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聚焦两会】今年的公益提案,主要关注哪些方面?(下)

接上文☝

 

聚焦两会

2020年5月21日-28日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下面来听听他们的公益慈善好声音——

 

 

05养老

 

 

| 李燕:建议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总裁)

 

来自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约2.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1%,中国正加速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重要的养老模式,受到政府高度重视和推广。李燕从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社会参与、新技术运用等方面,对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建议:加快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完善社区养老文体设施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拓宽养老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运用新型互联网技术,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除政府出资外,建议引入专业社会服务企业或组织参与运营,通过设施保障、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形成多层次、多途径、多渠道的投资发展体制。”

 

李燕建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形成不同档次的服务标准,实行有偿服务、低偿服务。这样既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又满足了社区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建议继续扩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养老事业,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捐资、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经济观察网)

 

 

| 上海市政协提案委委员:积极培育以“智慧养老”为特征的社会组织

 

上海市政协提案委委员走访市民政局,开展“十四五”上海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课题调研。谈到技术赋能智慧养老,市民政部门近年来已构建统一的养老数据库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培育以“智慧养老”为特征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广泛运用远程监测、紧急救援等信息技术产品。民政部门呼吁在培育社会组织方面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特别是未来在制订政策过程中把社会组织视为一类主体等,委员们表示赞同并将就此专门建言。(澎湃新闻)

 

 

| 贾樟柯:组织志愿者帮助老人融入数字化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电影导演)

 

走访调研中贾樟柯了解到,有近一半独居老人,完全不适应网络缴费、线上挂号以及网约车等。一方面他们对资金、个人信息的安全有所顾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子女不在身边,无人培训,他们很难适应互联网生活。

 

他呼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进来,让老年人的网络生活不再“边缘化”。同时贾樟柯建议市政部门、银行等机构在过渡期保留窗口,给这些老人带来方便。“比如说银行有一两个窗口,可以给不太懂数字生活的老年人使用。我们不能忽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贾樟柯还建议,推动老年人融入数字化生活,基层社区要发挥功能,组织老年人进行培训、兴趣培养等。开办老年人网上课堂、网上兴趣群组、志愿者网上服务,帮他们融入数字化生活。建议常态化组织一些志愿者,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对老年人进行指导。(央视新闻)

 

 

| 曹阿民:将慈善公益、传统文化与生态养老相结合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学院副院长)

 

“农村养老供需矛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通过对上海松江区“幸福老人村”的养老新模式调研,曹阿民提出了将为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的建议。幸福老人村为何会取得成功,并受到广泛关注?曹阿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其还原和延续了农村老年人熟悉的生活方式,着力将慈善公益、传统文化与生态养老相结合,赋予农村养老成为实践人与乡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内涵。为此,曹阿民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快为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将为老服务与照护新供给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中,加大都市远郊和乡村地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澎湃新闻)

 

 

| 袁亚非:调动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

(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董事长)

 

袁亚非介绍,我国养老机构收住老人仅215万人,整体床位空置率达50%。很多公立机构供不应求,民办机构门庭冷落;城区老龄化严重,养老机构却较少,而郊区床位较多,但就医、探望不方便。公办机构往往受到不计成本、效率较低等体制机制因素的制约。与此同时,占民办机构95%的非营利性机构由于投资不能收回、盈利不能分红、不能抵押贷款,发展乏力。

 

对此,袁亚非建议,深入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迅速总结参与城市的政策经验,尽快形成支持社会资本可持续发展普惠养老的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供给总量迅速扩大。

 

“比如说,可以借鉴在国外已经很成熟的CCRC(持续照料社区)模式经验,加快推广和完善共有产权养老房政策。。”

 

他同时建议,应当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发展城区普惠养老,提高民办机构服务质量,减少供需错配。袁亚非认为,要给社会、给市场创造更多机会和可能,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推动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激发养老服务行业的活力,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积极鼓励民办机构公司化注册、企业化运营,允许民办非营利性机构转为营利性机构;在确保普惠养老“准公益性”的前提下,允许民办机构设定市场化的服务价格,以合理的利润和投资回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普惠养老产业。(澎湃新闻)

 

 

06儿童保护

 

 

| 李亚兰:建议对校园霸凌行为进行单独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

 

李亚兰认为,在治理校园霸凌现象过程中,现有法律存在概念模糊、责任年龄偏高、惩处方式单一等问题。据此,她建议,对校园霸凌行为进行单独立法,如《反校园霸凌法》或《惩治校园霸凌法》。

 

“首先,对校园霸凌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尤其注意区分校园霸凌与学生间嬉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为惩处校园霸凌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其次,对责任年龄作出重新划定,在刑事责任年龄的基础上,校园霸凌专项法律重点弥补对低龄霸凌行为的惩戒,尤其是14周岁以下校园霸凌施暴者的惩治;最后,应当根据校园霸凌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明确由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还是由学校等教育机构进行纪律惩戒、又或者由家长进行协商处理,解决现有的惩处方式单一的问题。”李亚兰表示。(人民日报)

 

 

| 朱列玉:建议提高性同意年龄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列玉表示,现行刑法中所规定的14周岁的性同意年龄,已不能满足实践需要,也不符合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普遍的心理成熟度。“现在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还不充分,14到16岁的未成年人大多对性侵没有清晰的理解,面对可能存在的性侵害,保护自己的能力还不足。”

 

2013年10月25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指出,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在朱列玉看来,这一司法解释在实践认定中比较模糊,掌握起来存在一定困难。“怎么认定利用优势地位?什么情况算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如果通过将性同意年龄划分成三种情况,会清晰很多。”

 

朱列玉建议,对于有监护、师生、管理等关系的,性同意年龄改为18周岁。(澎湃新闻)

 

 

| 刘希娅: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

 

在走访调研中,刘希娅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少是被害人在学校或补习机构的老师等熟人。比如,某地一名小学校长曾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竟然又成为一所国际学校老师,再次利用职务之便猥亵学生。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的发生,关键还是要重点关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群。

 

对此,刘希娅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她认为,可以考虑建立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资料的专项信息库,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市、跨区域联网和实时更新,实现跨区域查询犯罪记录,解决犯罪嫌疑人异地流窜等问题。由有关部门在信息库中完善性犯罪者的姓名、照片和犯罪事实等内容,向各类幼儿园、中小学、补习机构和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开放,供这些单位知晓、查询。(人民日报)

 

 

| 黄绮:建议对自闭症儿童加大政策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黄绮表示,目前,国内已开展自闭症筛查、评估、预警和早期干预等工作,将自闭症儿童的教育纳入特殊教育领域。

 

但是还存在不少值得重视的问题。自闭症儿童数据不清,且自闭症是一个谱系疾病,诊断标准不统一,难于汇总日常诊断情况;自闭症学生缺乏系统的社会支持服务,家校压力大。同时,自闭症康复机构以民营为主,专业性差,运行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队伍稳定性差。

 

为此,黄绮建议,强化政府责任,形成联动机制,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统计信息平台,方便查询和管理。

在能力建设方面,她建议从基础上岗培训着手规范从业人员资质,使其具备自闭症儿童康复服务必备的基础技能和业务能力,并由人社部门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另外,黄绮建议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为自闭症家庭及服务机构提供有效支持。对有资质的自闭症康复服务机构,政府可通过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和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进行扶持培育。(新民晚报)

 

 

| 方燕:建立收养后的跟踪监督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建立收养后的跟踪监督制度是当务之急。”方燕说,目前现行收养法仅关注收养前审查,尚未建立收养关系成立后的跟踪监督制度。很多侵害被收养人权益的行为往往发生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因此,建立收养关系后,应当由专门的机构对孩子的生活情况进行长期跟踪,在建立信任与隐私保密的前提下,定期到收养家庭了解情况。方燕建议,应当借助大数据等技术优势,逐步建立全国联通的收养信息系统,防止出现收养家庭失联失控的情况。

方燕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行政主导模式的收养评估制度,行政机关往往指定或者授权第三方社会组织或儿童福利机构等来进行具体的评估工作,但现有收养评估制度仍然存在些问题。比如委托第三方参与评估的依据仅仅是《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需要进一步明确这些第三方机构的资格审核标准如何、由谁主导,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具体效力如何认定等。

 

此外,方燕提醒,民法典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应当尽快出台收养制度配套的实施办法或规定。(光明日报)

 

 

| 台盟中央:构建行之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非法生产和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安全隐患的儿童玩具;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身体和心理受到伤害,无人代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等。对此,台盟中央建议尽快推动构建行之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台盟中央建议,由相关立法部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研,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研判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为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制度奠定实践和法理基础。

 

台盟中央表示,围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对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相关要求,要及时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行适当扩充,修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特别要细化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管辖、诉前程序、诉讼权与义务、举证责任等相关要求。(网易)

 

 

07环保

 

 

| 孙建博:建议增设捕猎、饲养、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党委书记)

 

“禁食野生动物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孙建博认为,不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满足了某些人滋补养生的口腹之欲,形成了一条“捕猎-运输-贩卖-消费”野生动物黑色利益链,而这恰恰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灾区,必须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进行更加严格的管控。

 

孙建博建议,应适当扩大刑法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规定非法猎捕、交易其他野生动物的犯罪。“应当用最严厉的法律规定,彻底禁止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通过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澎湃新闻)

 

 

| 宋鑫:让垃圾分类规范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董事长)

 

宋鑫介绍说,垃圾分类涵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个环节。当前垃圾分类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居民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地区分类处理设施的能力尚不充分,结构也不够合理,需要进一步提升能力和优化结构;三是分类后的厨余垃圾处理目前还存在技术不成熟、处理成本高、资源化出路不畅通等难题。

 

“垃圾分类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无论是日本、德国还是瑞典,都是经过了几十年的宣传教育,经过一代人的努力才见效。”他表示。

 

宋鑫认为,作为实现垃圾分类的“最后一公里”地区,三四线城市及乡村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分类后垃圾量不足,单独建设垃圾处置终端设施成本过高,可尝试打造“分散收运+集中处理”的“县域固废统筹共建服务”新模式。(新华网)

 

 

| 吕红兵:建议食用野生动物入刑,杜绝源头交易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范围过窄,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薄弱。”吕红兵建议,扩大刑法就野生动物保护的对象范围: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包括“三有野生动物”。

 

我国目前的《刑法》规范中并没有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出禁食的规制。吕红兵认为,食用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是野生动物交易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为从源头上予以禁止或杜绝,应在《刑法》中明确对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需求行为的规制。(澎湃新闻)

 

 

| 沈国军:自然保护地管理需要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

(全国政协委员、银泰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执行主席)

 

沈国军指出,目前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地治理,存在无法登记备案、缺乏从土地权属上确保社区参与的法律机制等问题。

 

为此,他建议加快自然保护地的立法工作。一是明确公益保护地的备案登记制度;二是在自然保护地立法中,将法定地役权具体化,确立公共地役权;三是采用行政合同的方式,鼓励自然保护地委托社会组织或社区管理;四是明确特许经营的制度,并优先鼓励当地社区及企业作为特许经营主体;五是鼓励普通民众以志愿者形式参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建立自然保护地志愿者服务制度。

 

沈国军认为,社会参与才是自然保护地立法的核心。(东方网)

 

 

| 汤维建:建立统一的环境公益鉴定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一大困境是“鉴定贵”,很多公益诉讼案件因此而不得不搁浅,尽管检察机关目前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可以先鉴定后缴费,但败诉后缴费问题仍是一个负担。对此,汤维建建议,建立国家性和公益性的鉴定机构,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免费获得鉴定,其成本由财政统一支付。

 

摒弃目前的“各自为政”的多头管理体制,改为由司法行政机关对环境公益诉讼鉴定机构统一管理的体制。汤维建表示,由于环境公益诉讼可能会涉及行政公益诉讼,环保等行政部门在此类案件中处于被告地位,若将环境公益诉讼鉴定机构设置在环保等部门下,则无法保障鉴定工作的中立性和独立性。

 

汤维建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公益诉讼司法鉴定评估标准,作为各地和各个鉴定机构制定具体标准的依据。各地方和各机构可结合本地区、本机构的特殊情况进行技术标准的择取,达到规范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人民政协网)

 

 

| 朱列玉:食用野生动物或宠物拘留10到15天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列玉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食用野生动物与宠物的,处以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一下罚款。由该法对食用野生动物与宠物这种行为作出约束,彻底粉碎“捕猎—运输—贩卖—消费”野生动物的黑色利益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朱列玉认为,这一修改会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上升到法律层面,使用法律武器彻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的交易需求,巩固上述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良好成效,切实可行。(澎湃新闻)

 

 

| 张天任: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防范公共卫生风险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

 

张天任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自2016年修订后,对保护野生动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次疫情反映出该法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内容。他建议,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有关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内容,并在具体保护、管理措施上增加相应的内容。此外,对第三十条有关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予以补充完善,强化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措施,补充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内容,明确食用野生动物的禁止性规定内容和安全食用标准,并对野生动物的检验检疫作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另外,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进一步补充明确保护措施。(澎湃新闻)

 

 

| 翟美卿:透明公开重污染天气管控,避免环保执法“一刀切”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香江控股董事长)

 

翟美卿建议,进一步透明公开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决策过程和实际效果,及时公示于众,接受各方监督,严禁一些地方为了排名免责随意启动重污染管控措施、企业生产随意关停等“一刀切”式环保执法。进一步梳理涉及环保、安监、国土政策法规,避免各自为政,努力避免不同部门政策打架、数据冲突造成企业无所适从,影响企业生产平稳有序进行的情况。同时,在环保设备采购上,取消指定供应商。(中国青年网)

 

 

| 浙江代表团以代表团名义提出议案:设立国家生态文明日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发展大局,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需要凝聚广泛共识,形成全民行动。为此,浙江代表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的形式,将8月15日确定为“国家生态文明日”。

 

目前,浙江、贵州、西安等多个省、市都已设立生态日,已有16个省、1000多个县开展了生态文明系列创建活动。(中国新闻网)

 

 

| 张伯礼:建议全面取缔野生动物经营集贸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

 

张伯礼提出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

 

他认为,现行法律保护野生动物范围有限,鉴于近年来数次重大传染病与食用、接触野生动物有关,而该类野生动物并未在原法所列目录中,建议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除水生野生动物不做修改外,陆生动物建议扩至全部品种。

 

此外,张伯礼建议在法律中明确这些内容:“除医疗用途外,禁止个人和饭店、酒店、茶楼等餐饮机构购买和食用任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全面取缔野生动物经营集贸市场。禁止私自藏匿、家养饲养野生动物。”(人民法院报)

 

 

08文化

 

 

| 民进中央: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范围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指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存在短板,包括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过于单一、资金投入不足,指导性目录缺乏需求针对性、流程有待规范等。

 

《提案》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范围。要解决“向谁买”问题,需要把市场管理手段、方法引入公共服务之中,构建“政府搭台—市场辅助—民众参与”的模式。“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应该打破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以体制内较为单一的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为主的局面,把民办图书馆、民营演艺机构、民办博物馆等提供的优秀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

 

此外,可完善由购买主体和公共文化服务对象共同参与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承接主体的工作进行评估,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管,严格检查验收服务成果,加强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满意度评价。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社会组织诚信与履约情况数据库,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参考依据。(中国青年网)

 

 

09残障人士关爱

 

 

| 邰丽华:应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

 

邰丽华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为了切实保障所有残障儿童及其他特殊需要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建议尽快修订《随班就读办法》,并在新修办法中基于《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精神扩大政策对象范围。原《随班就读办法》规定的对象主要包括视力、听力和中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建议《新办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肢体障碍、视障、听障、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及多重障碍儿童,以及其他有专业评估意见确认有特殊需要的儿童。

 

同时,完善残疾及特殊需要儿童的鉴定评估原则和程序,残疾评估鉴定应当依据多学科综合意见,且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具评估结论和意见。其次,《新办法》的总体原则应明确残疾儿童及其他特殊需要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明确普通学校作为实施主体是保障和发展残疾及特殊需要儿童接收义务教育的优先形式和主要形式,特殊教育学校应作为保障残障儿童教育权利的补充形式。特殊学校应积极发挥在地专业资源中心的骨干力量,支持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澎湃新闻)

 

 

| 张诚达:深度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泰山碧霞祠住持)

 

张诚达说,目前残疾人孵化基地普遍存在规模较小,持续性经营能力差、运营模式单一、对公众开放度不高等问题。因此,他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改单一运营模式为复合式生态化运营;二是改内向型运营为开放式运营;三是品牌化运营;四是选址尽量在中心城市的中心区域;五是结合“非遗+就业”模式重点发展传统手艺、文化创意类残疾人创业项目。以此最大化发挥孵化基地的纽带式、窗口式作用,让更多的孵化基地遍地开花,深层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和创业空间。(泰安新闻)

 

 

| 吕世明:加快建立无障碍设计和设施产品认证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残联副主席)

 

我国目前有8500多万残疾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近2.5亿,未来社会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越来越高。除此以外,孕妇、儿童、大量伤病人员以及社会所有成员都将是无障碍的受益者。

 

吕世明表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快速发展,成效显著,但由于法规制度中对相关实施部门缺乏强制性和有效罚则,导致现实中无障碍设计和设施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为此,他建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加快建立无障碍设计和设施产品认证制度:

 

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组建专家团队系统梳理有关标准、法规和其他规范,对无障碍设计和设施产品认证予以专项研究,起草制定全国统一的无障碍认证技术、人员、机构、服务、设施、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

 

建立分工合理、高效运营的工作机制。起草认证规则,适时出台我国无障碍环境设计和设施产品认证的实施办法或指导意见,争取建立政府引领、机构参与、利益方认可的无障碍认证长效机制。最后,推广无障碍认证采信应用,将无障碍设计和设施产品认证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华夏时报)

 

END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聚焦两会  聚焦两会词条  提案  提案词条  公益  公益词条  方面  方面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