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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军事同盟与区域合作之关系

构建东亚区域合作一直备受关注,历经有年,但至今互信未立,步履维艰。

个中原委,可谓见仁见智。笔者认为,区域内互信不立、东亚区域合作构建迟缓的主要症结在于区域内存在的军事同盟。北约与欧盟的经验研究表明,互信问题都存在,唯有程度不同之分;历史问题都存在,唯有现实的和解程度之分;文化观念的差异都存在,唯有相互认同或冲突的程度不同。为什么东亚区域合作的构建至今仍深深纠缠于历史问题和民族主义,挣扎于互信不立?究其原因,东亚军事同盟的结构、功能、成员构成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正是由于东亚区域内存在强调以共同观念与共同安全利益为基础,以双边-非对称性为结构,以排斥、甚至对抗本区域内成员为功能的军事同盟,严重阻碍了本区域历史问题的化解、文化观念的认同以及区域经济利益的真正融合。因此,如何认识军事同盟东亚区域合作的关系就成为东亚区域合作推进到今天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另外,随着美国战略重心东移,其亚洲“再平衡”倚重同盟,人们在关注同盟带来的安全冲击的同时,亦有必要审视同盟对长期推进的区域合作的影响。

笔者认为,机制(regime)是一个有益的分析视角。机制是指“国际关系特定领域行为体预期汇聚而成的一整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它也可以指系统化的制度。机制可以通过汇聚成员国预期,提供信息,降低协议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从而促进国际合作。不可否认,我们处于日益机制化的时代。事实上,军事同盟是一种机制。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认为,军事同盟是“两个或多个主权国家之间所做出的关于相互间进行军事援助的承诺”。小约瑟夫·奈(Joseph S.Nye,Jr.)认为:“同盟是指主权国家为了确保共同的安全而相互之间建立起来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安排”。军事同盟汇聚了特定国家的愿望,在参与国之间达成了一系列的军事合作的程序,包括确定同盟关系的条约(公开或未公开),同盟参与国法律地位,同盟磋商与协作,同盟具体合作领域等的规则、制度。东亚区域合作也是一种机制的构建。所谓东亚区域合作,是指东亚地区的参与者在区域身份及利益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具有规则制约的命运相关的区域性国际社会。“如果一群国家意识到它们具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观念,从而组成一个社会,也就是说,这些国家认为它们相互间的关系受到一套共同规则的制约,而且它们一起构建共同的制度,那么国际社会就出现了”。可见,东亚区域合作过程与东亚区域合作机制构建过程如影随形,区域合作依托和趋向均指向区域合作机制。然而,随着机制的不断生成,机制之间出现了相互矛盾和冲突,机制的发展和兼容成为困扰机制化时代的难题,“机制困境”随之产生,同盟与区域合作便关涉其中。

一、机制:军事同盟东亚区域合作

尽管军事同盟东亚区域合作都依靠机制运行,但在探讨东亚区域合作遭遇军事同盟阻碍之前,首先要分析军事同盟机制的特殊性。

首先,军事同盟与一般性机制产生的环境存在不同之处。众所周知,两者均产生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学者们普遍认同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这一特征。例如,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便认为,新现实主义者和新自由主义者都承认国际体系的本质在于没有中央政府。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内,没有超越一切行为体的“世界政府”来为其提供保护或愿意为其实现利益提供帮助。于是,行为体之间达成一系列原则、规范和决策程序,即构建机制,以求达到某种功效。尽管有商榷余地,但还是有学者认为,“在一个自助的体系中,各国为了确保自身的安全,要么保持中立要么加入同盟”。因此,军事同盟作为一种机制而成为行为体的选项之一。马丁·怀特(Martin Wight)指出,“联盟是实现共同利益的机制”。但是,军事同盟与一般性机制产生的环境毕竟存在不同。最为显著的不同是,军事同盟的产生往往与战争、冲突或国际危机有关。而一般性机制的产生则比军事同盟产生的国际环境要宽泛得多,事实上,随着对相互依存的强调,在和平时期,机制的大量生成尤为引人注目。

其次,军事同盟涉及的领域主要是国际间的安全和军事领域。同盟是“为维护成员国的安全或扩大其权势而组成的关于使用(或不使用)武力的正式的国家联合,这种联合针对其他特定的国家,不论这些国家是否已被明确地确认”。布鲁斯·拉西特(Bruce Russett)、哈维·斯塔尔(Harvey Starr)认为,“联盟是国家感到有共同的敌人或者共同的安全问题而进行的正式合作,这种合作一般是在特定的有限的时期以内”。可见,军事同盟主要涉及安全及军事领域,即军事同盟的实质是多国之间为了共同的安全利益而承诺采取共同的军事合作。

而机制(regime)涉及的领域显然比军事同盟涉及的领域宽泛。“传统上,regime的意思是:‘管理和统治社会的一种方式’”。“按照其次一个限制较严的用法,regime 界定为 :‘据以组织一个机构的一套法律或行政管理条款’。regime的概念移植而用于研究国际政策时,可以或指据以形成地区或世界秩序的体制框架的一套原则、规则和政治惯例,或指非常具体的合作程式”。王逸舟认为,“不管运用到什么领域,各种regime含义的要点是共通的,即:一是旨在促进福利(增加好处),二是权威式的安排,三是系统性完整性”。王杰等也认为,机制强调权威性,它希望通过管理、安排的方式达到这一结果,即通过主动、人为的设计、运作实现上述目标。可见,基于不同的利益指向会有不同的机制,机制所涉及的领域涵盖了国内到国际社会带有内在规律性、权威性以及系统性安排特征的诸多领域。

再次,军事同盟与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在国际社会的认同程度不同。尽管军事同盟在国际关系演进中不断被运用,但由于它产生的具体国际环境、涉及的领域以及事关参与国重大的利益得失,因而在国际社会中往往并非被广泛而公开地予以认同。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认为,任何结盟都不可能是绝对的好事,在某些情况下,结盟对国家力量而言是一种损害而不是一种补充,而且,任何未来提供援助的承诺都具有不确定性。国家有可能被盟国拖入不利于本国的冲突之中。因此,国家对军事同盟都极为慎重,对军事同盟的认同往往出现在国家感到威胁临近或战争之时。由于机制涉及宽泛的领域,并且越来越强调合作,因此,在国际社会中对机制的认同因机制的不同而异,各国对强调广泛合作的机制往往采取认同的趋势。

可见,军事同盟涉及领域的敏感性——安全与军事,产生环境的迫切性——往往与战争、冲突或国际危机有关以及对其认同的慎重性甚至排斥性——无论是对于参与主体还是非参与者而言,都表明军事同盟是一种特殊的机制。

尽管军事同盟是一种特殊的机制,但它深嵌于区域合作的构建之中,即同盟与区域合作有共存现象,无论是举步维艰的东亚区域合作构建,还是日趋成熟的欧洲区域合作,人们都看到了军事同盟的身影。然而,人们注意到军事同盟东亚区域合作的地域同一性之时,也应该充分认识到共存一域的两种机制,它们的地缘政治特征存在着冲突。

军事同盟的地域特征表现为,邻国之间倾向于互相敌视,而邻国的邻国往往被视为盟友。马丁·怀特认为,“大国毗邻而居则相互敌对,这是一条普遍的规律。”“如果你的邻国是你的‘天然敌人’,那么与你邻国相邻的其他国家则是你的天然盟友。”小约瑟夫·奈也指出,“传统的地缘政治学认为,地理位置和距离可以极大地影响国家的行为。因为邻居之间接触比较多,发生摩擦的机会也比较多,这就难怪在 1816-1992年间,世界上大约有50%的军事冲突是发生在邻国之间。如果一国感到自己受到邻国的威胁,那它会根据‘我的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这个古老的格言行事。我们经常可以在无政府体系中找到此行为模式的例子”。

区域合作的地域特征表现为邻国之间相互友善,这是区域合作与区域共同体开启与实现的条件,也是其构建的结果。随着经济相互依赖日强,邻国的邻国其利益所失亦为己之所失,因此,地理位置接近的国家会逐渐倾向友善,由以邻为壑发展为以邻为伴。可见,同处一域的两种机制,地缘政治特征迥然。

由于同盟机制的特殊性以及同盟独特的地缘政治思维,促使同盟参与国很少从所在地区固有矛盾出发来制定该地区的政策,往往把地区内涉及民众及国家长期福祉的利益置于次要位置,因而存在不利于区域合作和区域共同体建设一面。

二、结构:军事同盟东亚区域合作

结构(structure)一直在国际关系的分析中居于显著位置,它主要是指力量与观念的分布,对世界经济与政治现实具有巨大的塑造作用。本部分将关注的研究对象是军事同盟东亚区域合作的结构。

从力量分布的层面来看,东亚同盟体系与东亚区域合作的结构是不同的。众所周知,东亚现存的军事同盟主要包括:日美同盟、韩美同盟、菲美同盟、泰美同盟。这个庞大的同盟体系结构有两个特点:其一,双边性,即每一个同盟均以两个同盟主体的合作方式独立运行;其二,非对称性,即各个同盟都呈美国主导态势。

东亚军事同盟的结构是双边的,而区域合作的构建需要多边的合作。双边军事同盟不利于汇聚多国利益与意愿,甚至身处双边同盟中的两个东北亚同盟当事国日、韩都很难合作。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东北亚区域合作以至东亚区域合作的构建缺乏轴心国的驱动。事实上,东亚经济轴心国家基本处于东北亚,要么一方处于同盟之中与身处同盟之外的另一方相对抗,要么分处不同双边军事同盟之中难以合作,本该承载驱动力的东北亚国家因军事同盟的存在而耗散了区域合作的内部驱动力。欧洲的经验告诉我们:欧洲各国都是在单边、双边政策失败后,才选择多边政策来解决广泛的区域问题。

东亚军事同盟的非对称性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双边-非对称性结构使美国的东亚盟国产生了一种思维定势,即“美国不可或缺论”。曾任日本东亚共同体评议会议长的伊藤宪一便认为,“从经济上看,东亚经济依赖于美国市场。东亚的稳定没有美军的存在是不能考虑的”。

日本前驻联合国大使谷口诚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战后日本的意识当中,所有事物的根基都存在着日美安保,如同思考停留在那里一样,说所有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都建立在日美安保的基础上也不过分”。以日本一度热议的“东亚共同体”的构想为例,该构想都纠结于军事同盟,都无法回避美国因素:第一,虽然以日美同盟为基础,但主张发展对中关系,并有可能构筑东亚经济体。第二,同样以日美同盟为基础,但从对中国的评价出发,认为东亚共同体的构筑是困难乃至不现实的。第三,认为应该重新考虑日美同盟基础论,通过加强与东亚、尤其是中国的合作关系来构筑东亚共同体。这也反证了该结论:非本区域国家美国利用同盟的双边-非对称性结构对东亚区域合作加以控制,东亚区域合作和共同体建设表现出明显的受制于外的特征。

诚然,人们也会以北约与欧洲区域合作为例来佐证军事同盟存在推进区域一体化的一面。但是,一旦某一特定区域内国家与非区域内国家结盟,并且非区域内国家在军事同盟中占有绝对优势,那么,军事同盟的结构样式对区域合作的不同作用将会明显地表现出来。其原因在于,处于双边-非对称性结构中的区域内同盟参与国与处于多边-非对称性结构中的区域内同盟参与国相比,前者更加依赖处于绝对强势的非本地区盟国,而在同盟框架下对盟国的依赖程度越强,其政策选择的自由度越小。同时,处于多边-非对称性同盟结构中的参与国可以利用数量与规模的优势,减少对强势盟国的依赖度,增加政策选择的自由度,从而推动所在区域的合作及共同体建设。

从观念层面来看,军事同盟强调观念的差异性,而区域合作建设强调观念的包容性。区域合作建设强调的观念是对某一具体地理空间的归属感或自我对某一具体地理空间的身份确定,这种认同是一种涵盖区域的包容性过程。在探讨阻碍东亚区域合作建设的因素时,人们往往会提及东亚文化、观念的多样性。东亚固然存在着多样的文化和观念,但笔者认为东亚亦存在利于区域合作建设的观念优势。例如,区域合作需要有集体认同观念,在东亚,具有广泛的集体认同观念。发人深思的是,具有个人认同观念的欧洲何以建立了具有集体认同观念的区域合作?而具有广泛集体认同观念的东亚却何以挣扎于“东亚集体认同”的困境之中?

现实的情况是,随着美国主导的东亚军事同盟体系的运行,对同盟国之间共享自由、民主、人权、法制与市场经济的强调愈发强烈。军事同盟对观念的强调,便导致了对差异性的强调,从而使军事同盟更加具有排他性,严重抵消了区域合作建设的观念优势,不利于强调包容观念的东亚区域合作。2005年,日本前小泉政权外相町村信孝便宣称,如果东亚国家都能够以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为价值观来结合,“将来也许能够形成一个经济与政治的统一体。但是,东亚的情况是若干个国家价值观不同,我不认为会一下子走到那儿”,“尤其是中国,今后在政治上怎样发展还有不确定部分,要成为共同体的成员,还要看共同的价值观”。

目前,在东亚存在着这样一种令人不安的趋势:以军事同盟及其观念推动东亚区域合作的构建,从“东亚共同体”构想到亚洲“新秩序”,从《美韩自由贸易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Agreement,TPP)到“美国的太平洋世纪”,无不显现这样的逻辑。2004年6月,日本外务省提出构建东亚共同体的三个阶段,其中之一是培育共同体意识。“根据毛里和子教授的分析,应该是以民主和人权为基础,形成东亚共同的价值观和原则,并维持日美同盟的安保价值和在经济领域构建以日本为中心的亚细亚地区合作体系。这是日本政府迄今为止对东亚共同体内涵的明确表述”。伊藤宪一和田中明彦也提出,“日本所要实现的东亚共同体必须设想为美国介入东亚及进一步发展日美关系的共同体”。“此外,东亚共同体旨在成为实行自由、民主主义、法制等各种价值的共同体,这与美国的东亚政策的各种目标也是一致的。在这个设想中实现前述日本的‘价值’在使对美关系和对亚洲关系并存上起到决定性的重要的作用”。这既“露骨地显示了其实际状态就是对美考虑这一点”,也明确了其“自由和民主主义、基本人权的尊重、法制等的价值也必须在东亚共同体中得到实现”的含义。2011年1月,前日本外相前原诚司在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发表演讲,四次提及亚洲“新秩序”(new order),“今天对日本和美国而言,最优先的工作是尽最大努力构建亚太地区的新秩序”。“事实上,今天急迫的需要是在该地区建立‘机制基础’(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日美之间有一些具体的日程以构建该地区的机制基础。”其一,扩大并强化东亚峰会(East AsiaSummit)。其二,亚太经合组织。在该框架下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及自由贸易区的下一代机制《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以强化美日关系。其三,在成熟的民主及市场经济国家间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已建立包括安全与经济的合作体系。可见,作为东亚地区最为持久的同盟政策执行者日本,其对地区秩序及机制的倡导和构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均基于同盟、利用同盟

2011年11月,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Rodham Clinton)发表《美国的太平洋世纪》的演讲:“我们批准了《美韩自由贸易协定》,继续为建立一个具有约束力的、高质量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而努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将把整个太平洋地区的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汇合起来,建立一个统一的21世纪贸易区。美国将继续阐明,作为一个地区,我们必须不仅追求更多的增长,而且要追求更好的增长。这不仅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它还涉及我们将秉持和捍卫什么样的价值观的核心问题。开放、自由、透明、公平的意义远远超出商业领域。在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美国也像在经济领域中一样倡导这些价值观”。“这个地区有许多国家和我们一样致力于增进民主和人权,特别是我们的条约盟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菲律宾和泰国。这五个盟国是我们在亚太地区的努力的支点,半个多世纪以来为地区和平与安全做出了贡献。”2012年3月,希拉里·克林顿表示,“我们正在亚洲加强同盟,发起新的战略对话和经济倡议,创建并加入重要的多边机制,籍此强调美国是并将保持是一个太平洋国家。”可见,美国正在试图通过军事同盟及其主张的观念来推进东亚区域合作,以美韩同盟为依托缔结《美韩自由贸易协议》,以美日同盟为依托倡导《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在亚太地区依托基于共同观念的同盟体系打造具有价值观指向的“统一的21世纪贸易区”。

无疑,利用军事同盟硬权力以及以软权力——观念——为标准进行划线,对东亚区域合作的阻碍作用是极为明显的。区域合作的构建需要观念,但需要可公约的和开放的观念。当以特定集团的观念注入区域合作之时,这些观念将成为区域内行为体合作行动的分界线而不是合作行动的起跑线。

三、功能:军事同盟东亚区域合作

机制的设计与运行需要服务于某种功能(function),对于军事同盟与区域合作而言,两者都具有谋求利益与安全的功能。

首先,军事同盟与区域合作均基于利益并服务于利益。两者均基于共同的利益。但是,军事同盟往往强调现实的、短暂的安全利益,以军事合作为特征。区域合作则兼顾现实和未来的中长期利益,以全面合作为特征;可见对两者而言,不仅共同利益的内容不同,而且共同利益的性质也不同:面对紧迫的共同威胁而谋求共同的安全是一种消极的共同利益,面对共同长期的区域发展而谋求整个区域的联合是一种积极的共同利益。

军事同盟与区域合作均以具体的机制谋求捆绑利益、实现目标。军事同盟的运行需要一系列机制,由于这些规则、制度和条约均涉及重大的国家利益,因此,军事同盟机制具有极强的刚性,带有封闭性、排他性及强制性特征,注重强制性地对同盟参与国感兴趣的区域制定规则。区域合作的实现,也需要一系列的机制,包括通过缔结条约、协定而构建自由贸易区、关税联盟、共同市场等组织形式。由于区域合作的内容覆盖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等诸多领域,合作的环境主要是和平与稳定时期,因此这些条约、协议以及组织都相对具有柔性,带有合作性、开放性及自愿性特征,注重在合作、开放及自愿的基础上为参与区域制定规则。

其次,军事同盟与区域合作都具有通过机制运行来提供一种公共产品——安全——的功能。但是,军事同盟提供的安全产品的受众是参与同盟的国家,区域合作提供的安全产品的受众是本区域的全体成员,至少后者的安全消费者群体是向本区域开放的。一方面,军事同盟对区域合作具有重大的塑造作用,利于同盟内成员的区域一体化。正如北约与欧洲一体化所昭示的那样:“总体上,欧盟像是一个国家安全的‘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安全问题一般都会被优先解决,然后才是经济一体化。由于德国的分裂、北约创立以及德国被承认,萨尔区回归德国以及后来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独裁政权的垮台,甚至再加上苏联解体,欧盟才可能出现并有了后来的扩展。只有当这些地缘政治问题用‘一次性’协议解决了,才能涌现出随后一波波的经济多边一体化浪潮”。北约为欧洲一体化提供了安全产品。

另一方面,由于军事同盟提供的产品——安全,其“消费者”主要限于同盟的参与者,非同盟参与者可能有限参与“消费”,更可能视军事同盟为其安全的主要威胁来源,从而不利于军事同盟成员与本区域内非同盟成员的区域一体化。事实上,正如前文所述,处理军事同盟与区域合作的关系恰恰是后者构建的症结。不幸的是,同盟参与者往往坚信这样的思维:同盟能够提供安全产品,而不论其“消费者”是谁:“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是由与美国结成的双边地区安全网络维持的,形成了一种轴-辐(hub-and-spokes)结构。冷战结束后,美国的双边同盟已经从关注特定威胁(specified threat)发展为关注地区安全。东亚的双边安全条约,除了它们的传统角色外,已经具备了为地区安全提供公共产品的特征”。“从美国的角度来看,基于并寻求补充而不是替代亚洲现存双边和特殊关系的努力是值得赞赏的。任何被理解为削弱美国双边安排的努力,尤其是那些寻求减弱或替换美国至关重要的双边安全同盟的努力,必将被现在和将来的华盛顿政府所反对”。“地区稳定更倾向于与机制化的同盟(institutionalized alliance)为伴,而不是与特殊的和非正式的安排(ad hoc and informal arrangement)为伴。因为美国受益于地区稳定,它应该维持持续的同盟”。“我们多年来建立的联盟有助于提供使亚洲各国的繁荣发展成为可能的安全保障”。

四、结论

不可否认,东亚存在着军事同盟阻碍东亚区域合作构建的观点,其分析也颇具意义。例如,有学者指出,“是否由同盟或者地区主义来承担起亚太地区安全的基础这一个问题,在冷战后崭露头角”。亚太区域主义认为,“同盟与区域主义不相符合,同盟的持续存在被中国和朝鲜理解为是一种威胁,同盟应该被移除。反对同盟的争论在过去十年经常被重提。从理论的视野来看,同盟基于威慑,于是产生了对抗威慑的倾向,因此导致了对武器的需求和军备竞赛,这便恰恰使同盟想要解决的问题得以永续存在。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同盟已经成为美国遏制中国的工具并促使地区紧张。但其结论是,“最终,亚洲区域主义只有通过接受外部同盟而不是挑战它们才能够生存和成功”。可见,尽管存在军事同盟阻碍东亚区域合作的观念,但面对持久而强势的军事同盟现实,军事同盟的支持者们仍然在向人们推销这样的逻辑:军事同盟既为同盟参与国也为全地区提供安全产品。

总之,尽管相互依赖影响着国家的偏好和政策选择,尽管经济相互依赖正在促使东亚萌生区域一体化的理想并使之执着向前,但由于军事同盟的存在,尤其是美国依靠同盟强势“回归”,东亚安全相互依赖尚处于低水平、分散式的相互依赖,甚至是相互对抗之中,军事同盟与区域合作的功能存在交叉的同时也存在着矛盾,这既解释了东亚区域合作遭遇军事同盟瓶颈的现实,也昭示我们应进行新的思索:两者的功能应从提供利益与安全产品转向提供信任产品,以求化解机制化时代出现的以各种机制兼容问题为特征的机制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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