,还是其他?不同的个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

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设定是静态地看,还是动态地看,也有不同的理解。从相关研究成果来看,中等收入群体有以绝对值来加以衡量的,也有用相对值表示的。有人倾向于静态地设定中等收入群体目标,有人则认为需要结合共同富裕目标来理解中等收入群体,只有目标实现下的中等收入群体才是有意义的。显然,不同的理解会直接影响具体目标的设定。

(二)实现共同富裕的合理收入差距

不允许收入分配两极分化,这样的政策目标容易理解,但收入差距怎么定,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是低收入群体的多少倍才是合适的,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与高收入群体的差距多大,也是有争议的问题。收入差距太小,不足以激励市场主体,市场经济赖以发挥作用的资源配置机制可能会失去作用;收入差距太大,又会偏离共同富裕的目标方向。已经实现富裕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收入差距可谓大相径庭,有较为平等的北欧国家,也有不平等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同一发达国家(地区)在进入发达状态之后的不同阶段,不平等状况也经历了演变的过程。总体上看,实践的多样性,增加了比较和借鉴的难度。

理解不同国家(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不平等状况演变的因素,有助于中国的比较和借鉴,但不同国家(地区)的不同发展道路,又决定了中国的问题需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因素。

(三)共同富裕的分配机制的确定

不同的共同富裕具体目标会影响分配机制的选择。共同富裕具体目标有共识,分配机制的选择还可能有分歧。不同的分配机制,会产生不同的分配效果。分配机制包括收入分配机制和财富分配机制。不同的收入分配机制,形成不同的收入差距。不同的财富分配机制,会形成社会的不同预期。理解不同分配机制可能的不同结果,对于分配机制的选择至关重要。但是,理论研究往往存在分歧,支持不同的分配机制。分配机制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实践问题。分配机制的选择是重大利益机制调整问题,实践往往不允许较多的试错。分配机制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又是一个路径依赖的问题。分配机制选择的起点,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分配机制的选择。分配机制选择还涉及市场、社会、政府作用的不同理解。在认同市场、社会、政府都应该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具体分配机制的选择还会因为对市场、社会、政府作用的有效性以及三者之间关系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的主张。

(四)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区域差距的国家实现全国共同富裕的途径

中国区域差距较大,不仅有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差距,而且就是在同一省份内部,即使是发达省份,还有区域差距。区域差距最主要的表现是经济差距,经济差距又衍生社会差距、文化差距以及其他相关的差距。国家在缩小区域差距上采取了多种措施,并取得了积极效果,但区域差距缩小的压力仍然很大。不解决区域差距问题,就不可能有全国层面的共同富裕。同样地,不解决省域内部的区域差距问题,也不可能有一省之内的共同富裕。省域和全国的共同富裕问题是相关联的,省域内部的区域差距问题的解决,也应该基于全国统一市场的背景。

区域差距的成因是综合的,有自然因素,有历史因素,有政策因素,有文化因素,还有其他因素。国家的对口支援政策促进了西部地区的发展,但这距离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如何实现共同富裕,除了已有政策的优化之外,还需要其他更有针对性的体制机制安排。怎么做?无论是具体政策的制定,还是政策出台时机的选择,都有不小的分歧。

(五)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具体着力点

有的强调经济增长,有的强调分配机制。显然更有效的做法是二者兼顾。但在现实中,二者兼顾仍然必须有合适的具体安排。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是富裕,这必须依靠经济增长,但增长不会自动转化为平等,需要分配机制来促进平等目标的实现。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毫无疑问仍然需要经济增长,而且要以快于发达国家的速度增长,才可能赶上发达国家,才有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无论是经济增长,还是分配机制,都需要转化为具体的着力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实现经济增长的必由之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需要的是高质量发展。关于经济增长的具体路径选择,并不容易确定。经济增长表现为产业发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发展,不仅有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风险,而且有国际经贸风险。国际经贸风险的形成有国际市场因素,也有市场以外的因素。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又增加了疫情风险。疫情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又强化了市场风险,强化了国际经贸风险。各种风险或直接表现为国际贸易不能进行或进行不畅,或间接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的完整,严重者甚至危及产业安全。疫情风险的消除从根本上看需要靠科技进步,靠生物科技的进步,靠医疗科技的进步,这需要时间。在疫情风险未解除的条件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显然不同于一般背景中的抓经济发展,这也让经济发展的压力变得更大。2020年中国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2021年中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速,但经济增长的压力没有消除,而且明显增加。疫情变化的不确定性,呼唤更加合适的经济增长模式。疫情催生或促进了一些新产业的发展,但疫情带来的更多是经济增长的压力。

如何在适应经济增长的条件下选择合适的分配机制,需要深入研究分配机制的影响。理论上经常将效率与公平视为一对矛盾,但在历史上,效率和公平问题同向与不同向的情况均有发生。实现共同富裕,关键是如何抓住机遇,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竞争因素让分配机制的选择变得更加复杂,国际竞争是不是意味着一个国家(地区)的分配机制失效呢?这是个问题,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阐释,需要实践给出新的回答。

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在正确的公共政策制定的基础上。公共政策的制定,又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规律,同时对相应的市场和社会条件有充分的认识并加以利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目标对象应该主要是哪些人?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还是其他群体?显然,橄榄型社会的形成,最终肯定要包括这些群体,但当前最主要的着力点应该是在哪里,还有争议。没有产业,就不会有充分的就业岗位。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就业生态。仅仅关注某一个群体,可能是不够的。关键的是让这样的生态能够真正可持续,并得到更好的发展。而且,关于直接关系中等收入群体构成的橄榄型的具体形状,也存在争议。

四、经济政策史中的财富观与共同富裕

(一)早期的看法

关于“财富”,古人早有相关的阐述。“拥有财富能大大帮助一个人不欺骗任何人(即使是无意地欺骗)或对他不忠实,不亏欠神任何祭祀或亏欠人任何钱财——这些都会使人在离开这个世界时害怕进入另一个世界。”(柏拉图,2015,第8页)这是柏拉图《理想国》中谈及的财富最大功能。关于“财富”,经济思想史上有极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财富来自何处,有重农主义的主张,有重商主义的观点,不同的认识,决定了不同的财富观,决定了不同的公共政策主张。

1559—1715年,欧洲依据远谈不上富裕的小康社会的社会特征,制定了很多政策。在当时,在社会各阶层之间,财富分配同样非常不均。实际上,财富几乎没有得到分配。欧洲各地的富人和穷人的差距不断拉大。西班牙、法国和英格兰经济上实行保守主义和保护主义。它们的重商主义政策,充分表现了16和17世纪欧洲财富匮乏的时代特色。16和17世纪的作家构想的理想社会也都能看到奴隶和仆人的影子。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1516)描绘了一个经济上实行平等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但是在这个社会中,仍然有一个奴隶阶层,来干脏活累活。可见,在当时,并没有真正的人人平等的观念,也就无所谓共同富裕观。

(二)自由市场经济时期的财富观和共同富裕

西方国家通常不直接提“共同富裕”,一般都将这样的问题归结为公平与效率问题。这样,只要是发达国家,公平问题处理得较好,我们就可以把这样的国家视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效果比较好的国家。在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是社会的主流,国家干预被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国家甚至被当成“必要的邪恶”。这样,收入和财富分配状况就是由市场决定的。即使是不合理的分配状况,一般认为这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得到改变。有这样的理论认识,就有相应的政策实践。总之,在这样的认识下,政府基本上不对收入分配进行干预。

(三)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财富观和共同富裕

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随着经济危机的持续爆发和工人阶级的觉醒,统治者开始采取一些社会政策对工人阶级进行安抚。在19世纪晚期,德国开始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1929—1933年大萧条的发生,更是催生社会福利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1948年,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建成世界上第一个社会福利国家。社会福利国家建设逐渐成为潮流,北欧的社会福利国家成为西方国家公平的典范。累进税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也成为西方国家的标配。累进所得税税率达到畸高的水平,遗产税和赠予税也采取累进的征税办法。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方面福利国家病逐渐被意识到,另一方面随着意识形态的转变,特别是英国撒切尔夫人和美国里根政府的上台,经济自由主义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减税和削减社会福利开始流行。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贫富差距问题得到更多人的重视,但是提高税率遭遇国际税收竞争的挑战,一些本来应该用于促进社会公平的公共政策的出台极为艰难。

(四)关于当前财富分配问题的看法

不平等状况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发达经济体内部的不平等,欠发达经济体内部的不平等,国家间的不平等,都得到关注。阿拉塞维奇、索奇(2018)指出发达经济体财政政策的问题,即过去50年,许多国家的最高收入阶层的税率大幅下降,对公民不加区别“减税”,实际上受惠的几乎只是不需要它的群体。他们还指出企业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社会保障体系的扩大和普及是减少不平等的关键之策。他们还希望能缩小教育上的差异。

米兰诺维奇(2019)认为,现在应当将收入不平等看作一种全球现象,而不是像20世纪那样视为国别现象。对于全球不平等,他提出两条对策,一是没有争议地加速贫穷国家的发展;二是充满争议地减少移民障碍。

威金森和皮凯特(2019)分析了国家富裕,社会问题仍然不少的原因。他们认为,社会贫富差距越悬殊,就越受各种健康和社会问题所苦。在他们看来,不平等社会无法正常运作,改善社会互动是让人更健康、快乐的关键。他们指出,贫富差距的五大影响包括让社会梯度影响的问题更严重,有碍社会融合,影响社会凝聚力,强化地位焦虑感,需要重视,需要推动新政策来提升大众的生活品质和生活幸福感。他们认为,打造一个全新的社会的核心概念就是缩小贫富差距。具体包括:第一,缩小贫富差距规模,地位的重要性就会随之下降,令人尴尬的阶级差距也会逐步缩减;第二,必须摆脱以地位与消费为重的观念,利用逐渐增加的生产力来扩充闲暇的时间,降低工作的需求;第三,推动民主员工制度,大幅改善工作品质;第四,平等社会提供健康和社会利益。

五、经济思想史中的财富观和共同富裕

(一)亨利·乔治的观点

亨利·乔治(2010)指出,19世纪以生产财富能力的巨大增加为特征,期望生产财富能力的巨大增加一定会使贫困成为过去的事情,但是丰盈的物质没有给穷人带来富足。贫困与进步的这种形影相随是时代难解之谜。只要现代进步所带来的全部增加的财富只是为个人积累巨大财产,增加奢侈以及让富裕之家和贫困之家的差距更加悬殊,进步就不是真正的进步,它也难以持久。贫困与物质增长之间的关系不能得到满意解释。答案必须到支配财富分配的规律中去寻找。土地形式的私有财产非但不能改进和使用这种才能,反而阻止这种才能的改进和使用,并造成生产力的巨大浪费。该书提出六种纠正方法:大大节省政府开支;工人阶级得到较好教育,改进他们的勤俭习惯;工人联合起来,争取提高工资;劳动与资本的合作;政府的指导和干预;土地更普遍的分配。真正的解决方法是:必须使土地成为公有财产。亨利·乔治的分析表明土地所带来的财产性收入收入和财富差距的重要原因,这一点在传统社会表现尤为明显。

(二)发展经济学视角的研究

共同富裕的前提是摆脱贫困,摆脱贫困、实现发展是共同富裕的第一步。费景汉、拉尼斯(2014)从演进视角探讨增长和发展问题。他们认为,经济发展的“成功”主要集中在就业和产出增长上。成功发展的“底线”最终要看对减贫、收入分配调整、对人类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贡献。这也是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概念区别之所在。他们提出,随着经济增长,长期收入分配会怎样的问题,即相对贫困是怎样形成的,以及贫困家庭比例会怎样,即绝对贫困的经历是怎样发生的。这些贫困可以用收入来衡量,可以用某些由私人及公共产品共同提供的基本需要满足的缺乏来衡量,或用阿玛蒂亚·森的话说,可以用某些“能力”实现来衡量。归根到底,真正重要的是个人或家庭生活质量的改善,而不是他们的收入或消费状况如何。他们认为,仅仅以收入为基础来定义贫困的方法有一个严重缺陷,即没有考虑到对公共产品,如医疗、教育、可饮用水的获得以及卫生的最低程度的支配权。单靠收入再分配也许不足以确保穷人得到其基本需要。总之,实现发展,摆脱贫困,需要靠发展,而后分配还不能只看收入,这反映了他们超越收入看待发展的观点。

舒尔茨(2020)从人力资本投入不足的视角探究贫困的成因。舒尔茨(2020)分析国际援助机构造成的扭曲,指出日本、德国靠贸易机会获得奇迹般的复苏和增长,低收入国家农民获得国际援助的效果却不理想。他比较马歇尔计划和“第四点计划”(Point Four Program),指出前者的成功在于弥补了西欧经济复苏所需要的资本(战争摧毁大量物质资本,对人力资本的损害小得多),后者对受援助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几乎未起作用。各对外援助机构分配给受援国(欠发达国家)用于提高其人力资本存量和增强其市场作用的物资和资金太少,促进农业发展的资本缺乏。总之,高收入国家为帮助低收入国家提高经济生产力所做的许多事情,主要有三大缺陷:第一,没有优先考虑对人力资本,即对普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人民的健康水平进行投资所导致的结果;第二,各种对外援助附加社会改革条件;第三,对市场作用的普遍存在偏见。舒尔茨(2020)所讨论的是国际援助的有效性问题,这同时对一国内部的横向转移支付以及对口援助效率的改善也是有启发意义的。

(三)阿特金森的观点

阿特金森(2016)针对不平等,主张恢复更加累进的所得税、遗产和赠与税,征收全球企业最低税;主张人人享有保障,包括重新设计不同于以全日制工作理念设计的社会保险制度,向所有儿童发放高水平的纳入应税所得的儿童津贴,推行基本收入制度等。他提出旨在降低不平等程度的建议:对不平等提出15项建议。他指出,不能只依赖一种建议。至于这些建议会不会导致蛋糕缩小,他认为这是可能的,但分配更公平的小蛋糕可能要好于以当前的不平等份额分配的大蛋糕;有些建议可能导致蛋糕缩小,有些建议可能提高效率;公平和效率可以指向同一方向,公平和效率之间可能具有互补性。他认为全球化不会阻碍行动。福利国家制度正是起源于19世纪全球化早期的欧洲,指出全球化会有相反的反应令人费解,而且面对世界新情况,各国并非完全消极被动;把当今的高度不平等状况归咎为我们无法控制的力量是不对的,将之归咎于全球化同样毫无依据。他对国际合作的潜力持温和的乐观态度。他认为,应当把欧洲推出社会福利方案视为实现经济目标的补充,而非相互竞争的关系。

21 世纪负担不起福利国家制度?对此,他认为,全球化降低了福利国家制度增加税收收入的可能性。但是,如果缩小或者不扩大福利国家制度,私人供给将增加。如果政府不提供帮助,那么个人将求助于私人部门。他指出,对社会支出的需求会得到市场的满足,如果放弃公共支出,私人支出会取而代之。这种论证很有意思,相关成本将由雇主或家庭承担。雇主成本提高,降低竞争力,和提高税收的效果是一样的。如果雇员自己承担,那么由于实际得到的工资减少,这很可能导致涨工资的要求。所以,国家提供转向私人提供对经济的影响,只会来自用哪个渠道更有效率。私人社会支出的增加,往往会导致税式支出。不可能通过把社会支出由公共部门向私人部门转移来解决各国在全球化世界中的财政问题。

21 世纪人口老龄化、气候变化和全球失衡带来挑战,但仍有应对办法,只要愿意用当今的更多财富来应对,并相信应当更加公平地分享资源。他认为,不平等程度在历史上的降低,就是以政府的成功干预为基础的(虽然不是唯一因素)。政府计划的失败,是因为缺乏事前的周密计划和磋商。

(四)皮凯蒂的研究

皮凯蒂(2014)分析累进所得税的由来以及影响最高税率选择的因素,认为美国发明的对过高收入的没收性税收(最高边际税率曾达到94%),不是要增加额外收入,因所带来的收入不多,而是要终结该类收入;巨额遗产的高税率也是要终结巨额遗产,政府未作出绝对禁止和征用的声明,走得是一条不同于欧洲大陆国家通过企业公有制和设定高管薪酬的路。

他分析美国社会抱怨经济和金融精英为了自己致富而把国家推向破产,是累进税制形成的社会基础。他对法国的类似情形进行分析,指出法国累进税制选择中也存在政治操纵因素。他比较法国、德国与美国最高边际税率的不同,指出美国税率总体上高于法国、德国。他认为,后来,美国最高所得税税率的下降和最高收入的增长似乎都没有刺激生产率,或对生产率刺激不够。他认为,最高收入80% 以上的税率是可行的,但受政治程序操纵,不要说80%, 就是40% 以上都有点难。他指出,关于对收入阶层中最高的0.5%或1% 征收,美国这样的国家实施起来比欧洲的小国容易。他和合作者对发达世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数据库的研究表明,飙升的高管薪酬可以很好地用讨价还价模型解释,较低的边际税率鼓励高管为了高薪拼命周旋,与假设的管理层生产率提升没有多少关系。这也进一步证明高税率只会降低高管薪酬,而不会影响生产率,同时这对减少不平等有利。

皮凯蒂(2014)还对全球资本税的征收作了研究。他认为,社会国家和累进所得税是20世纪非常重要的创新,在未来会继续扮演核心角色;21世纪需要创造新工具来应对挑战,即征收全球累进资本税,配合非常高的国际金融透明度,以避免无休止的不平等的螺旋上升,控制令人担忧的全球资本集中。在他看来,全球资本税是一个有用的乌托邦,是一种新思路,是明确为21世纪全球化承袭制资本主义所设计的,需要全球财富的税收安排,然后再决定如何分配税收收入;从技术上,欧洲财富税的征收不是问题;对于私人资本及其回报的永恒问题,资本税是一种较少暴力且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案。在依赖私人产权和竞争力量的同时,对私人财富征收累进税将以大众利益的名义重新控制资本主义。资本税,仅仅一国征收是困难的;资本税的替代者,其他监管方式不如资本税,有时制造的问题比解决的还要多,比如保护主义和金融管制。

经济思想史上关于财富观和共同富裕(以解决不平等问题为代表)的文献汗牛充栋,显然不是本文所能概括的。由于本文所探讨的主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的实现问题,这样,以计划经济手段来促进共同富裕的相关文献未能列入。解决不平等问题,需要对不平等的演变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倒U型库兹涅茨曲线的描绘给人们以信心,即收入差距先随经济增长而扩大,到达顶点后又会随之缩小,但近年来针对倒U型曲线能否成立,又有相关研究。库兹涅茨波浪是对经济增长中的多个倒U型曲线的形象描述,这也说明库兹涅茨曲线的研究还需要结合新情况作进一步优化。

六、促进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

(一)健全三次分配制度

1. 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形成市场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一方面取决于人力资本的高低,另一方面与劳动者所在行业有关,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市场报酬。人力资本有天生因素,但后天的培养训练也能直接提升人力资本。义务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其他各个层次的教育,都对人力资本产生影响。没有政府干预的社会,可能意味着某些人不能接受教育。义务教育让所有人都有机会接受教育。个人其他层次的教育也可以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帮助。不同行业的工资性收入存在差别。并不是所有行业都是市场充分竞争或高度竞争的。部分行业具有垄断性,行业高利润是以行政性垄断或自然垄断为前提的。政府规制政策,显然会影响行业的发展,进而对企业收入和个人的工资性收入产生影响。

在经济转型社会,工资性收入还有劳动者因身份不同而带来的收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外员工,可能同工不同酬。城乡不同身份也会带来不同收入。在过去,城镇户口的居民收入总体较高,而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村户口的居民特别是城市周边的居民可能享受到更多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红利,包括土地带来的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在不同群体之间更是分化很大。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参与投资并获得财产性收入。即使拥有财产,个人财产的多少以及获利机会和获利能力的高低,都影响财产性收入的多少,进而形成财产性收入的差距。

经济转型时期的初次分配有着不同于成熟社会的特征。有些收入带来一次性的特点,有些收入甚至有灰色或黑色成分。面对这样的收入问题,只能通过反腐败以及其他规范性制度的建立健全才可以得到解决。

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的公平问题,总得来说,需要政府通过创造更多的公平机会来解决。促进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在这里就表现为创造更多的公平机会。

2. 收入再分配

收入再分配层次,政府干预的措施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向居民(家庭)的转移性支出;二是居民(家庭)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再分配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来自市场的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再减去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是再分配的结果。转移性支出的主要功能是“提低”,主要通过最低生活保障费、失业保险金等制度来加以实现。税收最主要的是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不时可见“限高”的要求。

现代社会的个人所得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总体上在下降,个人所得税的“限高”功能受到限制。再加上富人有更多的手段规避高税率,资本利得、资本所得、财产性所得等所适用的税率低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这导致不少富人的平均税率低于中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对于现代国家来说,更多发挥的是财政收入筹集的功能。近年来,中国改革个人所得税制,确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劳动所得相对于资本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更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逆向调节的作用。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个人所得税“限高”政策的实施需要特别小心。就这样的社会而言,真正的高收入群体是很小的,最高边际税率以及高税率所对应的群体设定需要特别谨慎,以防误伤真正成长的中等收入群体,从而影响“扩中”目标的实现。对于极高收入的个人,可以探索适用更高的最高边际税率。

财产税较少,确实是个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个人没有什么财产,有没有财产税,对收入和财富差距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在财产规模较小时,有没有财产税,财产税调节的力度小,也不会带来什么问题。但当财产规模扩大,财产多少已经成为区分贫富的重要因素时,没有财产税,意味着财产性收入不会得到调节;财产税体系不健全,财产性收入调节程度较轻,财产因素所带来的收入差距就容易扩大。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数字财富课税问题需要认真对待,现代税制可能更需要用财富税替代财产税。

国际税收竞争,导致不少国家更加重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的收入和财富分配的调节功能。国际税收竞争,仅仅依靠一国力量是难以改变的。一国所能做的是积极应对。真正解决问题,需要各国联合行动。

3. 第三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第三次分配,是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所建立的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制度和机制,是社会互助对政府调控的补充。狭义的第三次分配仅包括慈善捐助,是指社会公众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其实质是高收入者阶层的资源捐献,利用社会的机制来援助低收入阶层。(李实、万海远,2018,第218— 209页)

经济增速、慈善捐赠和三次分配,慈善捐赠规定设计良好,有助于第三次分配。在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可适当放宽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让公益性捐赠更加便利,让公益性捐赠蔚然成风,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一些重点措施

1. 夯实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基础,促进良好产业生态的形成

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是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经济基础。经济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要靠产业发展。要围绕困扰经济增长的关键难题,进行攻关,这里重点是正确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立足新发展阶段,政府应将支持良好产业生态的形成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产业生态环境的重塑,释放出市场活力。为此,需要深入分析市场情况。供应链出问题,市场活力肯定受影响,但并不是所有供应链出问题,都需要政府出手。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层面遇到的问题,不见得就要政府干预。只有一个行业的企业普遍遇到难题,才可能需要政府去解决,才可能需要政府干预。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因这也可能是结构优化给行业带来的问题。

科技自立自强对一个大国来说至关重要,对形成良好产业生态有基础性作用。科技自立自强,是要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解决“卡脖子”问题。关键核心技术的贸易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背后往往有政治因素在起作用,这更凸显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要性。这种问题不解决,就可能严重影响甚至危及整个产业发展。政府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从根本上改变技术“卡脖子”状态,促进良好产业生态的形成。关于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有适宜性技术与先进技术之分。最为先进的技术是核心关键技术。并不是所有企业发展都需要先进技术,多数企业只要适宜性技术,即够用就好的技术。传统经济中的良好产业生态最需要的可能不是先进技术,而是适宜性技术以及工匠精神。新经济的发展也不一定全部需要先进技术,但需要适宜性技术。先进技术的突破对于一国良好产业生态的形成来说,最重要的是夯实良好产业生态的基础。

关键核心技术往往是就特定时期产业发展而言的,未来的关键核心技术在哪里有不确定性。这需要未雨绸缪。预测未来是困难的,但通过加强基础研究,完全可能应对未来的挑战。适宜性技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往往不是没有技术,而是市场主体担心市场需求有问题,因担心市场风险而不能充分利用,这是在市场层面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全球格局下,传统上视为经济的问题,并不见得仍然是纯粹的经济问题。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密切,强势国家的政府强迫企业服从政治目标,导致多输的结局。从国家经济安全目标出发,财政支出还要用于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支持区域技术中心建设。当然,相关的财政支出项目需要加强公共政策评估,通过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以尽可能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2. 建立基本收入制度

适时引入基本收入制度,通过发放基本收入,保证最低收入水平。所谓基本收入(basic income),又称全民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是指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拥有领取一笔固定金额收入的权利。基本收入在政治上迫在眉睫,主要是当前经济和社会政策导致不平等和不公正的情况严重恶化,并随时可能令社会崩析。“基本”是就最低程度而言的,代表一笔能让某人在极端状态下,在他所属的社会中存活下来的金额。基本收入所发放的对象是“全民”,是指给经常性居住在特定区域、省或国家的每个人发放。基本收入发放给个人,是每个独立的个人,不论婚姻、家庭状况如何。基本收入发放“无条件”,不设定收入条件,不进行财力调查;不设定支出条件;不设定任何行为条件。基本收入定期发放,统筹建议每个月发放一次,也可以频率高点或低点,每隔一段固定时间发放。(斯坦丁,2020)之所以提基本收入,是因为过去人们认为经济增长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但现在遭遇三方面危机:人们怀疑经济进一步增长的可能性;对可持续经济增长的可取性不持怀疑态度的人,也可能对其可能性提出质疑;认为增长可取又可能的人也有理由质疑,经济增长能否为失业和工作不稳定提供结构性解决方案。(范·帕里斯、范德波特,2021)这存在一定争议。有的担心发放基本收入养懒汉,有的担心财政上不可行,有的担心可能导致通货膨胀,有的担心可能出现移民潮,有的担心成为政治大选前操纵的工具。对于这些担心,只要采取适当措施,都可以得到消除。在中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形成,各种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也已经存在。关键是在适当时候,做好与基本收入制度的衔接工作,确定基本收入的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行。

基本收入制度下,基本收入的水平可以随经济增长而提高。这可以用更有效的方式让社会成员尽快公平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

3. 打造对口援助升级版,增强受援助地区的造血技能

区域经济发展对于当地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意义。中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地区的对口支援,各省份内部也有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促进了西部地区和其他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口支援具有中国特色,实质上是一种横向的财政转移支付。这种转移支付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一起为受援助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缩小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对口援助有必要打造升级版,即以提高对口援助的绩效作为中心内容,促进受援地区的高质量发展。目前的对口援助方式在形成合力上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多地针对一地的对口援助,需要加强政策协调,减少资金的重复投入和浪费。对口援助和纵向转移支付如何结合,也需要进一步优化。总体上看,可以通过受援地区政府预算的进一步优化,让对口援助资金或相关财源财力都能转化为资金,在当地政府预算上得到充分的体现,以纳入预算绩效评估,从而进一步评估对口援助政策的效果。

国际援助的一些失败教训也可在国内的对口援助中加以吸收,相关经验也可以借鉴。对口支援要变输血为造血,需要在受援地人力资本和公共资本的打造上狠下功夫。一地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离不开高素质的人力资本。这需要因地制宜,结合区域功能区定位,实现当地的高质量发展。受援区域的发展,要按照全国一盘棋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统一市场的有利条件,实现合理的发展。

4. 实行中国式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建议在接下来的十年时间内,实行中国式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以增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信心。

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是实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基础。各地情况不一,应充分发挥各地,特别是省一级政府的积极性,因地制宜,靠发展经济来为当地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供支持。对于少数仅靠地方力量难以完成倍增计划目标的省份,中央政府可通过统筹的办法,通过增加必要的转移支付来加以帮助。

中国式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应充分利用国有资本、国有土地和国有资源较多的优势,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要加强统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的财力,专项用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在国有资本收入的筹集上还有优化空间,应更充分体现国有资本是全民资本的要求。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离不开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只有宏观经济稳定,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经济基础才可能进一步夯实,倍增计划实施的风险才可能尽可能得到防范和化解。加强宏观经济治理,做好宏观经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和跨周期调节的有机协调工作,为宏观经济稳定提供尽可能充分的政策支持。

七、结语

解决不公平问题难度大,需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中国收入分配状况的演变,也需要紧密跟踪。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不仅要加强具体公共政策方案的设计,而且落实细节也至关重要。一方面,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可以为全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供经验支持,要对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加强总结并加以推广。另一方面,国际合作也需要加强。累进所得税税率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国际合作。全球企业最低税制度的确立,BEPS行动计划的制定,已经为全球税收治理合作开了好头。国际合作不限于税收领域,而应该是更全面的,可以为多项公共政策的实施提供支撑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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