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努斯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他的成就也是很伟大的,但我一直在反思并反对热炒社会企业。慈善就是慈善,公益就是公益,让做公益慈善的人都去探寻社会企业模式,是对慈善事业极大扭曲,浪费时间,荒废人类解放事业。
做商业是主流企业家的追求,所谓社会企业,如果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人士去探索去实践,更实际才更容易成功。创造社会财富是企业家的事情,慈善家就应该专注社会发展行动,其所需资源应该来自政府、企业两个部门以及社会个体,而不是费九牛二虎之力想着如何营利,只能是头破血流。
我们不排除个别成功的社会企业家,但永远代表不了主流,更不可能主流化,道理很简单,你做慈善都去making profit,是不是让企业部门都转型慈善主流化啊!
事实上,社会企业的概念一直很模糊,同一个所谓专家去年和今年讲都不很一致,这个概念在境外都有争议,何况在中国国内更是一团浆糊。我们参观境外的很多的社会企业,有趣味的是他们很多不熟悉社会企业,一直就认为自己是企业,在法律认定更是企业,而不是被社会发展人士“被社会企业”!
总之,挣钱你赶不上商人,社会企业不应该也不会在公益领域主流化,广泛的社会问题是不能用脑袋拍商业模式去解决的,在中国,不缺挣钱的人,也不缺财富,更不缺公益财富,缺的是公益专业化行动力和多样化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社会企业只是解决方案之中的沧海一栗!
希望国内的发展专家及倡导者,不要再炒作不成熟的概念,不要把中国慈善引向歧途,我们应该清楚公益领域最紧迫的工作是,要懂得如何“吸财(筹款)”,如何“散财(拨款)”,如何“花钱(行动)”!而不是把心思放在如何推动“盈利(挣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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