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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企在香港有存活空间吗?

 

       香港的社会企业刚举行了一场大型活动,名为「社企民间高峰会」。这个自称为「民间」活动的会议,其实更似是「官方」活动。政务司长林郑月娥亲临主礼,民政事务局由局长曾德成及其下的有关官员都倾巢而出,给了大会不少支持。相信政府在资金上亦对这次活动有资助,令大家可以高规格地在会展举行。然而,社会企业的宗旨不是要立足社会,以企业的经营模式服务社会吗?如果变成主要依赖政府赞助,这样的社企还有发展前途吗?

  社会企业的概念源自英国,主张社会服务不一定要靠政府或慈善机构去做,而是可以透过企业营运的方式,取之社会,用之社会,自负盈亏,持续发展,不断壮大。

  曾荫权在2007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香港应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建立新的关怀文化。为此,民政事务局成立了社会企业的支持小组,动用公帑去推动社会企业伙伴计划。

  由于政府肯提供起动资金,各类服务社会的非政府组织都纷纷提交计划,希望得到政府的资助。可惜,成绩并不太理想,真正能靠自己的经营能力而存活下来的社企并不多。大部分的尝试,都在耗尽政府提供的首批资金后无以为继,要么结束,要么改为依赖资助的社会服务。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大部分社会服务,只要有盈利机会的,商界都会抢着去做,余下来的某些服务,虽有迫切的社会需要,由于服务对象是弱势社群,他们根本付不起钱,所以只能靠慈善组织或政府部门去提供。硬要这类服务的提供者,也以社会企业的方式去经营,根本不切实际。

  现时从事社会企业的人,大部分都是来自社福界的社工,他们根本缺乏企业营运的经验,要他们去发掘市场机会,降低经营成本,还需经过长期的锻练与考验。短期里很难出现奇迹。

  要这类人做普通生意尚且有困难,更何况是要他们去做一些一般生意人都认为没法做的生意?再者,社会企业的标准可不是有服务兼有钱赚就算,还要善待员工,公平贸易,顾及环保等。这无疑会增加成本,令社会更难生存。

  其实即使在商界,新成立的公司大部分在创立的头两年就倒闭。创业的夭折率高,全世界都如是,并无大幅降低的良方,社企也难逃这个命运。私人去创业,花的是他个人的钱,他想建立自己的事业,就得承担风险。但社企用的起动资金,大部分来自政府与慈善机构,是否应该拿去冒这么大的风险,就很值得怀疑,普通NGO,还是脚踏实地搞福利性质的服务算了,无谓浪费精力与资源去搞虚有其表的社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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